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險服務評價指標體系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是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運用系統理論的概念和方法,把質量管理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職能組織起來,對人才培養活動實行體制化、結構化、持續化的監控,對教學過程進行評價和診斷,形成的一個任務、職責、許可權明確又互相協調、互相促進的能夠保障和提高教學質量的、穩定的、有效的質量管理系統。具體落實到高校管理的實施過程中,主要包括教學目標體系、高校的課程體系、高校師資體系、評價體系等。建立完善的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就要保障這些子系統的有效和諧發展。目前,高校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主要體現於對教學過程和質量的評價。在精英教育模式下,這種方法對加強高校的教學管理有很大的推動作用。但是,隨著終身教育和大眾化教育潮流的到來,目前的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教學目標過於狹窄。知識經濟的到來,社會對人才的需要多樣化、綜合化,但目前的高校教學目標卻僅僅局限於某一專業的范圍內,忽視了學生的綜合性發展。教學是培養人才的直接手段,我們應該在教學中確立多元化的目標,樹立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終身學習的能力目標,以適應變化和發展的社會。此外,目前的很多高校在辦學目標上沒有明確定位,盲目跟從,實行一刀切,將教學目標和培養目標相混淆,這都不利於保障教學質量。其二,教學質量評價過於主觀化。目前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具體的、科學合理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往往忽視客觀的評價指標。
在評價過程中主觀人為成分重,對教學質量的評價難以達到科學化、客觀化、公平化,影響了教師教學的積極性。此外,在教學評價體系中,評價主體單一化。對教師教學進行評價的通常是高校的行政人員,這就忽視了學生和專家的作用,導致很多教師例行檢查與平時上課時狀態的不一致,這也影響了教學質量的提升。其三,教學過程監控的不平衡。目前高校教學質量的監控主要偏重於課堂教學,而忽視學生的課外實踐過程的評價;對教師的教學活動監控得較為嚴格,而對學生的學習情況監控較為鬆懈;對學生課內的專業知識考核比較重視,而忽視學生的道德素質和能力的考核。其四,教學內容過於單一。從「大教學,小課程」的觀點來看,大學的教學內容主要指高校各種形式的課程。從當今國內高校各專業的培養計劃、課程安排、選修課列表可以看出,我國高校的課程主要是集中於對學生專業課的訓練、學業成績的培養等顯性課程中,而忽視了隱性課程的學習和訓練,僅僅注重課程的分科性、專業性、文理分科等,沒有利用課程培養學生的全面發展。其五,教師隊伍結構不合理。高校教師是教學質量的直接負責人,然而很多高校教師憑借擁有多年的教學經驗,只忙行政,忽視教學,或者終日碌碌無為卻依然享受學校的高待遇。此外,還有很多高校為了節省開支,實行教師一崗多職,大班授課等,嚴重影響了教學質量。我們認為,只有採用嚴格的賞罰升遷制度,不斷引進新的師資力量,才能保障為高校的教育教學注入新鮮血液。
二、構建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基本原則
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存在諸多的不足,在構建和完善教育保障體系時應遵循體系內部自身發展的趨勢特點,按照一定的原則來完成。高校教學質量保障的過程是全過程、全方位、全人員的科學管理的過程,具有系統性、協調性、動態性等特點,解決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應遵循這些基本的要求和以下的幾項原則:系統性原則。系統性原則指高校在建立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時,應系統全面考察與教學質量相關的各個要素和各要素之間的關系,使保障體系能包括對影響教學質量各要素、教學過程各環節進行有效控制的保障成分,並確保這些要素形成有機整體。貫徹系統性原則,主要把握三個方面:首先,一個有效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在構成成分上是完備的,能包括對影響教學質量的各個要素,體系中的制度規范也應該是明確的、全面的;其次,質量保障體系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是孤立或是簡單的疊加,而應該是相互聯系的,應該使各組成部分相互補充完善;最後,教學質量保障體系要具有通用性,一所高校所設置的院校、專業都比較多,且教學過程還具有動態性特點,因此在構建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時要提取共同要素,使其具有公用性。
目標性原則。目標性原則指在構建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時,要緊緊圍繞質量控制進程,組織協調各種力量來實現教學目標。目標性原則是全面構建實施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首要條件。為此,一方面在質量保障體系中,要建立具體明確的定位機制,並制定相應的評價反饋機制,以預防目標的偏離;另一方面,要落實管理,從領導層、監督層到執行層,要層層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權責分明,確保達到教學質量目標。持續性原則。持續性原則指的是高校建立教學質量保障體系要以持續發展觀為指導思想,把握教學質量不斷改進、持續發展的本質,建立能及時反應教學質量需求和質量發展變化過程的質量體系。貫徹持續性原則,首先要堅持持續提高質量的發展管理觀,要以提高教學質量為永恆的主體,而不是某一階段的特定任務。其次要注重教學的持續性,在教學過程中,各個階段、各門課程甚至各個教學環節都是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在構建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過程中,不能割斷彼此之間的聯系,應將各要素納入質量保障體系中,形成教學質量的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
三、構建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主要策略
從以上對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概念界定來看,高校的教學質量不僅僅包括教學,還包括其他的子系統。所以,要構建全面完善的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就要抓住高校教學保障體系中的目標體系、課程體系、師資體系、評價體系等子體系。
(一)高校教學目標體系的建立高校教學質量的目標體系不但受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還受到高校在教育系統中的定位、辦學宗旨、辦學條件、學生自身因素的影響。在制定教學質量的目標體系時,一方面要將終極目標和階段性目標相結合,在遵循國家的方針政策時,要考慮到一定時期內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的走勢對高校培養的人才的特殊需要。所以,我們應根據學校的定位和性質,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全面、科學、合理的終極目標,然後再根據學校具體的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以及學校現階段的師資力量、教學設備的可用性、經費的投入將終極目標分割為不同時期的階段性教學目標。另一方面,要建立詳細的目標評價體系,及時反饋目標的實施運行情況,糾正偏離目標的教學行為。保證教學目標的有效運行,最重要的是將階段性的目標具體化,即制定各項目標所要達到的具體分目標。高校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核心內容是抓好教學質量的基礎建設,例如教室、師資力量、課程、科研項目等,應對各項目各階段應達到的目標進行分組責任制,使各階段的分目標有效落實,進而最終完成終極目標。
(二)高校教學課程體系的建立教學質量是高校教育的生命線,課程體系是教學質量的重心,要提高教學質量就應建立高質量的課程保障體系,筆者認為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建立的:首先,改革課程目標。在設置課程目標上,將基本的學科知識與實踐技能、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方面相結合,改變以往片面強調學科知識的觀念,有效開發以學生為中心的課程體系。在這一過程中,既要考慮到學生的基礎學科知識、專業學科知識,也要充分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自主學習的能力,終身學習的能力,在課程的學習過程中提升學生的道德素質、文化修養以及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其次,改革課程的組織方式。傳統的高校課程模式一般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馬哲思修組成。我們看到,這些高校在課程的內容設置上只關注專業技能的培養,沒有顧及其他。另外,理工類大學的課程設置也沒有考慮人文、社會方面的課程,人文類院校也有忽視科普類課程的設置。在這種課程模式下培養的學生,知識結構的偏離使其不能適應當代社會對大學生應具備全面知識的訴求。因此在課程設置上,我們要避免文理分家的局面,將科學教育和人文教育相結合,專業教育和基礎教育相結合;還要設置較多的選修課,實行學分制的課程模式,專業學科應精選培養大學生終身學習的基本知識和能力的課程,注重與生活的聯系,學會將所學內容服務於生活實踐。
最後,現行的高考制度也影響著高校的課程模式。不可否認,高考制度的建立為我國選拔了一批批的優秀人才。但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現行高考制度的弊端也日益凸顯。考試標准單一、錄取標准單一等都阻礙了素質教育的進程。改革現行高考制度的關鍵是改變單一的考試標准和錄取標准,實行多元化綜合性的考試錄取方式。這樣的錄取模式應該充分考慮到高考分數以外的高中階段的學習成績、思想道德素質、心理素質、專長等,充分考量各層次、各類型學校對不同學生的差異性的需求。只有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和各省、市、學校自主考試相結合的考試制度,才能有效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進入高校的課程學習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高校教學師資體系的建立教育大計,教師為本,高校教學質量的提高關鍵在於是否具有一流的教師隊伍。高校教學質量師資體系的建立主要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教師隊伍的建設和對教學工作的領導。教師隊伍的建設。「辦好大學,大樓需要,但關鍵是師資,是師資隊伍的數量和質量。」近年,大學擴招以來,師資隊伍越來越緊張。據統計,我國高校的師生比例是18:1,而世界標準的師生比例是14:1。如果按這個標准計算,我國高校還有近10萬專職教師的缺口。可見,採取有效的措施增加教師數量,培養專業教師是當務之急。積極鼓勵副教授以上的教師進講台上課,鼓勵在校碩士、博士生兼任輔導員協助教學,大力開展繼續教育,採取函授、自考等形式培訓在職教師的教學水平都是有效措施。此外,要強化教師責任制,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教師考核評估制度,調動教師的積極性,激勵他們高質量完成教學科研任務。教學工作的領導建設。教學工作是整個高校工作的中心。高校不僅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教學的有效開展,更重要的是學校的管理者、決策者要加強對教學工作的領導,建立主管領導負責制,院系、處室、科研部門都要責任到位,一切工作都要與教學質量掛鉤,樹立「教育教學質量是第一要務」的理念。
(四)高校教學評價體系的建立影響高校教學質量的因素是多維度的,教學質量的評價包含教學的各個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學生成績的評價制度。從根本上說,教師的教學質量是通過所培養學生的質量來體現。學校對各類課程(包括專業基礎課、選修課、實踐活動課等)從選題、試卷送印、考試安排、成績評定管理等都應作出明確規定,以確保考核成績的公平公正。結合課程的特點採取不同的考試方法,將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相結合,在評價中注重學生的德智體全面發展。同時,我們還應對全校學生的學習成績情況進行統計,對一些課程進行重點分析,橫向和縱向進行比較分析。此外,對於研究型的院校,學校每學年應該按照學科的分類組成專家組,到各院檢查和驗收科研成果。
教師教學工作評價體系。教師教學工作評價體系的建立可以激發教師的教學興趣,培養學生和教師之間的情感關系。教師教學工作評價的內容應該是多元化、多方位的,不僅包括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專業基礎知識科研能力等硬性指標,還包括教師的道德素質、人格魅力等。對於評價方式,可以採用問卷調查、專家評價、學生評價、網上評價等形式,綜合考評教師的教學工作。我們建議,評價的結果直接與教師的工薪、崗位聘任相掛鉤,使評價體系直接與實際相結合,而不是一紙空文。「國運興衰系與教育,教育興衰系於教學」,教學質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線與發展的源泉。高校的教學質量不僅僅是指學生的學業成績,還包括學生的道德素質的發展、教學設備的完善、師資力量的充足等。提高高校的教學質量,最關鍵的是建立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從目標、課程、師資力量等不同的角度進行改革,改革傳統落後的部分,以保障高校的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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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險公司經營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險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分別按照財產險和人身險建立兩套定量指標。定量指標選取范圍,主要涉及保險消費者能夠直接感受和體驗的服務觸點,涵蓋各關鍵服務環節。在指標選擇上,兼顧數據客觀准確性原則,選取目前保險行業主體普遍適用的可系統提取、人為影響因素可控的指標。
財產保險公司服務評價體系包括8個指標,涉及銷售、承保、咨詢、理賠、投訴五大環節。其中,為敦促保險公司及時響應消費者的服務需求,切實提升消費者體驗,在銷售、承保與咨詢環節分別設置了電話呼入接通率、客服代表滿意率及承保理賠查詢異議處理率3項指標,權重均為10%;為突出對理賠難的治理,在理賠環節設置了立案結案率、案均報案支付周期以及理賠獲賠率3項指標,權重合計為45%;為引導保險公司減少客戶投訴並做好投訴服務,在投訴環節設置了投訴率和投訴件辦理及時率2項指標,權重合計為25%。
人身保險公司服務評價體系也包括8個指標,涉及銷售、咨詢、回訪、理賠、保全、投訴六大服務環節。為提升銷售環節服務質量和效率,設置保單送達率1項指標,權重為15%;為突出回訪工作在防範銷售誤導的重要作用,設置電話呼入接通率、電話回訪成功率2項指標,權重合計為15%;為提升保險公司理賠服務效率和消費者獲賠比率,設置理賠服務時效、理賠獲賠率2項指標,權重合計為35%;為提高保險公司保全服務效率,降低消費者在保全服務環境的等待時間,設置保全時效1項指標,權重為10%;為引導保險公司減少客戶投訴並做好投訴服務,在投訴環節設置了投訴率和投訴件辦理及時率2項指標,權重合計為25%。
對於保險總公司將根據服務評價得分高低進行評級,對分公司只評分不評級。保險總公司服務評級設定為A、B、C、D四大類,具體包括AAA、AA、A、BBB、BB、B、CCC、CC、C、D共10級。A類是指總體服務質量優秀的公司,B類是指總體服務質量良好的公司,C類是指總體服務質量較差的公司,D類是指總體服務質量差的公司。
『叄』 再保險公司適不適用本指標體系
給你看下實例吧,保險業務類的,希望能幫到你保險業務管理規定|回到頂部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培育和發展再保險市場,加強對再保險業務的管理,分散保險經營風險,實現保險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再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為。本規定所稱合約分保,是指保險公司與其他保險公司預先訂立合同,約定將一定時期內其承擔的保險業務,向其他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的經營行為。本規定所稱臨時分保,是指保險公司臨時與其他保險公司約定,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向其他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的經營行為。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包括直接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本規定所稱直接保險公司,是指向投保人簽發保單、直接承擔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本規定所稱再保險公司,是指專門從事再保險業務、不直接向投保人簽發保單的保險公司。本規定所稱再保險分出公司,是指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本規定所稱再保險分入公司,是指接受其他保險公司轉移的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本規定所稱分出業務,是指再保險分出公司轉移出的保險業務;本規定所稱分入業務,是指再保險分入公司接受分入的保險業務。本規定所稱保險聯合體,是指為了處理單個保險人無法承擔的特殊風險或者巨額保險業務,或者按照國際慣例,由兩個以上保險公司聯合組成、按照其章程約定共同經營保險業務的組織。本規定所稱外資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外商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本規定所稱保險經紀人,是指接受再保險分出公司委託,為再保險分出公司與再保險分入公司辦理再保險業務提供中介服務,並按約定收取傭金的保險經紀機構。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保險聯合體以及保險經紀人等其他保險機構辦理再保險業務,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五條保險公司、保險聯合體和保險經紀人辦理再保險業務,應當遵循審慎和最大誠信原則。第六條再保險分出公司、再保險分入公司和保險經紀人,對在辦理再保險業務中知悉的上述主體的業務和財務情況,負有保密義務。第七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鼓勵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人積極為農業保險和地震、洪水等巨災保險提供再保險服務。第八條中國保監會依法對再保險業務實施監督和管理。編輯本段|回到頂部第二章業務經營第九條再保險業務分為壽險再保險和非壽險再保險。保險公司對壽險再保險和非壽險再保險應當單獨列帳、分別核算。第十條保險公司應當依照《保險法》規定,確定自留保險費和每一危險單位自留風險;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第十一條直接保險公司辦理合約分保和臨時分保的,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發出要約,並符合下列規定:(一)應當向中國境內至少兩家專業再保險公司發出要約;(二)要約分出的份額之和不得低於分出業務的50%。第十二條除航空航天保險、核保險、石油保險、信用保險外,直接保險公司辦理合約分保或者臨時分保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每一危險單位分給同一家再保險分入公司的業務,不得超過直接保險業務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的80%;(二)每一臨時分保合同分給投保人關聯企業的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不得超過直接保險業務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的20%。第十三條在法定再保險存續期內,直接保險公司應當依照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將其承保的業務及時、足額辦理法定再保險。法定再保險分入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賠款。第十四條應再保險分入公司要求,再保險分出公司應當將其自負責任以及直接保險的有關情況告知再保險分入公司。第十五條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人可以利用金融工具開發設計新型風險轉移產品,並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中國保監會審批或者備案。第十六條中國境內的再保險分入公司,應當配備在中國境內居住的專職再保險核保人和再保險核賠人。編輯本段|回到頂部第三章再保險經紀業務第十七條保險經紀人從事再保險經紀業務,不得損害保險公司的信譽和合法權益。第十八條保險經紀人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引進或者設計再保險合同。第十九條保險經紀人應當按照與再保險分出公司的約定,及時寄送賬單、結算再保險款項以及履行其他義務,不得挪用或者截留再保險費、攤回賠款、攤回手續費以及攤回費用。第二十條應再保險分入公司的要求,保險經紀人應當按照與再保險分出公司的約定,將其知道的再保險分出公司的自留責任以及直接保險的有關情況及時告知再保險分入公司。第二十一條應再保險分出公司或者再保險分入公司的要求,保險經紀人可以配合進行賠案的理賠工作。編輯本段|回到頂部第四章監督管理第二十二條除中國保監會批准外,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第二十三條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業務,應當按照精算的原理、方法,評估各項准備金,並按照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準確、足額提取和結轉各項准備金。第二十四條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中涉及再保險業務的內容,應當符合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的要求。第二十五條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按照其總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認定。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自留保費以其總公司直接授權的額度為限。第二十六條直接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年3月31日以前,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材料:(一)除航空航天保險、核保險、石油保險、信用保險外,上一年度辦理合約分保和臨時分保的,每一危險單位分給同一家再保險分入公司的業務,超過直接保險業務保險金額或者責任限額50%的交易情況;(二)上一年度合約分保中,分給各再保險分入公司的份額;(三)上一年度保險經紀人和境外再保險分入公司名單;(四)財產保險公司本年度再保險安排計劃,包括分保政策、合約分保情況、危險單位劃分標准以及每一危險單位的自留限額;(五)人身保險公司本年度再保險安排計劃的變動情況;(六)本年度選擇境外再保險分入公司的條件和標准。第二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在每年4月30日以前,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報告:(一)上一年度再保險業務經營情況;(二)精算責任人簽署的、有關再保險業務的各類准備金提取辦法和金額。第二十八條直接保險公司應當將重大保險賠案及其再保險安排情況、再保險政策的重大調整等情況,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前款所稱重大保險賠案是指在一次保險事故中,財產損失賠償在5000萬元以上,或者人身傷亡賠付在3000萬元以上的理賠案件。第二十九條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向中國保監會提交有關報告:(一)在每年7月30日以前,提交其總公司注冊地保險監管機構根據當地法律出具的、有關其總公司償付能力狀況的意見書或者經營狀況意見書;(二)在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其總公司下一年度授權的承保許可權和自留保費額度;(三)在每年1月31日和7月30日以前,提交有關轉分保業務情況的報告,包括轉分保分入公司名稱、業務種類、合同形式、分出保費、攤回賠款以及攤回手續費等。第三十條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業務,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規定,及時、准確地報送再保險統計信息以及其他再保險業務資料。第三十一條保險聯合體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業務分析報告以及向中國境外分保的情況。編輯本段|回到頂部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二條保險公司違反本規定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並處以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對違反本規定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中國保監會可以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警告,責令予以撤換,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編輯本段|回到頂部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三條政策性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業務參照適用本規定。不能適用本規定的,政策性保險公司應當於本規定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有關情況。第三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第三十五條本規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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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及評分標准
施工企業績效考核制度體系設計
一、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和績效標準的設置
對一個以工程施工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其管理的主要環節體現在三個方面,即對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對項目工作人員的管理、對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績效考核體系也主要圍繞以上三個方面進行設計和建立。
(一)項目經理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對工程施工項目的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頭戲,是企業管理的永恆主題。項目經理部是公司為保障一個承包工程項目的有效實施而組建成立的項目管理組織,對項目經理部的考核是施工企業績效考核的重點。
對項目經理部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主要包括技術經濟方面的數量指標和進行管理工作方面的管理指標,可按履行承包合同所涉及的生產技術指標、安全生產指標、財務管理指標、廉政及文明建設指標、綜合管理指標五大項績效指標來設置。公司戰略規劃目標和指標、年度經營計劃指標、企業文化建設和其他總體要求,基本體現在五大指標之中。另外可輔助設置顧客滿意度和員工滿意度兩個單獨調查的子指標,如果設置細些,還可包括信息管理、風險管理、溝通管理、品牌管理等。但從抓主要管理的角度考慮,這五大指標已具體涵蓋了其他方面的管理內容。
1.生產技術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公路施工項目生產技術指標體系主要包括生產組織管理指標、進度管理指標、質量管理指標、工程結算計量指標、技術基礎管理指標等。
生產組織管理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按施工承包合同及項目業主要求,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機構、制定生產組織計劃、組織管理程序措施完善、計劃任務落實到位、人力、物資、機械、技術等保障措施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准備充分等。
進度管理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進度管理計劃周密完善、進度計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總體和分項工程開工手續符合規定要求、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相符合、項目整體進度滿足項目業主要求等。
質量管理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按ISO9000標准建立健全全面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合同設定的質量標准和公司創優目標能夠實現、施工質量水平和顧客滿意度達到要求、進行了質量管理方面的自檢考評、無發生嚴重不合格和質量事故、無嚴重質量缺陷等。
工程結算計量指標績效標准,主要用於工程成本管理控制,包括項目成本結算體系已建立、項目收入和施工成本支出的結算計價體系完善、驗工計價、設計變更、工程洽商、施工索賠等報批確認及時准確、對勞務隊伍的計量結算方式及單價在勞務合同中明確簽訂、結算及時准確、機械、材料及其它服務的分供合同簽訂明確、結算計價准確、項目總體無發生超計量結算現象和虧損現象等。
技術基礎管理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各種技術資料記錄齊全、項目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廠及檢驗合格證齊全、各種檢測、試驗資料齊全、各種檢驗報告及時報監理工程師簽認、隱蔽工程驗收及時、積極進行了科技創新、推廣了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並節約了成本等。
2.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安全生產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分解到人、制定了安全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對勞務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到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無「三違」現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高危作業安全保護保障措施到位、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分析和自查自糾活動、無重大安全隱患、一般隱患問題整改及時、無重特大安全事故等。
3.財務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財務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主要包括:會計基礎工作指標、資產管理指標、財務內控指標。
會計基礎工作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嚴格遵守了財經紀律、會計核算工作達到了標准化規范化標准、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報銷審批程序完善、會計賬務處理合規、照章納稅、按財務檔案的要求標准對財務基礎資料進行裝訂整理歸檔等。
資產管理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項目所用資產管理完好、固定資產購置按規定報批、賬物賬實相符、無丟失、損毀財物情況、材料收發管理嚴格、工器具領用使用規范等。
財務內控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建立了項目綜合預算體系、成本費用支出與預算計劃及工程進度配比、無超預算支出現象、管理費用支出合理、成本歸集及時、對外經濟往來明確簽署了合同協議、並嚴格按合同支付、嚴格遵守了不計量不結算、不結算不支付的工作程序、無超支付現象等。
4.廉政及文明建設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廉政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廉政建設組織機構健全、廉政制度嚴格落實、建立了公示公開制度、工程結算支付合規、大宗材料通過招標采購、工程資金專戶專款專用、無挪用、截留、擠占建設資金、無私設「小金庫」、項目管理人員及重要的財務、技術人員無貪污、腐敗、瀆職、失職現象、群眾信訪處理及時、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及重大矛盾糾紛隱患等。
文明建設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工地文明施工情況良好、積極開展了各種勞動競賽及文明創建活動、職工文體娛樂活動開展良好、開展了宣傳報道和企業文化建設活動、施工駐地干凈整潔、規范有序等。
5.綜合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綜合管理指標績效標准主要包括:加強了對職工及勞務隊伍的學習教育管理、無違法違紀及「黃賭毒」現象、企業職工紀律嚴明、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項目後勤管理規范有序、職工生活有效保障等。
(二)項目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對項目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是針對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工作人員的業績考核評價,是對個人績效的考核。項目經理部的整體工作體現在每個個人的工作當中,對個人考核績效標準的設置應在項目經理部績效標準的基礎上進行分解,使其個性化、具體化,一般分為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1.定量考核指標
定量指標也稱客觀指標,是指可以數量化的、客觀衡量的指標,是項目經理部根據項目施工任務要求下達給工作人員的具體數量指標任務。主要包括進度指標、質量指標、安全指標、工程計量指標等。
進度指標是指根據項目總體進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具體人頭的進度目標。
質量指標是指個人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情況,如合格率、優良品率的實際完成情況,是否有不合格項目發生,有無返工浪費現象等。
安全指標是指個人在生產作業及管理工作中的安全保障程度,安全事故率是否突破了指標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發生了安全損失。
工作計量指標是指經確認的個人當月完成的工作數量,是否超額完成或未完成計劃任務。
2.定性考核指標
定性指標也稱主觀指標,其評判主要依賴於考核者個人的判斷。主要包括學習及思想表現、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出工出勤、溝通協調、廉潔自律、內務管理、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等內容。
(三)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機關是企業組織的指揮中樞,在公司正常運轉中擔負決策、指揮、宏觀指導、組織協調、對外溝通的重責。對公司經理層的考核一般由公司董事會或其上級管理機構組織進行,這里只涉及公司機關除高層管理者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由於機關工作主要是宏觀經營管理,很多工作不能具體量化,考核指標的設置應以定性指標為主,可參照公務員的考核標准,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內容。
德,是指思想、道德品質表現;
能,是指履職能力和專業能力;
勤,是指工作態度和愛崗敬業表現;
績,是指工作數量、質量、效率和貢獻;
廉,是指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
二、績效考核的程序和方式
績效考核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舉措,企業應成立考核委員會,統一領導和組織全公司的考核工作,並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與評分標准。考核成員由公司主管和重要部門負責人組成。
(一)對項目經理部的考核
對項目經理部的考核是對組織績效的考核,由公司組織實施,包括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過程考核因各施工項目分布在不同地域,一般應以季度為考核周期,對路途遙遠、考核不便利的項目,可適當減少考核頻次,但原則上至少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組成員要親臨施工項目,採取聽、問、看、查、測、比、算等方式進行考核。對公司日常掌握的情況,也可作為考核評分的重要依據。對單項指標的考核宜採用量表評分法,最後實行綜合加權評分,以得分高低評價績效狀況。過程考核各單項指標所佔權重的參考值為:
項目經理部綜合績效考核得分
=生產技術績效得分×40%+安全生產績效得分×20%+財務管理績效得分×20%+廉政文明建設績效得分×15%+綜合管理績效得分×5%.
對各單項指標中的細項指標權重由施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設定。
顧客滿意度和員工滿意度可採用問卷調查等形式,征詢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勞務隊伍和企業員工對本項目經理部的評價意見,按5檔評分法確定評分,即很滿意5分,滿意4分,基本滿意3分,不滿意2分,很不滿意1分。調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輔助參考,作為項目經理部實施持續改進提高的基本要求,一般不與考核得分直接掛鉤。
結果考核應在項目竣工後,以審計中介機構審計評價為准,主要考核項目的整體運營情況、對公司下達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公司的貢獻等。
(二)對項目工作人員的考核
對項目工作人員的考核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實施,過程考核按個人所從事的不同工作崗位按月進行。項目工作崗位一般可劃分為生產崗位和管理服務崗位,其考核指標權重也應根據不同崗位進行調整,參考值為:
生產崗位工作人員考核得分
=定量指標×60%+定性指標×40%;
管理服務崗位工作人員考核得分
=定量指標×40+定性指標×60%.
定量指標可根據本人當月承擔的計劃任務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測算。對定性指標的考核因主觀性較強,為減少偏差,可取考核小組成員對個人評分的平均值,以保證評分的合理性。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中的具體細項指標所佔權重由項目經理部根據實際自行設定。
對項目工作人員的結果考核以年度為周期,可在月度考核的基礎上加和計算。
(三)對公司機關人員的考核
對機關工作人員的過程考核按月進行。各部門工作人員由部門負責人對照考核內容和評分標准進行初評,報考核委員會審定;各部門負責人由考核委員會依據當月各部門的工作實績考核評分。採用綜合加權評分制,各單項指標所佔權重的參考值為:
個人當月績效得分
=德×20%+能×20%+勤×10%+績×40%+廉×10%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結果考核以年度為周期,可在月度考核的基礎上加和計算。(下轉第38頁)(上接第29頁)
三、考核結果與獎懲機制有機結合
績效考核只有同薪酬機制和獎懲機制相掛鉤,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一)過程管理績效考核同績效工資發放掛鉤
1.公司對項目經理部的過程管理績效考核結果直接與該項目經理部經理班子成員(主要包括項目經理、副經理、技術總工、質檢負責人等)的績效工資掛鉤。如當考核總評分為80分以上時,不獎不罰;考核總評分為60分以下時,視為不合格,扣除全部績效工資。60~80分之間的績效工資參考計算式為:
本月(或本季度)績效工資實發額
=績效工資標准額-績效工資標准額/20×(80-考核得分)
2.項目經理部對項目工作人員的過程管理績效考核結果直接與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掛鉤,績效工資參考計算式同上。
3.公司對機關工作人員的過程管理績效考核結果與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掛鉤。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式為:考核為優秀等次以上的發全額績效工資;考核為優良等次以下的,可依次扣罰10%的績效工資;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全額績效工資。
企業也可根據實際制定符合本企業特點的掛鉤方式。
(二)結果考核同相關人員的獎懲和升遷等掛鉤
對項目經理部的結果考核,以一個項目總施工周期為考核階段,根據審計部門審計結果總體評價項目運營情況,評價考核結果同項目經理班子成員的項目獎金、職務升降、提拔、聘用等掛鉤。
對項目工作人員和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結果考核以年度為考核周期,考核結果與個人的年度獎金、評優、升降、崗位交流調整等掛鉤。
總之,績效考核是一個繁雜的,持續改進提高的過程,必須堅持循序漸進、動態改進的原則,根據企業自身特點,不斷完善提高,才能發揮更好的效果。
北宮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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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保險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目前中國社會保障統計轉型尚未到位,構建新型社會保障統計體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基礎工程。南京財經大學林治芬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研究》從國際、國內兩個視角,理論、實踐、統計資料三個維度,分析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構建主線和體系構成,為中國建立新型社會保障統計提供理論和設計參考,推動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建立及其國際比較。這項成果的創新之處有:
1.提出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准問題。成果全面分析了國際社會保障統計現狀,認為當前各國及各國際組織有關社會保障的統計口徑差別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社會保障本身包括的項目內容和形式不同,二是政府對社會保障管理的方式和范圍不同,三是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費是否包括在內。由於沒有國際通用的社會保障統計標准,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難以進行對比,嚴重影響著社會保障的國際比較研究,並制約著世界各國社會保障方向道路的選擇,理論界亟須加強對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研究。
2.提出中國社會保障統計轉型命題和發展趨勢預判。成果系統梳理了中國社會保障統計歷史與現狀,指出中國計劃經濟時期以生產統計為主,從1986年開始國家統計年鑒中增加了民政福利救濟統計,1990年增加了保險福利費統計,2001年增加了失業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統計,2007年社會保險取代保險福利統計,連同公共財政中不斷增加的政府社會保障支出統計,我國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障轉變的新型統計體系初步形成。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未來的中國社會保障統計勢必成為一個獨立的統計大類。
3.釐定社會保障統計的內涵和外延,提出調整有關部門分工的建議。成果提出中國社會保障統計應包括10類內容,涵蓋五大部門。與理論規范相適應,應將醫療救助和教育救助統歸民政部門管理和統計;新農合統歸人社部門管理與統計;職業介紹統計從就業與工資大類中分出,與失業保險合並組成就業保障統計;勞動關系等勞動管理內容排除在社會保障統計之外;實行國家統計局的綜合統計與民政、人社、住建、衛生、財政五部門的分項統計相結合。
4.提出以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需求為主線,以分類分層為重點,以第三方立場設計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總體思路。成果探討了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理論基礎,指出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建構要服從於人的發展的最終目標,滿足政府、社會、民眾和理論研究的需要。中國近期社會保障統計體系建設的著力點是:社會保險統計以健全為主,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統計以規范精練為主,財政社會保障統計以協調銜接為主,住房保障統計以加強建設為主,就業促進統計以體系歸類為主。
5.提出四重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並進行實證檢驗和修正。成果以描述反映、監控管理、理論研究、績效評價四大功能需求的復合為邏輯主線,以制度覆蓋、待遇水平、負擔程度、財務可持續、政府貢獻比、公眾滿意度為核心,設計了包括29個核心指標和39個基礎指標在內的四重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釐清其中三個基本分類的復合:一是理論標志與實踐標志分別採用,二是城鄉與社會保障內容的復合分類應「先項目、後城鄉」,三是基本與補充兩個層次社會保險與其項目的復合分類應「先層次、後項目」。
6.提出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總量的匯總方法和其他操作性建議。在民政、人社、住建、衛生、財政五部門社會保障支出相加的基礎上,扣除其重復部分,得出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總量,而不是在各部門的支出中扣除,以保持各部分的獨立經濟意義和社會保障總量信息的准確。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均應區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統計其收支余;「社會保障/GDP」不是水平而是社會保障相對規模;養老保險負擔指標不是撫養比而是贍養比;社會保障國際比較兩大核心指標中的「社會保障相對規模」應採用全口徑的社會保障支出,「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比重」則應採取財政口徑的社會保障支出以及社會保障基本術語的中英文對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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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保險經營的指標有什麼要求嗎
在實踐中,保險經營原則有哪些呢?下面跟著找法網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閱讀完以下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保險經營基本原則
(一)經濟核算原則
1.保險成本核算
對保險成本的核算,就是要核算保險經營所耗費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
2.保險資金核算
3.保險利潤核算
保險企業利潤核算的指標體系有兩個:一是利潤額;二是利潤率。
保險企業要在經濟核算原則的指導下,通過企業核算和險種核算兩種形式,全面衡量企業的經營成果及各險種的經營狀況,以達到提高保險企業償付能力的目的。
(二)隨行就市原則
所謂隨行就市,是指根據市場行情及時調整保險商品的結構和價格以適應市場的需求。保險企業應根據市場提出的現實要求,隨行就市調整保險商品的結構和價格才能實現保險商品供求平衡和保險商品的價格。
(三)薄利多銷原則
在薄利多銷原則下,保險企業可以略高於保險成本的低廉價格,打開保險銷路,依靠較大的銷售量來保證盈利。
具體做法是,保險企業在制訂保險費率時,應盡可能合理。
二、保險經營特殊原則
(一)風險大量原則
風險大量原則是指保險人在可保風險的范圍內,應根據自己的承保能力,爭取承保盡可能多的風險和標的。
風險大量原則是保險經營的首要原則。這是因為:
第一,保險的經營過程實際上就是風險管理過程,而風險的發生是偶然的、不確定的,保險人只有承保盡可能多的風險和標的,才能建立起雄厚的保險基金,以保證保險經濟補償職能的履行。
第二,保險經營是以大數法則為基礎的,只有承保大量的風險和標的,才能使風險發生的實際情形更接近預先計算的風險損失概率,以確保保險經營的穩定性。
第三,擴大承保數量是保險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一個重要途徑。
(二)風險選擇原則
風險選擇原則要求保險人充分認識、准確評價承保標的的風險種類與風險程度,以及投保金額的恰當與否,從而決定是否接受投保。
保險人對風險的選擇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盡量選擇同質風險的標的承保;二是淘汰那些超出可保風險條件或范圍的保險標的。
1.事先風險選擇
事先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在承保前考慮決定是否接受承保。此種選擇包括對「人」和「物」的選擇。所謂對「人」的選擇,是指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評價與選擇。所謂對「物」的選擇,是指對保險標的及其利益的評估與選擇。
2.事後風險選擇
事後風險選擇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物的風險超出核保標準的保險合同作出淘汰的選擇。
保險合同的淘汰通常有三種方式:
第一,等待保險合同期滿後不再續保;
第二,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的事項予以注銷合同;
第三,保險人若發現被保險人有明顯誤告或欺詐行為,可以中途終止承保,解除保險合同。
(三)風險分散原則
風險分散是指由多個保險人或被保險人共同分擔某一風險責任。
1.核保時的風險分散
(1)控制保險金額
(2)規定免賠額(率)
(3)實行比例承保
2.承保後的風險分散
承保後的風險分散原則應用以再保險和共同保險為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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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2019年保險業服務評價體系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保險業服務質量重要性
保險業是典型的服務行業,保險服務的專業性、無形性、長期性以及理賠服務的射幸性,更需要保險公司重視服務質量和履行服務承諾。保險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和朝陽行業,在改革轉型的關鍵時期,如何提升客戶服務能力,改進服務質量,持續提升客戶滿意度,更加突顯出它的重要性。
二、基層單位對服務標準的落實不到位通常存在兩方面原因:
1、基層單位未成立專門的服務管控部門,服務標準的落實沒有具體部門執行,缺少長期有效的落實;
2、基層單位的服務管控措施對員工的服務激勵和約束力度有限,服務未引起各級員工的重視。因此要構建服務管理體系,強化責任考核。
三、提升保險服務的措施
1、改善作業流程,實現服務過程的時效化。
落實內部服務承諾制。要全面推行服務時效化管理,優化作業流程,強化技術支撐,簡化審批手續,明確工作時限,推行內部服務承諾。
2、強化員工服務意識,提高客戶服務品質
一是學習考試知曉規范。充分利用服務專題會議、晨夕會等時間加強學習文明服務標准。二是培訓比武掌握規范。制訂年度、季度和月度服務禮儀、服務技能培訓計劃;定期開展業務技能比武,比武內容含服務禮儀形象展示、業務操作技能等。三是檢查通報固化規范。通過服務專題會、通報會等形式對檢查結果進行分析通報,獎優懲劣。四是競賽評比樹立典型。開展服務之星評比活動,支公司每日評選,支公司按周評選,地市公司按月度、季度分別評選,在省分公司內開展服務之星經驗分享活動,樹立優秀服務典型。
3、強化服務質檢,實現服務考核的常態化。
一是以客戶滿意度為核心,建立並完善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實現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相結合、前台評價和後台評價相結合、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相結合的評價體系。二是以服務效能考核為抓手,加大服務考核權重,建立橫向考核各產品線、銷售部、客服部、理賠部等部門,縱向考核各級分支機構的考核制度。三是以服務獎懲制度為保障。服務考評結果與被考核對象的KPI指標和評先評優掛鉤。
4、強化主動服務意識,體現人性化服務。
在全體員工中灌輸主動服務意識,不斷升級公司的服務。一是形象職業。在崗履職,工作期間認真值守,不做與業務無關的事;儀表著裝符合職業標准;行為舉止規范得體。二是業務熟練。解答常規咨詢,回答准確;常規業務辦理准確、快速;非常規業務操作熟練,無差錯;指導填單,協助辦理。三是主動服務。迎來送往、主動問候、離崗告知等服務禮儀完整到位,主動提供幫助,提供解決方案。四是溫情服務。安慰客戶、了解並熟悉客戶需求;因人而異,因時而異,有針對性地提供服務;與時俱進,掌握新知識、新業務,第一時間向客戶介紹並推廣。
5、培養服務人才,實現服務隊伍的專業化。
加大服務一線的培訓力度。建立服務培訓師隊伍;開發服務培訓課程;做好基層公司服務理論知識、服務行為規范和服務專業技能的培訓。提高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嘗試引入服務崗位資格考試機制,優化客戶服務隊伍結構;選拔適崗年輕人才和業務骨幹充實客戶服務隊伍。
『捌』 社會保險統計指標由哪幾類指標構成
目前中國社會保障統計轉型尚未到位,構建新型社會保障統計體系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基礎工程。南京財經大學林治芬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研究》從國際、國內兩個視角,理論、實踐、統計資料三個維度,分析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構建主線和體系構成,為中國建立新型社會保障統計提供理論和設計參考,推動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建立及其國際比較。這項成果的創新之處有:
1.提出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准問題。成果全面分析了國際社會保障統計現狀,認為當前各國及各國際組織有關社會保障的統計口徑差別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社會保障本身包括的項目內容和形式不同,二是政府對社會保障管理的方式和范圍不同,三是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費是否包括在內。由於沒有國際通用的社會保障統計標准,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難以進行對比,嚴重影響著社會保障的國際比較研究,並制約著世界各國社會保障方向道路的選擇,理論界亟須加強對國際社會保障統計標準的研究。
2.提出中國社會保障統計轉型命題和發展趨勢預判。成果系統梳理了中國社會保障統計歷史與現狀,指出中國計劃經濟時期以生產統計為主,從1986年開始國家統計年鑒中增加了民政福利救濟統計,1990年增加了保險福利費統計,2001年增加了失業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統計,2007年社會保險取代保險福利統計,連同公共財政中不斷增加的政府社會保障支出統計,我國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障轉變的新型統計體系初步形成。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未來的中國社會保障統計勢必成為一個獨立的統計大類。
3.釐定社會保障統計的內涵和外延,提出調整有關部門分工的建議。成果提出中國社會保障統計應包括10類內容,涵蓋五大部門。與理論規范相適應,應將醫療救助和教育救助統歸民政部門管理和統計;新農合統歸人社部門管理與統計;職業介紹統計從就業與工資大類中分出,與失業保險合並組成就業保障統計;勞動關系等勞動管理內容排除在社會保障統計之外;實行國家統計局的綜合統計與民政、人社、住建、衛生、財政五部門的分項統計相結合。
4.提出以社會保障統計信息需求為主線,以分類分層為重點,以第三方立場設計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總體思路。成果探討了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理論基礎,指出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的建構要服從於人的發展的最終目標,滿足政府、社會、民眾和理論研究的需要。中國近期社會保障統計體系建設的著力點是:社會保險統計以健全為主,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統計以規范精練為主,財政社會保障統計以協調銜接為主,住房保障統計以加強建設為主,就業促進統計以體系歸類為主。
5.提出四重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並進行實證檢驗和修正。成果以描述反映、監控管理、理論研究、績效評價四大功能需求的復合為邏輯主線,以制度覆蓋、待遇水平、負擔程度、財務可持續、政府貢獻比、公眾滿意度為核心,設計了包括29個核心指標和39個基礎指標在內的四重社會保障統計指標體系。釐清其中三個基本分類的復合:一是理論標志與實踐標志分別採用,二是城鄉與社會保障內容的復合分類應「先項目、後城鄉」,三是基本與補充兩個層次社會保險與其項目的復合分類應「先層次、後項目」。
6.提出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總量的匯總方法和其他操作性建議。在民政、人社、住建、衛生、財政五部門社會保障支出相加的基礎上,扣除其重復部分,得出全國社會保障支出總量,而不是在各部門的支出中扣除,以保持各部分的獨立經濟意義和社會保障總量信息的准確。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均應區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統計其收支余;「社會保障/GDP」不是水平而是社會保障相對規模;養老保險負擔指標不是撫養比而是贍養比;社會保障國際比較兩大核心指標中的「社會保障相對規模」應採用全口徑的社會保障支出,「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比重」則應採取財政口徑的社會保障支出以及社會保障基本術語的中英文對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