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保險是先交錢後簽合同么…
買保險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是這樣操作的:
據客戶需求選擇合適的險種,客戶決定購買後簽投保書.
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卡號碼開始投保上傳,投保交費方式選擇實時交費客戶提供驗證碼,就是即時轉賬。成功轉賬後客戶會收到保險公司信息。此時客戶手裡無任何收據請不必擔心!
業務員要及時把上傳的投保單原件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上交公司。公司收到後掃描上傳、列印、郵寄三至七曰合同會及時送達客戶。
客戶收到合同後簽回執上交公司,公司開始回訪客戶.
成功回訪結束後,本次買保險操作全部完畢。
『貳』 交易完成後,之前簽訂的合同還有效嗎
你要清楚:當時簽訂合同就是為了出現麻煩的時候,交易的雙方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有依據(約定)。所以對方拿合同說事是對的。只是問題是:你們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對退貨的條件與相關的事宜是如何約定的?如果沒有約定,就可以按國家相關的法律條文去處理。比如說你的貨物質量有問題等。希望能幫到你。
『叄』 簽銷售合同,是先簽合同再轉款,還是先轉款再簽
先簽訂合同,在付款的。
二手房買賣交易流程分買方按揭貸款付款和買方全款購房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一、買方按揭貸款購房
1、買方去人民銀行徵信調查(去人民銀行查買方的徵信情況)
2、賣方的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3、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並預留房屋尾款
4、房屋過戶的同時銀行審查貸款條件
5、銀行發放貸款
6、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7、向賣方支付尾款
二、買方全款購房
1、房屋產權調查(調查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析產,繼承,共有權人情況)
2、買方支付賣方定金
3、雙方共同去做房屋過戶
4、雙方共同去做物業交割
5、買方全款付清給賣方。
『肆』 先送貨後簽采購合同,合同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分別要怎麼定
生效日期肯定是雙方簽字蓋章後即開始,這樣會規避合約之前權利義務的無約定導致的後義務和責任問題;從合同與業務的一致性上說,合同的簽訂日期應在交易開始前的日期,生效日期如上,依然是雙方完整簽署後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 附期限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4)先交易後簽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六十條 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六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不明時的履行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第六十三條 交付期限與價格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伍』 買房是先交錢還是先簽合同
1、簽合同買賣雙方簽署合同簽《存量房買賣合同》《定金協議》,並收取定金,在簽署協議時需要注意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約時需要賣方產權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託書,如果賣方房產是夫妻共有,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2、審核環節這一環節買方需要做資質審核,確定有購房資格,賣方需要做房屋核驗。確保房屋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同時進行,10個工作日出結果。
3、網簽網簽即網上簽約,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強制要求,為杜絕「一房二賣」這樣的風險。一旦網簽成功,同一套房源無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也就無法再售他人。這能有效杜絕了私下簽約一抹黑的亂相,讓整個房產交易更透明。一般資質審核和房屋核驗通過後當天就可以「打網簽」,買賣雙方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託當地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4、資金賣家在銀行開戶,買方將錢打入賣家賬戶,銀行將這筆錢暫時凍結,過戶完成後解凍,付給賣家。凍結資金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一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過去很多二手房交易風險都發生在付款這個環節,對於賣家來說,將錢放到固定的賬戶凍結,對於賣家來說也規避了一個風險,即房屋已經過戶給買家,卻追不到錢,或者買家不能按時給錢的風險。
5、交稅過戶繳稅即買賣雙方去地稅局交納房屋買賣所涉及的稅費,過戶即產權由A轉移的B的過程,過戶完成後,房屋的產權即發生轉移轉移到買方名下,交易完成,繳稅和過戶一般可以在同一天進行(部分城區由於繳稅、過戶取號一號難求,有可能會有延時)繳稅時,買賣雙方必須全部到場,需先去地稅局交完全部相關稅款,憑稅票再去建委辦理過戶手續。
6、領房屋產權證書新業主憑身份證本人領取,過戶後,一般當天就能領取新房屋產權證書。在買房拿到新的產權證書後,全款交易賣房流程完成。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
『陸』 正式合同明天簽 但交易流程不太懂(比如先交錢還是先簽合同過戶順序問題)
一般是先簽合同,規定了雙方過戶交易的時間及細節,簽合同時收幾萬元的定金。然後買賣雙方一起到房管局辦理過戶遞資料,資料申請受理的當天,買方再付50%房款。最後按通知時間領稅單交稅並交回稅票給房管局審查通過,房管局會出正式受理回執,寫明幾月幾日能領到新房產證的。這時買家才付齊全款,雙方交樓。
『柒』 為什麼買房時要先交錢後簽合同
這個是正常的程序,簽了合同就是買賣雙方達成了協議,如果這個時候你沒交錢,那麼你是可以拿著合同要房子而不給錢的。這個算是常理的,沒什麼可疑問的。
另外也有合同是約定交錢時間的,但是交完錢了還是要再簽一次合同。房產合同的備案程序本來就很麻煩了,樂意累兩次,政府不樂意。
(7)先交易後簽合同擴展閱讀:
購房流程: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超過總價款的20%),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後三個工作日內,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房屋買賣交易全部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