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交易所債券計提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⑵ 交易所購買公司債券手續費最低是多少
債券實行T+0交易,無印花稅。除深市可轉債首不超千分之一外,其他所有債券為不內超萬二容。如果多收了,就找券商交涉。 滬市最低2元,深市最低1元。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⑶ 交易所購買債券手續費
債券實行T+0交易,無印花稅。除深市可轉債首不超千分之一外,其回他所有債券為不超萬二答。
通過證券公司在深市/滬市交易所買賣記賬式國債、企業債和可轉債時,其買賣手續與買賣股票基本相同,只是買賣債券無需交印花稅,故比買賣股票手續費低(只需萬分之二,最低為1元)。買賣債券的最小單位是「手」,一手為十「張」,一張是發行時面值為100元的債券。此外,深市/滬市交易所規定買賣債券方式為T +0,所以可轉債價格有時一天之內上竄下跳,給投資者帶來機會和風險。
⑷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詳細一點!謝謝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
1、定義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間的相互拆借,如銀行,證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場是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場所,是流通市場的核心。交易一般採用持續雙向拍賣的方式,是一種公開競價的交易。
2、職能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
交易所市場是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體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場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個人投資者。
4、交易方式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交易所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4)交易所債券計提擴展閱讀:
中國的債券市場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債券市場。
中國主要有二大債券交易市場,其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其二是交易所債券市場,主要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交易場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約占據中國債券總交易量的90%以上。
⑸ 出售債券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如下:
(1)購入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面值 1 000 000
利息調整 120 000
貸:銀行存款 1 120 000
(2)第一年末(應收利息=100*10%=10萬,利息收入=112*8%=8.96萬元)
借:應收利息 100 0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0 400
投資收益 89 600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交易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方式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⑹ 如何計提長期債權投資減值准備
長期投資減值是指長期投資未來可收回的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所發生的損失,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變化等原因導致可收回金額低於投資的賬面價值時,應當計提減值准備。以後年度在賣出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債券時,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准備;部分出售時,按該債券的總平均成本確定出售部分的成本,按相應比例結轉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以020005為例,該券市價持續2年低於賬面價值(2002年12月31日收盤價98.49元,2003年12月15日成交價為72元),這種情況表明該券存在減值跡象,售出則會出現形成投資虧損,而該券的期限尚有28年之多,符合計提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的條件。若12月31日價格仍為72元,那麼根據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則應提取28元的長期投資減值准備,則沖減當年利潤28元。計提減值准備是符合會計准則的行為,但對於計提減值准備這一職業判斷仍應謹慎。對於如此巨額的減值准備,如果2004年020005的價值迅速恢復,過度計提則會有故意隱藏利潤多計提秘密准備之嫌。因此,對於減值准備的計提,應有充足的根據,並滿足權責發生制、實質重於形式等原則。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長期投資減值均為暫時性減值,眾多高信譽度的債券到期均能按百元面值得以兌付。但投資准則規定,無論是暫時性還是永久性價值減損,均應將其減值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如何確認長期債券投資賬面價值的下跌,以及是否計提減值准備和計提多少減值准備,成為一個難以量化而且爭議較多的問題。
由於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同買同賣行為,有些債券有合理的市價,有些債券則無市價,只能根據一些跡象由交易員進行判斷。對於無市價債券,應該對其收益率進行分析,在綜合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取向、一級發行市場、二級交易市場的價格後,對報價進行研究,分析該債券合理的收益率水平,進行相應的判斷,計算出該債券的價格。計提減值准備時,確定債券市場價格的取值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市場價格應首選12月31日收盤價,採用成本與市價相比較,對市價低於成本持續2年的債券應計提減值准備。債券的跌價僅指凈價的跌幅,不包括債券的應計利息部分。
2、個別券種在12月31日沒有市價的,可取最近一周距12月31日最近的市場價格;如果1周內無成交價格,可以選擇合理的報價;如果既沒有市價又沒有合理報價,可根據收益率曲線取剩餘期限相同、債券品質相近的同類債券收益率計算其價格。
3、確有證據表明某債券已不能再給商業銀行帶來經濟利益,必須計提減值准備。對於跨市場債券020015、030001、030007和030011等債券,可以結合交易所國債市場的成交價格取值,在兩個市場的聯動性越來越強的情況下,信息相互影響使價格更易於趨向一致,有真實的成交價格可予以直接採用,在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其價值時,可綜合交易所國債市場與銀行間債券市場均認可的收益率計算其價格。
債券買斷式回購券種是否登記在表外科目、是否計提減值准備,目前會計准則中尚未明確規定。在首期已賣出時,持債表中沒有該券種,但根據謹慎性原則,應該將債券買斷式回購的到期交易列入表外科目。回購協議是一種客觀存在必須履行的協議,履行該協議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入或流出商業銀行,而且金額可以計量,因此真實反映債券買斷式回購才是完整的會計報表。在發生跌價的情況下,賣券方應將已售出的債券買斷式回購券種提取減值准備,因為到期必須無條件履行協議買回該債券,該債券的所有權在到期後依然歸屬於賣券方。
以020006為例,賣券方如果在債券買斷式回購協議中約定到期按100元買回,市場上該券的市價為93.6元,這部分的跌價在2004年是否能得以恢復還是個未知數,因此對表外科目登記的債券買斷式回購券種應充分估計其減值准備。
在計提減值准備時,債券的成本是關鍵。二級市場上多次買入的債券其成本是變動的,債券的成本必須是經過每月或每季的溢折價攤銷後的成本,才能與市價相比較計提減值准備。債券成本的計價方法應遵循一貫性原則,前後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在選擇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時,商業銀行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應隨意變更;如在年度內有必要變更,應當在變更前,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程度等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
⑺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區別
交易所場內交易,參與者比較廣泛,適合不同投資者,只要通過交易所開戶都能參與交易(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財務公司、企業、個人投資者),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顧名思義主要是一些銀行類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地方(不過現在已經放開了一些准金融機構進入,但個人投資者是不能進入交易的,而一般企業只能通過代理機構參與),一般在這個市場交易的單項金額比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過交易系統撮合,自動完成債券交割和清算,交易雙方都不清楚對方是誰,跟買賣股票一樣。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是通過雙方詢價交易,雙方自主完成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就是兩個銀行間彼此討價還價面對面交易;起初,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債券交易系統提供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兩種報價形式,交易雙方通過交易系統界面進行格式化詢價,達成一致後確認成交,然後根據雙方約定的清算路徑,自行清算,引入了電子化的報價驅動交易。而且政策性銀行,例如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發行的金融債,一般只能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業債券品種。
應該有很多,因為幾乎每個月政策型銀行都要發行金融債,還有央行票據、國債、以及債券和國債回購;普通企業債應該很少。詳細具體的需要要打開銀行資產管理部門們的交易軟體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變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幫不了你了。
⑻ 在證券交易所怎麼辦理債券業務
企業債券在交易所實行凈價交易,即債券交易價格不含應計利息,在債券凈價交易模版式下,按凈價價格權進行申報和交易,但結算價格仍是全價計算,即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所以你那127.2應該是應計利息。
⑼ 請問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有什麼區別,以及銀行間債券逆回購和交易所債券逆回購的區別 謝謝
銀行間債券市場復是金制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而交易所市場是所謂的二級市場,是面向所有投資者(包括上述機構投資者,以及個人投資者)開放的市場。中國的債券市場中,前者佔了絕大部分,而作為個人投資者,只能進入後者交易投資。
銀行間債券逆回購和交易所債券逆回購都是存在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的,區別就在於回購,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