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匯的監管機構有哪些
全球十大知名監來管機構有源: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美國期貨協會NFA、日本金融廳FSA、香港證監會SFC、澳大利亞ASIC、新加坡MAS、紐西蘭FMA、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愛爾蘭央行CBI。具體的外匯投資平台,受哪些監管機構監管,可以去資質平台中心u19c。m1。xinclo。xyz查詢一下。
2. 外匯投資的騙局到底是怎麼回事
外匯騙局主要來源於那些不合規的交易商,這些交易商的資金沒有任何監管,毫無保障可言。而且很多這種交易商都使用的是盜版MT4交易軟體。
又或者直接用他們自己的交易軟體,資金根本沒有流入市場,而只在他們的平台內流動。詐騙者就是賺取投資者虧損的返佣。
欺詐方式:
外匯欺詐包括,以賺取手續費為目的爆炒客戶的帳戶,向客戶兜售所謂的可以為客戶帶來大量盈利的軟體,不正當管理的「管理帳戶」,虛假廣告,龐奇騙局以及直接欺詐等。
外匯欺詐也可以指零售外匯經紀商告知客戶「外匯交易13是一種低風險高收益的投資」的行為。
(2)外匯投資管理局擴展閱讀:
投資外匯注意事項:
1、善用理財預算,切記勿用生活必需資金為資本
首先要有充足的投資資本,如有虧損產生不致於影響你的生活,切記勿用你的生活資金做為交易的資本,資金壓力過大會誤導你的投資策略,徒增交易風險,而導致更大的錯誤。
2、善用免費模擬帳戶,學習外匯交易
在模擬交易的學習過程中,你的主要目標是發展出個人的操作策略與型態,當你的獲利機率日益提高,每月獲利額逐漸提升,表示你可開立真實交易帳戶進行外匯交易了。
3、外匯交易不能只靠運氣
當你的獲利交易筆數比虧損的交易筆數還要多,而且你的帳戶總額為增加的狀況,那表示你已找到做外匯交易的訣竅。應謹慎操作,適時調整操作策略。
4、只有直覺沒有策略的交易是個冒險行為
在模擬交易中創造出獲利的結果是不夠的,了解獲利產生的原因及發展出你個人的獲利操作手法是同等重要。交易的直覺很重要,但只靠直覺去做交易是不可接受的。
5、善用停損單減低風險
當你做交易的同時應確立可容忍的虧損范圍,善用停損交易,才不致於出現鉅額虧損,虧損范圍依帳戶資金情形,最好設定在帳戶總額3-10%,當虧損金額已達你的容忍限度,應立即平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披著「炒外匯」馬甲的龐氏騙局 涉案金額上百億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詐騙
3. 外匯投資合法嗎
錯,外匯平台在沒申請中國銀監會監管下,都不合法,隨時可以咔嚓你的平台,證件不會,封了,散戶無外追回本金,很多外匯平台跑路了。其實他們也不想跑路了。沒辦法被必的。不允許資金外流,
4. 外匯投資歸哪個部門管
中國的外匯投資,主要歸銀監會管理,各地區老百姓的外匯兌換屬於外匯管局管理
5. 外匯管理局對個人投資換匯有什麼限制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
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二)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代理企業簽定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代理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代理企業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代理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後,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6. 外匯投資的騙局到底是怎麼回事
外匯騙局主來要來源於那些不合規源的交易商,這些交易商的資金沒有任何監管,毫無保障可言。而且很多這種交易商都使用的是盜版MT4交易軟體。又或者直接用他們自己的交易軟體,資金根本沒有流入市場,而只在他們的平台內流動。詐騙者就是賺取投資者虧損的返佣。欺詐方式:外匯欺詐包括,以賺取手續費為目的爆炒客戶的帳戶,向客戶兜售所謂的可以為客戶帶來大量盈利的軟體,不正當管理的「管理帳戶」,虛假廣告,龐奇騙局以及直接欺詐等。外匯欺詐也可以指零售外匯經紀商告知客戶「外匯交易13是一種低風險高收益的投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