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黃金交易 > 大宗交易避稅合理嗎

大宗交易避稅合理嗎

發布時間:2021-05-22 08:11:47

㈠ 為什麼每次大宗交易都折價10%左右

一個是交易量過大,需要安全墊,也有可能是需要降低自己賬戶調倉的成本(傭金和印花稅),如果是大股東減持的話還可以 做到合理避稅

㈡ 提幾個關於大宗交易的問題,大小非通過大宗減持的股票一般被誰買走了 無論是誰,勢必要拋

大小非要減持手上的股票,一般是這么做:先找到資金比較多的職業炒股的私募或專者大戶,按市屬場價的9折大宗交易給對方。私募或者大戶的交易經驗豐富,可以找機會一點點賣給散戶。
大小非的股份一旦解禁,限制就很小了,之所以要通過大宗交易打折賣,是因為可以避稅

㈢ 什麼叫合理避稅都有那些形式

合理就是通過國稅的法規等漏洞來進行合理的避稅。
實踐中針對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關聯交易,採取轉讓定價的形式,即關聯企業為共同獲取更多的利潤以高於或低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進行的產品或非產品轉讓,在這種轉讓中,產品的轉讓價格根據雙方的意願,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

在有關聯關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擔的納稅負擔不一致的情況下,若B公司承擔的稅率高於A公司,有聯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過某種契約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潤,減少B公司利潤,使他們共同承但的稅負及他們各自所承但的稅負達到最少。在企業內部之間的稅率不一致的情況下,一般採取轉讓定價,將主要利潤轉向稅率低的企業進行避稅。

如果充分利用國際避稅地,經濟特區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轉讓定價法,將高稅區的公司的經營所得通過壓低銷售價的方式轉入低稅區的公司之中,避稅效果更為明顯,當前跨國公司避稅主要採取這鍾方式。例如在我國很多合資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稅低的特點在香港設立子公司,然後把貨物壓低價格銷售給香港的子公司,從而達到避稅的目地。

通過轉讓定價方法,一是通過關聯企業將費用分配到稅負較高的地區,有效的沖減利潤,從而縮小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二是通過關聯企業將利潤轉移到避稅地稅負較輕的地區。作為獨立核算的企業,「高價購買原材料、設備、人才、技術」、「低價賣出產品」,其結果是賬面利潤減少乃至虧損,從而有效的節約所得稅。這樣避稅應注意,轉移手法必須合理、合法,否則達不到避稅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稅。

例如,某皮塑製品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和銷售各式女涼鞋。該公司生產所需設備、原材料均由台灣A公司提供,生產的產品亦全部銷給香港B公司(為的A公司的子公司)。該公司開辦的第一年,賬面銷售收入為46萬元,銷售成本122萬元,賬面純虧損。通過對該公司經營和虧損情況的調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一雙女涼鞋的成本是23。44元;而公司都以每雙鞋摺合人民幣8。90原的價格賣給了香港B公司(確認為其關聯企業),造成銷售收入與銷售成本的倒掛。在企業無法提供他與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有關材料的情況下,稅務機關依照稅法規定,決定採用「成本+費用+合理益潤」的方法進行調整。按照公司賬面成本、賬面其他費用及核定的利潤率換算,調整銷售收入後,認為該公司第一年已經獲利,應當繳納所得稅。

不論是企業之間還是企業內部,以轉讓產品定價方法從事避稅,都是利用利潤率的調整為根本。也就是說,轉讓定價是轉讓雙方對各自內部創造的產品剩餘價值進行分配時,在相互之間進行排列組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將其控制在自己手中或關聯企業手中,但是手段的和理性和合法性應給予相當注意。

其他合理避稅方法

在轉讓定價避稅的同時,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設置適合避稅的企業結構。例如針對國際避稅區或低稅區,經濟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及其稅收優惠政策,很多企業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避稅以減輕稅負。

一是虛設常設經營機構

很多投資經營企業利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實際業務活動則不在或不主要在區內進行。這樣該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者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稅收減免照顧,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向境內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二是虛設信託財產使委託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託人與信託財產的分離,但信託財產的經營所卻歸在國際低稅區、特區或經營開發區的企業名下,以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稅收規定,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方式、財務的合理安排,也可以達到避稅目的。例如:

1.當某一大宗交易處在兩個納稅年度交叉點時(即年末與年初),根據權責發生制的會計處理原則,可適當推遲交易發生日,使之盡可能發生在下一年度,從而使部分所得稅推遲一年繳納,獲得利潤方面的好處。若推遲100萬元的納稅額一年,按年利息10%計算,可避稅10萬元左右。

2.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稅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某些企業可以採取收購虧損企業的方式,將企業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中,從而避開納稅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3.針對享受「減二免三」的外商投資企業,在開辦初期應盡量將其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中,盡量延續其開始獲利年度,並可以從第六個或者第七個年度開始彌補虧損。在公司經營達到經營年限的後五年中,將利潤向該企業轉移,從而達到最大程度的避稅。也可以收購此種類型的企業,已分流利潤,進行避稅。

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式。企業的管理者需要對所有有關征納活動的經濟現象進行研究,或者征詢稅務專家的意見,以便找出沒有法律麻煩的方式和途徑。公司管理人員應該研究法律知識,用足稅收優惠,掌握各種方法並在實踐中參與、運用和提高。通過對企業組織結構及經營方式、結構的調整及合理的財務安排,以求達到最大程度避稅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圍內為企業謀取最大利益

㈣ 請幫忙快點提供專家談合理避稅的觀點,最好是原話.

既少交稅,又不違法,企業合理避稅可以設計
「有一家今年3月成立的10個人的管理咨詢公司,如果預計年度銷售額為1000萬元,作為這家公司的財務經理,你能使公司一分錢的稅不交,又不違反稅法嗎?」在10月15日舉行的首屆中國財務經理年會上,稅務專家、中國稅收策劃網CEO李記有先生給來自全國的財務經理出了一道難題。他表示只要熟通稅法,善於籌劃,這完全可以做得到。

80萬元的稅可以不交

這么一家管理咨詢公司如果年度銷售額為1000萬元,按照正常情況應該交納營業稅、所得稅80萬—100萬元左右。很多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不一定了解財務政策,遇到這種情況,往往會讓財務經理或人員去報稅、辦手續等,大部分財務經理可能就按照稅法把這個稅給交了。但這位財務經理如果進行一番策劃,可能這80萬元的稅就不用交了。

如果仔細研究稅法,至少有兩個新的稅收政策可以使這家公司免交80萬元的稅款。一是今年國家規定:「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安排失業、下崗人員達到30的,可以免三年營業稅和所得稅。」這個政策看起來非常簡單,但非常實用。有些公司領導可能會說:「我安排下崗、失業人員干什麼?」其實,這是一種觀念上的障礙。像這家管理咨詢公司完全可以利用這一政策,安排兩個下崗女工干食堂,再安排一個失業或下崗的給領導開車,這樣,80萬元的稅就不用交了,省下的錢能買好幾輛高級轎車。但許多財務人員對這樣的稅務政策可能看了一百遍了,但誰也沒去使用。 另外,還有一個文件可以使用。2004年新的稅務政策規定:「興辦的私營企業安排退役士官達到30比例的,可以免三年營業稅和所得稅。」這家公司完全可以招個退役的男兵開車,招兩個女兵做秘書和話務員,他們並不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員,對公司的影響並不大。

一年免80萬元,三年就是200多萬元。很多企業的老總們沒有去思考這個問題,在現有中國沒有籌劃的背景下,很多企業關注的是誰和稅務部門的關系好,考慮更多的是出事的時候,如何「滅火」,而不是提前安排「防火材料」,還沒有籌劃的概念在里頭。

合理避稅可以設計

深圳有一家自動化設備生產企業,自己研發了一套軟體配置在設備上,產品的售價比同類產品高30。企業也遇到了問題,那就是產品售價高,購進的材料並不多,這家企業的增值稅負擔非常重。企業老總和財務人員反復商量,也沒想出好的辦法。增值稅是屬於「掉腦袋」的稅種,一旦出事,處罰十分嚴厲,很少企業敢在這方面做文章。

李記有在這家公司調研時發現,這個軟體屬於高附加值產品,售價高主要來自這個自主研發的軟體。

後來,他建議公司進行拆分,專門成立軟體公司,將軟體賣給這家公司再配套在設備上。這樣在交易過程中,外購的軟體就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稅,軟體公司單獨交3的稅,這樣,公司既沒違反稅法規定又無形當中多抵了14個百分點的增值稅。

另外有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其所享有的「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已用完了,2004年公司還想進一步擴大投資規模,需要大量采購設備。

一般企業可能買了就買了,財務報賬完事,很少考慮在購買的環節上有沒有稅收上的安排。如果這家外資企業是國家鼓勵的項目,就完全可以進行一些稅務籌劃。這家企業可能有許多稅後利潤,可以把這部分利潤轉成股本,這樣可以享受再投資退稅政策。再就是轉成股本後投資總額發生變化了,在投資總額內,用於購買國產設備的還可以享受到抵免40所得稅的政策,購買1000萬元的國產設備,就能抵免400萬元的所得稅。通過這些設計,公司仍舊可以享受許多優惠政策。 Page

企業應設稅務經理

企業要想降低納稅成本,除了降低企業的稅款成本以外,還應設法降低企業的辦稅成本和風險成本。

辦稅成本是企業用來辦理納稅的成本支出,這部分支出在很多企業當中微乎其微,一般都有財務人員兼任。但摩托羅拉、惠普等跨國公司在中國投資的企業都有專門的稅務經理,而且年薪都高達50萬元左右,部門人員也很多,這理應引起國內企業的深思。國內企業鮮有專門的稅務經理,因為企業認為財務和稅務是天然的一體化的業務。

其實,財務和稅務很多情況下是分家的,財務上的政策是一個穩定的政策,而稅收上的政策是一個變動的政策;現在的企業財務都是事後核算型的財務,沒有起到事前設計、安排的作用。一般來講,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企業都應該設稅務專員或稅務經理,這是國際化的一個趨勢。

企業的第三個成本是風險成本,一是企業違反稅法規定,少交稅款而要被罰款和交滯納金的成本。企業在納稅過程中是有風險的,企業如果不遵守稅法和不了解稅法是會吃虧的,這樣的事很多。二是企業多交稅款的風險,這在企業當中也是常見的,但是,很少有企業關注。李記有曾經到一家港澳台合資公司當稅務顧問,發現納稅的時候並沒享受優惠政策,財務經理竟不知道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享受「免二減三」的稅收優惠政策。由於企業對許多細分的稅收政策把握不到位,就可能使企業多交了稅款而渾然不知。

企業不管要降低納稅成本,還是降低風險成本,都要精通稅法。

所謂精通,不僅是看了稅法政策,而且要看懂,更重要的是會活學活用。2003年國家稅務局下發了158號文件,規定:「個人股東向單位借款在一個納稅年度未歸還的,視同企業的股金紅利所得,征20的個人所得稅。」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准備向公司借款200萬元買別墅,並於2003年10月辦理了手續,2004年1月份歸還了借款。這樣一件事,看沒看懂文件規定,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果。一是這家公司財務人員沒看到這個規定,未做任何處理,將來稅務機關一旦查實,無疑要徵收40萬元的稅款,還要征繳滯納金。二是沒看懂,不知這算不算一個納稅年度,該不該交20的個人所得稅,怎麼樣才能不交。三是讓董事長夫人負責借款,從而避開文件規定,不用交任何稅款。

如此看來,一個企業擁有精通稅法善於籌劃的稅務經理,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大有必要的。

參考資料:http://www.cy-ing.com/chuangye/ask/ask.asp?id=403

從大的方面講,避稅應該是「不繳冤枉稅,避免少繳稅風險」。
所謂冤枉稅:就是指因自己的過失(主要政策不熟悉)而導致多繳了稅,不該繳的繳了,造成利益損失。比如代扣水電費問題,一不小心,帳上做成收入或沒有向稅務局報告或用錯票據,那就有可能要繳營業稅了,其實那不需要繳營業稅的,多繳了吧!
所謂少繳稅風險:就是指因自己過失把該繳的稅沒有繳納,而導致受到處罰,甚至吃官司。比如收租,租金是收入,不因你是否開票,你都要申報納稅,如果貪小,將沒有開票部分未納入申報繳稅的收入(隱慝收入),一旦查實,就是偷稅,就要處於所偷稅款的50%至5倍的罰款,這個罰款就是風險,又虧錢了吧!
因此,避稅是個很具體的工作,應該是一條一條政策研究才能應對。關鍵一條是要熟悉稅收政策以及操作辦法。
建議:你遇到具體問題,多與稅務局聯系、請示,了解政策後再作處理,這樣可以減少很多麻煩。當然上「網路知道」也會有許多高手幫你講個大概。

㈤ 怎樣合理避稅

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人員稱,跨國公司每年「避稅」達幾百億元。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及國內經營與國際慣例的接軌,避稅現象將越來越普遍。避稅是指納稅人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利用合法的手段,通過經營和財務活動的安排盡量減少納稅稅額。前提是,形式上符合稅法的規定。 轉讓定價避稅及其陷阱 實踐中針對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關聯交易,採取轉讓定價的形式,即關聯企業為共同獲取更多的利潤以高於或低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進行的產品或非產品轉讓,在這種轉讓中,產品的轉讓價格根據雙方的意願,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 在有關聯關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擔的納稅負擔不一致的情況下,若B公司承擔的稅率高於A公司,有聯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過某種契約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潤,減少B公司利潤,使他們共同承但的稅負及他們各自所承但的稅負達到最少。在企業內部之間的稅率不一致的情況下,一般採取轉讓定價,將主要利潤轉向稅率低的企業進行避稅。 如果充分利用國際避稅地,經濟特區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轉讓定價法,將高稅區的公司的經營所得通過壓低銷售價的方式轉入低稅區的公司之中,避稅效果更為明顯,當前跨國公司避稅主要採取這鍾方式。例如在我國很多合資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稅低的特點在香港設立子公司,然後把貨物壓低價格銷售給香港的子公司,從而達到避稅的目地。 通過轉讓定價方法,一是通過關聯企業將費用分配到稅負較高的地區,有效的沖減利潤,從而縮小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二是通過關聯企業將利潤轉移到避稅地稅負較輕的地區。作為獨立核算的企業,「高價購買原材料、設備、人才、技術」、「低價賣出產品」,其結果是賬面利潤減少乃至虧損,從而有效的節約所得稅。這樣避稅應注意,轉移手法必須合理、合法,否則達不到避稅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稅。 例如,某皮塑製品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和銷售各式女涼鞋。該公司生產所需設備、原材料均由台灣A公司提供,生產的產品亦全部銷給香港B公司(為的A公司的子公司)。該公司開辦的第一年,賬面銷售收入為46萬元,銷售成本122萬元,賬面純虧損。通過對該公司經營和虧損情況的調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一雙女涼鞋的成本是23。44元;而公司都以每雙鞋摺合人民幣8。90原的價格賣給了香港B公司(確認為其關聯企業),造成銷售收入與銷售成本的倒掛。在企業無法提供他與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有關材料的情況下,稅務機關依照稅法規定,決定採用「成本+費用+合理益潤」的方法進行調整。按照公司賬面成本、賬面其他費用及核定的利潤率換算,調整銷售收入後,認為該公司第一年已經獲利,應當繳納所得稅。 不論是企業之間還是企業內部,以轉讓產品定價方法從事避稅,都是利用利潤率的調整為根本。也就是說,轉讓定價是轉讓雙方對各自內部創造的產品剩餘價值進行分配時,在相互之間進行排列組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將其控制在自己手中或關聯企業手中,但是手段的和理性和合法性應給予相當注意。 其他合理避稅方法 在轉讓定價避稅的同時,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設置適合避稅的企業結構。例如針對國際避稅區或低稅區,經濟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及其稅收優惠政策,很多企業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避稅以減輕稅負。 一是虛設常設經營機構 很多投資經營企業利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實際業務活動則不在或不主要在區內進行。這樣該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者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稅收減免照顧,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向境內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二是虛設信託財產使委託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託人與信託財產的分離,但信託財產的經營所卻歸在國際低稅區、特區或經營開發區的企業名下,以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稅收規定,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方式、財務的合理安排,也可以達到避稅目的。例如: 1.當某一大宗交易處在兩個納稅年度交叉點時(即年末與年初),根據權責發生制的會計處理原則,可適當推遲交易發生日,使之盡可能發生在下一年度,從而使部分所得稅推遲一年繳納,獲得利潤方面的好處。若推遲100萬元的納稅額一年,按年利息10%計算,可避稅10萬元左右。 2.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稅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某些企業可以採取收購虧損企業的方式,將企業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中,從而避開納稅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3.針對享受「減二免三」的外商投資企業,在開辦初期應盡量將其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中,盡量延續其開始獲利年度,並可以從第六個或者第七個年度開始彌補虧損。在公司經營達到經營年限的後五年中,將利潤向該企業轉移,從而達到最大程度的避稅。也可以收購此種類型的企業,已分流利潤,進行避稅。 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式。企業的管理者需要對所有有關征納活動的經濟現象進行研究,或者征詢稅務專家的意見,以便找出沒有法律麻煩的方式和途徑。公司管理人員應該研究法律知識,用足稅收優惠,掌握各種方法並在實踐中參與、運用和提高。通過對企業組織結構及經營方式、結構的調整及合理的財務安排,以求達到最大程度避稅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圍內為企業謀取最大利益。

上市公司原始股東大宗交易給家人,再二級市場賣出是否可以避稅

賣給誰都是一樣賦稅的,

㈦ 作為一名會計,對於合理避稅應該怎麼做呢

實踐中針對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關聯交易,採取轉讓定價的形式,即關聯企業為共同獲取更多的利潤以高於或低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進行的產品或非產品轉讓,在這種轉讓中,產品的轉讓價格根據雙方的意願,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

在有關聯關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擔的納稅負擔不一致的情況下,若B公司承擔的稅率高於A公司,有聯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過某種契約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潤,減少B公司利潤,使他們共同承但的稅負及他們各自所承但的稅負達到最少。在企業內部之間的稅率不一致的情況下,一般採取轉讓定價,將主要利潤轉向稅率低的企業進行避稅。

如果充分利用國際避稅地,經濟特區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轉讓定價法,將高稅區的公司的經營所得通過壓低銷售價的方式轉入低稅區的公司之中,避稅效果更為明顯,當前跨國公司避稅主要採取這鍾方式。例如在我國很多合資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稅低的特點在香港設立子公司,然後把貨物壓低價格銷售給香港的子公司,從而達到避稅的目地。

通過轉讓定價方法,一是通過關聯企業將費用分配到稅負較高的地區,有效的沖減利潤,從而縮小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二是通過關聯企業將利潤轉移到避稅地稅負較輕的地區。作為獨立核算的企業,「高價購買原材料、設備、人才、技術」、「低價賣出產品」,其結果是賬面利潤減少乃至虧損,從而有效的節約所得稅。這樣避稅應注意,轉移手法必須合理、合法,否則達不到避稅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稅。

例如,某皮塑製品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和銷售各式女涼鞋。該公司生產所需設備、原材料均由台灣A公司提供,生產的產品亦全部銷給香港B公司(為的A公司的子公司)。該公司開辦的第一年,賬面銷售收入為46萬元,銷售成本122萬元,賬面純虧損。通過對該公司經營和虧損情況的調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一雙女涼鞋的成本是23。44元;而公司都以每雙鞋摺合人民幣8。90原的價格賣給了香港B公司(確認為其關聯企業),造成銷售收入與銷售成本的倒掛。在企業無法提供他與關聯企業之間業務往來有關材料的情況下,稅務機關依照稅法規定,決定採用「成本+費用+合理益潤」的方法進行調整。按照公司賬面成本、賬面其他費用及核定的利潤率換算,調整銷售收入後,認為該公司第一年已經獲利,應當繳納所得稅。

不論是企業之間還是企業內部,以轉讓產品定價方法從事避稅,都是利用利潤率的調整為根本。也就是說,轉讓定價是轉讓雙方對各自內部創造的產品剩餘價值進行分配時,在相互之間進行排列組合,以求最大限度地將其控制在自己手中或關聯企業手中,但是手段的和理性和合法性應給予相當注意。

其他合理避稅方法

在轉讓定價避稅的同時,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設置適合避稅的企業結構。例如針對國際避稅區或低稅區,經濟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及其稅收優惠政策,很多企業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避稅以減輕稅負。

一是虛設常設經營機構

很多投資經營企業利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實際業務活動則不在或不主要在區內進行。這樣該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者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稅收減免照顧,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向境內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二是虛設信託財產使委託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託人與信託財產的分離,但信託財產的經營所卻歸在國際低稅區、特區或經營開發區的企業名下,以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稅收規定,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方式、財務的合理安排,也可以達到避稅目的。例如:

1.當某一大宗交易處在兩個納稅年度交叉點時(即年末與年初),根據權責發生制的會計處理原則,可適當推遲交易發生日,使之盡可能發生在下一年度,從而使部分所得稅推遲一年繳納,獲得利潤方面的好處。若推遲100萬元的納稅額一年,按年利息10%計算,可避稅10萬元左右。

2.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稅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某些企業可以採取收購虧損企業的方式,將企業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中,從而避開納稅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3.針對享受「減二免三」的外商投資企業,在開辦初期應盡量將其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中,盡量延續其開始獲利年度,並可以從第六個或者第七個年度開始彌補虧損。在公司經營達到經營年限的後五年中,將利潤向該企業轉移,從而達到最大程度的避稅。也可以收購此種類型的企業,已分流利潤,進行避稅。

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式。企業的管理者需要對所有有關征納活動的經濟現象進行研究,或者征詢稅務專家的意見,以便找出沒有法律麻煩的方式和途徑。公司管理人員應該研究法律知識,用足稅收優惠,掌握各種方法並在實踐中參與、運用和提高。通過對企業組織結構及經營方式、結構的調整及合理的財務安排,以求達到最大程度避稅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圍內為企業謀取最大利益。

㈧ 怎樣合理避稅

1、實踐中針對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關聯交易,採取轉讓定價的形式,即關聯企業為共同獲取更多的利潤以高於或低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進行的產品或非產品轉讓,在這種轉讓中,產品的轉讓價格根據雙方的意願,以達到少納稅的目的。

在有關聯關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擔的納稅負擔不一致的情況下,若B公司承擔的稅率高於A公司,有聯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過某種契約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潤,減少B公司利潤,使他們共同承但的稅負及他們各自所承但的稅負達到最少。在企業內部之間的稅率不一致的情況下,一般採取轉讓定價,將主要利潤轉向稅率低的企業進行避稅。

如果充分利用國際避稅地,經濟特區及稅收優惠政策,通過轉讓定價法,將高稅區的公司的經營所得通過壓低銷售價的方式轉入低稅區的公司之中,避稅效果更為明顯,當前跨國公司避稅主要採取這鍾方式。例如在我國很多合資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稅低的特點在香港設立子公司,然後把貨物壓低價格銷售給香港的子公司,從而達到避稅的目地。

通過轉讓定價方法,一是通過關聯企業將費用分配到稅負較高的地區,有效的沖減利潤,從而縮小所得稅的計稅依據。二是通過關聯企業將利潤轉移到避稅地稅負較輕的地區。作為獨立核算的企業,「高價購買原材料、設備、人才、技術」、「低價賣出產品」,其結果是賬面利潤減少乃至虧損,從而有效的節約所得稅。這樣避稅應注意,轉移手法必須合理、合法,否則達不到避稅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稅。
2、其他合理避稅方法

在轉讓定價避稅的同時,可以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設置適合避稅的企業結構。例如針對國際避稅區或低稅區,經濟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及其稅收優惠政策,很多企業通過以下方式進行避稅以減輕稅負。

一是虛設常設經營機構

很多投資經營企業利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在名義上將企業設在特區或經濟開發區,實際業務活動則不在或不主要在區內進行。這樣該企業在非特區獲得的經營收入或者業務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區或經濟開發區的稅收減免照顧,特區或經營開發區境外的利潤所得就可以向境內企業總部轉移而減少納稅。

二是虛設信託財產使委託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託人與信託財產的分離,但信託財產的經營所卻歸在國際低稅區、特區或經營開發區的企業名下,以達到逃避納稅義務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稅收規定,通過對企業的經營方式、財務的合理安排,也可以達到避稅目的。例如:

1).當某一大宗交易處在兩個納稅年度交叉點時(即年末與年初),根據權責發生制的會計處理原則,可適當推遲交易發生日,使之盡可能發生在下一年度,從而使部分所得稅推遲一年繳納,獲得利潤方面的好處。若推遲100萬元的納稅額一年,按年利息10%計算,可避稅10萬元左右。

2).根據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稅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某些企業可以採取收購虧損企業的方式,將企業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中,從而避開納稅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3).針對享受「減二免三」的外商投資企業,在開辦初期應盡量將其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中,盡量延續其開始獲利年度,並可以從第六個或者第七個年度開始彌補虧損。在公司經營達到經營年限的後五年中,將利潤向該企業轉移,從而達到最大程度的避稅。也可以收購此種類型的企業,已分流利潤,進行避稅。

不同的納稅對象有不同的避稅方式。企業的管理者需要對所有有關征納活動的經濟現象進行研究,或者征詢稅務專家的意見,以便找出沒有法律麻煩的方式和途徑。公司管理人員應該研究法律知識,用足稅收優惠,掌握各種方法並在實踐中參與、運用和提高。通過對企業組織結構及經營方式、結構的調整及合理的財務安排,以求達到最大程度避稅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圍內為企業謀取最大利益。

㈨ 企業如何合理避稅

1、根據企業性質合理選擇注冊的形式。同樣是辦企業,選擇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個人獨資企業會有不同的稅收。
2、選擇注冊地,國家對一些特殊地區是有政策扶持的,如果你不在特殊地區,那現在有很多園區有招商引資的政策,如果能夠取得地方稅收的部分返還那會大大減小企業的壓力。
3、 申請所得稅的核定徵收。在核定徵收的情況下,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稅款。這時就不必為成本發票的事情大傷腦筋。
4、充分運用國家對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比如小微(小型微型)企業在增值稅上的優惠和小型微利企業在所得稅上的優惠。

閱讀全文

與大宗交易避稅合理嗎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智鑫葯業股票 瀏覽:52
九泰基金中證基金 瀏覽:385
身份證掉了怎麼貸款啊 瀏覽:458
黃金分割外匯 瀏覽:603
申銀萬國期貨能化研究院 瀏覽:16
哪家銀行理財產品收益高 瀏覽:16
國際黃金漲跌幅度限制 瀏覽:217
博時絲路主題股票行基金今日漲幅 瀏覽:590
2018年期貨分類監管 瀏覽:351
水泥相關股票 瀏覽:717
人人貸we理財怎麼投資 瀏覽:826
大豆期貨交易所哪家好 瀏覽:509
1400港幣換人民幣多少 瀏覽:432
五千新台幣多少人民幣 瀏覽:530
拾貝理財怎麼樣 瀏覽:969
農行玫瑰花貴金屬圖片 瀏覽:800
各省小微企業貸款比 瀏覽:142
投資b股 瀏覽:556
最新在岸人民幣反彈 瀏覽:84
外匯黃金怎麼樣 瀏覽: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