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國有資產法關於關聯方的范圍為什麼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所稱關聯方,是指本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版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第四十三條 國家出資企業的關聯方不得利用與國家出資企業之間的交易,謀取不當利益,損害國家出資企業利益。 第四十四條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不得無償向關聯方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不得以不公平的價格與關聯方進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