❶ 什麼是股權分立
是股權分置,也叫股改
股權分置是指:股東持有相同的股票卻沒有相同的權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東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東一樣去交易股票。
中國的上市公司中存在著非流通股與流通股二類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和流通權不同之外,賦於每份股份其它的權利均相同。由於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異,造成了二類股東之間的嚴重不公。股權分置改革,如果不考慮非流通股與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不認承二類股東持股成本的差異,便失去了解決問題的邏輯基礎,更談不上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這個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和「三公」。
判斷股權分置改革成敗的標准只有一項,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股權分置問題一直都是困擾著股市健康發展的最主要問題。股權分置不對等、不平等基本包括三層含義,一是權利的不對等,即股票的不同持有者享有權利的不對等,集中表現在參與經營管理決策權的不對等、不平等;二是承擔義務的不對等,即不同股東(股票持有者的簡稱)承擔的為企業發展籌措所需資金的義務和承債的義務不對等、不平等;三是不同股東獲得收益和所承擔的風險的不對等、不平等。股權分置使產權關系無法理順、企業結構治理根本無法進行和有效,企業管理決策更無法實現民主化、科學化,獨裁和內部人控制在所難免,甚至成為對外開放、企業產權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礙。因此,解決股市問題,股權分置問題必須解決,關於股權分置的提法。最開始提的是國有股減持,後來提全流通,現在又提出解決股權分置,其實三者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國有股減持包含的是通過證券市場變現和國有資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變現概念;而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個改革的概念,其本質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變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實現同股同權,這是資本市場基本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後,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實際進入流通,它與市場擴容沒有必然聯系。明確了這一點,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並在保持市場穩定的前提下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股權分置試點方案是我國證券市場制度的一大創舉,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首先,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將促進證券市場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有助於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其次,股權分置問題的解決,可實現證券市場真實的供求關系和定價機制,有利於改善投資環境,促使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利在長遠;第三,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使得改革試點的成功成為可能,這將提高投資者信心,使我國證券市場擺脫目前困境,避免被邊緣化,其意義又在當今;第四,股權分置解決後,一系列金融創新就會順理成章推出,有利於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產品結構,增加投資品種,促進資本市場資源合理配置。
股權分置改革就是改革我國股市股權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把國有股、法人股等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變為流通股,保證股票市場健康發展。股權分置改革對我國股市有著重大影響,意義非凡,是對中國特色的股市動了一次大手術,並且手術非常成功。再股權登記日,你買了股改的股票,就有權參加股改了,10股送3股就是你每持有10股,就有權獲得公司未流通的股東送給你的3股股票,也就是說,你每10股增加了3股股票,而非流通股東每10股減少了3股股票。股權分置改革對企業大股東和中小股民都是利好,本輪行情的導火索就是股權分置改革啊,非流通股東通過改革獲得了流通權,持股的中小股民的股本也增加了,大家何樂而不為呢!
❷ 何謂股權分拆,有那些作用及與分立的區別
也叫拆股。
比如一股100塊錢,一共10億股。
實行1拆10的拆股計劃之後,變成一股10塊錢,一共1000億股。
不改變總股本,也不改變原股東持股比例,只是把流通股數量變多了,股價變低了。
一般這樣做是為了吸引更多投資者。股票交易一般是以一手為單位,也就是說最少一次購買100股,如果股價特別貴,像這個例子中,那麼購買一手就需要10000元錢,對財力有限的一般投資者就會考慮不介入。
而實行拆股後,1手只需要1000元,方便普通投資者的介入。
❸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為新設分立和派生分立兩種。
1.新設分立,又稱解散分立。是將被分立企業分設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被分立企業依法注銷。
①企業分家,股東不分家。被分立企業的全部股東按原持股比例均衡地同時取得全部分立企業的股權,原持有的被分立企業的股票依法注銷,被分立企業依公司法規定解散。
②企業分家、股東也分家。被分立企業的不同部分股東取得不同分立企業的股票,同樣,被分立企業依據公司法規定解散,股票依法注銷。
2.派生分立,又稱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營業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在存續分立中,原公司繼續存在,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保留法人資格。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兩種形式。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公司分立時,其財產做相應的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於報紙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
基本方式:
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離成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繼續存在並設立一個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散為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並設立兩個以上新的公司。
❹ 存續分立股票要停牌嗎
這個要看公司是否申請停牌的,有申請的
❺ 換股式公司分立介紹
換股式分立是指 母公司 將其在 子公司 所 佔有 的股份分配給母公司的部 分 股東 (不是全部母公司股東), 交換 其在母公司所佔 股份 的分離行 為。採用換股式公司分立能減輕 股票價格 的壓力。
❻ 股票怎麼才能一支分裂成兩支呢
這叫分拆上市,公司老闆的決定,子公司脫離母體獨立發行股票,其實就是為了撈更多的錢,與之對應的是整合上市。
股票持有數會否增加,要看分拆後是否除權、配股及解禁等情況綜合統計。
❼ 什麼叫換股分立
換股式分立是指母公司將其在子公司所佔有的股份分配給母公司的部分股東(不是全部母公司股東),交換其在母公司所佔股份的分離行為。採用換股式公司分立能減輕股票價格的壓力。
在換股分立中兩個公司的所有權比例發生了變化,母公司的股東在換股分立以後甚至不能對子公司行使間接的控制權。換股分立不像純粹的分立那樣會經常發生,因為它需要一部分母公司的股東願意放棄其在母公司中的利益,轉向投資於子公司。實際上換股分立也可以看成是一種股份回購,即母公司以下屬子公司的股份向部分母公司股東回購其持有的母公司的股份。在標準式分立後,母公司的股本沒有變化,而在換股分立後母公司的股本減少。
❽ 股票分立後股價確定,比如這次的建發股份!跪求!
建發股份,屬於分拆,也就是把公司主業分開!俺估計,目的是重組所需!從建發股份停牌時間來看,處於股災時期!情況不妙!!!開盤看情況吧!滿意請按採納
❾ 分立上市股票第一天有沒漲跌幅限制
你好,新股上市不設漲跌幅限制,這是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所制定的,參與證券交易的人都必須遵守這個游戲規則。
第六十二條規定:
交易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
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
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
交易所認為必要時,經證監會批准,可以調整漲跌幅比例和適用范圍。
至於新股上市一定要大漲,這個倒不一定,這主要是由當前的行情、大家對該股的預期等所決定的。有些人可能覺得超過10%就可以賣了,有些人則覺得還應該有30%甚至更多的漲幅才可以賣。
還有一種情況,由於某種重大原因停牌較長時間的股票(特別是重組等重大變化),復牌時也不設漲、跌幅限制。
其主要原因都是防止受漲、跌幅限制而可能出現的連續漲、跌停以致影響總成交量。
❿ 代持的股票上市後可以分立股票賬戶嗎
在正規的券商處,不存在分立賬戶的情況。應該是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