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省發改委關於2016年光伏申報指標
您好。
首先,你要去當地 政府申請
然後,選擇一個做光伏發電有口碑質量還好的公司
最後,公司人員會上門安裝、測量、計算的
2. 2016年的光伏增補指標還有希望嗎
中國建設光伏電站不受指標配額限制的省份只有海南省一個。
另外,北京、上海、重慶、天津四個直轄市和西藏自治區也不設指標配額限制。
3. 2016年山東省泰安光伏指標,是不是在泰安肥城
泰安新泰,集中在煤炭塌陷區
4. 國家能源局2016光伏精準扶貧指標什麼時候發放
這個不太清楚來,應該快了吧自
光伏扶貧既是扶貧工作的新途徑,也是擴大光伏市場的新領域,有利於人民群眾增收就業,有利於人民群眾生活方式的變革,具有明顯的產業帶動和社會效益。由於光伏扶貧項目多在農村偏遠地區,實際情況復雜多變,扶貧項目關繫到國家和政府形象,對於光伏系統的核心部件逆變器,要有嚴格要求。
1、產品質量要非常穩定,由於安裝地點不一樣,逆變器可能面臨高溫,嚴寒,潮濕,沙塵等惡劣環境,所以要求逆變器公司有足夠的應用經驗來設計。
2、有些農村偏遠地區,白天用電大可能不大,但白天太陽能又很好,如果用戶消化不了,就要送到電網,這就會造成電網電壓升高,過高的電壓有可能造成逆變器停機或者用戶設備損壞。這就要求逆變公司要有相應的解決辦法,既可以發電,又不能損壞用電設備。
3、電量是光伏電量唯一的收入,所以逆變器要盡量多發電,一方面要性能可靠不停機,另一方面光伏追蹤MPPT技術要好,再就是發電功率范圍寬,時間要長。
4、光伏扶貧有利於人民群眾增收就業,因此逆變器性價比一定要高,可以看看 南京研旭 出的並網逆變器,質量好,五年質保,CQC認證品牌
5. 國家發改委批給福建省2016年的光伏電站的企業指標
華民共家發展改革來委員中國站家發展自改革委關於完善陸風電光伏發電中國標桿電價政策通知發改價格[二0一5]三0四四號光伏發電先確定二0一陸標桿電價二0一漆價格另行制定 圖" class="illustration_alink"> 二0一5.一二.二四發布家發展改革委調整陸風電光伏發電中國標桿電價政策調整:光伏發電標桿電價二0一陸類、二類資源區別降低一0錢、漆錢三類資源區降低二錢 其具體說明見文件規
6. 山東省2016年光伏指標
您好,PVtrade光伏交易網幫你回答:為合理引導新能源投資,促進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版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權,日前山東省物價局發布《關於貫徹發改價格〔2015〕3044號文件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電價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2016年備案並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項目,上網標桿電價為每千瓦時0.98元。2016年以前備案並納入年度規模但於2016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按0.98元執行。分布式光伏「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項目所發全部電量電價補貼標准為每千瓦時0.42元;自用有餘上網的電量,由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按照山東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
7. 光伏太陽能發電國家發改委對2016年指標有什麼新正策
關於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施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
發改能源2016【1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陝西地方電力公司,水電規劃總院、電力規劃總院,有關光伏發電投資開發企業:
近年來,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我國光伏發電規模迅速擴大,既為光伏製造產業提供了有效的市場支撐,又為清潔低碳能源發展注入了新生力量。但與此同時,隨著行政審批許可權下放,部分地區也出現了光伏發電項目資源配置不科學、管理秩序混亂等問題,阻礙了光伏技術進步和成本下降,影響了光伏產業的健康發展。為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管理,優化項目配置方式,規范市場開發秩序,加快推進光伏產業升級,按照「放管結合」的原則,提出以下意見:
一、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實行分類管理
按照光伏發電項目的類型及規模、接網條件及消納范圍和促進技術進步的作用等因素,對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實行分類管理。
(一)不限規模的光伏發電類型和地區
1、利用固定建築物屋頂、牆面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以及全部自發自用的地面光伏電站項目不受年度規模限制,各地區可隨時受理項目備案,項目投產後即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范圍。
2、鼓勵各地區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總體框架開展光伏發電市場交易等改革創新試點。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研究制訂試點地區光伏發電(含新能源微電網)市場交易改革創新試點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在明確試點相關政策的同時,對試點地區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專門作出安排,支持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3、光伏扶貧中的村級電站和集中式電站,不佔國家能源局下達的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會同扶貧部門,以縣為單元按要求編制實施方案,明確扶貧人口數、扶貧收益及分配方式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審核後報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專項下達建設規模。
(二)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進一步完善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方式,鼓勵採用競爭方式配置項目,並將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條件。對採取公開招標、競爭性比選等競爭方式配置項目並推動電價或度電補貼額度明顯下降的地區,其當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直接按一定比例擴大,具體擴大比例在每年下達建設規模時一並確定。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應將採取競爭方式確定的項目上網電價及時抄送所在省級價格主管部門。
(三)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國家每年安排專門的建設規模組織建設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引導光伏技術進步和成本及電價下降。有關部門提出基地的技術指標、建設規范、運行管理及信息監測、評價等要求。各地區可結合採煤(礦)沉陷區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工業廢氣地、廢棄油田等綜合利用工程,以具備一定規模、場址相對集中、電力消納條件好且可統一實施建設為前提開展基地規劃。基地原則上以市為單位,規劃容量不小於50萬千瓦,基地內的光伏電站項目通過競爭方式配置。
二、光伏電站項目競爭配置方式及要求
(一)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配置方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負責制定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的競爭性配置辦法,並向國家能源局報備,抄送當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同時向社會公布。原則上項目競爭配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採取競爭方式確定的項目上網電價要及時抄送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競爭確定的項目上網電價執行電價及補貼政策。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的競爭配置方式如下:
1、對未確定投資主體的項目,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公開選擇投資主體。競爭條件應包括企業經營光伏發電項目的業績、投資能力、技術先進性等。應將上網電價(或度電補貼額度)作為主要競爭條件。
2、對已開展前期工作且已確定投資主體的項目,通過競爭性比選、優選等競爭方式配置年度建設規模指標。競爭條件應包含企業投資能力、項目前期工作深度、電網接入及消納條件等。應將上網電價(或度電補貼額度)作為主要競爭條件。
(二)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項目的競爭方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統一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符合建設條件的地區編制領跑技術基地規劃,連同基地項目競爭配置辦法及建設方案一並報送國家能源局。基地必須採取招標或競爭性比選等方式配置項目,且電價(或度電補貼額度)應作為主要競爭條件。基地優選項目投資主體和建設等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統一組織實施,或者由其委託基地所在市(縣)政府組織實施。各省級價格管理部門按照競爭確定的項目上網電價執行電價及補貼政策。基地內單個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規模原則上應為10萬千瓦以上,項目採用的光伏組件等主要光伏產品須符合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國家能源局對基地項目建設的組織和建設給予指導和監督。
(三)禁止地方保護和不正當收費行為。各地區在實施競爭配置項目過程中,不得限制外地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對本地、外地企業差別對待;不得將企業購買本地光伏電池等設備、建設配套產能作為競爭配置項目的前提條件;不得向企業收取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費用,不得以各種有價方式出讓項目,不得以乾股等非法方式侵害企業合法權益。
(四)競爭性配置項目的程序要求。各類項目的競爭辦法均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公平對待各類投資主體。採用公開招標或者優選辦法的,應當提前公開招標規則和評分辦法。競爭過程中應當嚴格依法依規公平公開公正進行,競爭結果應當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項目裝機容量、建設地點、控股投資主體等基本信息。
三、加強項目開發的監督管理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應按照國家能源局下達的年度建設規模安排項目,對於超規模配置的項目,須佔用以後年度國家能源局下達的建設規模。各類項目均應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8號)要求,納入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對於因信息填報錯誤、填報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接入電網、列入補貼目錄和獲得電價附加補貼的,由項目單位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年度建設規模後,其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建設規模和建設場址等主要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已納入乃年度建設規模、未進入實質性工程建設階段的項目不得向其他投資人轉讓,投資主體無力建設,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申請從乃年度規模中取消,並向原備案機關申請撤銷備案。在建設期因企業兼並重組、同一集團內部分工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投資主體或股權比例的,或者調整建設規模和場址的,項目投資主體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申請,獲得審核確認後方可實施變更,並向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報備,同時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重新等級有關信息。在項目投產後變更投資主體,應向原備案機關進行變更登記,抄送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和當地電網企業,並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變更登記信息。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應加強對光伏電站項目的監督管理。對於在一定期限內未開工的項目,應在本年度建設規模中予以取消,具體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規定。對於在投產前擅自變更投資主體等主要建設內容的,有關部門應當將項目從年度建設規模中取消,禁止該項目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並禁止相關投資主體在一定期限內參與後續光伏電站項目的配置。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應按照閉環監管工作要求,加強對項目工程建設、並網運行和電費結算等建設運行情況的監管,及時向屬地省級能源管理部門通報項目建設運行中出現的問題,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報告。
8. 雲南省2016年光伏指標數量有多少
雲南發改委16年初發布文件 根據雲南電源結構來看 水能資源豐富 不適合大力發展光伏發電 光伏地面電站佔用大量土地 與當地用土地、林地的用地規劃沖突。未來會向光伏農業方向發展。顧2016年國家沒有向雲南下發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