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轉債發行費用怎麼核算
按照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攤 。
基本上是分兩個步驟進行考慮:
首先,不考慮發行費專用,計算負債部分屬公允價值和權益部分公允價值。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數)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資本公司--其他資本公積
第二步:支付發行費用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資本公司--其他資本公積
貸:銀行存款
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㈡ 可轉債是雙向收費嗎手續費是多少
可轉債交易,買賣都要收取交易傭金,除此以外就沒別的收費了滬市可轉債,默認交易傭金為萬分之二,最少收費1元,即交易傭金小於1元時也收1元深市可轉債,默認交易傭金是千分之一,不設最低收費。
可轉債的交易只收傭金,免印花稅,傭金與股票相同;
其收益有二:
如果持有到期,就是還本付息;
交易性收益:如果持有期間,正股上漲,債券的價格也會上漲
有兩種選擇:
1、賣掉債券,獲取差價(因為債券價格會跟隨正股上漲)
2、債轉股,轉成股票。 可轉債比股票的風險小,就是股票可能下跌很多,可轉債最次也可等還本付息(是按票面100元,而不是買入價),如果股票上漲,也能獲利。
(2)可轉債交易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㈢ 可轉債發行費用怎麼核算
按照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攤 。
基本上是分兩個步驟進行考慮:
首先,不考慮發行回費用,答計算負債部分公允價值和權益部分公允價值。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數)
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貸: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
資本公司--其他資本公積
第二步:支付發行費用
借: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
資本公司--其他資本公積
貸:銀行存款
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㈣ 可轉債怎麼收費
這個的話收費的話就看你那個就是怎麼說呢,就是借的那個利息了,你看你利息是多少?我看提分的利息或者就是幾厘的利息,你看一下利息。
㈤ 可轉債轉股的手續費怎麼算
轉債轉股是免手續費的,但我沒有轉過。
一般情況下,直接拋轉債比選擇轉股要合算,轉股前你不妨自己算計算計。大家都說沒轉過.常四十的答案里關於零股的說法是錯的,所以還是把丁丁的定為答案.
㈥ 問一下,可轉債的交易傭金到底是多少啊
是的,首先印花稅只對股票徵收,所以債券是不收印花稅的,而一般的券專商在債券上的傭金屬是千分之一,你的券商可能不是很有名(有名的包括招商證券\中信證券等),所以可能對於債券的傭金更低,都不到千分之一,可能只有萬分之五,這都有可能,其實具體的收費標准你也可以打電話到你開戶的券商那去咨詢的.
㈦ 可轉債收益和手續費怎算
收益主要是看你買入的成本和賣出的價格,再扣除交易成本就是收益啦。收費如下:內 這個容是有規定的 和債券一樣,t+1交收,t+0回轉交易,即當天買的,當天可賣出,下一個交易日到賬。 傭金不超過0.1% 最低5塊 主要構成 經手費0.004%, 監管費0.001% 雙向收費。
㈧ 可轉債的交易是T+0么費用如何
可轉來債是T+0交易的。
可轉自債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可轉債有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債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當然一般可轉債的票面利率較低;可轉債也有股權性,可轉債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可轉債一般都有贖回條款與回售條款。贖回條件一般是當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換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一般是30%),公司可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買回發行在外尚未轉股的可轉債。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