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外匯業務包括什麼
銀行的實盤。今年6-1將實行的外匯期權。
② 外匯管理主要有哪些內容
1、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專務。
2、對貿屬易外匯的管制,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對進口付匯的管制。
3、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對非貿易外匯的管理一般採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額、登記制度、特別批准。
4、對資本輸出輸入的管制,資本項目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非常重視資本的輸出入,並根據不同的需要對資本輸出輸入實行不同程度的管理。
(2)外匯局外匯業務擴展閱讀:
外匯管理廣義上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的貨幣金融當局或其他機構,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控制和管制行為;狹義上是指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實行一定的限制。
《外匯管理條例》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規定:
(1)、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必須持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2)、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賬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
(3)、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應按規定交存外匯存款准備金,遵守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並建立呆賬准備金。
(4)、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業務所需的人民幣資金,應當使用自有資金。
③ 外匯管理局和外匯交易中心是什麼關系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內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容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交易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務;提供網上票據報價系統;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經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④ 外匯管理局的職能
主要職能
外匯管理局現已要求全系統迅速採取措施積極支持抗震救災工作,保證有關外匯賑災捐款及時劃撥到位。
外匯局指出,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等經民政部門批準的公益性組織接受的外匯及外幣現鈔捐款,均可直接存入或劃轉至其抗震救災捐款賬戶,以保證有關外匯賑災捐款及時劃撥到位。
外匯局要求各分局要建立支持抗震救災工作的「綠色通道」,切實做好各項外匯服務工作。應密切關注轄內網路和各外匯業務系統的運行情況,加強監測,確保網路和各外匯業務系統穩定運行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外匯局要求各分局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抗震救災期間,受災地區外匯分支機構要切實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抗震救災信息應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⑤ 開通外匯業務我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去哪辦
新企業辦理外匯業務需要到外管局備案,需要的資料:(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內,核銷員身份證容及復印件;(2)經貿部門批准經營進出口業務批件正本及復印件;(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4)企業法人代碼證書及復印件;(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復印件;(6)出口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需提供《外匯登記證》;企業到外管備案後,就可以去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分局
地址: 解放北路119號
電話: (022)23209000
⑥ 中國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中國外匯管理局:
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內設9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36個分局(其中2個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
中國外匯管理局的基本職能是:
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⑦ 辦理「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所需材料包括:
1、蓋有公司章的備案內申請;
2、《中華人民共和容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及復印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及復印件。
6、外匯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提供)。
對於資本項目,由於目前國內對資本項目仍然採取嚴格管制的政策,所以一般均需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
一般包括投資外匯和外債兩大類,不同的業務有不同的核准件格式。
核准件的有效期一般很短,取得後務必抓緊辦理業務。目前對於少數資本項目業務(如金額不超過一定限額的資本金結匯等)已經是只需要外匯指定銀行審核就可以了。
⑧ 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央外匯業務中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有什麼關系
國家外匯管理局設若干職能司和直屬單位。在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內所在地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容分局,在北京、重慶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重慶外匯管理部,在其他省會城市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在非省會的副省級城市設立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在外匯業務量比較大的地市和縣市設國家外匯管理局支局,與同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合署辦公。(完)
⑨ 請問銀行要開展對公外匯業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需要向外管局提供哪些材料
可以去外匯管理局網站上查詢,另外也會向央行、銀監會備案的。
⑩ 外匯局有哪些主要職責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科技司8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管理》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