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收外匯年度限額是怎麼算的
在中國個人結匯的年度限額是5萬美元,超過5萬美元之後,當年就不能結匯。
對個人版結權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② 個人收外匯年度限額是怎麼算的
境內個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含)的結售匯額度.
③ 個人每年外匯限額是多少
個人每年外匯限額是5萬美金。
7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外匯新規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央行的這份管理辦法主要是對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加強監管,要求金融機構按照規定上報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中國居民每年每人5萬美元購匯的額度仍然保持不變,但是換匯過程變得繁瑣了,監管也變得更加嚴格了。
拓展資料
一、居民個人購匯實行指導性限額管理。
居民個人辦理繳納境外國際組織會費、境外直系親屬救助、境外郵購等沒有實際出境行為的購匯的指導性限額為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居民個人辦理出境旅遊、朝覲、探親會親、境外就醫、商務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國際交流、境外培訓、其他出境學習、外排勞務等項,購匯的指導性限制額為:簽證上的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的,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等值5000美元。但邊境旅遊的購匯指導性限額為每人每天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每人每次購匯最高限額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
二、個人購匯指南
1、首先,無論是通過櫃台或是網上銀行辦理購匯,均需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 對個人購匯用途進行更詳細的調查。可以購匯的用途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咨詢服務及其他共9大類。
2、但申請書上明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違者將列入『關注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
(資料來源:個人購匯——網路)
④ 中行個人賬戶收外匯,有額度限制嗎有的話是多少
若您辦理個人境外匯入匯款業務,目前外匯管理政策,除應按國家專外匯管理局有關國際收屬支申報的規定,履行申報手續外,無更多要求。
國際收支申報的具體規定如下:國際收支申報對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對私涉外收付款,實行限額下免申報,即個人申報主體可免填涉外收付款憑證中的申報信息,但境內非居民個人通過境內銀行從境外收到和對境外支付的款項除外。
對於匯款金額超過國際收支申報限額(5000美元)的匯入匯款,應按照當地外匯管理局相關申報統計規定辦理手續,經辦網點會主動電話聯系,需要申報客戶到網點填寫申報單,對於不同客戶需要申報的信息有所不同,若客戶不能提供符合申報要求的信息以及資料,則有可能影響入賬,具體申報要求請您詳詢經辦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⑤ 個人接收外匯匯款限額是多少
沒有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部門確定。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四版條 個人購權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
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5)個人收外匯額度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七條 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
第二十九條 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⑥ 個人如何收大額外匯
眾所周知,中國大陸外匯管制比較嚴格,一般只有進出口權的公司企業才有外幣賬專戶,那屬么一般的國內小公司怎麼解決接收外匯問題?若需接收外匯而又沒有進出口權的國內公司,只能通過非正常渠道收匯。
具體有以下幾種方式:
1、找到國內比較大的支付公司,利用它們大額外匯結算的項目直接兌換,手續費最高不超過1%。
2、注冊一個離岸賬戶,如香港匯豐、渣打銀行、深發展等。
3、找代理收款,當然最好是熟人可靠的代理。
⑦ 個人內地銀行接收外匯匯款限額是多少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1、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2、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3、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4、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5、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6、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7)個人收外匯額度擴展閱讀:
以招行為例,「跨境金融自由行」TIPS:
1、將招商銀行的匯款路徑提供給匯款人或匯款銀行,匯款路徑可咨詢各網點或到我行網站查詢。
2、申報要求:
收款人為境內個人,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匯入匯款,可直接解付入賬(深圳除外),等值5000美元以上(不含)的匯入匯款,收款人須登陸網上銀行或到開戶網點進行國際收支申報;若收款人為境外個人,無論金額大小均無需辦理國際收支申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招商銀行-境外匯入匯款
⑧ 個人外匯額度是多少
個人每年外匯限額是5萬美金。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
中國居民每年每人5萬美元購匯的額度仍然保持不變,但是換匯過程變得繁瑣了,監管也變得更加嚴格了。
(8)個人收外匯額度擴展閱讀:
外匯額度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可控制性。
外匯額度只是一種記在中國銀行帳上的額度,它的調劑、轉移只是中國銀行帳面數字的增減,同時還要受到中國銀行、外匯管理局的管理和監督,它的來源、運動、去向、用途等全部掌握在政府部門手裡,受到嚴格的控制。
2、不可自由流通性。
這和可控制性是相一致的。外匯額度不是貨幣,也不是票據,所有人不可能拿它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和自由買賣。
3、價值性。
外匯額度是有價值的,它的價值在調劑轉移時實現。比如說現在實行的一個美元額度調出時,調入方須向調出方支付1元人民幣,就是外匯額度價值性的表現。
⑨ 個人接收外匯匯款限額是多少
結匯是限額的,每人每年不要超過5萬美金或等值的外幣,如果金額太大,銀行要求您出具資金來源證明,可能不接收匯款。
拓展資料:
個人外匯交易,又稱外匯寶,是指個人委託銀行,參照國際外匯市場實時匯率,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的交易行為。由於投資者必須持有足額的要賣出的外幣,才能進行交易,較國際上流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缺少保證金交易的賣空機制和融資杠桿機制,因此也被稱為實盤交易。個人外匯買賣一般有實盤和虛盤(保證金)之分。
通過外匯買賣,個人可以賣出手中持有的外幣,買入存款利率較高或處於升值中的另一種外幣,從而獲取更高的利息收益或者獲得外匯升值的好處,避免匯率風險。如買入利率較高且處於升值中的貨幣,可獲得匯差、利息兩方面的收入。通過外匯買賣,個人還可以調整手中所持外匯的幣種結構,既方便使用,也有利於保值。
目前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只能進行實盤外匯買賣,還不能進行虛盤外匯買賣。所以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均為實盤交易(不能進行透支、保證金等交易),個人在銀行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通過櫃面服務人員或其他電子金融服務方式,進行實盤外匯買賣。
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銀行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報價,為客戶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目前人民幣還沒有實現完全可兌換,人民幣與外匯之間還不能進行自由買賣。居民個人可以持現鈔去銀行開戶,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賬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在交易手段上,既可以到銀行櫃台辦理交易,也可以通過電話、網際網路進行外匯買賣。
⑩ 外匯匯入個人金額多少不需要申報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累計交易金額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10)個人收外匯額度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1、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2、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