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外匯管制外匯的管制利弊是怎樣的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版行的限制性措施權。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Ⅱ 為什麼要進行外匯管制
1、擴大本國的商品生產:通過外匯管制限制外國商品的輸入,促進本國商品輸出,以擴大本國的商品生產。通過外匯管制來限制威脅本國幼稚產業存在與發展同類廉價商品的大量進口,同時鼓勵本國產品出口,可以使國內幼稚產業在國內市場通過規模擴張而迅速成長起來,促進民族經濟的提升和發展。
2、保持國際收支平衡:通過外匯管制限制資本外逃和外匯投機,以穩定匯率和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保持匯率穩定是發展對外經濟的先決條件,平衡國際收支是任何國家始終堅持的經濟政策目標之一。國際收支一旦惡化,本幣匯率下跌,導致資本外流,加劇國際收支逆差。運用外匯管制可以限制資本外逃和外匯投機,達到穩定匯率和改善國際收支狀況的目的。
3、穩定國內物價:通過外匯管制穩定國內物價,避免由於國際市場價格變動對國內經濟造成沖擊。外匯管制可以阻斷國際通貨膨脹的輸入。國際通貨膨脹可以通過商品貿易傳入國內,引發進口型的通貨膨脹,貨幣趨於堅挺的國家常面臨外國資本的沖擊,通過外匯管制,限制商品的進口和資本流入,阻斷國際通貨膨脹的傳入,維護國內物價水平的穩定。
(2)外匯管制收緊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注意事項:
外管局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但按照我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不應超過等值5000美元,如果超過5000美元,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也就是個人攜帶外幣額度有限,如果大額的資金想帶出國,還是要應該採取其他方式。
對於還未在國外開立銀行賬戶的市民,可以辦理匯票後攜帶出國。個人匯票是銀行根據客戶要求簽發的,以外匯標明面額的,由客戶持有、攜帶,並到境外憑此辦理外匯支付或取款的銀行票據。因為一般剛出去留學的學生都沒有海外賬戶,可以攜帶匯票出國,並在國外的銀行辦理托收,轉存入用戶開設的海外賬戶內。
匯票需要支付一筆額外的手續費手續費,與電匯的相比較要便宜,但缺點是資金到賬慢,匯票跟市民到達國外後,要到國外銀行進行托收,10個工作日才能到賬。同時匯票通常還有有效期限,通常為半年。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丟失需要本人回原網點辦理掛失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品生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收支平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穩定物價
Ⅲ 一國實行外匯管制是為了防止本幣貶值,但外匯管制使外幣供給變的緊俏,會使外匯匯率升值,反而導致本幣貶
首先 關於這兩點你都有所誤解,
1,外匯管制並不僅僅是為了防止本幣貶值,而是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不僅僅防止貶值,也防止過度升值。
2,關於外幣供給緊張導致升值這個理解也是錯誤的,這不是商品(雖然很多貨幣被稱為商品貨幣),外匯管制更多時候為了防止資產流出和過度流入以影響經濟穩定(配合外匯儲備),而關於本國貨幣的貶值神升值更多的時候是受到本國經濟數據,經濟政策,以及利息的影響。
PS,不是什麼時候都是物以稀為貴,所謂的推升匯率大多數是在利率的影響下出現套息交易,和套匯的投機交易,其他情況匯率變動是看本國經濟的。
Ⅳ 最嚴外匯管制對國人有什麼影響
外匯管制過嚴的弊端主要表現在: 從短期看: 1、進口商無法自由地選擇市場、商品,因而難於從最具有比較優勢的市場購買最廉價的商品; 2、由於進口受到外匯供給的嚴格限制,進口商品供給難以滿足國內需求,引起進口商品在國內價格的上漲; 3、進口商獲得壟斷利潤,包括商品溢價和外匯溢價。 從長期看: 1、阻礙了外國資金的流入。由於實行外匯管制,外匯的使用受到嚴格限制,對外國投資者的吸引力大大減弱; 2、阻礙貿易發展。在外匯管制條件下,外匯匯率往往被高估,提高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的價格,降低其國際競爭力,而嚴格的外匯供給也阻礙了進口的發展; 3、無法獲得對外貿易的動態利益。對外貿易是國際分工的結果,阻塞了對外貿易也就是阻塞了國際分工,無法享受由於國際分工發展帶來的動態利益。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Ⅳ 關於中國現在的外匯管制,對中國人和外國人有什麼區別,有五萬的限額嗎,我需要官方的文件的鏈接!
外國人僅在結匯抄時候適用5萬美元額度,中國人在結匯以及購匯都適用5萬美元額度。
具體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但該規定中並沒有直接使用「外國人」和「中國人」,用了「境外個人」和「境內個人」。但是看其定義其實就是指的外國人和中國人。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境內個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
(二)境外個人是指持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Ⅵ 放鬆外匯管制什麼意思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Ⅶ 外匯管制等於匯率操縱嗎
外匯管制不等於匯率操縱。
實際上外匯管制是為了避免匯率被操縱。
Ⅷ 注意,外匯管制再度收緊,2017年如何換匯成最大難題
致香港保單保費與去年同比升1.21倍至489!
隨後, Visa和萬事達Master卡自10日起也不再接受大陸客戶繳付該類保費。
堅持5萬美元政策不變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一再指出, 中國將堅持個人年度五萬美元購匯政策不變。
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形勢適時對結匯政策進行調整。
外管局一旦檢測到海外帳戶收到的來自中國的外匯超出規定,就會進行調查,取消匯款並且進行罰款。有人因為匯款55萬美金的外匯,被罰13萬人民幣,可見政府打擊違法資金外流的決心。
打擊「螞蟻搬家」等換匯錢庄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央行和外管局政府針對螞蟻搬家式的外匯資金匯出,開展了嚴格的外匯限額管理和海外收款方帳戶登記政策。
本月,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安部表示,將始終保持對地下錢庄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整頓外匯管理秩序,維護經濟金融安全。
不但嚴格打擊所謂「地下錢庄」和「螞蟻搬家式匯款公司」,並從國內銀行內部打擊「分拆購匯」的行為。
嚴堵重復購匯漏洞,檢測資金流向
罰款比率為1%至5%不等,罰款金額一般為匯款總額減去個人年度外匯額度後的2%。
今年,在毗鄰港澳、資金流動頻繁的地下錢庄活躍地區廣東省,破獲案件14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50餘名,初步統計涉案金額2300餘億元人民幣。
相比流失金額,只是九牛一毛,金融及公安有關部門表示將採取更嚴格的資本和外匯管制。
嚴管企業資金
本月月初,國家外匯管理局推出新規,資本賬戶下超過500萬美元的海外支付,包括組合投資或海外並購等直接投資,必須上報市外管局批准;之前已經獲批的大型投資項目尚未轉帳的外匯部分也適用此規。而原來的報批限度是5000萬美元。
信息交換
杭州峰會後,中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等國家簽署了資產信息交換協議。
Ⅸ 外匯管制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1.對經常項目收支的管制
經常項目在國際收支中所佔的比重較大,同時一國經常項目收支狀況對本國的創匯能力和國內經濟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對經常項目收支的管制通常是各國外匯管制的重點。其管制的一般方法是規定出口商和所有能從境外獲得外匯的居民,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把他們得到的外匯按官方匯率賣給外匯管制部門指定的外匯銀行;對進口商和所有那些必須使用外匯對外支付的居民,都必須經外匯管制部門批准按官方匯率以指定外匯銀行購買外匯。
對出口商品外匯管制,一般採取以下措施:出口商首先必須獲得貿易管理部門批准和頒發的出口許可證,在商品通過口岸以前,出口許可證還須獲得某一授權銀行的批准,並向授權銀行申報出口商品的價格、金額、結算幣種、收匯方法、目的地和期限等內容,同時承諾在一定時期向銀行交出所有的外匯收入。在出口商要求外國進口商以匯票通過銀行支付時,匯票必須由授權銀行貼現,或通過授權銀行傳遞匯票收取外匯。這樣可以保證授權銀行獲得全部外匯收入。有些國家把結售出口外匯和頒發出口許可證兩項措施結合進行,在出口許可證上填明出口商品價格、金額、收匯方式等內容,同時辦理交驗和審核信用證手續,以防止出口商隱匿出口外匯收入。
進口商和其他外匯需求者所需求外匯採取外匯管制部門分配外匯的措施。其主要的方法,一是購買外匯許可證制度,即外匯需求者首先必須獲得購買外匯的許可證,然後在授權銀行購買定量的外匯;二是計劃供給制度,即根據一定時期內國際收支貸方交易的外匯供給量和主要借方交易的外匯需求量,來決定每個借方項目的外匯限額,然後根據申請外匯的順序將外匯分配給申請人,直到該項目的外匯份額分配完為止。
對勞務出口、饋贈、資本收益等外匯收入管制比較困難。通常採用的措施是加強對國際信件的檢查,以防夾帶國內外貨幣,對居民持有的外國證券進行嚴格登記,對非居民在本國銀行賬戶加強管理等。
在限制外匯支出方面,一些貿易管制方法如進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通常與外匯管制方法結合起來運用。在限制商品進口方面,進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的作用與外匯管制是相似的,因進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是直接對一定時期內商品進口量的控制,在一定時期內也就必然限制了商品進口需求的外匯,如果進口商品的價格或外國出口商提供的信貸發生變化,商品進口量也隨之變化,所以,進口配額和進口許可證制的實際作用更大些,但是外匯管制比貿易管制的作用更全面,它不僅限制了商品貿易,同時還可控制勞務與資本交易。
2.對資本輸出入的限制
當外國資本流入時一般要兌換成本幣,則外匯供應增加;當國內資本流出時要兌換成外幣,則外匯需求增加;因此資本的輸出入直接影響一國外匯供求和國際收支狀況,資本輸出入也就成為外匯管制的重要領域。西方國家限制資本輸入的主要措施有:
(1)規定本國銀行在吸收非居民存款時必須繳納較高的存款准備金。例如前聯邦德國政府規定對銀行吸收非居民存款應繳納90%~100%的存款准備金,這一規定使銀行吸收外國資本的成本增加,從而抑制了外國資本的輸入。
(2)規定銀行對非居民活期存款不付利息,甚至超過規定的存款余額加收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例如瑞士銀行曾規定凡非居民存款超過100 000瑞士法郎,不但不付利息,還要按季收10%的手續費,以限制外國資本的輸入。
(3)限制商業銀行向非居民出售本國的遠期貨幣業務。例如瑞士政府在1974年11月對商業向非居民出售遠期瑞士法郎進行限制。
(4)限制非居民購買本國的有價證券如。如日本從1992年10月起曾經規定禁止非居民購買日本有價證券。
(5)限制本國企業和跨國公司借用外國資本。如前聯邦德國曾經從1973年2月起,凡利用外國資本和外國貸款額超過8 000德國馬克時,必須經過前聯邦德國中央銀行批准。
西方國家對資本輸出的限制通常是在戰爭期間和國際收支發生危機時,並同時配以鼓勵資本輸入的政策。通常採用的措施是限制本國對外國長短期資本的貸放;限制外國在本國發行債券;或對原先借入資本還本付息進行一定的限制;限制對外直接投資;規定銀行貸款最高限額等。
3.對非居民銀行存款賬戶的管制
國際結算中的絕大部分是以外匯憑證傳遞與轉移的非現金結算方式並最終通過銀行存款的調撥進行的,這些銀行存款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間以及非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調撥,與外匯收支有直接關系,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賬戶所在國的國際收支,所以外匯管制國不僅要控制本國居民的外匯交易,還要控制外國居民對在本國銀行的存款的使用。各國對非居民在本國的存款一般通過設立以下三個賬戶實施管制:一是自由賬戶。自由賬戶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非居民出售黃金的收入和其他外匯收入,其賬戶開立者在辦理國內外一切支付和轉至其他非居民賬戶時,有權使用該賬戶款項。二是有限賬戶。一般包括國內與國外兩個賬戶。對非居民在國內的收支,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匯出境外,只能轉入國內賬戶或轉賬賬戶,國內賬戶行的資金也只能用於在國內購買商品或其他支付。轉賬賬戶上的資金還可以轉入其他非居民持有的轉賬賬戶里。三是封鎖賬戶(或凍結賬戶)。非居民在此賬戶上款項不能換成外幣並匯出國外,也不能用於購買本國的長期債券和不動產以及支付在國內的旅遊費用。德國在1931年率先設立了封鎖賬戶,二戰後不久英國又將賬戶管制制度加以發展,還規定了各賬戶之間相互轉賬的限制。目前經濟發達國家基本上取消了賬戶限制,而在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仍實行賬戶管制。巴西設立了非居民克羅薩多封鎖賬戶,將不符合外資注冊法而禁止匯出境外的資金歸入該賬戶,但這些資金可用於在巴西境內支付以非居民名義收取的各種費用。
4.禁止黃金和現鈔輸出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禁止私人輸出黃金,在需要輸出時通常由中央銀行辦理。對本國現鈔輸出也做出限制,通常規定一個最高限額,限額內可自由攜帶出國,超過限額須經外匯管制機構核准。
Ⅹ 外匯管制新政策有什麼影響
一:外匯額度有變
新政前:
每人每年有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
每天有1萬美元取現額度,額滿即止。
每人在5萬美元額度內的匯款直接匯出。
新政後:
每天只能換等額5萬人民幣的美元和其他外幣。
按照當前匯率約為7100美元,超過額度要申報。
跨境匯款1萬美元及等值外幣都需要向上申報,5萬美金分5次在不同單日匯出。
個人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需提交大額交易申報。
二:「大額報告」的標准有變
7月1日將要執行的管理辦法,其中最大的一處變化,就是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即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非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准均為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
自然人銀行賬戶的大額轉賬交易,境內的報告標准為人民幣5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
調整了金融機構大額轉賬交易統計方式,並將可疑交易報告時限由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三:外匯用途核查有變
回復
舉報|2樓2017-06-27 18:03
蜜桃愛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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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這份管理條例要求,以後個人換匯,除了要填銀行自身的結匯、購匯申請表格外,還需要再填一份《個人購匯申請書》。
而這份《個人購匯申請書》被外界成為史上最嚴的反洗錢監管,為什麼?因為它要求:
加急文件&全新的申請書&N多的限制條款……統統說明了一件事——錢想要出境不能任性,而若購匯用途不合法 ,則可能進入徵信黑名單!
我國的資本賬戶尚未實現完全可兌換,也就是說,資本項下個人對外投資只能通過規定渠道,比如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等來實現。
因此,外管局重申,「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並且會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檢查,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
那麼,個人購匯都能用來做什麼呢?
按照要求,除規定的渠道外,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除此之外,例如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等都是被嚴格禁止的,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個人,國家外管部門會依法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管理。
而如果被列入「關注名單」,個人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如果違反規定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徵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