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本控制的目標
在企業發展戰略中,成本控制處於極其重要的地位。如果同類產品的性能、質量相差無幾專,決定產品屬在市場競爭的主要因素則是價格,而決定產品價格高低的主要因素則是成本,因為只有降低了成本,才有可能降低產品的價格。
成本管理控制目標必須首先是全過程的控制,不應僅是控制產品的生產成本,而應控制的是產品壽命周期成本的全部內容,實踐證明,只有當產品的壽命周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才會顯著降低;而從全社會角度來看,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達到節約社會資源的目的。
(1)成本十項管控指標擴展閱讀:
控制內容
產品設計成本,加工工藝成本,物資采購成本,生產組織方式,材料定額與勞動定額水平等。這些內容對成本的影響最大,可以說產品總成本的60%取決於這個階段的成本控制工作的質量。
這項控制工作屬於事前控制方式,在控制活動實施時真實的成本還沒有發生,但它決定了成本將會怎樣發生,它基本上決定了產品的成本水平。
2. 工業企業成本管理的指標有哪些
生產費用和成本分析內容:
成本總額分析——按產品分別進行成本總額分析;按成本項目進行成本總額分析。影響企業成本總額的因素:生產規模、技術裝備、地理位置、資源條件、原材料和燃料的價格水平、市場佔有率、勞動者文化水平和技術熟練程度以及經營管理水平等。
可比產品成本分析——可以比較的產品去年與今年、上期與本期、本企業與先進企業等等。
因素分析法——產量變動對成本的影響、品種結構變動的影響、單位成本變動的影響、價格變動的影響等等。
成本習性分析——變動成本的影響和固定成本的影響。
單位成本分析——成本項目分析(材料、工資、製造費用等)。
技術經濟指標對成本影響——產量變動、質量變動、勞動生產率變動、材料消耗變動。
邊際利潤分析法——按照成本習性,即銷售成本與銷售數量之間的依存關系,將銷售成本分解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依靠邊際利潤來分析各因素變動對產品銷售利潤影響的方法。能將成本變動對利潤的影響與銷售數量變動對利潤的影響嚴格區分開來。
成本利潤率=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成本
存貨周轉率=產品銷售成本/存貨平均余額——反映企業存貨的庫存時間和轉移速度。該指標直接影響企業獲利能力。
3. 成本管控措施有哪些
1、原材料成本控制:在製造業中原材料費用佔了總成本的很大比重,一般在60%以上,高的可達90%,是成本控制的主要對象。影響原材料成本的因素有采購、庫存費用、生產消耗、回收利用等,所以控制活動可從采購、庫存管理和消耗三個環節著手。
2、工資費用控制:工資在成本中佔有一定的比重,增加工資又被認為是不可逆轉的。控制工資與效益同步增長,減少單位產品中工資的比重,對於降低成本有重要意義。控制工資成本的關鍵在於提高勞動生產率,它與勞動定額、工時消耗、工時利用率、工作效率、工人出勤率等因素有關。
3、製造費用控制:製造費用開支項目很多,主要包括折舊費、修理費、輔助生產費用、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等,雖然它在成本中所佔比重不大,但因不引人注意,浪費現象十分普遍,是不可忽視的一項內容。
成本分配將間接成本、共同成本或聯合成本分配到不同的部門、工序或產品中。成本分配包括以下基本步驟:
1、確定成本對象。企業必須確定向什麼部門、產成品或工序分配成本。成本對象常常是企業中的分部。如果企業中的一個分部被授予一些決策權,並成為成本對象,那麼會計系統將對該分部進行業績評價。
2、歸集共同成本並分配到成本對象中。
3、選擇成本分配基礎。成本分配基礎是與將要分配計人成本對象的共同成本有關的作業指標。共同成本通常是通過成本分配基礎分配計入成本對象。成本分配基礎能夠大致反映成本對象對共同資源的消耗方式。
4. 求成本管理報表,包含一些考核指標的
成本報表是用以反映企業生產費用與產品成本的構成及其升降變動情況,以考核各項費用與生產成本計劃執行結果的會計報表,是會計報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成本報表資金耗費和產品成本及其升降變動情況,用以考核成本計劃執行結果。產品成本作為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情況的綜合性指標,是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
成本報表作用:
成本情況反映成本情況的報表有產品生產成本表或產品生產成本及銷售成本表、主要產品生產成本表、責任成本表、質量成本表等。這類報表側重於揭示企業為生產一定種類和數量產品所花費的成本是否達到了預定的目標,通過分析比較,找出差距,明確薄弱環節,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內部潛力提供有效的資料。
成本分析通過成本報表資料的分析,可以揭示成本差異對產品成本升降的影響程度以及發現產生差異的原因和責任,從而可以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把注意力放在解決那些屬於不正常的、對成本有重要影響的關鍵性差異上,這樣對於加強日常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就有了明確的目標。
計劃依據企業要制定成本計劃,必須明確成本計劃目標。這個目標是建立在報告年度產品成本實際水平的基礎上,結合報告年度成本計劃執行的情況,考慮計劃年度中可能變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來制定新年度的成本計劃。所以說本期成本報表所提供的資料,是制定下期成本計劃的重要參考資料。同時,管理部門也根據成本報表資料來對未來時期的成本進行預測,為企業制定正確的經營決策和加強成本控制與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據。
評價考核利用成本報表上所提供的資料,經過有關指標計算、對比,可以明確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在執行成本計劃、費用預算過程中的成績和差距,以便總結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獎勵先進,鞭策後進,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為全面完成和超額完成企業成本費用計劃預算,而努力奮斗。
種類:
對外報表對外成本報表是指企業向外部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和聯營主管單位等報送的成本報表。在市場經濟中,成本報表一般被認為是企業內部管理用的報表,為了保守秘密,按慣例不對外公開發表,但在我國國營企業和國有聯營企業中,為了管理的需要,或者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還需要分管和託管這些企業的主管部門,主管部門為了監督和控製成本費用,了解目標成本完成的情況,進行行業的分析對比,並為成本預測和成本決策提供依據以及投資者等需要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和效益,都要求企業提供成本資料。實際上也還是一種擴大范圍的內部報表。
對內報表對內報表是指為了企業本單位內部經營管理需要而編制的各種報表。這種報表,其內容、種類、格式、編制方法和程序、編制時間和報送對象,均由企業根據自己生產經營和管理的需要來確定。成本報表就是其中的一種,它的編制目的,主要在於讓企業領導者和職工了解日常成本費用計劃預算執行的情況,以便調動大家的積極性來控制費用的發生,為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同時為企業領導者和投資者提供經營的成本費用信息,以便進行決策和採取有效措施不斷降低成本費用。
費用報表反映費用情況的報表有製造費用明細表、營業費用明細表、管理費用明細表等。通過它們可以了解到企業在一定期間內費用支出總額及其構成,並可以了解費用支出合理性以及支出變動的趨勢,這有利於企業和主管部門正確制定費用預算,控制費用支出,考核費用支出指標合理性,明確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防止隨意擴大費用開支范圍。
5. 成本管理的相關國家標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成本管理, 降低成本耗費, 提高經濟效益,增加社會財富,保障企業合法的經濟權益,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製定本條例 。
第二條 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國營企業, 包括工業企業, 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農業企業,商業、外貿和物資供銷企業,金融、投資和保險企業,文教企業,城市公用企業以及其他企業,都必須依照本條例管理成本。
第三條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預測、計劃、 控制、 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潛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四條 企業在成本管理中, 必須遵守財經法律、 法規,並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
第五條 企業實行成本管理責任制。廠長(包括經理、礦長、場長和其他企業領導人,下同)對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經濟效果負完全責任。
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副廠長,協助廠長組織領導本企業的成本管理,正確執行成本計劃,准確核算成本,並對企業的經濟效果負責。
總工程師協助廠長在生產技術方面採取有效的降低成本措施,並對其經濟效果負責。
大中型企業要在財務會計部門內設置專門負責成本管理工作;小型企業必須指定專業人員管理成本。
第六條 財政部按照本條例,負責全國國營企業的成本管理。
地方各級財政機關按照本條例和財政部制定、批準的規章,負責所屬地方國營企業的成本管理。
各級企業主管部門按照本條例和財政部制定、批準的規章,負責所屬國營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 成本開支范圍
第七條 工業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 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二、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按產量提取的更新改造資金、租賃費和修理費;
三、 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新產品試制所發生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費用,購置樣品機和一般測試儀器的費用;
四、 按國家規定列入成本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噸煤獎、特定原材料節約獎、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獎;
五、 按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工會經費和按規定列入成本的職工教育經費;
六、 產品包修、包換、包退的費用,廢品的修復費用或報廢損失,停工期間支付的工資、職工福利費、 設備維護費和管理費, 削價損失和經同級財政機關批准核銷的壞帳損失;
七、 財產和運輸保險費,契約、合同公證費和鑒證費,咨詢費,專有技術使用費以及應列入成本的排污費;
八、 流動資金貸款利息;
九、 銷售商品發生的運輸費、包裝費、廣告費和銷售機構的管理費;
十、 辦公費、旅差費、會議費、勞動保護用品費、冬季取暖費、消防費、檢驗費、倉庫經費、商標注冊費、展覽費等管理費;
十一、 經財政部審查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費用。
第八條 交通運輸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 生產營運過程中所消耗的各種原料、潤料、材料、輪胎、輪箍、墊倉材料、備品配件、燃料、動力、裝卸工器具、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二、 裝卸費、港口費、代理費、養路(河)費、營運業務費;
三、 本條例第七條二至八項和第十、十一項所列有關的費用。
第九條 施工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 施工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各種主要材料、結構件、機械配件、其他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保管等費用;
二、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至十一項所列有關的費用。
第十條 農業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成本:
一、 生產經營過程中消耗的種子、種苗、幼畜、飼料、肥料、農葯、獸葯、燃料、動力、修理用零件、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二、 農業機械作業費、畜力作業費、運輸費、灌溉費;
三、 固定資產和經濟林木的折舊費、租賃費、保養修理費和產、役畜攤銷費;
四、 本條例第七條第三至十一項所列有關的費用。
第十一條 商業、外貿和物資供銷企業的下列費用開支,列入商品流通費:
一、 購進、儲存、銷售商品和物資的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廣告費和保管、養護、檢驗、整理、轉庫的費用,包裝、改裝或組裝商品的費用,以及定額內和經過企業主管部門批準的超定額商品損耗的損失;
二、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保養修理費、租賃費和傢具用具攤銷費;
三、 委託代購、代銷、代儲、代運、代辦的手續費;
四、 本條例第七條第三至五項和第七至十一項所列有關的費用。
第十二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沒有規定的其他行業,由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參照上述各條的規定製定成本開支范圍,經財政部審查同意後執行。
第十三條 下列各項費用開支,不得列入生產、銷售成本:
一、 應在基本建設資金、各種專項基金和專項經費中開支的費用;
二、 應在企業留用利潤中開支的獎金;
三、 超出國家規定開支標准部分的各項費用支出;
四、 基本建設借款和專項借款的利息,以及流動資金貸款的罰息;
五、 應在企業留用利潤中開支的各項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六、 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其他費用。
第十四條 企業對於未經國務院批准收費的各種攤派款項,有權拒絕支付。
第十五條 國家統一制定的成本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 除財政部有權作必要的個別調整外,任何單位都無權改變。
第十六條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務院各企業主管部門,應按照本條例規定,結合地區和部門的特點,制定成本開支范圍的補充規定,經財政部審查同意後在所屬企業中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主管部門,應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補充規定,結合行業特點,制定成本開支范圍的具體規定,經省、自治區、 直轄市財政廳(局)審查同意後在所屬企業中執行。
第三章 成本核算
第十七條 工業企業、 交通運輸企業、 施工企業和農業企業的成本,除銷售費用外,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或工程,下同)的統計產量(或工作量、完成工程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
商業、外貿和物資供銷企業的商品流通費,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進行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製半成品的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企業內部對原材料按計劃價格進行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應按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十八條 一次支付、 分期攤銷的費用, 應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年。
第十九條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 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准, 應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准,並報同級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期短、年底應結清的,年終決算時,不留余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要保留余額的,應在年度會計決算中說明,由企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 低值易耗品應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百分之五十。 價值較大的可分期攤入成本。價值較小的可列舉品名,經過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
第二十一條 產成品和在產品的成本核算, 除種植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 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內核算的產量、收入和消耗,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二十二條 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的准確性:
一、 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二、 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三、 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二十三條 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確定後,非經企業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變動。
第四章 成本管理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 企業在廠長領導下按級按分工職責實行成本管理責任制。
第二十五條 企業必須編製成本、 費用計劃, 並按計劃控制和管理成本。企業的成本計劃,由企業主管部門按照上級下達的指標審批。企業必須採取具體措施,保證完成。
第二十六條 國家對工業企業、 交通運輸企業、 施工企業、農業企業考核全部產品的計劃成本和可比產品成本降低率;對商業、外貿和物資供銷企業考核商品流通費降低率。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和企業主管部門的規定, 按平均先進原則制定本企業的產量定額、工時定額、消耗定額和費用定額。各種定額必須認真執行,並定期修訂。
企業應建立健全物資收發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和定期盤點的制度。
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種原始記錄必須准確完整,責任清楚。
第二十八條 企業財務會計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是: 制定本企業的成本管理制
度; 組織成本核算;編制、落實成本計劃和預算;監督、考核成本計劃的執行情
況;並對企業的成本進行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二十九條 企業在設計新產品,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提高產品設計質量,改變產品結構時,必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經廠長、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定簽署後,才能作為編制和審批計劃的依據。
第三十條 企業和各職能部門的領導人, 應組織有關人員分別做好以下工作,
並對本單位的成本管理負責:
一、 制定和落實生產計劃,組織均衡生產,減少停工、窩工損失,並保證生產統計准確;
二、 合理組織生產,採用先進工藝、先進技術和科學的技術組織措施,降低物資消耗,節約能源;
三、 做好產品設計工作,加強產品檢驗,提高產品質量,減少不合格產品和廢品損失;
四、 編制商品銷售計劃和物資采購計劃,降低采購和銷售成本;
五、 制定機械設備運轉、維修、保養計劃,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減少維修費用;
六、 改進勞動組織,提高勞動效率;
七、 制定勞動保護費用計劃,組織安全生產,改善勞動條件;
八、 檢查、分析成本計劃和各種定額的執行情況,填報各種原始記錄和報表,並進行與成本的預測、控制、監督、核算和分析有關的工作。
第五章 監督與制裁
第三十一條 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系統企業的成本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審計機關和財政、 稅務機關按各自的職權范圍負責對所轄區內企業的成本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企業接受監督檢查時, 必須如實反映情況, 提供資料,不得弄虛作假或刁難、阻撓。
第三十四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 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 應按照稅收、財務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 自提高開支標准,擴大開支范圍的;
二、 隨意攤提成本費用,擠占國家收入的;
三、 弄虛作假,成本嚴重不實的;
四、 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大量廢品或其他嚴重損失浪費,以致成本升高的;
五、 損公肥私,揮霍國家資財,增加成本開支的。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本條例, 並有第三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企業, 審計機關或財政機關還可以通知企業主管部門,給予下列行政處罰:
一、 警告;
二、 處以相當於侵佔國家收入金額一倍以下的罰款。
上列行政處罰,可以單獨採用,也可以合並採用。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條例, 並有第三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個人, 審計機關或財政機關可以建議企業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企業有關領導人和直接責任人還可以處以不超過本人三個月工資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總會計師、財會人員, 對已經知道的違法行為, 不抵制又不揭發的,應與違反本條例的直接責任人負同等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強迫或指使他人違反本條例的, 執法犯法的, 以及打擊報復檢舉、揭發人的,應從重處罰。
第三十九條 企業主管部門計劃不周, 指揮失誤, 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區別不同情況,給直接責任人以行政處分。
第四十條 企業或個人對審計機關或財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有異議, 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上一級審計機關或財政機關復議。上一級機關接到申請後,應在一個月內進行復查,並作出裁定。逾期不申請的, 即按審計機關或財政機關的通知執行。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並構成犯罪的, 由審計機關或財政機關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國家保護揭發、檢舉人,並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和港澳地區開辦的國營企業, 實施本條例的有關事項,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經濟特區,其所屬國營企業的成本管理辦法,由特區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按照本條例制定專門規定。
第四十四條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財政部可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細則和規章。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過去有關各類國營企業成本開支范圍的規定,同時作廢。其他成本法規與本條例有抵觸的,以本條例為准。
6. 成本會計主要分析哪些指標
1.成本核算。
--這是成本分析的基礎,成本核算產出的數據能否跳出報財務報表服務於成本分析與控制,關鍵看你司用何種成本控制和業績評價的方法核算,標准成本制度雖然近來被創新產業吐槽頗多,但主流製造業企業還是在用它做成本分析與控制,可鑒於民企的普遍特點(如LZ列的第3點),標准成本制度恐怕會用得走了樣,如果標准都粗放或不準確,不能代表管理者合理的計劃和預期,那麼差異分析就沒什麼用了~ 如果核算不用標准成本,那麼成本分析的重要基礎就來源於是否有合理細致的成本計劃,以及做成本計劃的邏輯。所以不論是成本分析,還是財務其他什麼方面的分析,「計劃」都是非常重要的職能,計劃職能的成熟度直接關系著你是否有足夠的「基準」供你分析。
2.倉庫收發的管控。(我司把生產放在第一位,賬面游戲,財務和倉管自己玩)
--這點是關於存貨分析的,存貨是工廠財務管控分析的一項重要工作。不知道你司是怎麼管控倉庫的,我覺得這還是要從存貨流轉整套流程的完善做起(從材料入庫到成品發貨每一個移動事項都是一個子流程),如果流程不改進,那財務只能是case by case地去管控,這種管控都是事後的、查漏補缺型的,對改進績效沒有太大作用。
3.跑車間,BOM的核對(技術部試產後,定了BOM之後就一概不理會。)
--括弧里的內容證明LZ公司的生產控制職能(ECC或PMC)的管理基礎差,BOM准確度居然還需要財務去參與推進核對。。。這也證明以此為基礎運行標准成本制度相當有難度。不過這現象在國內企業中挺普遍的,不僅民企,有的國企也是,我曾到一個地方性國企(規模挺大挺知名的)調研製造成本的核算過程,他們是ERP上線以後幾年,產品的工藝路線卻從沒維護過,定額工時數據成了束之高閣的擺設,到底有沒有按最新的工藝條件和生產效率進行評估修正,財務不得而知。難怪我以前做成本管理咨詢時在一些並購國內企業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中都讀到類似的披露——「產品成本計算所依據的各項資源消耗的定額數據粗放或陳舊,導致生產成本分析結果粗略和可信度不高」。
4.5S的推進。
--這個靠譜,5S是精益製造生產管理模式中的一部分,叫做可視化工廠,外資的製造工廠一般都比較重視。但以你司前3點的描述,推5S貌似超前了點吧,建議你們先把基礎管理控制工作做好了(如改進第2-3條,好好整合倉儲、采購、計劃和PMC職能的流程)再搞那些高大上的玩意是正途。我曾在另一個挺知名的汽車國企聽財務總監侃侃而談他的計劃,什麼方面要推進搞作業成本法,什麼方面要推進價值工程,我真挺無語的,其實他們公司AP的核銷還搞得不清不楚呢,因為他們公司這么大了,別說沒有集成的ERP,就連財務核算系統也只上了一個用友的總賬模塊,我真不知道以這種數據和管理基礎他怎麼去推作業成本法和價值工程。。。
5.刁難采購。
--路子是對的(我以前也經常干這事),不過願聞其詳LZ是怎麼刁難的:我是2樓斑竹提到的《500強企業財務分析實務》一書的作者,書中第5章大多是來自我原來在某外資製造工廠從事成本與存貨管理工作5年的經驗總結,可供樓主參考,具體方法你不一定能用,原因就是我上面解釋的那些,民營企業管理成熟度的差距造成很多先進的管理控制方法不能直接用。但是希望可以給樓主些啟發,就是在考慮怎麼做成本分析之前,怎樣去完善運營部門的基礎管理工作,從這方面入手給業務部門提建議,而不是象那位汽車國企的財務總監一樣跳過這些「基礎設施建設」直接去搞那些高大上的東西。
7. 成本管理業績評價的主要指標有哪些
戰略投資收益率,階段性
戰略成本計劃目標下降率
戰略投資實際回收期
戰略產品的單件目標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