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球主要外匯國家有哪些
包括了美國的美元,中國的人民幣,歐元區的歐元,英國的英鎊,日本的日元,加拿大的加元,澳大利亞的澳元,瑞典的克朗等
㈡ 全世界國家外匯英文簡稱
國家名稱 貨幣名稱 英文簡寫 國家名稱 貨幣名稱 英文簡寫
中國 人民幣 RMB 愛爾蘭 愛爾蘭鎊 LEP
美國 美元 USD 義大利 義大利里拉 ITL
日本 日元 JPY 盧森堡 盧森堡法郎 LUF
歐元區 歐元 EUR 荷蘭 荷蘭盾 NLG
英國 英鎊 GBP 葡萄牙 葡萄牙埃斯庫多 PTE
德國 德國馬克 DEM 西班牙 西班牙比塞塔 ESP
瑞士 瑞士法郎 CHF 印尼 印尼盾 IDR
法國 法國法郎 FRF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林吉特 MYR
加拿大 加拿大元 CAD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元 AUD
菲律賓 菲律賓比索 PHP 香港 港元 HKD
俄羅斯 俄羅斯盧布 SUR 奧地利 奧地利先令 ATS
新加坡 新加坡元 SGD 芬蘭 芬蘭馬克 FIM
韓國 韓國元 DRW 比利時 比利時法郎 BEF
泰國 泰國≈ THB 紐西蘭 紐西蘭元 NZD
㈢ 有哪些國家的貨幣是外匯 常見的我知道 還有不常見的 誰能告訴我全一些的
外匯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動態意義上的外匯,是指人們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行為。這個意義上的外匯概念等同於國際結算。
靜態意義上的外匯又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用外幣表示的資產。我國以及其他各國的外匯管理法令中一般沿用這一概念。如在中國,根據1997年1月20日發布的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規定,外匯是指:
(1)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
(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5)其他外匯資產。從這個意義上說外匯就是外幣資產。
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之間結算的支付手段。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存放在國外銀行的外幣資金,以及將對銀行存款的索取權具體化了的外幣票據才構成外匯,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支票、銀行存款等。這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外匯概念。
常用貨幣代碼
美元 USD 新加坡元 SGD
歐元 EUR 荷蘭盾 NLG
日元 JPY 芬蘭馬克 FIM
英鎊 GBP 泰國銖 THB
瑞士法郎 CHF 瑞典克朗 SEK
澳大利亞元 AUD 丹麥克朗 DKK
紐西蘭元 NZD 挪威克朗 NOK
加拿大元 CAD 奧地利先令 ATS
港幣 HKD 菲律賓比索 PHP
法國法郎 FRF 西班牙比塞塔 ESP
義大利里拉 ITL 澳門元 MOP
比利時法郎 BEF 德國馬克 D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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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外匯中各國幣種的字母簡寫
主要國家貨幣簡寫如下:
1、CNY( Yuan)人民幣
2、FRF(FRench Franc)法國法郎
3、HKD(Hong Kong Dollar)港元
4、CHF(德文 sCHweizer Franken)瑞士法郎
5、USD(United States Dollar)美元
6、CAD(CAnadian Dollar)加拿大元
7、GBP(Great Britain Pound)英鎊
8、NLG(NetherLandish Guilder)荷蘭盾
9、DEM(德文 DEutsche M ark)德國馬克
10、BEF(BElgischer Franc)比利時法郎
11、JPY(JaPanese Yen)日元
12、AUD(AUstralian Dollar)澳大利亞元
(4)歐洲外匯代表國家擴展閱讀:
關於貨幣的本質,學術界仍存在大量的爭論。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
傳統上,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於貨幣的職能定義。
㈤ 這是哪一個國家的外幣
歐元(10歐分=0.8元左右)
歐洲共同體的錢,在歐洲都可以用(法國、德國……)!
㈥ 世界上炒外匯最多的國家是哪些國家
個人覺得美國和日本
㈦ 請問外匯管制國有哪些國家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
2、成本性外匯管制
3、混合性外匯管制
(7)歐洲外匯代表國家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