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照交易對象的品種劃分,證券交易可分為什麼多選
證券交來易的種類:
按交易對源象品種劃分四種:股票交易、債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1.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是以股票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股票交易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進行,也可以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前者通常稱為上市交易,後者的常見形式是櫃台交易。
2.債券交易
▲債券交易是以債券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按發行主體來劃分,債券主要有三大類: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
3.基金交易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為對象進行的流通轉讓活動。
▲基金分類: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基本類型)。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又稱金融衍生產品,是與基礎金融產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後者的價格(或數值)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和可轉換債券交易。
Ⅱ 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有什麼區別求答案
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在於: 目前,上海、深圳兩家證券交易所場內掛牌交易的所有國債品種為附息記帳 式券,均採取全價交易方式。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中包含了持有期內的 應計利息,即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不斷變化。因此,含息 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把成交價格與應計利息分解,即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 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 ,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 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具體地說,全價交易與凈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 次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 付息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 利息額的差額。 目前,凈價交易方式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已被廣泛應用。在凈價交易方式下國 債價格的波動體現了市場利率相對國債票面利率的變化情況,通過國債價格的變 化,投資者可以及時准確把握市場利率的波動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判斷投資方向 、衡量投資價值。 國債凈價交易的成交價格隨著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變動。一般來說,當市場利 率低於票面利率時,成交價格高於國債面值;當市場利率等於票面利率時,成交 價格等於國債面值;當市場利率高於票面利率時,成交價格低於國債面值。對投 資者來說,實行國債凈價交易有以下幾點好處:1、能清楚地勾畫出國債交易中賣 方的收益程度與買方的支付成本,使雙方利益比較明確;2、便於准確體現國債的 實際價格,使投資者能對市場價格作出及時和更直接的判斷;3、可以更准確地體 現國債作為利率產品的本質特徵;4、有利於充分發揮國債作為其它投資工具基準 的作用。
Ⅲ 幾個關於證券方面的判斷題
第4題,申購和贖回實質上就是買和賣。代回原句就是:所有的開放式基金除了買和賣外,都可以像買賣股票、債券一樣進行交易。 別扭不?
第12題,證券交易所是國家的,所以理事會沒權利任免。
16題對的就硬記,死規定,不說了
17題,期貨對絕大多數參與者來說就是投機,投機者是不會要實物的,只有少數的企業投資者才實物交割
23題,融資者主動向投資者借錢,而不是投資者主動向融資者借錢,把次序搞反了
45題債券回購錯在約定的時間上了,是同時
Ⅳ 債券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有何區別.
具體地說,來凈價交易源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Ⅳ 交易性金融資產一道題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核算中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核算,總賬下設置「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兩個明細賬,其中「公允價值變動」明細賬反映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即公允價值的增減變動情況。
題目中購入的A公司債券是一次還本付息的,因此其利息要到債券到期才能收到,因此不能計入「應收利息」賬戶(該賬戶是流動資產類賬戶,反映一年內能收回的利息),根據上述也不能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只能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題目中購入的B公司債券為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其利息每年可以收到,因此應作為流動資產計入了「應收利息」賬戶。
這樣解釋不知能否理解?希望對你有用。
Ⅵ 債券現券買賣的交易方式為什麼結算方式為什麼
債券買賣又稱現券交易,是指交易雙方以約定的價格轉讓債券所有權的交易行為。這種交易表現為以債券為交易標的,一方出資金,一方出讓債券,一次買斷。交易所債券市場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後台結算系統完成債券交易和結算。投資者通過券商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在進行交易時,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採用公開競價的方式進行。
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以詢價方式進行,自主談判,逐筆成交。進行現券交易,應訂立書面形式的合同。合同應對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債券品種、債券數量、交易價格或利率、賬戶與結算方式、交割金額及交割時間等要素做出明確的約定,其書面形式包括同業中心交易系統生成的成交單、電報、電傳、傳真、合同書和信件等。
Ⅶ 銀行間債券市場有哪幾類交易品種
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固定利率債券、零息票債券、附息債券等。
1、國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
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2、政策性金融債
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又稱政策性銀行債。是我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為籌集信貸資金,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用計劃派購的方式,向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
3、固定利率債券
固定利率債券又稱"普通債券","浮動利率債券" 的對稱,債券的一種傳統形式,利率在發行時就被固定下來的債券。這種債券通常在票面上印製有固定利息息票和到期日,發行人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由持券人剪下息票,憑以從發行人或其指定的銀行領取利息。
這種債券在市場利率變動不大時比較通行,但當市場利率不穩定甚至急劇變動時,其發行受到極大限制。
4、零息票債券
零息票債券是不支付利息的債券。通常在到期口按面值支付給債券持有人。投資者通過以債券面值的折扣價買入來獲利。面值與零息票債券價格之差相當於投資者持有債券期間獲得的利息。
5、附息債券
附息債券是指在債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債券,或是按照債券票面載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債券。息票上標有利息額、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債券號碼等內容。持有人可從債券上剪下息票,並據此領取利息。
Ⅷ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8)現券交易也可以被稱為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Ⅸ 銀行間的債券市場指的是什麼
債券市場是發行和買賣債券的場所,是(金融市場)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債券市場是一國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登記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簡單的說,銀行間債券市場就是金融機構之間互相融通資金,解決流動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