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來你是學金融的,或者以後想在自資本市場發展,你可以考慮。否則,不建議去考這個所謂的外匯分析師資格證。
我做外匯交易,是美國MG金融的代理,個人認為這個證是沒有實際意義的。
因為中國暫時還沒有完全開放外匯交易,政府部門就會讓大眾來參加考試,是否被認可。。。可想而知。
而且,現在找工作,大多數的單位已經不看學歷和所謂的證,更重要的還是經驗和能力。
如果真的想考,就當學習外匯繳學費吧。多學點知識總是沒錯的。。。
㈡ 北京金融學院 有多少學生,學生大多是從那些地區來上學的近5年的招生情況具體人數是
5月29日 21:52 北京金融學院 是1994年經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 一所專門培養金融、保險、財會、商務管理等專業人才的民辦高等院校。學院確立了以高等學歷教育為主體,高層次繼續教育與職業技能 培訓為輔的辦學特色;建立了以金融專業為骨幹,文理兼有的多科類 系科,形成了「專業—技能—素質」教育為內涵的課程體系。學院設有金融、財務會計、商務管理、法律、計算機、商務英語 六個系41個專業。學院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首都經濟貿易大 學聯合舉辦研究生課程班及在職人員、本、專科學歷教育。各類在校 生3400餘人。
金融系是為從事金融管理、外匯資金管理、國際結算、銀行會計、 證券投資、保險等金融經濟領域培養金融專門人才。隨著金融國際化 發展和金融服務項目增加,學院要求學生掌握國內外金融業務與管理 的專門知識及管理技能。熟悉金融政策和法規,了解國際慣例和商務 規則。
商務管理系是學院的熱門專業,培養學生能適應國內外企業管理的 高層次人才。學生掌握現代企業管理的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與 方法,具備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專門培養商務管理高層次 管理人員,包括:大型商場超市、中外企業的營銷、市場策劃。
學院為各系配備了具有一定學術水平、教學效果好的教師330多名, 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資格的佔85%,學院還聘請行業專家學者進行 教學指導與監督。學院形成了一支管理水平高的教學行政管理隊伍, 承擔學院的教學學生管理。
學院佔地面積63.5畝,建築面積29301平方米,學院有多媒體教室、 計算機信息中心、多媒體語音室、圖書資料中心、體育場等;生活設 施有學生公寓、學生餐廳等,教學設施設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
十年來,學院服務於金融行業和經濟部門,為全國和北京市培養並 輸送了6000多名畢業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信譽。1998年被評為「北 京市社會力量辦學優良學校」;2001年北京市教委對民辦高校進行綜合評估,獲得首批合格院校。2002年學院獲得北京市「請家長放心,讓同學滿意」的優質、誠信、承諾的美譽。2003年被評為「中國十大專業特色民辦高校」。2004年被授予「北京市民滿意民辦大學」的稱號。
招生專業:金融、會計、法學、計算機、英語、商務管理各系專業設置中的本科段
學院自建院至今,已初步建立了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好水平高的師資隊伍。現儲備師資300餘人,其中高級職稱佔85%以上。其中擔任教學任務3年以上的教師80名,骨幹教師77名。根據多年的教學情況進行篩選,形成了一支穩定的專、兼職教師隊伍。這些教師95%以上都是高校的優秀教師,少部分來自研究所、實際部門的高級工程師,他們學術造詣深,教學和實踐經驗豐富,並且經過多年的教學實踐,掌握高等學歷文憑考試的規律。為北京金融學院教育教學工作,為社會培養一批批合格人才做出了貢獻.
插班本科生,享受在校生同等待遇,修業期滿,成績合格,准予畢業。
畢業後,學院擇優推薦
學費:5900元/學年—6400元/學年
住宿費:1600元/學年
教材費:500元/學年
㈢ 出國留學
出國留學的手續
(一)出國留學的類別及條件
總的來說,可分為二大類:國家派出和自費留學。
國家派出有以下幾種情況:一種是由國家有關部委支付經費;二是由世界銀行貸款;三是校際交流。還有一種是自籌經費,或由親友資助,或享受國外獎學金,由個人申請,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列放國家計劃,出國手續與公費人員一樣辦理。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自費公派」。
自費留學是由私人或親友資助,或享受國外獎學金,出國手續均由個人辦理。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
(1)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思想品德優良,在實際工作和學習中表現突出,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業務條件
出國大學生應是高中畢業、成績優秀的人員。出國研究生應是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的成績優秀的人員,並應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規定出國前參加實際工作的年限。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應是教學、科研、生產的業務骨幹,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並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及工礦企業等部門中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以上(特殊優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縮短),或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以上,或從事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年齡,應根據出國留學的不同種類確定,一般不得超過五十歲。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的短期(三至六個月)出國訪問學者,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3)外語條件
各類出國留學人員都應掌握相應國家的語言文字,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外文閱讀專業書刊,有一定的聽、說、寫能力,經過短期培訓即能用外語進行有關學科的學術交流。出國大學生和研究生的外語能力必須達到能聽課的水平。
(4)身體條件
各類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出國留學的規定標准,經過省、市一級醫院檢查並得到健康合格證明書(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得到國家以及有關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或部分資助,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派出的留學人員。
按國家統一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統一選拔、派出,執行統一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為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國家公派);按部門、地方、單位計劃,面向本地區、本單位招生、選拔、派出,執行部門、地方、單位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包括個人經本單位同意和支持,通過取得各種獎學金、貸學金、資助等並納入派出計劃的留學人員」為各部門、地方、單位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單位公派」)。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分為大學生、研究生、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
(3)出國攻讀大學本科、專科和研究生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的學習年限一般按對方國家的學制,由派出單位確定。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國外的期限,根據進修和研究課題的實際需要,一般為三個月至一年,特別情況可為一年半,均由派出單位按派遣計劃確定。
(4)派出單位要幫助和指導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好在國外學習、進修、實習或從事研究的單位。這些單位應具有較高水平或專業方面特長。
(二)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和經費等管理辦法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
公派出國留學的辦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學條件者,在接到國外學校的入學許可證件和外匯資助證明後,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批准後,按隸屬關系,由單位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申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由該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手續。
享受對方院校獎學金或資助費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如在出國時尚未拿到資助費現款,可向派出單位申請墊付外匯額度(非貿易外匯三聯單)。以供購買機票;由親友提供資助者,其出國旅費,可憑護照和前往國的入境簽證,以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因公派出證明,自備人民幣,按規定到中國銀行申請兌換外匯。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工資、工齡和有關經費的管理辦法
(1)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批准出國留學的期限內,國內工資由原單位照發,國內計算工齡。內公派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後,在批準的攻讀博士學位期限內,國計算工齡。公派出國攻讀學位的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限內的國內工資侍遇按國內對同類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國際旅費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辦理。
(3)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旅費等,按派出部門、地方、單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結合選派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4)公派大學生、研究生自費回國休假、探親,以不影響學習為前提,由駐外使、領館審批。
(5)學成歸國的公派留學人員,一般應回原單位工作,如用非所學,不能發揮本人專業特長,由其所在單位報請個級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的酌情辦理。
3、因公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下列因公出國留學人員,按國家規定,持用因公普通護照:
(1)根據協議、合同被派往國外的留學生、研究生、進修生、訪問學者或進行合作研究、講學、任教的有關人員;
(2)被派往國外實習、接受培訓、監造和檢驗等人員。
上述因公普通護照的頒發機構是我國外交部或授權受理的省、市外事辦公室。
(三)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國內在職人申請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審批辦法
(1)由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所在單位組織專家、教授對所提「博士後」的研究方向或實習的業務范圍進行評議並簽署意見,由該單位領導批准後,按隸屬關系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辦理出國審批手續。
(3)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經費,一般由派出單位解決。
(4)獲准者,其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期間,國內工資照發。
2、出國研究生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出國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如需在國外直接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須由本人提前向其國內派出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國內派出單位收到申請後,須在三個月以內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評議並簽署意見,由單位領導審批後,通過有關駐外使、領館通知申請者。三十月後得不到派出單位答復的,即由我駐外使、領館審定。
(3)申請者聯系妥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單位,並收到聘書後,本人應將從事「博士後」研究方向或實習業務范圍、單位和期限等報告國內派出單位和駐外使、領館。其研究課題或實習的業務范圍與原申請批復不符的,應重新報請審批。
(4)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一切費用,包括完成「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結束後的回國旅費,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要求轉到第三國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一般應先回國工作一段時間後,再提出申請。因特殊需要由國外直接轉第三國的,應提前半年提出申請,按隸屬關系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批准。
(6)從事國外的「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期限一般為一年至一年半。
(四)自費出國留學的有關規定
1、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和工齡、待遇
(1)自費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我國公民提供可靠證明,由其定居外國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親友資助,或使用本人、親友在國內的外匯資金,到國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學習或進修的人員。
(2)非在職人員,在高等院校學習的非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和歸國華僑及其眷屬,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在內地的眷屬,符合(1)的情況並取得國外入學許可證件和經濟擔保書的,均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3)在職職工要求離職自費出國留學,應事先經所在單位批准。
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已經列入國家分配計劃,應服從分配,為國家服務。
國內在學研究生,一般不得中斷學習自費出國留學。
(4)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公費的各級別畢業生,在讀四年級以上(含四年級)學生、研究生及在這段學習期間退學的人員,全日製成人高校的畢業生,都必須按規定完成服務期年限後方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在讀四年級以下(不含四年級)學生和全日製成人高校公費在讀學生在償還學習期間國家負擔的培養費後,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內回國服務的,退還其所交的培養費。
在讀或遲學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公費學生或研究生,如果系歸國華僑、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的直系眷屬,則自費出國留學可免交培養費;如果繫上述六類人員的非直系眷屬,應在償還學習期間國家負擔的培養費後,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屬應完成服務期年限人員中的直系眷屬可免除服務期,非直系眷屬在償還培養費後,亦可免除服務期。
完成服務期年限的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應提前半年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已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協議)的人員,須認定其已履行合同(協議)後,方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具有大學和大學以上學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必須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自費出國留學審核機構辦理學歷和完成服務期年限的審核手續,只有獲准後方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出國護照。
(5)專業技術骨幹人員,包括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主治醫師及以上的人員,畢業研究生以及優秀文藝骨幹、優秀運動員、機關工作業務骨乾和具有特殊技藝的人才等,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應盡量納入公派范圍,獲准後他們在國外留學期間的管理和國內待遇按公派出國留學辦法辦理。
(6)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獲准自費出國留學的,可保留學籍一年,在職人員獲准自費出國留學的,從出境的下一個月起停發工資,保留公職一年。
(7)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回國工作後,出國前工齡可以保留,並與回國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工齡。獲得博士學位回國參加工作的,其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限,國內計算工齡,工齡計算辦法與公派留學人員相同。
(8)對學成回國工作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凡獲得學士以上學位者,其回國國際旅費,由國家或用人單位提供,其國內安家費由用人單位按不同情況給予補助。
(9)自費留學的畢業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生,要求國家分配工作的,可於畢業前半年與我駐外使、領館聯系,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安排並分配工作;或在回國後向國家教育委員會登記,按同類公派留學人員分配辦法及工資待遇的規定辦理。
2、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自費留學人員屬於因私出國,應辦理私普通護照,頒發護照機構是授權受理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部門。屬在校學生或在職職工的,所在學校或單位應簽署意見。具體辦理手續時,必須備好如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戶口薄或集體戶口證明,寫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經濟擔保」的復印件,並附譯文。「經濟擔保」須經公證後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紙照片五張,並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名字;
(5)填寫《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登記表》、《本國公民出國申請表》
(6)用人民幣交納護照費、簽證費、手續費、郵費。
為了保證公民的出國申請能夠及時得到批准,我國政府規定了公安機關在受理申請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目前規定的時限是:出國申請的批復一般不超過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長也不超過六十天。
(五)出國留學人員出境前後的聯系辦法
在留學人員集中的國家,我使、領館設立教育處(組),配有專職幹部負責留學人員的工作;在留學人員少的國家,由使、領館指定幹部兼管(一般是文化處)。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行期一旦確定,可與有關駐外使、領館聯系。在可能的條件下,我駐外使(領)館接到電傳後,一般會派車到機場迎接我留學人員(或委託留學生聯誼會接待)。有的接回教育處(組)所在地小住,交待注意事項辦理有關手續,有的在機場交待完注意事項放生活費以後幫助轉機(或火車,或公共電、汽車)達目的地。如因故無人迎接者,可打電話與使、領館聯系或乘車到使、領館報到(或與當地留學生組織聯系)。赴加拿大、德國的留學人員要自己乘車直接到留學生聯誼會。單位公派,使館一般不接,由自己與接待單位聯系。
如果留學人員直接到達學習或工作單位者,到後要及時與使、領館教育處(組)或負責留學生工作的同志聯系、報到,並將「報到證」交使、領館教育處(組)。並及早與當地留學人員組織取得聯系。
許多國家都要求入境的外國人在入境一周(有的一月)內到當地警察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居留證(或身份證),有的還要求居留證心須隨身攜帶(如不帶,查出要罰款)。離境時,要求注銷,並辦理出境簽證手續。到達後務必詢問清楚,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六)赴國外留學的有關事項
1、美國
(1)到美國留學的四種考試 ①TOEFL考試。TOEFL是美國考試服務處為赴美國和加拿大留學的外國學生提供的英語考試,對於申請到美國和加拿大學習的非英語國家學生,對方一般都要求有TOEFL考試的成績。
TOEFL考試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非英語國家學生的英語熟練程度。TOEFL是一種從幾個答案中選擇正確答案的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三小時,考試內容包括三大部分:①聽力理解(衡量對英語口語的理解能力);②結構與書面表達(衡量辨認標准書面英語的能力);③閱讀理解與詞彙(衡量對非技術性閱讀材料的理解能力)。
TOEFL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一般應在對外聯系學校前二個月或提前半年就報考TOEFL對方學校得到考生的TOEFL成績後,作出錄取與否的決定。
②GRE考試。GRE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ETS)提供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對於申請進入美國大學研究生院學習的學生,多數院校都要求具有GRE考試成績。但也有一些院校不要求,或經過協商後,同意免試。GRE考試分為一般考試(亦稱能力考試)和專業考試兩種。有些學校某些專業要求一般考試的成績,有些學校某些專業則要求一般和專業兩項考試的成績。申請人應首先通過查閱書籍或詢問弄清對方的要求後,再決定參加何種考試。
③GMAT考試。GMAT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提供的管理學研究生入學考試。這種考試旨在了解申請入學者是否具備在商業和管理專業研究生階段學習的資格。全世界有八百多個研究生管理學教學項目採用GMAT考試成績,大約六百所院校要求申請入學者提供GMAT考試成績。在美國,大多數研究生院的管理專業都把GMAT的考試成績作為入學的標准之一,同時也作為第一學年學術成績的一次預測。
④TSE考試。TSE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提供的英語口語考試,TSE考試著重考察非英語國家學生的英語口語熟練程度。考試時,發給每位學生一本考試手冊,考生不得攜帶紙、筆和字典等進入考場。考試內容共分七個部分,有些部分要求考生朗讀被指定的一本考試手冊上的材料,整個考試的指導說明和考題都錄在一盤磁帶上,在考試正式開始之前,考生應先看一下考試規則然後聽錄音,回答問題時要對著話筒(麥克風),考生的回答就被錄進另一盤磁帶。這種考試不要求用筆做書面回答,考試時間共為半小時。
(2)申請去美國自費留學的條件
自費留學不受學歷、年齡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請自費到美國上大學(專科或本科)、讀研究生或進修。
①通過正當和合法手續取得足夠的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即:持有親友提供的經濟保證書(須得到所去國家的認可);或持有國外院校、科研機構和基金會等提供的獎學金或資助證明。其所得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應能維持本人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②辦好入學證件(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和辦理護照簽證所需的有關手續。
③英語水平足以在美國修讀全日程的課程。
④身體健康,能適應繁重的學習任務的要求。
(3)申請去美國留學的手續
無論自費或公費出國留學,一般由本人聯系學校,並按對方來信要求准備好有關材料,如經濟保證書;TOEFL等考試成績單;推薦信;本人學歷證書等,然後辦理申請手續。一般來說,需辦理以下手續。
①寫一篇自我介紹。通常是簡略介紹自己的有關情況、所受教育、個人專業愛好及未來計劃等。
②詳細說明經濟狀況。由我國學校寄來自備表格或學院獎學金服務組織的「經濟狀況聲明書」的,可按其中要求填寫。個人用信件說明也可以。
③申請主修音樂、繪畫或攝影藝術的,應附上一個盒式錄音帶或代表作。
④寄去兩張照片。
⑤寄去健康證明一份。
⑥如學校要求付報名費,應盡早匯寄。無辦支付者可請求寬免,有時能獲得准許。
申請人辦妥所有規定的手續之後,學校便會受理入學申請。
2、加拿大
(1)留學的條件
①學歷要符合申請大學的要求。
②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或在加拿大銀行有足夠交付學費及生活費用的存款。政府派遣的留學生,要有官方資金保證書。
③通過英文考試來測定語言能力。講法語的院校設有法語考試。使用英語的大學承認國際通用的考試,如TOEFL考試。研究生的TOEFL考試成績必須在550分以上。
④體檢合格證。
具備以上條件,校方發給申請人接收信件,即可辦理入境手續。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需要有普通或榮譽學士學位,各科分數不低於65分,申請進修的專業成績要求是80分以上。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需具有碩士學位,各科分數均在70分以上;或具有榮譽學士學位,各科分數均在80分以上。有些學科的院系,對申請博士進修課的學生要先進行考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博士進修課程的學習。
(2)學校的選擇
在選擇學校時,一般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①要了解所選的學校有沒有自己想學的課程,特別是去攻讀研究生的,要弄清楚所選學校的課程設置范圍,以便選擇自己特別想修讀的課程。
②要弄清楚自己以往的學歷是否符合學校的招收條件。許多學校對於入學標准都有說明,了解這一情況後,才能對自己入學的機會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數。
③所選的學校對外國學生提供經濟援助的政策如何,有些學校可能只免學費而不提供其他費用,有的提供獎學金、貸款和校內兼職工作。還有一些學校對外國學生不予以任何資助或至少在第一年不予以資助,一般說,到加拿大大學本科學習的學生很少能從學校得到資肋。各大學和加拿大政府所提供的大部分援助只限用於研究生。
(3)入學申請手續
學校選好之後,就應設法索取這些學校的資料。一般可以給有關大學的學生注冊的主管者寫信索取,然後根據了解的具體情況,再決定正式申請三至六所學校。寫信要簡明扼要。信的內容可包括:
①詳細姓名,特別要把「姓」標明。
②按陽歷算年法的出生年月日。
③現在的通信地址。
④學歷和獲得或即將獲得的文憑,並說明成績,及在班上的名次。
⑤是否有足夠的經費支付學費、生活費及往返的國際旅費,或是否打算申請獎學金。
⑥所要修讀的課程和學位。
學校收到來信後,可能會寄一份正式申請表給申請者,如果認為提供的資料不夠,則要再填一份《初步申請書》,學校認為滿意,便把正式申請表寄給學生。如學校認為申請者不符規定的最低入學標准或無力支付學費等,也可能婉拒申請。
申請者按到正式申請表後,要按要求詳細填寫。同時還要備有認可的英文、法文成績報告單譯文。此外,還得寫一篇自傳,如果沒有特別要求,一般只要略寫自己的經歷、論著,所受教育情況,個人興趣及未來計劃即可。
3、英國
(1)留學條件
①必須有必要的學歷。各大學都要求申請人出具學歷證明,如大學文憑、成績單等,以證明其有能力在英國的大學學習所申請的學科和學位。
②一般要求申請人能聽懂講課,能閱讀資料文獻,能用英語進行師生交談和參加學術研討,並能較熟練地用書面表達自己的思想,如申請人來自英語為非本族語的國家,則要求在赴英前通過ELTS考試。ELTS只是摸底考試,不是淘汰考試。根據中英兩國政府簽訂的文件協定,我方人員ELTS考試分數達6分者即可赴英。
③必須具有在英學習期間所需要費用的經濟保障。
④必須身體健康並具有體檢證明。英國方面特別強調患有肺結核或其他各種傳染疾病者不予錄取。
以上四條是去英國留學的最基本條件,也是各大學的總的要求。除此之外,各大學可能還有自己的具體要求(特別在專業基礎方面)。申請人須向有關學校直接聯系詢問。
(2)入學考試
申請入學一般都要經過考試。入學標准一般以通過英國的普通教育證書或蘇格蘭教育證書的考試來衡量。申請人的原有學歷只供錄取時參考,是否錄取最終要看考試成績。一般最低要求是通過五門指定科目的考試。其中兩門達到高級水平或通過四門指定科目的考試,其中三門達到高級水平。
如申請人在國內已獲得了與申請所學科目有關的學位,則錄取時會被優先考慮。英方往往建議申請人先在本國取得初級學位,然後再去英國大學學習,即使是重讀一個初級學位也對本人更為有利。
英國文化委員會與劍橋大學地方考試管理會特別委員會聯合舉辦的ELTS考試,是英國大學及研究機構要求各國留學生在赴英前,以通過ELTS考試作為英語過關的證據。
如要參加ELTS考試,可向駐我國的英國文化委員會代表機構或英國使館提出申請。該考試中心將通過它們向你提供有關考試日期、地點、費用等詳細情況,同時將給你一份報考申請表。
(3)申請入學的手續
如攻讀英國全日制大學本科生學位或畢業文憑,除白金漢大學外,都須通過英國的大學招生中心進行申請。該中心地址如下:
Universities Central Council on
Admissions, PO.Box28,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一般每年6月1日前可免費向該中心索取「申請須知」,申請表格及各大學名單、課程設置手冊等材料。去信可按下述格式填寫:
To UCCA.
PO.Box28
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Plese send a of the current UCCA handbook and
application form for enrty to university in October
l9_______to the addrees below
Name_________
Address___________
4、法國
(1)留學條件
無論是公派的還是自費的赴法留學人員,都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①獲得經濟保證。獲得的經濟資助,應足以維持在法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②持有法國某高等院校或語言培訓中心的入學通知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信。③持有學歷證明。④具有相當的法語水平。⑤持有健康證明。
凡具備上述條件的,即可辦理赴怯留學的申請手續,即中方護照及出國簽證和法方的入境簽證。公派和自費公派赴法留學人員的出國手續均由派管單位按隸屬關系,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以及辦理與法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系的事宜。當然,當事人也可自己聯系學校或科研機構。自費赴法留學人員,在收到入學許可證和外匯資助(經濟擔保書)證明後,可向所在學校或單位提出申請。然後,本人持辦理護照所需材料及單位意見,到當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最後,本人持護照去法國駐華使、領館辦理入境簽證。
(2)自費留學人員助學金的申請
法國政府每年向在各高等院校學習的法國和國外大學生提供大批助學金。以1983年—1984學年為例,享受法國政府助學金待遇的法國和外國學生總人數達137314人之多。其中,外國留學生9274人,占總人數的7%。在這批外國留學生中,有3177人享受法國對外關系部提供的助學金,6097人亨受法國對外關系部分合作與開發署提供的助學金。
此外,法國對外關系部每年還向外國留學生及教師提供3800份用於短期語言、教學法培訓的助學金;並且對外關系部還與財政部一起提供7855份用於各類培訓的助學金。
法國政府助學金的享受者可獲得:生活津貼,旅費及行李托運費,社會保證金和培訓費。
自費生可向法國駐華使館文比參贊、科技合作參贊、法國駐上海領事館總領事寫信申請法國政府助學金。首先要索取申請表格,然後逐項按要求填好,並附上所規定交納的各種材料(注意,法方拒絕受理材料不齊的申請),然後,在法方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把申請表格及材料寄到法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日期一般在每年9—10月份。
(3)辦理入學認可證件
首先,根據法國高等院校專業及各專業課程設置等情況,選擇理想的高等院校。
然後,通過在法國居住的親友,或直接給所選幾所院校的教務處或接待處去信詢問如何辦理入學認可證件的有關手續。待對方答復後,再按對方要求填寫申請表格及准備有關材料。
(4)申請入學許可需要准備的材料
①個人簡歷。②學習成績單。③學歷證明。④公證過的出生證及譯文的復印件。⑤兩位專家或教授的推薦信。⑥如已學過法語,提供一份畢業或結業證書,標明學習期限及各項成績,並加蓋公章。⑦兩個寫有申請人地址的信封。
5、德國
在德國,由於本國和外國的高
㈣ 留學問題請教
出國留學的手續
(一)出國留學的類別及條件
總的來說,可分為二大類:國家派出和自費留學。
國家派出有以下幾種情況:一種是由國家有關部委支付經費;二是由世界銀行貸款;三是校際交流。還有一種是自籌經費,或由親友資助,或享受國外獎學金,由個人申請,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列放國家計劃,出國手續與公費人員一樣辦理。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自費公派」。
自費留學是由私人或親友資助,或享受國外獎學金,出國手續均由個人辦理。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
(1)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思想品德優良,在實際工作和學習中表現突出,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業務條件
出國大學生應是高中畢業、成績優秀的人員。出國研究生應是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的成績優秀的人員,並應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規定出國前參加實際工作的年限。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應是教學、科研、生產的業務骨幹,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並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及工礦企業等部門中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以上(特殊優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縮短),或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以上,或從事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年齡,應根據出國留學的不同種類確定,一般不得超過五十歲。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的短期(三至六個月)出國訪問學者,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3)外語條件
各類出國留學人員都應掌握相應國家的語言文字,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外文閱讀專業書刊,有一定的聽、說、寫能力,經過短期培訓即能用外語進行有關學科的學術交流。出國大學生和研究生的外語能力必須達到能聽課的水平。
(4)身體條件
各類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出國留學的規定標准,經過省、市一級醫院檢查並得到健康合格證明書(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得到國家以及有關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或部分資助,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派出的留學人員。
按國家統一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統一選拔、派出,執行統一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為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國家公派);按部門、地方、單位計劃,面向本地區、本單位招生、選拔、派出,執行部門、地方、單位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包括個人經本單位同意和支持,通過取得各種獎學金、貸學金、資助等並納入派出計劃的留學人員」為各部門、地方、單位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單位公派」)。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分為大學生、研究生、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
(3)出國攻讀大學本科、專科和研究生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的學習年限一般按對方國家的學制,由派出單位確定。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國外的期限,根據進修和研究課題的實際需要,一般為三個月至一年,特別情況可為一年半,均由派出單位按派遣計劃確定。
(4)派出單位要幫助和指導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好在國外學習、進修、實習或從事研究的單位。這些單位應具有較高水平或專業方面特長。
(二)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和經費等管理辦法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
公派出國留學的辦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學條件者,在接到國外學校的入學許可證件和外匯資助證明後,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批准後,按隸屬關系,由單位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申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由該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手續。
享受對方院校獎學金或資助費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如在出國時尚未拿到資助費現款,可向派出單位申請墊付外匯額度(非貿易外匯三聯單)。以供購買機票;由親友提供資助者,其出國旅費,可憑護照和前往國的入境簽證,以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因公派出證明,自備人民幣,按規定到中國銀行申請兌換外匯。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工資、工齡和有關經費的管理辦法
(1)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批准出國留學的期限內,國內工資由原單位照發,國內計算工齡。內公派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後,在批準的攻讀博士學位期限內,國計算工齡。公派出國攻讀學位的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限內的國內工資侍遇按國內對同類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國際旅費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辦理。
(3)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旅費等,按派出部門、地方、單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結合選派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4)公派大學生、研究生自費回國休假、探親,以不影響學習為前提,由駐外使、領館審批。
(5)學成歸國的公派留學人員,一般應回原單位工作,如用非所學,不能發揮本人專業特長,由其所在單位報請個級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的酌情辦理。
3、因公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下列因公出國留學人員,按國家規定,持用因公普通護照:
(1)根據協議、合同被派往國外的留學生、研究生、進修生、訪問學者或進行合作研究、講學、任教的有關人員;
(2)被派往國外實習、接受培訓、監造和檢驗等人員。
上述因公普通護照的頒發機構是我國外交部或授權受理的省、市外事辦公室。
(三)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國內在職人申請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審批辦法
(1)由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所在單位組織專家、教授對所提「博士後」的研究方向或實習的業務范圍進行評議並簽署意見,由該單位領導批准後,按隸屬關系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辦理出國審批手續。
(3)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經費,一般由派出單位解決。
(4)獲准者,其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期間,國內工資照發。
2、出國研究生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出國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如需在國外直接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須由本人提前向其國內派出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國內派出單位收到申請後,須在三個月以內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評議並簽署意見,由單位領導審批後,通過有關駐外使、領館通知申請者。三十月後得不到派出單位答復的,即由我駐外使、領館審定。
(3)申請者聯系妥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單位,並收到聘書後,本人應將從事「博士後」研究方向或實習業務范圍、單位和期限等報告國內派出單位和駐外使、領館。其研究課題或實習的業務范圍與原申請批復不符的,應重新報請審批。
(4)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一切費用,包括完成「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結束後的回國旅費,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要求轉到第三國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一般應先回國工作一段時間後,再提出申請。因特殊需要由國外直接轉第三國的,應提前半年提出申請,按隸屬關系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批准。
(6)從事國外的「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期限一般為一年至一年半。
(四)自費出國留學的有關規定
1、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和工齡、待遇
(1)自費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我國公民提供可靠證明,由其定居外國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親友資助,或使用本人、親友在國內的外匯資金,到國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學習或進修的人員。
(2)非在職人員,在高等院校學習的非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和歸國華僑及其眷屬,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在內地的眷屬,符合(1)的情況並取得國外入學許可證件和經濟擔保書的,均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3)在職職工要求離職自費出國留學,應事先經所在單位批准。
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已經列入國家分配計劃,應服從分配,為國家服務。
國內在學研究生,一般不得中斷學習自費出國留學。
(4)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公費的各級別畢業生,在讀四年級以上(含四年級)學生、研究生及在這段學習期間退學的人員,全日製成人高校的畢業生,都必須按規定完成服務期年限後方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在讀四年級以下(不含四年級)學生和全日製成人高校公費在讀學生在償還學習期間國家負擔的培養費後,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內回國服務的,退還其所交的培養費。
在讀或遲學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公費學生或研究生,如果系歸國華僑、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的直系眷屬,則自費出國留學可免交培養費;如果繫上述六類人員的非直系眷屬,應在償還學習期間國家負擔的培養費後,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屬應完成服務期年限人員中的直系眷屬可免除服務期,非直系眷屬在償還培養費後,亦可免除服務期。
完成服務期年限的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應提前半年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已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協議)的人員,須認定其已履行合同(協議)後,方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具有大學和大學以上學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必須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自費出國留學審核機構辦理學歷和完成服務期年限的審核手續,只有獲准後方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出國護照。
(5)專業技術骨幹人員,包括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主治醫師及以上的人員,畢業研究生以及優秀文藝骨幹、優秀運動員、機關工作業務骨乾和具有特殊技藝的人才等,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應盡量納入公派范圍,獲准後他們在國外留學期間的管理和國內待遇按公派出國留學辦法辦理。
(6)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獲准自費出國留學的,可保留學籍一年,在職人員獲准自費出國留學的,從出境的下一個月起停發工資,保留公職一年。
(7)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回國工作後,出國前工齡可以保留,並與回國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工齡。獲得博士學位回國參加工作的,其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限,國內計算工齡,工齡計算辦法與公派留學人員相同。
(8)對學成回國工作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凡獲得學士以上學位者,其回國國際旅費,由國家或用人單位提供,其國內安家費由用人單位按不同情況給予補助。
(9)自費留學的畢業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生,要求國家分配工作的,可於畢業前半年與我駐外使、領館聯系,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安排並分配工作;或在回國後向國家教育委員會登記,按同類公派留學人員分配辦法及工資待遇的規定辦理。
2、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自費留學人員屬於因私出國,應辦理私普通護照,頒發護照機構是授權受理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部門。屬在校學生或在職職工的,所在學校或單位應簽署意見。具體辦理手續時,必須備好如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戶口薄或集體戶口證明,寫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經濟擔保」的復印件,並附譯文。「經濟擔保」須經公證後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紙照片五張,並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名字;
(5)填寫《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登記表》、《本國公民出國申請表》
(6)用人民幣交納護照費、簽證費、手續費、郵費。
為了保證公民的出國申請能夠及時得到批准,我國政府規定了公安機關在受理申請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目前規定的時限是:出國申請的批復一般不超過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長也不超過六十天。
(五)出國留學人員出境前後的聯系辦法
在留學人員集中的國家,我使、領館設立教育處(組),配有專職幹部負責留學人員的工作;在留學人員少的國家,由使、領館指定幹部兼管(一般是文化處)。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行期一旦確定,可與有關駐外使、領館聯系。在可能的條件下,我駐外使(領)館接到電傳後,一般會派車到機場迎接我留學人員(或委託留學生聯誼會接待)。有的接回教育處(組)所在地小住,交待注意事項辦理有關手續,有的在機場交待完注意事項放生活費以後幫助轉機(或火車,或公共電、汽車)達目的地。如因故無人迎接者,可打電話與使、領館聯系或乘車到使、領館報到(或與當地留學生組織聯系)。赴加拿大、德國的留學人員要自己乘車直接到留學生聯誼會。單位公派,使館一般不接,由自己與接待單位聯系。
如果留學人員直接到達學習或工作單位者,到後要及時與使、領館教育處(組)或負責留學生工作的同志聯系、報到,並將「報到證」交使、領館教育處(組)。並及早與當地留學人員組織取得聯系。
許多國家都要求入境的外國人在入境一周(有的一月)內到當地警察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居留證(或身份證),有的還要求居留證心須隨身攜帶(如不帶,查出要罰款)。離境時,要求注銷,並辦理出境簽證手續。到達後務必詢問清楚,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六)赴國外留學的有關事項
1、美國
(1)到美國留學的四種考試 ①TOEFL考試。TOEFL是美國考試服務處為赴美國和加拿大留學的外國學生提供的英語考試,對於申請到美國和加拿大學習的非英語國家學生,對方一般都要求有TOEFL考試的成績。
TOEFL考試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非英語國家學生的英語熟練程度。TOEFL是一種從幾個答案中選擇正確答案的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三小時,考試內容包括三大部分:①聽力理解(衡量對英語口語的理解能力);②結構與書面表達(衡量辨認標准書面英語的能力);③閱讀理解與詞彙(衡量對非技術性閱讀材料的理解能力)。
TOEFL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一般應在對外聯系學校前二個月或提前半年就報考TOEFL對方學校得到考生的TOEFL成績後,作出錄取與否的決定。
②GRE考試。GRE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ETS)提供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對於申請進入美國大學研究生院學習的學生,多數院校都要求具有GRE考試成績。但也有一些院校不要求,或經過協商後,同意免試。GRE考試分為一般考試(亦稱能力考試)和專業考試兩種。有些學校某些專業要求一般考試的成績,有些學校某些專業則要求一般和專業兩項考試的成績。申請人應首先通過查閱書籍或詢問弄清對方的要求後,再決定參加何種考試。
③GMAT考試。GMAT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提供的管理學研究生入學考試。這種考試旨在了解申請入學者是否具備在商業和管理專業研究生階段學習的資格。全世界有八百多個研究生管理學教學項目採用GMAT考試成績,大約六百所院校要求申請入學者提供GMAT考試成績。在美國,大多數研究生院的管理專業都把GMAT的考試成績作為入學的標准之一,同時也作為第一學年學術成績的一次預測。
④TSE考試。TSE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提供的英語口語考試,TSE考試著重考察非英語國家學生的英語口語熟練程度。考試時,發給每位學生一本考試手冊,考生不得攜帶紙、筆和字典等進入考場。考試內容共分七個部分,有些部分要求考生朗讀被指定的一本考試手冊上的材料,整個考試的指導說明和考題都錄在一盤磁帶上,在考試正式開始之前,考生應先看一下考試規則然後聽錄音,回答問題時要對著話筒(麥克風),考生的回答就被錄進另一盤磁帶。這種考試不要求用筆做書面回答,考試時間共為半小時。
(2)申請去美國自費留學的條件
自費留學不受學歷、年齡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請自費到美國上大學(專科或本科)、讀研究生或進修。
①通過正當和合法手續取得足夠的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即:持有親友提供的經濟保證書(須得到所去國家的認可);或持有國外院校、科研機構和基金會等提供的獎學金或資助證明。其所得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應能維持本人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②辦好入學證件(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和辦理護照簽證所需的有關手續。
③英語水平足以在美國修讀全日程的課程。
④身體健康,能適應繁重的學習任務的要求。
(3)申請去美國留學的手續
無論自費或公費出國留學,一般由本人聯系學校,並按對方來信要求准備好有關材料,如經濟保證書;TOEFL等考試成績單;推薦信;本人學歷證書等,然後辦理申請手續。一般來說,需辦理以下手續。
①寫一篇自我介紹。通常是簡略介紹自己的有關情況、所受教育、個人專業愛好及未來計劃等。
②詳細說明經濟狀況。由我國學校寄來自備表格或學院獎學金服務組織的「經濟狀況聲明書」的,可按其中要求填寫。個人用信件說明也可以。
③申請主修音樂、繪畫或攝影藝術的,應附上一個盒式錄音帶或代表作。
④寄去兩張照片。
⑤寄去健康證明一份。
⑥如學校要求付報名費,應盡早匯寄。無辦支付者可請求寬免,有時能獲得准許。
申請人辦妥所有規定的手續之後,學校便會受理入學申請。
2、加拿大
(1)留學的條件
①學歷要符合申請大學的要求。
②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或在加拿大銀行有足夠交付學費及生活費用的存款。政府派遣的留學生,要有官方資金保證書。
③通過英文考試來測定語言能力。講法語的院校設有法語考試。使用英語的大學承認國際通用的考試,如TOEFL考試。研究生的TOEFL考試成績必須在550分以上。
④體檢合格證。
具備以上條件,校方發給申請人接收信件,即可辦理入境手續。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需要有普通或榮譽學士學位,各科分數不低於65分,申請進修的專業成績要求是80分以上。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需具有碩士學位,各科分數均在70分以上;或具有榮譽學士學位,各科分數均在80分以上。有些學科的院系,對申請博士進修課的學生要先進行考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博士進修課程的學習。
(2)學校的選擇
在選擇學校時,一般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①要了解所選的學校有沒有自己想學的課程,特別是去攻讀研究生的,要弄清楚所選學校的課程設置范圍,以便選擇自己特別想修讀的課程。
②要弄清楚自己以往的學歷是否符合學校的招收條件。許多學校對於入學標准都有說明,了解這一情況後,才能對自己入學的機會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數。
③所選的學校對外國學生提供經濟援助的政策如何,有些學校可能只免學費而不提供其他費用,有的提供獎學金、貸款和校內兼職工作。還有一些學校對外國學生不予以任何資助或至少在第一年不予以資助,一般說,到加拿大大學本科學習的學生很少能從學校得到資肋。各大學和加拿大政府所提供的大部分援助只限用於研究生。
(3)入學申請手續
學校選好之後,就應設法索取這些學校的資料。一般可以給有關大學的學生注冊的主管者寫信索取,然後根據了解的具體情況,再決定正式申請三至六所學校。寫信要簡明扼要。信的內容可包括:
①詳細姓名,特別要把「姓」標明。
②按陽歷算年法的出生年月日。
③現在的通信地址。
④學歷和獲得或即將獲得的文憑,並說明成績,及在班上的名次。
⑤是否有足夠的經費支付學費、生活費及往返的國際旅費,或是否打算申請獎學金。
⑥所要修讀的課程和學位。
學校收到來信後,可能會寄一份正式申請表給申請者,如果認為提供的資料不夠,則要再填一份《初步申請書》,學校認為滿意,便把正式申請表寄給學生。如學校認為申請者不符規定的最低入學標准或無力支付學費等,也可能婉拒申請。
申請者按到正式申請表後,要按要求詳細填寫。同時還要備有認可的英文、法文成績報告單譯文。此外,還得寫一篇自傳,如果沒有特別要求,一般只要略寫自己的經歷、論著,所受教育情況,個人興趣及未來計劃即可。
3、英國
(1)留學條件
①必須有必要的學歷。各大學都要求申請人出具學歷證明,如大學文憑、成績單等,以證明其有能力在英國的大學學習所申請的學科和學位。
②一般要求申請人能聽懂講課,能閱讀資料文獻,能用英語進行師生交談和參加學術研討,並能較熟練地用書面表達自己的思想,如申請人來自英語為非本族語的國家,則要求在赴英前通過ELTS考試。ELTS只是摸底考試,不是淘汰考試。根據中英兩國政府簽訂的文件協定,我方人員ELTS考試分數達6分者即可赴英。
③必須具有在英學習期間所需要費用的經濟保障。
④必須身體健康並具有體檢證明。英國方面特別強調患有肺結核或其他各種傳染疾病者不予錄取。
以上四條是去英國留學的最基本條件,也是各大學的總的要求。除此之外,各大學可能還有自己的具體要求(特別在專業基礎方面)。申請人須向有關學校直接聯系詢問。
(2)入學考試
申請入學一般都要經過考試。入學標准一般以通過英國的普通教育證書或蘇格蘭教育證書的考試來衡量。申請人的原有學歷只供錄取時參考,是否錄取最終要看考試成績。一般最低要求是通過五門指定科目的考試。其中兩門達到高級水平或通過四門指定科目的考試,其中三門達到高級水平。
如申請人在國內已獲得了與申請所學科目有關的學位,則錄取時會被優先考慮。英方往往建議申請人先在本國取得初級學位,然後再去英國大學學習,即使是重讀一個初級學位也對本人更為有利。
英國文化委員會與劍橋大學地方考試管理會特別委員會聯合舉辦的ELTS考試,是英國大學及研究機構要求各國留學生在赴英前,以通過ELTS考試作為英語過關的證據。
如要參加ELTS考試,可向駐我國的英國文化委員會代表機構或英國使館提出申請。該考試中心將通過它們向你提供有關考試日期、地點、費用等詳細情況,同時將給你一份報考申請表。
(3)申請入學的手續
如攻讀英國全日制大學本科生學位或畢業文憑,除白金漢大學外,都須通過英國的大學招生中心進行申請。該中心地址如下:
Universities Central Council on
Admissions, PO.Box28,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一般每年6月1日前可免費向該中心索取「申請須知」,申請表格及各大學名單、課程設置手冊等材料。去信可按下述格式填寫:
To UCCA.
PO.Box28
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Plese send a of the current UCCA handbook and
application form for enrty to university in October
l9_______to the addrees below
Name_________
Address___________
4、法國
(1)留學條件
無論是公派的還是自費的赴法留學人員,都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①獲得經濟保證。獲得的經濟資助,應足以維持在法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②持有法國某高等院校或語言培訓中心的入學通知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信。③持有學歷證明。④具有相當的法語水平。⑤持有健康證明。
凡具備上述條件的,即可辦理赴怯留學的申請手續,即中方護照及出國簽證和法方的入境簽證。公派和自費公派赴法留學人員的出國手續均由派管單位按隸屬關系,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以及辦理與法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系的事宜。當然,當事人也可自己聯系學校或科研機構。自費赴法留學人員,在收到入學許可證和外匯資助(經濟擔保書)證明後,可向所在學校或單位提出申請。然後,本人持辦理護照所需材料及單位意見,到當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最後,本人持護照去法國駐華使、領館辦理入境簽證。
(2)自費留學人員助學金的申請
法國政府每年向在各高等院校學習的法國和國外大學生提供大批助學金。以1983年—1984學年為例,享受法國政府助學金待遇的法國和外國學生總人數達137314人之多。其中,外國留學生9274人,占總人數的7%。在這批外國留學生中,有3177人享受法國對外關系部提供的助學金,6097人亨受法國對外關系部分合作與開發署提供的助學金。
此外,法國對外關系部每年還向外國留學生及教師提供3800份用於短期語言、教學法培訓的助學金;並且對外關系部還與財政部一起提供7855份用於各類培訓的助學金。
法國政府助學金的享受者可獲得:生活津貼,旅費及行李托運費,社會保證金和培訓費。
自費生可向法國駐華使館文比參贊、科技合作參贊、法國駐上海領事館總領事寫信申請法國政府助學金。首先要索取申請表格,然後逐項按要求填好,並附上所規定交納的各種材料(注意,法方拒絕受理材料不齊的申請),然後,在法方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把申請表格及材料寄到法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日期一般在每年9—10月份。
(3)辦理入學認可證件
首先,根據法國高等院校專業及各專業課程設置等情況,選擇理想的高等院校。
然後,通過在法國居住的親友,或直接給所選幾所院校的教務處或接待處去信詢問如何辦理入學認可證件的有關手續。待對方答復後,再按對方要求填寫申請表格及准備有關材料。
(4)申請入學許可需要准備的材料
①個人簡歷。②學習成績單。③學歷證明。④公證過的出生證及譯文的復印件。⑤兩位專家或教授的推薦信。⑥如已學過法語,提供一份畢業或結業證書,標明學習期限及各項成績,並加蓋公章。⑦兩個寫有申請人地址的信封。
5、德國
在德國,由於本國和外國的高?/td>
㈤ 出國流學要經過哪些程序
出國留學的手續
(一)出國留學的類別及條件
總的來說,可分為二大類:國家派出和自費留學。
國家派出有以下幾種情況:一種是由國家有關部委支付經費;二是由世界銀行貸款;三是校際交流。還有一種是自籌經費,或由親友資助,或享受國外獎學金,由個人申請,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列放國家計劃,出國手續與公費人員一樣辦理。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自費公派」。
自費留學是由私人或親友資助,或享受國外獎學金,出國手續均由個人辦理。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
(1)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思想品德優良,在實際工作和學習中表現突出,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業務條件
出國大學生應是高中畢業、成績優秀的人員。出國研究生應是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的成績優秀的人員,並應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規定出國前參加實際工作的年限。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應是教學、科研、生產的業務骨幹,具有大學畢業及以上水平,並在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及工礦企業等部門中從事本專業工作五年以上(特殊優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適當縮短),或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以上,或從事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年齡,應根據出國留學的不同種類確定,一般不得超過五十歲。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的短期(三至六個月)出國訪問學者,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3)外語條件
各類出國留學人員都應掌握相應國家的語言文字,能夠比較熟練地運用外文閱讀專業書刊,有一定的聽、說、寫能力,經過短期培訓即能用外語進行有關學科的學術交流。出國大學生和研究生的外語能力必須達到能聽課的水平。
(4)身體條件
各類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健康狀況,必須符合出國留學的規定標准,經過省、市一級醫院檢查並得到健康合格證明書(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得到國家以及有關部門、地方、單位全部或部分資助,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派出的留學人員。
按國家統一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統一選拔、派出,執行統一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為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國家公派);按部門、地方、單位計劃,面向本地區、本單位招生、選拔、派出,執行部門、地方、單位經費開支規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包括個人經本單位同意和支持,通過取得各種獎學金、貸學金、資助等並納入派出計劃的留學人員」為各部門、地方、單位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簡稱「單位公派」)。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分為大學生、研究生、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
(3)出國攻讀大學本科、專科和研究生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的學習年限一般按對方國家的學制,由派出單位確定。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國外的期限,根據進修和研究課題的實際需要,一般為三個月至一年,特別情況可為一年半,均由派出單位按派遣計劃確定。
(4)派出單位要幫助和指導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好在國外學習、進修、實習或從事研究的單位。這些單位應具有較高水平或專業方面特長。
(二)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和經費等管理辦法
1、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申報手續
公派出國留學的辦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學條件者,在接到國外學校的入學許可證件和外匯資助證明後,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批准後,按隸屬關系,由單位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申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後,由該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手續。
享受對方院校獎學金或資助費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如在出國時尚未拿到資助費現款,可向派出單位申請墊付外匯額度(非貿易外匯三聯單)。以供購買機票;由親友提供資助者,其出國旅費,可憑護照和前往國的入境簽證,以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因公派出證明,自備人民幣,按規定到中國銀行申請兌換外匯。
2、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工資、工齡和有關經費的管理辦法
(1)出國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在批准出國留學的期限內,國內工資由原單位照發,國內計算工齡。內公派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後,在批準的攻讀博士學位期限內,國計算工齡。公派出國攻讀學位的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限內的國內工資侍遇按國內對同類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國際旅費等,按國家的統一規定辦理。
(3)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的出國置裝費、出國旅費、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研究生和大學生中途回國休假的往返旅費等,按派出部門、地方、單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結合選派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4)公派大學生、研究生自費回國休假、探親,以不影響學習為前提,由駐外使、領館審批。
(5)學成歸國的公派留學人員,一般應回原單位工作,如用非所學,不能發揮本人專業特長,由其所在單位報請個級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部門的酌情辦理。
3、因公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下列因公出國留學人員,按國家規定,持用因公普通護照:
(1)根據協議、合同被派往國外的留學生、研究生、進修生、訪問學者或進行合作研究、講學、任教的有關人員;
(2)被派往國外實習、接受培訓、監造和檢驗等人員。
上述因公普通護照的頒發機構是我國外交部或授權受理的省、市外事辦公室。
(三)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國內在職人申請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審批辦法
(1)由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所在單位組織專家、教授對所提「博士後」的研究方向或實習的業務范圍進行評議並簽署意見,由該單位領導批准後,按隸屬關系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辦理出國審批手續。
(3)去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經費,一般由派出單位解決。
(4)獲准者,其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期間,國內工資照發。
2、出國研究生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辦法
(1)出國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如需在國外直接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須由本人提前向其國內派出單位和我駐外使、領館提出申請報告,說明擬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理由、內容和期限。
(2)國內派出單位收到申請後,須在三個月以內組織有關專家、教授評議並簽署意見,由單位領導審批後,通過有關駐外使、領館通知申請者。三十月後得不到派出單位答復的,即由我駐外使、領館審定。
(3)申請者聯系妥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單位,並收到聘書後,本人應將從事「博士後」研究方向或實習業務范圍、單位和期限等報告國內派出單位和駐外使、領館。其研究課題或實習的業務范圍與原申請批復不符的,應重新報請審批。
(4)在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所需一切費用,包括完成「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結束後的回國旅費,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國外獲得博士學位後,要求轉到第三國從事,「博士後」研究或實習,一般應先回國工作一段時間後,再提出申請。因特殊需要由國外直接轉第三國的,應提前半年提出申請,按隸屬關系報部委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批准。
(6)從事國外的「博士後」研究或實習的期限一般為一年至一年半。
(四)自費出國留學的有關規定
1、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條件和工齡、待遇
(1)自費出國留學人員是指我國公民提供可靠證明,由其定居外國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親友資助,或使用本人、親友在國內的外匯資金,到國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學習或進修的人員。
(2)非在職人員,在高等院校學習的非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和歸國華僑及其眷屬,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在內地的眷屬,符合(1)的情況並取得國外入學許可證件和經濟擔保書的,均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3)在職職工要求離職自費出國留學,應事先經所在單位批准。
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班的學生,已經列入國家分配計劃,應服從分配,為國家服務。
國內在學研究生,一般不得中斷學習自費出國留學。
(4)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公費的各級別畢業生,在讀四年級以上(含四年級)學生、研究生及在這段學習期間退學的人員,全日製成人高校的畢業生,都必須按規定完成服務期年限後方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凡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在讀四年級以下(不含四年級)學生和全日製成人高校公費在讀學生在償還學習期間國家負擔的培養費後,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自出境之日起八年內回國服務的,退還其所交的培養費。
在讀或遲學的全日制高等教育機構公費學生或研究生,如果系歸國華僑、國外華僑、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外籍華人的直系眷屬,則自費出國留學可免交培養費;如果繫上述六類人員的非直系眷屬,應在償還學習期間國家負擔的培養費後,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屬應完成服務期年限人員中的直系眷屬可免除服務期,非直系眷屬在償還培養費後,亦可免除服務期。
完成服務期年限的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應提前半年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已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協議)的人員,須認定其已履行合同(協議)後,方可申請自費出國留學。
具有大學和大學以上學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必須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自費出國留學審核機構辦理學歷和完成服務期年限的審核手續,只有獲准後方可向公安機關申請出國護照。
(5)專業技術骨幹人員,包括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主治醫師及以上的人員,畢業研究生以及優秀文藝骨幹、優秀運動員、機關工作業務骨乾和具有特殊技藝的人才等,申請自費出國留學,應盡量納入公派范圍,獲准後他們在國外留學期間的管理和國內待遇按公派出國留學辦法辦理。
(6)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獲准自費出國留學的,可保留學籍一年,在職人員獲准自費出國留學的,從出境的下一個月起停發工資,保留公職一年。
(7)在職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回國工作後,出國前工齡可以保留,並與回國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工齡。獲得博士學位回國參加工作的,其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限,國內計算工齡,工齡計算辦法與公派留學人員相同。
(8)對學成回國工作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凡獲得學士以上學位者,其回國國際旅費,由國家或用人單位提供,其國內安家費由用人單位按不同情況給予補助。
(9)自費留學的畢業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生,要求國家分配工作的,可於畢業前半年與我駐外使、領館聯系,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安排並分配工作;或在回國後向國家教育委員會登記,按同類公派留學人員分配辦法及工資待遇的規定辦理。
2、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護照的申領
自費留學人員屬於因私出國,應辦理私普通護照,頒發護照機構是授權受理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部門。屬在校學生或在職職工的,所在學校或單位應簽署意見。具體辦理手續時,必須備好如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戶口薄或集體戶口證明,寫明本人出生地和出生年月日;
(3)「經濟擔保」的復印件,並附譯文。「經濟擔保」須經公證後方有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光紙照片五張,並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名字;
(5)填寫《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登記表》、《本國公民出國申請表》
(6)用人民幣交納護照費、簽證費、手續費、郵費。
為了保證公民的出國申請能夠及時得到批准,我國政府規定了公安機關在受理申請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目前規定的時限是:出國申請的批復一般不超過三十天,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最長也不超過六十天。
(五)出國留學人員出境前後的聯系辦法
在留學人員集中的國家,我使、領館設立教育處(組),配有專職幹部負責留學人員的工作;在留學人員少的國家,由使、領館指定幹部兼管(一般是文化處)。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的行期一旦確定,可與有關駐外使、領館聯系。在可能的條件下,我駐外使(領)館接到電傳後,一般會派車到機場迎接我留學人員(或委託留學生聯誼會接待)。有的接回教育處(組)所在地小住,交待注意事項辦理有關手續,有的在機場交待完注意事項放生活費以後幫助轉機(或火車,或公共電、汽車)達目的地。如因故無人迎接者,可打電話與使、領館聯系或乘車到使、領館報到(或與當地留學生組織聯系)。赴加拿大、德國的留學人員要自己乘車直接到留學生聯誼會。單位公派,使館一般不接,由自己與接待單位聯系。
如果留學人員直接到達學習或工作單位者,到後要及時與使、領館教育處(組)或負責留學生工作的同志聯系、報到,並將「報到證」交使、領館教育處(組)。並及早與當地留學人員組織取得聯系。
許多國家都要求入境的外國人在入境一周(有的一月)內到當地警察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居留證(或身份證),有的還要求居留證心須隨身攜帶(如不帶,查出要罰款)。離境時,要求注銷,並辦理出境簽證手續。到達後務必詢問清楚,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六)赴國外留學的有關事項
1、美國
(1)到美國留學的四種考試 ①TOEFL考試。TOEFL是美國考試服務處為赴美國和加拿大留學的外國學生提供的英語考試,對於申請到美國和加拿大學習的非英語國家學生,對方一般都要求有TOEFL考試的成績。
TOEFL考試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非英語國家學生的英語熟練程度。TOEFL是一種從幾個答案中選擇正確答案的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三小時,考試內容包括三大部分:①聽力理解(衡量對英語口語的理解能力);②結構與書面表達(衡量辨認標准書面英語的能力);③閱讀理解與詞彙(衡量對非技術性閱讀材料的理解能力)。
TOEFL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一般應在對外聯系學校前二個月或提前半年就報考TOEFL對方學校得到考生的TOEFL成績後,作出錄取與否的決定。
②GRE考試。GRE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ETS)提供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對於申請進入美國大學研究生院學習的學生,多數院校都要求具有GRE考試成績。但也有一些院校不要求,或經過協商後,同意免試。GRE考試分為一般考試(亦稱能力考試)和專業考試兩種。有些學校某些專業要求一般考試的成績,有些學校某些專業則要求一般和專業兩項考試的成績。申請人應首先通過查閱書籍或詢問弄清對方的要求後,再決定參加何種考試。
③GMAT考試。GMAT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提供的管理學研究生入學考試。這種考試旨在了解申請入學者是否具備在商業和管理專業研究生階段學習的資格。全世界有八百多個研究生管理學教學項目採用GMAT考試成績,大約六百所院校要求申請入學者提供GMAT考試成績。在美國,大多數研究生院的管理專業都把GMAT的考試成績作為入學的標准之一,同時也作為第一學年學術成績的一次預測。
④TSE考試。TSE考試是美國考試服務處提供的英語口語考試,TSE考試著重考察非英語國家學生的英語口語熟練程度。考試時,發給每位學生一本考試手冊,考生不得攜帶紙、筆和字典等進入考場。考試內容共分七個部分,有些部分要求考生朗讀被指定的一本考試手冊上的材料,整個考試的指導說明和考題都錄在一盤磁帶上,在考試正式開始之前,考生應先看一下考試規則然後聽錄音,回答問題時要對著話筒(麥克風),考生的回答就被錄進另一盤磁帶。這種考試不要求用筆做書面回答,考試時間共為半小時。
(2)申請去美國自費留學的條件
自費留學不受學歷、年齡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凡具備以下條件者,均可申請自費到美國上大學(專科或本科)、讀研究生或進修。
①通過正當和合法手續取得足夠的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即:持有親友提供的經濟保證書(須得到所去國家的認可);或持有國外院校、科研機構和基金會等提供的獎學金或資助證明。其所得外匯資助或國外獎學金,應能維持本人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②辦好入學證件(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和辦理護照簽證所需的有關手續。
③英語水平足以在美國修讀全日程的課程。
④身體健康,能適應繁重的學習任務的要求。
(3)申請去美國留學的手續
無論自費或公費出國留學,一般由本人聯系學校,並按對方來信要求准備好有關材料,如經濟保證書;TOEFL等考試成績單;推薦信;本人學歷證書等,然後辦理申請手續。一般來說,需辦理以下手續。
①寫一篇自我介紹。通常是簡略介紹自己的有關情況、所受教育、個人專業愛好及未來計劃等。
②詳細說明經濟狀況。由我國學校寄來自備表格或學院獎學金服務組織的「經濟狀況聲明書」的,可按其中要求填寫。個人用信件說明也可以。
③申請主修音樂、繪畫或攝影藝術的,應附上一個盒式錄音帶或代表作。
④寄去兩張照片。
⑤寄去健康證明一份。
⑥如學校要求付報名費,應盡早匯寄。無辦支付者可請求寬免,有時能獲得准許。
申請人辦妥所有規定的手續之後,學校便會受理入學申請。
2、加拿大
(1)留學的條件
①學歷要符合申請大學的要求。
②有可靠的資金來源,或在加拿大銀行有足夠交付學費及生活費用的存款。政府派遣的留學生,要有官方資金保證書。
③通過英文考試來測定語言能力。講法語的院校設有法語考試。使用英語的大學承認國際通用的考試,如TOEFL考試。研究生的TOEFL考試成績必須在550分以上。
④體檢合格證。
具備以上條件,校方發給申請人接收信件,即可辦理入境手續。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需要有普通或榮譽學士學位,各科分數不低於65分,申請進修的專業成績要求是80分以上。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需具有碩士學位,各科分數均在70分以上;或具有榮譽學士學位,各科分數均在80分以上。有些學科的院系,對申請博士進修課的學生要先進行考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博士進修課程的學習。
(2)學校的選擇
在選擇學校時,一般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①要了解所選的學校有沒有自己想學的課程,特別是去攻讀研究生的,要弄清楚所選學校的課程設置范圍,以便選擇自己特別想修讀的課程。
②要弄清楚自己以往的學歷是否符合學校的招收條件。許多學校對於入學標准都有說明,了解這一情況後,才能對自己入學的機會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數。
③所選的學校對外國學生提供經濟援助的政策如何,有些學校可能只免學費而不提供其他費用,有的提供獎學金、貸款和校內兼職工作。還有一些學校對外國學生不予以任何資助或至少在第一年不予以資助,一般說,到加拿大大學本科學習的學生很少能從學校得到資肋。各大學和加拿大政府所提供的大部分援助只限用於研究生。
(3)入學申請手續
學校選好之後,就應設法索取這些學校的資料。一般可以給有關大學的學生注冊的主管者寫信索取,然後根據了解的具體情況,再決定正式申請三至六所學校。寫信要簡明扼要。信的內容可包括:
①詳細姓名,特別要把「姓」標明。
②按陽歷算年法的出生年月日。
③現在的通信地址。
④學歷和獲得或即將獲得的文憑,並說明成績,及在班上的名次。
⑤是否有足夠的經費支付學費、生活費及往返的國際旅費,或是否打算申請獎學金。
⑥所要修讀的課程和學位。
學校收到來信後,可能會寄一份正式申請表給申請者,如果認為提供的資料不夠,則要再填一份《初步申請書》,學校認為滿意,便把正式申請表寄給學生。如學校認為申請者不符規定的最低入學標准或無力支付學費等,也可能婉拒申請。
申請者按到正式申請表後,要按要求詳細填寫。同時還要備有認可的英文、法文成績報告單譯文。此外,還得寫一篇自傳,如果沒有特別要求,一般只要略寫自己的經歷、論著,所受教育情況,個人興趣及未來計劃即可。
3、英國
(1)留學條件
①必須有必要的學歷。各大學都要求申請人出具學歷證明,如大學文憑、成績單等,以證明其有能力在英國的大學學習所申請的學科和學位。
②一般要求申請人能聽懂講課,能閱讀資料文獻,能用英語進行師生交談和參加學術研討,並能較熟練地用書面表達自己的思想,如申請人來自英語為非本族語的國家,則要求在赴英前通過ELTS考試。ELTS只是摸底考試,不是淘汰考試。根據中英兩國政府簽訂的文件協定,我方人員ELTS考試分數達6分者即可赴英。
③必須具有在英學習期間所需要費用的經濟保障。
④必須身體健康並具有體檢證明。英國方面特別強調患有肺結核或其他各種傳染疾病者不予錄取。
以上四條是去英國留學的最基本條件,也是各大學的總的要求。除此之外,各大學可能還有自己的具體要求(特別在專業基礎方面)。申請人須向有關學校直接聯系詢問。
(2)入學考試
申請入學一般都要經過考試。入學標准一般以通過英國的普通教育證書或蘇格蘭教育證書的考試來衡量。申請人的原有學歷只供錄取時參考,是否錄取最終要看考試成績。一般最低要求是通過五門指定科目的考試。其中兩門達到高級水平或通過四門指定科目的考試,其中三門達到高級水平。
如申請人在國內已獲得了與申請所學科目有關的學位,則錄取時會被優先考慮。英方往往建議申請人先在本國取得初級學位,然後再去英國大學學習,即使是重讀一個初級學位也對本人更為有利。
英國文化委員會與劍橋大學地方考試管理會特別委員會聯合舉辦的ELTS考試,是英國大學及研究機構要求各國留學生在赴英前,以通過ELTS考試作為英語過關的證據。
如要參加ELTS考試,可向駐我國的英國文化委員會代表機構或英國使館提出申請。該考試中心將通過它們向你提供有關考試日期、地點、費用等詳細情況,同時將給你一份報考申請表。
(3)申請入學的手續
如攻讀英國全日制大學本科生學位或畢業文憑,除白金漢大學外,都須通過英國的大學招生中心進行申請。該中心地址如下:
Universities Central Council on
Admissions, PO.Box28,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一般每年6月1日前可免費向該中心索取「申請須知」,申請表格及各大學名單、課程設置手冊等材料。去信可按下述格式填寫:
To UCCA.
PO.Box28
Cheltenham,Glos
GL50 1HY
U.K.
Plese send a of the current UCCA handbook and
application form for enrty to university in October
l9_______to the addrees below
Name_________
Address___________
4、法國
(1)留學條件
無論是公派的還是自費的赴法留學人員,都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①獲得經濟保證。獲得的經濟資助,應足以維持在法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②持有法國某高等院校或語言培訓中心的入學通知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信。③持有學歷證明。④具有相當的法語水平。⑤持有健康證明。
凡具備上述條件的,即可辦理赴怯留學的申請手續,即中方護照及出國簽證和法方的入境簽證。公派和自費公派赴法留學人員的出國手續均由派管單位按隸屬關系,向其上級部委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以及辦理與法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系的事宜。當然,當事人也可自己聯系學校或科研機構。自費赴法留學人員,在收到入學許可證和外匯資助(經濟擔保書)證明後,可向所在學校或單位提出申請。然後,本人持辦理護照所需材料及單位意見,到當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最後,本人持護照去法國駐華使、領館辦理入境簽證。
(2)自費留學人員助學金的申請
法國政府每年向在各高等院校學習的法國和國外大學生提供大批助學金。以1983年—1984學年為例,享受法國政府助學金待遇的法國和外國學生總人數達137314人之多。其中,外國留學生9274人,占總人數的7%。在這批外國留學生中,有3177人享受法國對外關系部提供的助學金,6097人亨受法國對外關系部分合作與開發署提供的助學金。
此外,法國對外關系部每年還向外國留學生及教師提供3800份用於短期語言、教學法培訓的助學金;並且對外關系部還與財政部一起提供7855份用於各類培訓的助學金。
法國政府助學金的享受者可獲得:生活津貼,旅費及行李托運費,社會保證金和培訓費。
自費生可向法國駐華使館文比參贊、科技合作參贊、法國駐上海領事館總領事寫信申請法國政府助學金。首先要索取申請表格,然後逐項按要求填好,並附上所規定交納的各種材料(注意,法方拒絕受理材料不齊的申請),然後,在法方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把申請表格及材料寄到法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日期一般在每年9—10月份。
(3)辦理入學認可證件
首先,根據法國高等院校專業及各專業課程設置等情況,選擇理想的高等院校。
然後,通過在法國居住的親友,或直接給所選幾所院校的教務處或接待處去信詢問如何辦理入學認可證件的有關手續。待對方答復後,再按對方要求填寫申請表格及准備有關材料。
(4)申請入學許可需要准備的材料
①個人簡歷。②學習成績單。③學歷證明。④公證過的出生證及譯文的復印件。⑤兩位專家或教授的推薦信。⑥如已學過法語,提供一份畢業或結業證書,標明學習期限及各項成績,並加蓋公章。⑦兩個寫有申請人地址的信封。
5、德國
在德國,由於本國和外國的高?/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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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求問國家外匯管理局校園招聘考試難嗎簡歷通過率高嗎
簡歷投遞相關問題
1. 每人可以申請幾個職位?
答:每位同學僅限申請一個崗位,請根據個人專業背景和興趣慎重選擇。
2. 「應屆生」如何界定?
答: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3. 非應屆生是否可以申請2018年應屆生招聘項目中的職位?
答:該項目僅針對應屆生,非應屆生可以關注我們的社會招聘項目。
4. 北京生源和京外生源是如何界定的?
答:北京生源即在北京參加高考的學生來源,其餘為京外生源。除此之外,高考時為京外考生,但之前通過全職工作或其它機會解決了北京戶口的(即在考取目前就讀學位時已經是北京籍),也屬於北京生源。
5. 我高考前戶口在北京,現在海外讀書,屬於北京生源還是海外生源?
答:屬於海外生源,請投遞招收海外生源的相應崗位。如該崗位不招收海外生源,請投遞招收京外生源的崗位。
6. 我是海外生源,但是我想投遞的崗位沒有海外生源選項,我應該如何選擇投遞崗位?
答:您應該投遞招收京外生源的崗位。
7. 我是北京生源,是否可以投遞京外生源崗位?
答:如果您想申請的職位類別沒有北京生源崗位,可以投遞京外生源崗位。
8. 已經注冊了用戶,但是收不到系統發送的驗證郵件,以致無法申請職位,應該怎麼辦?
答:出現這種情況可能的原因是您郵箱的安全設置定義了較高的級別,您可以嘗試調低安全級別,或者將發送驗證郵件的系統郵箱([email protected])加入您的白名單。完成以上操作後,再通過招聘網站重新發送一次激活郵件,稍後即可收到系統的驗證郵件。
9. 我在簡歷投遞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問題,應該怎麼辦?
答:招聘計劃相關問題,請致信[email protected];招聘系統使用技術問題,請致信[email protected]。我們會在收到您郵件的第一時間給予答復。
筆試相關問題
1. 2018年應屆生招聘筆試地點在哪裡?
答:我們將設立北京、上海和紐約三個筆試考場,屆時同步舉辦筆試,您可以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個地點參加考試。
其他問題
1. 2018年應屆生招聘甄選流程是怎麼樣的?
答:甄選流程包含簡歷篩選(10月)、筆試(11月上旬)、面試(12月中旬)、體檢和政審(12月下旬)等環節,每個環節篩選情況都將通過郵件和簡訊通知您,敬請留意。
㈦ 外匯對人民幣比價
招商銀行可以兌換部分種類的外幣(美元、港幣、歐元、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新加坡元和紐西蘭元),若需了解,可打開網頁鏈接查詢外匯實時匯率。因匯率實時變動,實際匯率按照您實際操作時的為准。
(應答時間:2019年2月20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公布為准。)
㈧ 外匯分析師證!!!
世界金融中心,在歷史上經歷了多次的轉變,下一個目標將是中國,在如此利好的大環境下,中國將加速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抓住這一歷史性的機會。另外,其他各國也需要中國建設一個國際金融中心,以穩定世界金融平衡。一個國家有自己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好處多多,可以規避外匯風險,還可以加強國內金融管理,等等,廢話就不多說了,你明白這個意思就好。
正因為國家現在的重要目標之一,是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而各個地區城市,又都爭相建設區域金融中心,使得金融人才在未來的幾十年內需求會逐步增加,要求也逐漸提高。而金融業的特殊情況,又使得找到出色的金融人才十分困難。所以,未來金融業的加速發展成為必然。
外匯分析師,可以就業的機構企業很多,不局限於銀行。但是,做金融也是需要一定天賦的。自己有沒有這個天賦,只能在學習和實踐的過程中驗證了。再者,凡是新建立起來的考試,總是簡單的,先考的人總是吃香的,這是必然規律。
最近,我還在想,相關的考試培訓怎麼還沒出來呢。結果,偶然看到你的提問,讓我找到了答案。
我是股票、外匯操盤手,做了9年多了。對我國金融業將加速發展這個大趨勢,還是可以把握得住的。先人一步,去考吧。至於含金量我不敢說。畢竟,我沒有去聽過課。
不過,出了社會,你就知道證件的重要性了。金融業的特點是,普遍的有證人士在機構中從事一般的工作,一些自學成才的怪才或者極有天賦者擔任著操盤手的工作。無論如何,先進到行業之中,再談未來發展。至少,你比別人先走一步。金融業,可是所有行業之中王者的地位。
綜上所述,我建議你去學,並且考下來。而且一定要鑽研,學了基礎之後的修行最為重要。要想在任何領域有所建樹,不斷的修行提高自己,是必然途徑。沒有研究精神,是不行的。
未來N年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起來,人民幣全球流通的時候,再做外匯保證金,就沒有那麼多約束了。對於,已經成熟的操盤手,一天賺個幾百萬人民幣,都不是什麼夢想了。
現在,外匯管的很嚴,再有本事,也不敢玩大的。
㈨ 所在公司在境外建有一個語言學校,從國內招生。請問這樣境外企業,需要在外管局、商務局怎麼登記。
你好
1、嚴格來說,這是不合法的,因為境內的機構代收學費是不合法的,因為他沒有取得出國留學中介資質。這是工商局嚴格打擊的對象。
2、國內的外管局是指外匯管理局,商務局負責對外貿易,和這個沒關系。這個更多的是教育部門和工商部門管理的。
3、一般來講,像你說的這種操作方式遍地都是,不用擔心。比如,現在國內有很多留學咨詢服務公司,本身不具備留學中介資質,但是同樣在運作留學。還有一些語言培訓學校,和國外的大學或者中介機構直接合作,往國外輸送留學生,非常之多。這些都是不合法的,但是照樣運作。舉報、投訴等機制根本沒有實際效果。因此,你們公司也可以大膽運作。
4、現在已經不再審批新的中介資質,因此也無法成立留學中介來達到目標。你們也不能去登記,絕對會拒絕你們而且義正嚴詞的警告你們不的單獨在國內招生的,必須通過國內合法的中介機構來運作。
5、如果可能,建議在國內申請成立一所外語培訓機構,在各個城市的區一級教育局即可申請,這樣你們就可以把所收的費用稱為【學費】,把國外的一些費用模糊掉或者改為國內的費用。當然,國內的費用是需要物價局審批和備案的,不能太高,5萬以內吧。雖然手續很多很復雜,但是辦下來後一勞永逸了,除了每年的年檢。(盡是建議,請勿據此操作,否則損失自負)
6、貌似提問者中文表達不是很熟練,上述回答不知能否看明白?
--非專家
㈩ 如何申請出國讀博
1、語言首先出國的第一關當然是語言了。所申請的學校在招生簡章上都會有最低語言要求。英聯邦國家一般要求雅思,美國則要求GRE、托福。博士的雅思要求一般都是6.5以上,GRE則一般在2400以上。
2、准備推薦信(Recommendation Letter)申請者一般需要提供3封英文的推薦信。也有的學校只要求提供2封即可。推薦信一般由系主任、專業導師來寫,最好是能夠拿到校長或者具備高級學術職稱或在學術界較有影響的導師來寫,這樣會更有說服力。
3、個人陳述(Personal Statement)和文章(Essay)個人陳述是影響錄取的重要文件。個人陳述能體現一個學生的素養,最多兩頁,你可以通過文字來向你的導師反應自己的能力。
4、個人簡歷(Resume)個人簡歷不管是在求職還是求學中都是很重要的,招生辦老師可以在最快的時間內了解你的所有實踐信息。好的簡歷對於申請來說尤為重要。
(10)外匯招生擴展閱讀:
1、對留學意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和教育體制,學術水平進行較為全面的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國外學校的情況,包括歷史、學費、學制、專業、師資配備、教學設施、學術地位、學生人數等,要特別注意該校國際學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國學生在讀。此外,還要落實該學校頒發的文憑是否受到我國的承認。
3、該學校的住宿、交通、醫療保險情況如何。
4、該學校在中國是否有授權代理招生的留學中介公司。
5、留學簽證情況。
6、該國政府是否允許留學生合法打工。
7、本專業在該國的就業情況。
8、畢業之後可否移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