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券質押回購開通條件是合格投資者是嗎
所謂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指正回購方 ,也就是賣出回購方或者說是資金融入方在將債券出質給逆回購方(買入返售方、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 計算的資金額向逆回購方返回資金,是一種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那麼,個人投資者能否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呢?跟天使客小編來了解下。
根據《上交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融券交易。具備下列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經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後才可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融資交易:
1.證券賬戶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具備債券投資基礎知識,並通過相關測試。
3.最近3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債券交易成交記錄。
4.與證券公司書面簽署《債券市場專業投資者風險揭示書》,作出相關承諾。
5.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有何風險?
逆回購交易一般沒有風險,因為逆回購方直接針對的結算公司這樣的第三方。如果債券質押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結算公司會先墊付資金,然後通過罰款和處置質押券等方式向融資方追訴。逆回購的風險就是機會成本,也就是失去了逆回購期間選擇其他更高收益品種的機會。
在正回購交易中最大的風險是欠庫和欠資。所謂欠庫就是指當債券折算率降低後,沒能及時補足債券,致使標准券可融資的資金量小於直接融入到資金量。所謂欠資就是指當質押債券到期,需要還款時,賬戶上可用資金不足以歸還融資的資金及應付的利息。當出現欠庫或欠資時,會被罰款甚至收回回購交易的權利。具體下文會有詳細的說明。
防止欠庫或欠資的方法:每周三晚上查看滬深交易所最新的標准券折算率,如果折算率降低,就要在周五前補足債券。如果賬戶沒有就要再次買入質押入庫,再次買入也只需買入要求的數量(比如100張)就行了,而沒有必要再買入1000張入庫。做融資方在到期前一定要在賬戶上存入足夠的資金,比如1日回購,則T+1日收市前賬戶上就要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是新轉入的資金,可以是賣出證券或者債券出庫後賣出債券獲得的資金。對於打新回來的資金運用問題,在前面正回購操作技巧中已有敘述。
具備相關條件的個人投資者經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參與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融資交易,應關注以下事項:
1.融資交易的回購標准券使用率不得超過90%。
2.融資交易的回購放大倍數不得超過5倍。
2. 新版<交易規則>是否重新規定了債券和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最低門檻
為了活躍債券大宗交易市場,深交所降低了債券和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最專低門檻屬,新版《交易規則》將債券和債券回購交易大宗交易最低門檻調整如下:
1.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2.債券質押式回購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5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3.多隻債券合計單向買入或賣出的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且其中單只債券的交易數量不低於2千張
3. 債券逆回購「門檻」是多少
一、滬市的門檻稍高:
10萬元起,10萬的整數倍申購,最高不超過1000萬(代碼以「GC-」開頭)
二、深市的門檻輕松邁過:
1000起!1000的整倍數遞增,沒有最高限額。
4. 交易所債券回購的最低額度是多少
你好,上海的回購最低10萬,深圳的最低1千
5.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回購交易集中競價時,其申報應當符合的要求有( )。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2008修訂)
第十五條 債券回購交易集中競價時,其申專報應當符屬合下列要求:
(一)申報單位為手,1000元標准券為1手;
(二)計價單位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
(三)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或其整數倍;
(四)申報數量為100手或其整數倍,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超過1萬手;
選ABCD。至於說買斷式還是質押式,題目完全參照規定原文,就按規定原文來做,不用管是哪一種,這只是考試而已。
6. 國債逆回購最低門檻為多少錢
滬市的門檻稍高:
10萬元起,10萬的整數倍申購,最高不超過1000萬(代碼以「GC-」開頭)
深市的門檻輕松邁過:
1000起!1000的整倍數遞增,沒有最高限額。(代碼以「R-」開頭)
註:R-001就是一天逆回購,R-002為兩天。
具體操作流程:
1、你需要有一個股票賬戶。
2、最少准備1000元。
3、打開交易軟體,選擇賣出,輸入一款逆回購代碼。
7. 債券正回購的開通條件
1、目前用於回購的證券包括國庫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公司債券(3A級,金額5億元以上,剩餘期限5年以上)。
2、在債券回購交易過程中,證券金融家應當保證登記結算機構在回購交易至回購日期間留存的標准券數量等於代表人所擔保的債券數量。購買抵押貸款,否則按賣空債券的規定處罰。
3、在債券回購交易過程中,證券出借人必須在首次交易前將足額資金存入受委託證券管理機構的證券結算賬戶。回購期間不得使用抵押債券。
4、債券回購作為一種安全性高、收益穩定的投資方式,由於融資方必須有足夠的債券作為抵押品,已成為一些機構流動性管理的工具之一。但目前,個人不得參與債券回購交易。
(7)交易所債券回購門檻擴展閱讀:
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
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
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
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
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
8. 交易所債券回購和銀行間債券回購有什麼區別,兩種方式回購的品種有什麼限制融資融券是如何進行交易的
銀行間債券逆回購和交易所債券逆回購都是存在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的,專區別就在屬於回購,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而交易所市場是所謂的二級市場,是面向所有投資者(包括上述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開放的市場。中國的債券市場中,前者佔了絕大部分,而作為個人投資者,只能進入後者交易投資。
回購品種限制不多,主要是很多債根本不會在交易所市場發,而且兩個市場上交易體量相差很大。
交易所的融資融券是集合競價形式,基本和股票差不多,券款交割都是自主完成的。不需要交易雙方交流,託管賬戶開在交易所,也就沒有第三方介入。
9. 國債逆回購最低一手交易需要到底是10萬元還是一千
國債沒有風險是指到期後沒有兌付風險,因為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有國家信用,就跟把錢存進銀行,也可以隨時取出一樣;為什麼交易價格會低於面值100元,那是指上市交易的記帳式國債,它的價格跟股票一樣是上下浮動,所以道理也是一樣的,就好比做買賣一樣,由供求關系和心理預期決定其價格,例如賣的人多了,價格就下跌;買的人多了,價格就上漲;如果投資者預期該債券未來的收益率高,就熱情買入,就會推高價格;相反,投資者認為未來銀行要加息,債券的利率沒有吸引力,自然會踴躍賣掉債券,導致其價格下跌。不過不管價格如何浮動,國債到期後國家還是按面值100元/張兌換。
如果你90元買入一直持有到期,國家是按面值100元/張贖回;如果你中途賣出,按當時的交易價格結算,如果你賣出的時候國債漲成91元了,那麼你90元買進的話,就賺了1元/張,同時還有利息收益,利息計算方法是:年利率/360天*持有天數*國債面值;如果你賣出的時候國債跌成89元了,那麼每張你就虧1元,當然你還是會得到利息;
如果你賣出後,又想買入,還是按當時的交易價格結算,成交價是多少,你就付多少錢買進,這或許是你說的回購。但,通常意義的回購不是指這個意思;你賣出又買進按專業術語講不叫回購,至多叫二次買進,就跟買賣東西,你覺得好又會買入。
關於真正意義的回購,如果你很想知道也可以簡單給你說說,因為這個一般是機構投資者在參與,國債回購交易實質上是一種以交易所掛牌國債作為抵押,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具體是指交易所掛牌的國債現貨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證券作為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證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證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的利息。一般中小投資者可以參與國債回購的主要是以資融券,就是融出資金,說白了就是你借出資金,同時得到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