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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外匯管制

發布時間:2021-05-18 19:17:09

A. hk是中國哪個城市

知名度嘛,沒有什麼更高。在國際上,中國和日本哪個更有知名度?這種問題有意義嗎?

你這個問題倒不如換作哪個城市更具開放度。在開放度上,無疑是香港更開放。國際自由貿易港,沒有關稅,利得稅很低,成立一家企業的程序很簡單,沒有外匯管制,人財物自由流動。上海畢竟是內地的城市,即使是內地最大的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但是,仍然受制於內地的政策和法律限制。換美元也是每年5萬元,出入境也得簽證,貨物進出口的關稅也和其他內地城市一樣,並沒有更開放多少。

國際化程度,兩座城市也沒有可比性。

首先是法律體系差異。香港實行的是英美普通法系,與國際發達國家接軌,也就是說,一家美國公司和一家香港公司發生貿易糾紛,如果適用香港法律,在香港打官司,對於美國公司來說,也很放心,因為香港法律與美國法律或者英國法律、澳洲法律都是屬於普通法系下的,律師法官很多都是來自這些國家,國際律師事務所也大多在香港有分所,可以為企業保駕護航,提供強大的法律支撐。所以,一個國家和地區的國際化程度,政治穩定性和法律體系是最重要的競爭要素。

其次是語言環境。香港是中英雙語為官方語言,以英文為主,為國際企業和國際交流提供了起碼的便利,無論哪個國家的企業和機構來,都不需要擔心語言問題,因為英語是國際通用語言。不需要聘請翻譯,不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去翻譯文本。

第三是人才。按照人口比例,2019年底香港的國際人才(據一般就業政策獲取工作簽證的來自非內地的)佔0.7%,比上一年下降0.2%(原因眾所周知),同時期上海的國際人才佔比0.7%。但這個裡面水分比較大,因為很多是中國人持外國護照的。香港略占優勢,但是相信隨著香港法律環境發生變化,受到更多國際制裁沖擊後,國際人才比例會有更多下降。

第四是交通。這個問題下,舉個慘烈的例子。疫情之下,內地全面封關,施行五個一政策,有效控制住了疫情。但是,香港這個自由港和全球交通樞紐始終比較活躍,對空港和碼頭的人流物流無法實行有效控制,結果悲劇了,造成第三波疫情十分嚴重。

第五是生活。雖然內地很多超市和電商也是全球供應,但是並不屬於日常大眾化。而香港由於本地製造業與農業都非常薄弱了,所以供應鏈高度國際化。超市裡的豬肉,既有新鮮的本地豬肉、泰國豬肉和內地豬肉,也有來自波蘭、西班牙、巴西、法國、荷蘭、丹麥、澳大利亞、紐西蘭的凍豬肉,而且像巴西、波蘭等地的凍貨價廉物美,比本地生鮮便宜多了。水果、蔬菜也是全世界采購,日用品基本就是日本的供應為主,滿大街的日本城JHS是香港家庭主婦的首選。

第六是教育。香港的基礎教育分三類學校。公立校,幾乎不收費,直資校,中等價位,一年幾萬到十幾萬。私校和國際學校,價格昂貴。除了公立校之外,其他學校的教學都比較國際化。英語教育很普遍,很多學校都是除了語文是用中文教,其他科目都是用英語教學。國際學校的選擇很豐富,來自世界不同國家不同類型的國際學校有大約50幾所。

最後,兩個城市都有各自的優勢,尤其是上海,我很看好它未來的發展,也更喜歡在上海生活。但是,國際化程度上,上海還需要更多年的追趕。而香港,顯而易見,它已經進入下降通道,如果沒有重大契機,恐怕是一去不返。

B. 疫情發生以來,企業向境外供應商采購並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該業務對外付匯時也需要辦理稅務備案嗎

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對外付匯屬於貨物貿易項下,不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內同時,根據《國家容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外匯資金涉及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的,無需辦理和提交稅務備案表。因此,向境外供應商采購口罩等防疫物資過程中產生的境外傭金、國際運輸費也無需對外支付辦理稅務備案。

C. 香港公司注冊怎麼樣

可以的 主要是對外貿易方便,地理位置好,外匯賬戶好開,公司後續好維護

注冊香港公司需要准備的資料

一、身份證正反面

二、公司名字(中文與英文各一個)

三、經營范圍

四、注冊資金(不驗資,一般是10000hkd)

五、注冊地址

六、秘書地址

成立後能拿到的資料

一、注冊證書

二、商業登記證

三、法團成立表格

四、章程X 10本

五、圓章長章鋼印

六、SCR備案表

七、股票本、會議記錄薄

八、精美綠盒(裝以上資料的盒子)

D. 如何運用外匯管制模型分析其福利影響

外匯管制來初衷是為了自保護本國薄弱產業的發展。限制不必要的進口擴大出口。
儲備了一定量的外匯也是想錢要用在刀刃上,購買我們暫時還沒有生產能力的,比如晶元等高科技產品。
相信我們的國力及科研的越來越強大,外匯管制會逐步放鬆。
上周,5月20號,外匯局出台11號文件
新政要求:放寬外匯管理,提升外匯服務
也是疫情當下各部門聯動助力企業發展,幫助出口企業積累信用以及降低出口成本。

E. 中美貿易戰疊加新冠疫情的背景下,我國如何穩定和加大吸引國際投資

要穩定和加大吸引國際投資我覺得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與周邊國家共同維內護好穩定的政治、容經濟局面。二、逐步放開之前對外資未開放的領域。三、進一步降稅降費,吸引外資到國內建廠,長期深耕國內市場。四、通過自貿區試驗適當開放外匯管制領域。

F. 因疫情對方無法向我公司付匯,可能造成我公司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匯,我公司能繼續辦理退(免)稅嗎

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規定,因疫情影響,納稅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收匯的,待收匯後即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因此,你公司即使直到2020年4月份仍未收到外匯,今後辦理收匯後,即可按照現行規定申報出口退(免)稅。

G. 限制進口的非關稅壁壘有哪些A海關估價制B徵收國內稅C進口押金制D進口最低限價制E外匯管制

非關稅壁壘形式多樣,且更為隱蔽。根據美國、歐盟等WTO成員貿易壁壘調查的實踐,非關稅壁壘主要表現為以下12種形式:
1.通關環節壁壘
通關環節壁壘-Customs & Administrative Entry Proceres通關環節壁壘通常表現在,進口國有關當局在進口商辦理通關手續時,要求其提供非常復雜或難以獲得的資料,甚至商業秘密資料,從而增加進口產品的成本,影響其順利進入進口國市場;通關程序耗時冗長,使得應季的進口產品(如應季服裝、農產品等)失去貿易機會;對進口產品徵收不合理的海關稅費。
2.知識產權措施
知識產權措施-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Measures實踐中,一些WTO成員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方面不符合《TRIPs協定》並構成貿易壁壘的做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①立法不完善,對《TRIPs協定》要求保護的某些知識產權缺乏法律規定,或其規定違反《TRIPs協定》的基本原則。
②行政執法程序繁瑣、拖沓或費用高昂。
③司法救濟措施不力,或剝奪當事方司法復審的請求權,未能給知識產權提供充分的保護。
3.進口禁令
進口禁令指超出WTO規則相關例外條款(如GATT第20條規定的一般例外、第2l條規定的安全例外等)規定而實施的限制或禁止進口的措施。
4.進口許可
進口許可分為自動許可和非自動許可兩種。自動許可指不需要通過審批程序就能獲得的許可;非自動許可指必須通過審批程序才能獲得的許可,具體可分為含數量限制的許可(通常為進口配額管理)和不含數量限制的許可(通常為單一的進口許可證管理)。進口配額管理中的貿易壁壘經常表現為:配額量不合理;配額發放標准不合理或分配不公正。在單一的進口許可管理中,貿易壁壘主要表現為:管理程序不透明;審查及發放許可證的程序過於復雜或要求提供不必要的文件;審批時間過長等。
5.技術性貿易壁壘
技術性貿易壁壘-Standards (Technical Trade Barriers)根據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以下簡稱《TBT協議》)的有關規定,WTO成員有權制定和實施旨在保護國家或地區安全利益、保障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出口產品質量等的技術法規、標准以及確定產品是否符合這些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合格評定程序。上述措施總稱為TBT措施,具體可分為三類,即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
技術法規:指規定強制執行的產品特性或其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的文件,以及規定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的文件。這些文件可以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可以是其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經政府授權由非政府組織制定的技術規范、指南、准則等。技術法規具有強制性特徵,即只有滿足技術法規要求的產品方能銷售或進出口。例如,某國頒布技術法規,要求低於某一價格的打火機必須安裝防止兒童開啟的裝置。這種將商品價格和技術標准聯系起來的做法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從而構成了貿易壁壘。
標准:指經公認機構批準的、非強制執行的、供通用或重復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該文件還可包括專門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按照《TBT協議》的規定,標準是自願性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有些國家將標准分為強制標准和推薦標准兩種,其強制標准具有技術法規的性質。一些國家特別是某些發達國家,利用其經濟和科技優勢,將標准作為構築貿易壁壘的重要手段,以限制其它貿易夥伴、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口。例如,有的國家制定了進口產品很難達到的苛刻標准,並以此影響消費者偏好,事實上對進口產品構成了障礙。
合格評定程序:指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准中相關要求的程序。《TBT協議》規定的合格評定程序包括:抽樣、檢測和檢驗程序;符合性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程序;注冊、認可和批准以及它們的組合。實踐中,不透明或歧視性的合格評定程序往往對進口產品構成障礙。例如,根據《TBT協議》,成員在頒布沒有國際標准或與國際標准不一致且可能對其它成員的貿易產生重大影響的技術法規或合格評定程序前,需向 WTO/TBT委員會提前通報,給予其它成員一定的評議時間並盡可能考慮它們的合理意見。但有的成員在未徵求其它成員意見的情況下即發布和實施有關技術法規、標准或合格評定程序,從而使其它成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因其出口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相關規定而被退回、扣留、降價處理或銷毀。這種做法違反了《TBT協議》的透明度原則,嚴重影響了其它成員對其出口貿易,構成了貿易壁壘。還有的成員在抽樣、檢測和檢驗等具體程序中,無故拖延時間,對進口產品構成不合理的限制。
《TBT協議》要求WTO各成員在制定和實施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等TBT措施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避免對貿易造成不必要障礙的原則(對貿易影響最小原則)、非歧視性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與國際標准協調一致原則、技術法規等效性原則、合格評定程序的相互認可原則和透明度原則等。但在實踐中,一些國家(地區)並未嚴格遵守上述原則,制定復雜、苛刻、多變的TBT措施,限制其它國家(地區)的產品進入其市場。例如,某國對進口產品的技術要求高於該國產品,或對從特定國家進口的產品的技術要求高於從其它國家進口的同類產品,違反了《TBT協議》的非歧視原則。因此,凡是違反《TBT協議》有關原則所制定和實施的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均構成技術性貿易壁壘。
6.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
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Standards (Government Acceptance & Testing Methods and Standards)根據WTO《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以下簡稱《SPS協議》)的有關規定,WTO成員有權採取如下措施,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①保護WTO成員領土內的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蟲害或病害、帶病有機體或致病有機體的傳入、定殖或傳播所產生的風險;
②保護WTO成員領土內的人類或動物的生命或健康免受食品、飲料或飼料中添加劑、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機體所產生的風險;
③保護WTO成員領土內人類的生命或健康免受動物、植物或動植物產品攜帶的病害或蟲害的傳入、定殖或傳播所產生的風險;
④防止或控制WTO成員領土內有害生物的傳入、定殖或傳播所產生的其它損害。
上述措施總稱為SPS措施,具體包括:所有相關的法律、法令、法規、要求和程序,特別是最終產品標准;工序和生產方法;檢驗、檢疫、檢查、出證和批准程序;各種檢疫處理,包括與動物或植物運輸有關的或與在運輸過程中為維持動植物生存所需物質有關的要求;有關統計方法、抽樣程序和風險評估方法的規定;與食品安全直接有關的包裝和標簽要求等。
根據《SPS協議》,WTO成員制定和實施SPS措施必須遵循科學性原則、等效性原則、與國際標准協調一致原則、透明度原則、SPS措施的一致性原則、對貿易影響最小原則、動植物疫情區域化原則等。因此,缺乏科學依據,不符合上述原則的SPS措施均構成貿易壁壘。
例如,某國僅以從來自某另一國的個別批次產品中檢測出不符合《SPS協議》的污染物為由,全面禁止從該國進口該類產品,違反了《SPS協議》關於SPS措施的實施要基於必要且對貿易影響最小的原則,構成了貿易壁壘;某國以某另一國的個別農場或地區發生動植物疫情為由,全面禁止從該國進口所有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違反了《SPS協議》的區域化原則,構成了對貿易的變相限制;某國對進口的三文魚的檢疫要求嚴於對該國產品的檢疫要求,或嚴於進口的可能感染了與三文魚相同疾病的其它魚類的檢疫要求,從而限制或禁止三文魚的進口,違反了《SPS協議》的一致性原則,構成了貿易壁壘。
7.貿易救濟措施
貿易救濟措施包括對進口產品實施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不合理地使用或濫用這些救濟措施,就會對進口產品形成貿易壁壘。
在反傾銷、反補貼調查中,一些國家在傾銷和補貼的調查及認定中,往往以所謂"非市場經濟"問題歧視中國產品,有的進而在標准採用,替代國選擇上採取更不合理的做法。在反傾銷調查中,進口國還可採取反規避和反吸收措施;如這些措施被濫用,也會對進口產品構成不合理的障礙。
①反規避。所謂規避,是指一種出口產品在被另一國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情況下,出口商通過各種形式減少或避免出口產品被徵收反傾銷稅或被適用其它形式的反傾銷措施的行為;反規避是指進口國為防止國外出口商規避反傾銷措施的行為而採取的措施。
②反吸收。所謂吸收,是指在進口國已對某一進口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的情況下,出口商採取低報出口價格的方法減輕進口商因承擔反傾銷稅產生的負擔,從而降低反傾銷稅對其產品在進口國市場份額的影響。此種情況下,進口國可以進行反吸收調查,即如進口國發現反傾銷措施對傾銷產品的售價未能產生預期影響,可通過重新調查確定新的傾銷幅度,並最終提高反傾銷稅率。
一國在採取反規避、反吸收調查時,如果在進口產品原產地、出口價格的認定等方面採取的標准不夠客觀、公正,導致不適當或不合理地採取反規避、反吸收的措施,限制產品的進口,反規避、反吸收措施就可能起到貿易壁壘的作用。如某WTO成員方曾對原產於中國的草柑膦進行過不合理的反傾銷、反規避和反吸收調查,在反傾銷調查中裁定徵收24%的反傾銷稅,繼而又在反吸收調查中將該稅率提高到48%,迫使我產品退出該成員市場。
在保障措施調查中,一些國家往往在進口增長、產業損害等問題的認定方面帶有較大的隨意性,並進而根據這種隨意性的認定對我出口產品採取不合理的保障措施。
8.進口產品歧視
政府采購中對進口產品的歧視可分為兩種情況:
①WTO《政府采購協議》的簽署方間所採取的對進口產品的歧視措施。《政府采購協議》是一個諸邊協議,即只有簽署了該協議的成員方受協議規則的約束。該協議規定,協議的簽署方必須保持政府采購的透明度,並給其它成員在參與政府采購方面同等的待遇。實踐中,一些WTO成員往往以不太透明的采購程序阻礙外國產品公平地參與采購。例如,某國有大量的法律規定在政府采購中實施國內優先原則;對采購該國產品予以某些特殊優惠;制定復雜的采購程序,使國外產品無法公平地參與采購競標;以「國家安全」為由武斷地剝奪外國產品參與采購的機會。
②非WTO《政府采購協議》的簽署方間採取的對進口產品的歧視措施。在各國自願對外國開放該國政府采購的領域中,也會存在對進口產品的歧視。這些歧視措施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違反最惠國待遇,對不同國家的產品採取差別待遇,從而構成對特定國家產品的歧視。
9.出口限制
具體表現形式有:
①通過該國國內立法上的治外法權條款,限制或阻礙其它國家與第三國的貿易,從而給其它國家產品出口到該國或第三國市場構成貿易障礙。例如,某國根據其出口管理立法,建立了一整套針對軍民兩用產品的出口控制體系,並限制其它國家的企業將此類產品銷往沒有經過授權的目的地。制裁違反該國出口控製法規的其它國家的企業,限制此類企業向特定第三國的出口,甚至禁止進口此類企業的全部產品。
②對一些原材料、半製成品任意實施出口限制,使得這些原材料、半製品進口國的相關製成品的生產及出口受到限制。
10.補貼
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對成員方使用補貼確立了比較嚴格的制約,出口補貼和進口替代補貼被明確地列入禁止范疇。但是,實踐中,一些WTO成員仍採用各種形式的出口補貼刺激出口,嚴重扭曲了貿易。
在農產品補貼方面,WTO《農業協議》對農業的國內支持和出口補貼制定了基本規則。如一成員對農產品的國內支持或出口補貼不符合《農業協議》的規定,即構成對進口農產品的貿易壁壘。
農產品補貼的具體情況為:
①國內支持。《農業協議》根據各種國內支持措施的貿易扭曲程度將其分為三類,即「綠箱」措施、「藍箱」措施和「黃箱」措施。「綠箱」措施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費用不轉嫁給消費者,且對生產者不具有價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務計劃,主要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務、用於糧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儲備補貼等措施。這些措施對農產品貿易不會產生或僅產生微小的扭曲影響,成員方無須承擔約束和削減義務。「藍箱」措施是指按固定面積和產量給予的補貼(如休耕補貼)、按基期生產水平的85%或85%以下給予的補貼、按固定牲畜頭數給予的補貼。這些補貼通常是農產品限產計劃的組成部分,成員方無須承擔削減義務。「黃箱」措施是指政府對農產品的直接價格干預和補貼,包括對種子、肥料、灌溉等農業投入品的補貼、對農產品營銷貸款的補貼等。「黃箱」措施對農產品貿易產生扭曲,成員方須承擔約束和削減的義務。《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方用綜合支持量來計算其「黃箱」措施的貨幣價值,並以此為尺度,逐步予以削減。但對於發展中國家,部分「黃箱」措施也被列入免於削減的范圍,主要包括農業投資補貼、對低收入或資源貧乏地區生產者提供的農業投入品補貼、為鼓勵生產者不生產違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等。實踐中,一些國家未能依照規則逐步削減「黃箱」措施,而仍維持著較高水平的補貼,從而構成貿易壁壘。
②出口補貼。《農業協議》規定,應以減讓基期的農業出口補貼為基礎,在實施期內逐步削減出口補貼;《農業協議》還詳細規定了列入減讓承諾的出口補貼的范圍、控制補貼的擴大等內容。然而,一些國家未能嚴格遵守《農業協議》有關規定。如某國根據其「乳製品出口鼓勵計劃」,在此領域維持著大量補貼,不僅阻礙了其它國家同類產品的進口,也削弱了其它國家同類產品在第三國市場上的競爭力,構成貿易壁壘。
11.服務貿易
實踐中,造成阻礙國外服務或服務供應商進入該國市場的壁壘措施可能有:
①准入條件過於嚴格或缺乏透明度。
②冗長的審批程序。
③對服務供應商服務經營設置各種形式的限制,或增加其經營負擔。
④外國服務供應商所面臨的不公平競爭。
12.其它壁壘
實踐中,還存在著種種很難歸類於以上各類貿易壁壘的其它壁壘。

H. 國家為什提前不控制,到嚴重才管制

發現就提前控制了,卻不成想串串的這么快,到至今還有很多人不自覺的隔離在家待著,給國家添亂

I. 外匯流動資金貸款 可以結匯使用嗎

義烏作為全國僅有的國際貿易綜合改革金融試點城市,早在2013年開始就實施個人貿易版外匯結算試點。
而從事權國際貿易的大部分企業、個人SOHO或跨境電商,以前‌‌大都注冊了離岸公司,可以有效規避國家外匯管制,也便於接受外幣款項,然而因受個人5萬美金結匯額度的限制,離岸賬戶大量沉積的資金難以結匯並轉入國內賬戶,是不少客戶頭疼的問題。而義烏結匯政策就能解決這部分難題,注冊義烏個體工商戶,離岸賬戶大額結匯、paypal/payoneer/shopify/亞馬遜等電商平台的提現。更支持全球6大幣種收款,歐元、英鎊、美元、日元、港幣、澳大利亞幣。
辦理義烏個體戶工商戶、申請美金結匯賬戶的流程:
1、注冊:提供身亻分證照片即可+浙江工商電子辦理平台賬戶密碼
2、開戶:本人帶身份證到銀行即可,部分異地客戶可以就近安排見證開戶。
開戶注意事項:由於上半年疫情影響,出口數據不是很理想,所以結匯額度相對緊張,那有銀行也關閉了部分外地客戶的賬戶。主要是因為沒有在義烏報關、沒有結匯操作。但是還有其他銀行可以選擇,不論是哪家銀行,針對客戶的業務是否敏感,限制國家收款都還是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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