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副行長有哪些
希望採納
重慶只存在『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不存在分行及中心支行,也就沒有行長或者副行長職位。
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主任及副主任待遇為省部級和副省部級。
2. 中國光大銀行有哪幾位副行長啊
一共有5位副行長。
中國光大銀行行長郭友、副行長李子卿、副行長李傑(女)、副行長解植春、副行長吳少華、副行長姜波。
1 李子卿,1952年出生,中國國籍。
1998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本行副行長。李子卿現任光大金融租賃公司董事長。
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李子卿任本行黨組成員;
1990年1月至1998年3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
1987年4月至1989年12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電腦部主任;
1985年11月至1987年3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辦公室副主任;
1984年6月至1985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辦公廳幹部;
1982年10月至1984年5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幹部;
1981年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國銀行綜合局幹部。
2 李傑,女,1958年出生,中國國籍。
自2003年8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長。
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李傑任本行計劃財務部總經理;
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任本行財務會計部總經理;
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交通銀行珠海分行行長;
1997年11月至1999年3月,任交通銀行珠海分行副行長;
1995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交通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
1988年10月至1995年3月,任交通銀行濟南分行計劃處副處長、財會處處長;
1984年4月至1988年9月,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濟南分公司槐蔭辦計財科長;
1980年1月至1984年4月,任職於中國工商銀行濟南分行槐蔭辦事處會計科。
3 解植春,男,中國國籍。
不詳—不詳 中國光大銀行大連分行 副行長。
不詳—不詳 中國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不詳—不詳 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新加坡地區總部 副主任。
不詳—不詳 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副總裁、總裁、黨委書記。
不詳—不詳 中國光大銀行 副行長、黨委委員。
4 吳少華,44歲,男,中國國籍。
2006 年2 月至2008 年12 月任本光大常務副行長;
5姜波,男,中國國籍。
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國光大銀行副行長。
3.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國家簡介
國家外匯管來理局副局長方源上浦簡歷
經濟學碩士,副研究員。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長、所長;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辦公室主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綜合計劃處處長、資金融通中心主任;福建興業銀行黨組成員、副行長;福建興業銀行黨委副書記、常務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長;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2006年6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
4. 為什麼人行副行長兼任外管局局長
因為人民銀行就是我國的央行,是金融業的管理機構。人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國務院由部委行署組成,其中的行就是中國人民銀行)。
5.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的領導介紹
殷興來山: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自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局長;賀敏: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林建華: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徐涌: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委員、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業管理部黨委書記、主任。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派出機構,在總行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在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的范圍內履行中央銀行職能。目前,分行下設1個營業管理部、2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35個市(州)中心支行、222個縣(市)支行。
(5)湖北省外匯管理局馬副行長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負責在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2、防範化解轄區及所在省(區、市)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3、分析、研究轄區及所在省(區、市)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的貨幣政策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4、負責管理所在省(區、市)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5、管理所在省(區、市)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
6. 外匯管理局與銀監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有什麼關系
曾經,復銀監局、外匯局、人民制銀行是一家。
外匯局是從人民銀行分出來專門實施外匯管理,管理外匯儲備的機構,在總行一級外匯局獨立,在省分行一級,外匯局附屬於人民銀行,只是人民銀行的一部分。
銀監局是2003年從人民銀行分離出來,專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從上到下都有銀監局,跟人民銀行無附屬關系。
7. 人民銀行與外匯管理局是什麼關系
中國人民銀行是外匯管理局的上級主管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7)湖北省外匯管理局馬副行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行長一人,副行長若幹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
8. 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是什麼關系
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宏觀調控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的業務的命令和規章;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依法從事有關的金融業務活動;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由外匯管理局的第九個職能和人行的最後一個職能可知: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9.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組織協調分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行務會及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文秘、信息綜合、外事、信訪、保密、檔案、新聞報道等工作,督辦本行重要事項。負責組織分行黨委會,承辦黨委日常事務工作、督辦黨委重要事項。
法律事務處
負責審核有關規范性文件,開展法律調研;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承擔分行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相關金融法律事務和金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央行合法權益。
貨幣信貸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的經濟金融監測分析、再貸款、再貼現、存款准備金、利率、信貸政策、金融市場監測及有關監管等貨幣信貸工作。
金融穩定處
監測、評估湖北省金融系統風險,研究實施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管理中央銀行金融穩定資產和金融穩定類再貸款;參與金融體制改革,依據國家有關政策推進轄區金融體制改革工作;根據總行有關規定,參與有關風險的處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穩定的事項。
調查統計處
負責湖北省經濟金融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管理協調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湖北省金融統計數據,向湖北省政府和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會計財務處
負責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會計財務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辦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財務、基建、固定資產和集中采購管理工作。
支付結算處
負責湖北省支付清算系統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支付結算規則,制定有關支付清算、非現金支付工具、賬戶管理等制度辦法、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維護湖北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結算秩序;開展支付體系調研和創新,組織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組織湖北省人民銀行會計集中核算。
科技處
負責湖北省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以及辦公自動化系統和業務應用系統的規劃、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
貨幣金銀處
負責湖北省貨幣發行、金銀管理、發行庫管理及反假貨幣工作。
國庫處
經理湖北省級國庫;管理湖北省各級國庫業務,監督管理經收處、代理行經辦國庫業務行為。
內審處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內審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對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及執行金融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承辦有關履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幹部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等工作;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承擔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保險統籌工作。
金融研究處
負責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湖北省經濟增長及運行進行分析預測,對貨幣信貸等各項政策執行情況及經濟金融運行中的深層次、重大問題進行跟蹤研究,提供決策建議;負責湖北省金融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武漢金融》的出版工作,推動湖北省金融研究工作的開展。
徵信管理處(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湖北省分中心)
管理湖北省信貸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湖北省轄區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建設、運行及管理工作。
事後監督中心
負責對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對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事後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反洗錢處
負責在湖北省內貫徹落實反洗錢各項法律、行政規章和政策要求,組織、協調湖北省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湖北省金融業反洗錢工作。
外匯綜合處
組織協調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分局局長辦公會、局務會以及重要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文秘、宣傳、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負責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的咨詢、解釋工作;負責外匯信息調研工作;配合、協助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有關外匯業務開展審計工作;負責特殊經濟區域外匯管理工作。
國際收支處
負責湖北省內國際收支、外匯收支統計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湖北省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和分析;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情況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湖北省內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業務、銀行間外匯市場運行以及人民幣匯價實施情況進行管理。
經常項目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內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經常項目下的匯兌行為,對超比例、超金額的經常項目下售付匯進行事前的真實性審查;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實施監督和管理。
資本項目管理處
負責湖北省內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對湖北省內機構借用國外商業性債務性資本、發行外幣債券、對外擔保以及對外發生債權等資本交易和匯兌進行管理,對外債和對外擔保進行登記和統計監測;對還本付息進行審核;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進行審查;對境內機構在境外發行、上市外幣股票的匯兌事務進行審核。
保衛處
承辦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分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黨委宣傳部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的宣傳工作。
紀委(監察室)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一處
負責紀委(監察室)的文字綜合、服務協調及文檔管理工作;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信訪舉報受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以及案件審理、申訴、復議和復核工作;負責收集和編發紀檢監察工作信息;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行風建設工作。
紀檢監察二處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和預防、執法監察和黨內監督、行政監督工作;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巡察辦公室
負責巡察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察人員管理、後勤保障,以及了解、掌握各市中心支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巡察工作情況,承辦分行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分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工會辦公室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工會工作。
團委
負責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銀行系統共青團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分行機關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工作。
清算中心
負責支付系統武漢城市處理中心的日常業務運行和系統運行維護;負責湖北省內與支付系統鏈接的有關業務系統接入條件的保障和改善工作;負責對各支付系統參與者提供必要的運行維護方面的指導;承擔有關系統監控和維護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湖北省人民銀行系統科技部門維護管理支付系統運行。
10.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幾個副局長.
3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鄧先宏2017年5月3日逝世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楊國中[9]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鄭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