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擴大股票發行規模主體是誰
❷ 公開發行股票的主體資格是怎樣的
首先,公司的組織方式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專定,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屬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❸ 股票交易的主體限制
股票交易的主體限制:
股票至少要買1手,1手等於100股。
股票的交易模式為:T+1的交易模式,當天買入的股票,第二個交易才可賣出。
當股票名稱前出現了N字,表示這只股是當日新上市的股票,字母N是英語New(新)的縮寫。看到帶有N字頭的股票時,投資者除了知道它是新股,還應認識到這只股票的股價當日在市場上是不受漲跌幅限制的,漲幅可以高於10%,跌幅也可深於10%。這樣就較容易控制風險和把握投資機會。
當股票名稱前出現XD字樣時,表示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息日,XD是英語Exclud(除去)Dividend(利息)的簡寫。在除息日的當天,股價的基準價比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要低,因為從中扣除了利息這一部分的差價。
當股票名稱前出現XR的字樣時,表明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權日。XR是英語Exclud(除去)Right(權利)的簡寫。在除權日當天,股價也比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要低,原因由於股數的擴大,股價被攤低了。
當股票名稱前出現DR字樣時,表示當天是這只股票的除息、除權日。D是Dividend(利息)的縮寫,R是Right(權利)的縮寫。有些上市公司分配時不僅派息而且送轉紅股或配股,所以出現同時除息又除權的現象
❹ 證券發行人與證券發行主體有什麼區別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版融機構、公司和企業權。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如果沒有證券發行人,證券發行及其後的證券交易就無從展開,證券市場也就不可能存在。證券發行人根據需要決定證券的發行,證券發行則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近年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多起來。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證券公司首先向證券發行人購入證券,然後再向投資者銷售。由證券公司承辦的證券發行稱之為承銷.
❺ 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誰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主體:
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
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1)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2)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變動而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無贏利不得。
(3)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
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
(4) 經濟利益關系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5)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低;股票不僅是一般的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性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入股票交易中來
❻ 股票的發行主體
具體到機構,國債的發行主體是中央人民銀行,但中央人民銀行是主權銀行,其實也是由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的,所以也可以說是國家。
❼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❽ 「債券的發行主體比股票的發行主體更寬泛」這句話對嗎為什麼
債券的發行主體的確比股票的發行主體更寬泛。股票的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公司,而債券的發行主體即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非股份制企業。
❾ 證券按發行主體分類 分為 政府,金融,公司和國際嗎
國際證券是指某國政府、金融機構、公司企業或國際經濟機構等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某國貨幣表示的證券,主要包括國際債券和在國際證券市場上發行的公司和金融機構的股票。 (一)國際股票
國際股票是指大公司尤其是跨國公司在國外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可以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普通股的股東按其所持股票的份額,參加公司的管理,分享公司的利潤,或分擔公司的虧損,但其所承擔的責任僅限於所持股份的份額;而持有優先股的股東一般都按固定的股息率較之普通股股東優先取得股息,不以公司利潤有無或利潤多少為轉移。在通常情況下,優先股股東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二)國際債券
通常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兩種:外國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外國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發行地國貨幣為面值貨幣的債券;歐洲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面值貨幣以外國家的歐洲債券市上發行的債券。歐洲債券市場是歐洲貨幣市場的組成部分。
債券按發行主體分類的形式
1.政府債券。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稱為國債,其主要用途是解決由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或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有些國家把政府擔保的債券也劃歸為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保證債券。
2.金融債券。發行主體是銀行或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也有良好的信譽。它們發行債券的目的的主要有:籌資用於某種特殊用途;改變本身的資產負債結構。金融債券的期限以中期較為多見。
3.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