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杭蕭鋼構600477去年業績預增50%左右,為什麼今天還會跌
謹慎啊~~!
此前名不見經傳的「杭蕭鋼構」之所以「成名」,是因為它在今年3月公告稱拿到一份中國國際基金公司(下稱「中基公司」)在安哥拉的工程合同,價值約344億元人民幣。在正式披露前後,其股價猛漲,截至4月3日已拉12個漲停,引起市場軒然大波。
杭蕭鋼構事件回顧
2月12日杭蕭鋼構突然爆發,股價連續3個漲停。
2月15日杭蕭鋼構第一次復牌後又是連續3個漲停。
2月27日杭蕭鋼構開始停牌,停半個月。
3月13日杭蕭鋼構披露與中國國際基金公司簽訂合同,以344.01億元總價承建安哥拉某工程。當天股票復牌後,又是連續4個漲停。
3月19日上證所對杭蕭鋼構實行停牌處理。至此,杭蕭鋼構10個交易日股價飆升至10.75元,累計漲幅159%。同時,對於344億元合同的質疑之聲充斥整個市場。
3月22日證監會表態,對杭蕭鋼構的信息披露問題,以及是否存在二級市場操縱、內幕交易行為進行調查。
4月27日證監會經調查認定杭蕭鋼構合同信息披露方面違規,並已將有關證據及線索移交公安機關。
5月11日上證所公開譴責杭蕭鋼構及董事長等人。
5月14日杭蕭鋼構披露證監會已向該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共開出70萬元「罰單」。
6月11日浙江省公安機關對涉嫌泄露內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羅高峰、涉嫌內幕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向東、陳玉興執行逮捕。羅高峰為杭蕭鋼構證券事務代表,陳玉興為其前任。
『貳』 杭蕭鋼構600477~內幕交易~ 的影響
600477近期資金流入,持股待漲吧!
『叄』 誰是劉芳
名義上,他是一個散戶
擁有一個最普通的名字
(邊烽偉:因為劉芳這個名字並不是非常奇怪的名字)
事實上,他卻是股市大亨
輕輕鬆鬆就能賺取上億元
(邊烽偉:他等於是最快地享受了短期內的利潤最大化)
他是誰
是真正的散戶,還是潛伏在暗處的神秘力量?
敬請收看經濟觀察《誰是劉芳》
記者出鏡:各位好,歡迎收看《經濟觀察》。今天我們要給大家講述的,是一個看似普通的投資者的投資神話。說這位投資者普通,是因為在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東名單中,他以一個最常見的名字「劉芳」出現在公開資料中;而說他創造了投資神話,是因為一年不到的時間里,他就輕輕鬆鬆地賺取了上億元人民幣。所以我們只能用看似普通來形容這個「劉芳」。那麼,劉芳到底是誰呢?他是怎麼創造股市神話的呢?我們今天的經濟觀察就一起來看看劉芳的故事。
正文:
漲停,漲停,還是漲停!在7月9號發布定向增發公告後,*ST金泰在隨後的43個交易日里,股價從3.16元一飛沖天,直線上升到26.58元,漲幅高達741%。連續42個漲停之後,上市公司ST金泰一舉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上,漲停次數最多的一隻股票。
這個名叫黃俊欽的人,是*ST金泰的大股東新恆基公司的老闆,他的個人賬面財富也因為ST金泰的連續漲停,而一度達到了1417億元,直逼亞洲首富李嘉誠。ST金泰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瘋狂漲停?為什麼在連續42個漲停之後,公司又緊接著出現了7個連續的跌停呢?大股東新恆基將對上市公司實行的資產注入究竟是真還是假呢?一連串問題將上市公司董事長黃俊欽推上了風口浪尖。(快閃)
而就在市場開始質疑黃俊欽的時候,有一個人或許正在暗暗品嘗搭順風車帶來的巨大甜頭,這個人名叫劉芳,他以普通投資者的身份出現在*ST金泰一季度報告中的。公開資料顯示,劉芳持有公司312萬2403股股票,2.11%的持股量使其成為第一大流通股股東。記者計算了一下,在今年3月6號停牌前,ST金泰的股價從來就沒有超出過4元。以每股4元來計算,劉芳的建倉成本低於1250萬元。而在連續42個漲停之後,8月30號ST金泰的股價已經達到了25。31元,也就是說,如果此時劉芳還繼續持有這只股票的話,其市值已經超過了7900萬。在短短42天內,劉芳的收益超過了6600萬元。
不過,讓人吃驚的還不僅僅是劉芳的收益,他對這只股票的建倉時間也讓人覺得蹊蹺。在上市公司去年底公布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中,並沒有此人的身影。顯然,劉芳是在今年一季度大舉進入*ST金泰的,而就在他建倉後不久,ST金泰的股價就一飛沖天了。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因為ST金泰在復牌之後有40個漲停,因為它是ST的股票,而且在漲停的時候每天的成交量非常小,所以應該是買不到的。如果你要買入的話,應該是在漲停之前,而且這個股票在漲停之間的走勢,一直是以橫盤為主,所以沒有什麼在盤面上的跡象,所以劉芳買入,肯定是在啟動之前,這是可以肯定的。
那麼,作為一名散戶投資者,劉芳為什麼敢於大舉持有一隻虧損的ST股票,他的底氣從何而來?為什麼他對股價的啟動時間把握得如此精準呢?是依靠准確獨到的分析,還是碰運氣,抑或是不可告人的"內幕消息"呢?劉芳的神奇投資故事引起了注冊會計師邊烽偉的注意。他告訴記者,投資者持有ST股票,並且能夠享受到這么大的收益,不外乎三種情況。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第一種是老股被套,可能經歷了一波熊市,一直被套;一種是運氣,比如說前期的海通,海通證券借殼都市股份,之前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是橫盤的,有很多人當時傳聞各種各樣的可能性,他進去,最後拿了一個香餑餑;另外一種就是我們常說的內幕交易,或者有消息。
那麼劉芳屬於哪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呢?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從劉芳來看,因為他買入的時間點正好是在那一個季度,也就是在今年一季度左右,去年年底左右,所以只有這一個季度買入的人,他等於是最快地享受了短期內的利潤最大化。所以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他應該是第二種和第三種的可能性最大一些。(轉黑)
記者出鏡:
看來,這個名叫「劉芳」的人,運氣真是不錯。ST金泰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他創造了利潤的最大化。目前,劉芳是否已經獲利了結,要根據ST金泰的三季度報告才能得出結論。而劉芳的神奇之處,還遠不止這些。這個普通的人名,還出現在桐君閣、汕電力、雲內動力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前十位股東名單中。
42個漲停板之後,*ST金泰的所有股東都身家暴漲。從概率學上說,幾乎誰都有可能買到這樣一匹黑馬,所以劉芳如果僅僅只是對ST金泰大量持有,或許還無法引起市場的關注。但事實上,我們在桐君閣、川化股份、汕電力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公開資料中,都能看到這個名字。而這些股票最近的走勢,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劉芳的投資眼光。
這張表格紀錄了劉芳在今年二季度新進的上市公司。其中,新進桐君閣361.41萬股,位列無限售條件股東第一位,僅次於控股股東太極集團;新進凱迪電力74.11萬股,位列第三位;新進汕電力A60.43萬股,新進三環股份115.82萬股,同時位列第七位;另外他還新進了52.68萬股川化股份,位列第九大股東。
劉芳2007 年持有的流通股股票
股票簡稱 持股數量(萬股) 無限售條件股東地位 截止日期
*ST金泰 312.24 1 2007-6-31
桐君閣 361.41 2 2007-6-31
凱迪電力 74.11 3 2007-6-31
汕電力A 60.43 7 2007-6-31
三環股份 115.82 7 2007-6-31
川化股份 52.68 9 2007-6-31
讓人不得不佩服的是,從4月1號到今天,這6隻股的表現都非常搶眼。其中,一隻漲幅超過300%,兩只超過100%,漲幅最小的桐君閣也有34.56%的收益。粗略計算,劉芳持有的這6隻股票的總市值已超過1.5億元。事實上,除了這6家直接持股的上市公司,劉芳目前還間接持股新都酒店和S飛亞達兩家公司。另外,今年一季度的時候,劉芳還曾經持有廣安愛眾21.53萬股、建發股份286.9352萬股、億城股份97.0127萬股、ST達聲37萬股,不過在這些公司的半年報當中,這個名字已經消失在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而在去年,劉芳的名字還出現在太極實業、酒鋼宏興、雲內動力以及*ST比特等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東榜上。這不禁讓人產生一個疑問,這么多劉芳究竟是不是同一個人呢,如果是同一個人的話,擁有如此雄厚資金實力的他,真實身份又是什麼呢?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這個非常難說,因為劉芳這個名字並不是非常奇怪的名字,非常正常,所以都很難說。
看來,這十幾個劉芳是不是同一個人,還需要相關部門查看證券登記資料才能得到答案。不過仔細分析一下,我們發現這十幾個劉芳對這些個股的介入特點上,存在驚人的相似,都可以用「早、快、准、狠」來形容。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第一,裡面沒有大盤藍籌股,基本上都是有一些題材的,或者說重組的,有股改的,所以這些股票和ST金泰多少有點相似的地方;這些股票劉芳的名字進去的時候,往往是在這些股票啟動前的一個季度,因為我們現在是一季度一季度的公告持倉情況,所以那麼巧,這些股凡是劉芳出現的地方,都是能夠拿到利潤最大化的,他都是在這兒之前一個季度就已經埋伏了,然後在一個季度之內往往這些股票至少都有50%以外的漲幅,所以確實是不容易。
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劉芳似乎很輕易地做到了。那麼,以自然人身份持股的劉芳,背後是否另有控制人呢?讓普通投資者想不明白的是,一位散戶能夠獨立掌握如此多上市公司股票的絕佳介入時機,而且能夠控制這么多的資金進出,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散戶呢?一時間,「劉芳的真實身份究竟是什麼」,這個問題成為股市討論的熱點。
股民
記者:你覺得他跟你一樣,是一個普通的散戶投資者嗎?
A:不會的,肯定跟我兩樣的,否則我就買了
B:很神秘的,這肯定的
C:大概靠公司研究吧
D:我就覺得他肯定是有背景的,跟機構是聯手的
B:這個肯定有內幕,要不是,他為什麼都參加了股改前的ST的股東,而且是成為大股東,對吧
劉芳的真實身份讓人難以捉摸,而劉芳是否涉嫌內幕交易,這個問題更是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這些股票裡面都有許多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在你進去的時候,你可以說是投機,但是也沒那麼准,從我們來看,個人投資者連續那麼准地投入,或者說拿到回報,這個從長期來看,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只能說是疑似,因為這個東西是無證無據,空口無憑。
那麼,隨著劉芳這個名字逐漸被市場所關注,上市公司自身又是怎樣看待這個被稱為「史上最牛的散戶」的呢?記者聯系了多家被劉芳持股的上市公司,得到的答案幾乎都是:「流通股股東的事情,與上市公司無關」。
記者出鏡:上市公司對自己的流通股股東究竟是誰,似乎持漠然的態度。而對於我們來說,也不能簡單地將劉芳與「內幕交易者」劃上等號,這還需要監管部門的調查。但劉芳持股之多、介入時機之好,獲利之輕松,不得不讓投資者心生疑惑。而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回憶一下近一兩年中,資本市場上一些有重大題材的股票的走勢的話,不難發現,擁有神奇預見力的投資者並不少。
早在2005年的時候,一個名叫「舒晨芳」的名字,就曾受到過關注。這個名字在股市中的表現,與今天的劉芳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舒晨芳曾出現在海虹控股和ST建峰中,這兩只股票後來的走勢,證明了舒晨芳「神奇」的預見力。此後,ST吉輕工的股東名單中也曾出現過這個舒晨芳,一年後該公司更名為光華控股,成為兩市「大牛股」之一。不難發現,這種「神奇投資者」現身的上市公司,往往跟重大的炒作題材有關。在A股市場上,重大消息公布之前股價大漲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比如:第一高價股中國船舶,在今年1月23號當天放量漲停,隨之停牌,1月29號披露整體上市事項並復牌,從此開始了從40元到240元的漫漫牛途;絲綢股份於今年5月21號到23號連續3天漲停,之後明確資產置入的消息;在ST金泰出現之前的連續漲停冠軍S前鋒,也在停牌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大漲9%,停牌後明確,原來是首創證券要借殼上市。這些重大題材或許成就了無數個神奇的投資故事。
對於這種現象,證券分析師邊烽偉認為,上市公司在進行資產重組、定向增發等重大事項之前,往往需要經過多個部門的協調與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在某種程度上會形成不對稱消息滋生的土壤,所以投資神話的產生也就在所難免了。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一個股票一般要有資產注入的話,一般要經過幾個關卡,一個是先是企業和企業之間,那麼企業的高管先拿到消息,然後他們有意向,然後去找券商的承銷,投行人員,投行的人員又能拿到(消息),在這個中間可能前前後後,一般的一個大型的企業,我們看到一些股票可能前後一年半的時間,快的話可能要六個月,最快要三個月左右,所以這個時間段是非常長的,你很難把握這個中間他不會一點點的風聲就吐出來。
而事實上,這種靠消息成就的投資神話不僅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特產,即便在成熟市場中也會存在內幕交易或消息走漏的情況。今年5月,香港一對夫婦在事先知道了「新聞集團即將收購道瓊斯公司」的重大非公開信息後,購入了道瓊斯股票,並因此獲利800多萬美元。那麼,這些神奇的個人投資者,是否應該納入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內呢?歷經過「紅光實業虛假上市案」、「銀廣夏陷阱案」、「大慶聯誼虛假陳述案」,被譽為 「中國證券市場維權第一人」嚴義明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既然「劉芳現象」已經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監管部門就有責任進行調查。
嚴義明律師
十幾家上市公司,他都是第一大流通股股東,而且每一個股票都買得那麼准,買入以後不久都有非常巨大的成長,然後在一個比較高速的成長過了以後,股價漲過以後他都會全身而退,為什麼?也就是說問這個為什麼,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責任,那麼排除這種為什麼後面隱含的種種可能,是他的法律責任。一旦那麼樣的話,市場都能確定劉芳他是正當的,或者說合法的在做這種證券投資,如果不能排除的話,那就說有很多嫌疑了。
但問題是,如果真的要對這些以個人投資者身份出現的獲益者進行調查的話,難度很大。事實上,「內幕交易如何控制,在全世界都是個難題。」在我國《證券法》中,對於內幕交易、內幕交易的知情人、內幕信息的種類以及對從事內幕交易者,不是沒有詳細的處罰辦法;而強大的資料庫和軟體系統,也可以為發現和分析各種異常交易紀錄,提供全面的資料。但關鍵問題是,對內幕交易的取證和認定很困難。
呂濤 律師
不光是我們國家,全世界都是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因為這個證據很難取,它這個內幕交易是轉瞬即逝的,所以在取證方面比較難。
顯然,在目前的市場中,劉芳式的神奇投資者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為什麼自己可以在某個特定的時候,大舉進入某一隻股票,他們也可以在未來,繼續在題材股公布題材之前大舉建倉,續寫他們的投資神話。那麼,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上,監管部門是如何對引起市場疑惑的投資者進行取證調查的呢?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就像美國一樣,舉證倒置,你出現了這種情況,你舉證你不是拿到消息來買的,你給很長的報告,為什麼你在這個位置買入金泰,為什麼你持有金泰這么巧在一個季度,所有的東西都要舉證到。
美國證交會就是利用這種舉證責任倒置的制度,處理了「香港夫婦購買道瓊斯股票的內幕交易」的。當時,美國證交會在獲悉了「這對夫婦的投資故事」後,在短短4天內,對這對夫婦採取檢控行動。在證交會提出起訴後,聯邦法官也下令凍結了這對夫婦在美林公司香港辦事處開立的交易賬戶,並責令被告或其律師到美國出庭。同時,證交會還順藤摸瓜,追查到了有可能涉嫌提供內幕信息的道瓊斯董事、香港東亞銀行總裁李國寶。
呂濤 律師
不是我這個調查部門要證明你是不是有問題,而是你要反證證明自己沒有問題。那麼這個實際上就減輕了調查者的難度。
而在我國,這種舉證倒置的調查方法,還沒有完全引入證券調查中。
另外,在分析人士看來,除了舉證倒置,國內司法體系可以向成熟市場借鑒的地方還有很多。比如,美國法律規定,在處理內幕交易案件時,無需考慮內幕交易者是否有「利潤所得」,一概予以處罰,相關獲利人最多可處以25年監禁或罰款。而在我國,違法成本卻相對較低。
呂濤 律師
比如說,我們國家對內幕交易的罰款最高是60萬人民幣,但在美國可以達到250萬,在美國可以處以25年監禁,但是在中國最高刑也就是5年。
此外,不少國家的監管部門還規定,將內幕交易民事罰款的10%獎勵給舉報者;而我國並沒有這樣的明確規定。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我國已經開始借鑒發達市場的經驗。就在本月,證監會公開表示,《內幕交易認定辦法》和《市場操縱認定辦法》開始在業內試行。其中,《內幕交易認定辦法》對內幕人的認定進行了細化,補充了內幕人、內幕信息的范圍;而《市場操縱認定辦法》則將一些典型的操縱手法,如虛假申報、搶先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縱等行為納入了認定范圍。近期,證監會對杭蕭鋼構、廣發證券等內幕交易案件的處置過程也顯示,舉證倒置已經嘗試著被應用於調查過程中。
嚴義明律師
像劉芳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存在違法,是不是存在損害其他投資人利益的情況,是不是破壞了公正的社會證券交易秩序?如果有的,追究這一類行為的法律責任是恢復公正證券交易秩序的必要前提。
記者出鏡:股市裡總有一些說不盡的話題,先有"股神"林園,再到"帶頭大哥"王曉,這回輪到了"史上最牛的散戶"劉芳。其實,市場對「劉芳」這樣的「神奇投資者」的猜疑與推測,有時候並非僅僅源自對投資者個人的不信任,更多地是對市場規范與公平的期待。顯然,在「全流通」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並購、資產重組的事情越來越多,內幕信息也相應增多,因此,如何強化事前預防,和事中的監控,怎麼樣有效甄別內幕交易行為,及時進行控制和禁止,已經成為監管部門最為重要的任務。
『肆』 關於河南劉芳
名義上,他是一個散戶
擁有一個最普通的名字
(邊烽偉:因為劉芳這個名字並不是非常奇怪的名字)
事實上,他卻是股市大亨
輕輕鬆鬆就能賺取上億元
(邊烽偉:他等於是最快地享受了短期內的利潤最大化)
他是誰
是真正的散戶,還是潛伏在暗處的神秘力量?
敬請收看經濟觀察《誰是劉芳》
記者出鏡:各位好,歡迎收看《經濟觀察》。今天我們要給大家講述的,是一個看似普通的投資者的投資神話。說這位投資者普通,是因為在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東名單中,他以一個最常見的名字「劉芳」出現在公開資料中;而說他創造了投資神話,是因為一年不到的時間里,他就輕輕鬆鬆地賺取了上億元人民幣。所以我們只能用看似普通來形容這個「劉芳」。那麼,劉芳到底是誰呢?他是怎麼創造股市神話的呢?我們今天的經濟觀察就一起來看看劉芳的故事。
正文:
漲停,漲停,還是漲停!在7月9號發布定向增發公告後,*ST金泰在隨後的43個交易日里,股價從3.16元一飛沖天,直線上升到26.58元,漲幅高達741%。連續42個漲停之後,上市公司ST金泰一舉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上,漲停次數最多的一隻股票。
這個名叫黃俊欽的人,是*ST金泰的大股東新恆基公司的老闆,他的個人賬面財富也因為ST金泰的連續漲停,而一度達到了1417億元,直逼亞洲首富李嘉誠。ST金泰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瘋狂漲停?為什麼在連續42個漲停之後,公司又緊接著出現了7個連續的跌停呢?大股東新恆基將對上市公司實行的資產注入究竟是真還是假呢?一連串問題將上市公司董事長黃俊欽推上了風口浪尖。(快閃)
而就在市場開始質疑黃俊欽的時候,有一個人或許正在暗暗品嘗搭順風車帶來的巨大甜頭,這個人名叫劉芳,他以普通投資者的身份出現在*ST金泰一季度報告中的。公開資料顯示,劉芳持有公司312萬2403股股票,2.11%的持股量使其成為第一大流通股股東。記者計算了一下,在今年3月6號停牌前,ST金泰的股價從來就沒有超出過4元。以每股4元來計算,劉芳的建倉成本低於1250萬元。而在連續42個漲停之後,8月30號ST金泰的股價已經達到了25。31元,也就是說,如果此時劉芳還繼續持有這只股票的話,其市值已經超過了7900萬。在短短42天內,劉芳的收益超過了6600萬元。
不過,讓人吃驚的還不僅僅是劉芳的收益,他對這只股票的建倉時間也讓人覺得蹊蹺。在上市公司去年底公布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中,並沒有此人的身影。顯然,劉芳是在今年一季度大舉進入*ST金泰的,而就在他建倉後不久,ST金泰的股價就一飛沖天了。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因為ST金泰在復牌之後有40個漲停,因為它是ST的股票,而且在漲停的時候每天的成交量非常小,所以應該是買不到的。如果你要買入的話,應該是在漲停之前,而且這個股票在漲停之間的走勢,一直是以橫盤為主,所以沒有什麼在盤面上的跡象,所以劉芳買入,肯定是在啟動之前,這是可以肯定的。
那麼,作為一名散戶投資者,劉芳為什麼敢於大舉持有一隻虧損的ST股票,他的底氣從何而來?為什麼他對股價的啟動時間把握得如此精準呢?是依靠准確獨到的分析,還是碰運氣,抑或是不可告人的"內幕消息"呢?劉芳的神奇投資故事引起了注冊會計師邊烽偉的注意。他告訴記者,投資者持有ST股票,並且能夠享受到這么大的收益,不外乎三種情況。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第一種是老股被套,可能經歷了一波熊市,一直被套;一種是運氣,比如說前期的海通,海通證券借殼都市股份,之前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是橫盤的,有很多人當時傳聞各種各樣的可能性,他進去,最後拿了一個香餑餑;另外一種就是我們常說的內幕交易,或者有消息。
那麼劉芳屬於哪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呢?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從劉芳來看,因為他買入的時間點正好是在那一個季度,也就是在今年一季度左右,去年年底左右,所以只有這一個季度買入的人,他等於是最快地享受了短期內的利潤最大化。所以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他應該是第二種和第三種的可能性最大一些。(轉黑)
記者出鏡:
看來,這個名叫「劉芳」的人,運氣真是不錯。ST金泰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他創造了利潤的最大化。目前,劉芳是否已經獲利了結,要根據ST金泰的三季度報告才能得出結論。而劉芳的神奇之處,還遠不止這些。這個普通的人名,還出現在桐君閣、汕電力、雲內動力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前十位股東名單中。
42個漲停板之後,*ST金泰的所有股東都身家暴漲。從概率學上說,幾乎誰都有可能買到這樣一匹黑馬,所以劉芳如果僅僅只是對ST金泰大量持有,或許還無法引起市場的關注。但事實上,我們在桐君閣、川化股份、汕電力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公開資料中,都能看到這個名字。而這些股票最近的走勢,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劉芳的投資眼光。
這張表格紀錄了劉芳在今年二季度新進的上市公司。其中,新進桐君閣361.41萬股,位列無限售條件股東第一位,僅次於控股股東太極集團;新進凱迪電力74.11萬股,位列第三位;新進汕電力A60.43萬股,新進三環股份115.82萬股,同時位列第七位;另外他還新進了52.68萬股川化股份,位列第九大股東。
劉芳2007 年持有的流通股股票
股票簡稱 持股數量(萬股) 無限售條件股東地位 截止日期
*ST金泰 312.24 1 2007-6-31
桐君閣 361.41 2 2007-6-31
凱迪電力 74.11 3 2007-6-31
汕電力A 60.43 7 2007-6-31
三環股份 115.82 7 2007-6-31
川化股份 52.68 9 2007-6-31
讓人不得不佩服的是,從4月1號到今天,這6隻股的表現都非常搶眼。其中,一隻漲幅超過300%,兩只超過100%,漲幅最小的桐君閣也有34.56%的收益。粗略計算,劉芳持有的這6隻股票的總市值已超過1.5億元。事實上,除了這6家直接持股的上市公司,劉芳目前還間接持股新都酒店和S飛亞達兩家公司。另外,今年一季度的時候,劉芳還曾經持有廣安愛眾21.53萬股、建發股份286.9352萬股、億城股份97.0127萬股、ST達聲37萬股,不過在這些公司的半年報當中,這個名字已經消失在前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而在去年,劉芳的名字還出現在太極實業、酒鋼宏興、雲內動力以及*ST比特等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東榜上。這不禁讓人產生一個疑問,這么多劉芳究竟是不是同一個人呢,如果是同一個人的話,擁有如此雄厚資金實力的他,真實身份又是什麼呢?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這個非常難說,因為劉芳這個名字並不是非常奇怪的名字,非常正常,所以都很難說。
看來,這十幾個劉芳是不是同一個人,還需要相關部門查看證券登記資料才能得到答案。不過仔細分析一下,我們發現這十幾個劉芳對這些個股的介入特點上,存在驚人的相似,都可以用「早、快、准、狠」來形容。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第一,裡面沒有大盤藍籌股,基本上都是有一些題材的,或者說重組的,有股改的,所以這些股票和ST金泰多少有點相似的地方;這些股票劉芳的名字進去的時候,往往是在這些股票啟動前的一個季度,因為我們現在是一季度一季度的公告持倉情況,所以那麼巧,這些股凡是劉芳出現的地方,都是能夠拿到利潤最大化的,他都是在這兒之前一個季度就已經埋伏了,然後在一個季度之內往往這些股票至少都有50%以外的漲幅,所以確實是不容易。
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劉芳似乎很輕易地做到了。那麼,以自然人身份持股的劉芳,背後是否另有控制人呢?讓普通投資者想不明白的是,一位散戶能夠獨立掌握如此多上市公司股票的絕佳介入時機,而且能夠控制這么多的資金進出,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散戶呢?一時間,「劉芳的真實身份究竟是什麼」,這個問題成為股市討論的熱點。
股民
記者:你覺得他跟你一樣,是一個普通的散戶投資者嗎?
A:不會的,肯定跟我兩樣的,否則我就買了
B:很神秘的,這肯定的
C:大概靠公司研究吧
D:我就覺得他肯定是有背景的,跟機構是聯手的
B:這個肯定有內幕,要不是,他為什麼都參加了股改前的ST的股東,而且是成為大股東,對吧
劉芳的真實身份讓人難以捉摸,而劉芳是否涉嫌內幕交易,這個問題更是一個不容易回答的問題。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這些股票裡面都有許多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在你進去的時候,你可以說是投機,但是也沒那麼准,從我們來看,個人投資者連續那麼准地投入,或者說拿到回報,這個從長期來看,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只能說是疑似,因為這個東西是無證無據,空口無憑。
那麼,隨著劉芳這個名字逐漸被市場所關注,上市公司自身又是怎樣看待這個被稱為「史上最牛的散戶」的呢?記者聯系了多家被劉芳持股的上市公司,得到的答案幾乎都是:「流通股股東的事情,與上市公司無關」。
記者出鏡:上市公司對自己的流通股股東究竟是誰,似乎持漠然的態度。而對於我們來說,也不能簡單地將劉芳與「內幕交易者」劃上等號,這還需要監管部門的調查。但劉芳持股之多、介入時機之好,獲利之輕松,不得不讓投資者心生疑惑。而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回憶一下近一兩年中,資本市場上一些有重大題材的股票的走勢的話,不難發現,擁有神奇預見力的投資者並不少。
早在2005年的時候,一個名叫「舒晨芳」的名字,就曾受到過關注。這個名字在股市中的表現,與今天的劉芳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舒晨芳曾出現在海虹控股和ST建峰中,這兩只股票後來的走勢,證明了舒晨芳「神奇」的預見力。此後,ST吉輕工的股東名單中也曾出現過這個舒晨芳,一年後該公司更名為光華控股,成為兩市「大牛股」之一。不難發現,這種「神奇投資者」現身的上市公司,往往跟重大的炒作題材有關。在A股市場上,重大消息公布之前股價大漲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比如:第一高價股中國船舶,在今年1月23號當天放量漲停,隨之停牌,1月29號披露整體上市事項並復牌,從此開始了從40元到240元的漫漫牛途;絲綢股份於今年5月21號到23號連續3天漲停,之後明確資產置入的消息;在ST金泰出現之前的連續漲停冠軍S前鋒,也在停牌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大漲9%,停牌後明確,原來是首創證券要借殼上市。這些重大題材或許成就了無數個神奇的投資故事。
對於這種現象,證券分析師邊烽偉認為,上市公司在進行資產重組、定向增發等重大事項之前,往往需要經過多個部門的協調與審批。時間長,環節多,在某種程度上會形成不對稱消息滋生的土壤,所以投資神話的產生也就在所難免了。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一個股票一般要有資產注入的話,一般要經過幾個關卡,一個是先是企業和企業之間,那麼企業的高管先拿到消息,然後他們有意向,然後去找券商的承銷,投行人員,投行的人員又能拿到(消息),在這個中間可能前前後後,一般的一個大型的企業,我們看到一些股票可能前後一年半的時間,快的話可能要六個月,最快要三個月左右,所以這個時間段是非常長的,你很難把握這個中間他不會一點點的風聲就吐出來。
而事實上,這種靠消息成就的投資神話不僅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特產,即便在成熟市場中也會存在內幕交易或消息走漏的情況。今年5月,香港一對夫婦在事先知道了「新聞集團即將收購道瓊斯公司」的重大非公開信息後,購入了道瓊斯股票,並因此獲利800多萬美元。那麼,這些神奇的個人投資者,是否應該納入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內呢?歷經過「紅光實業虛假上市案」、「銀廣夏陷阱案」、「大慶聯誼虛假陳述案」,被譽為 「中國證券市場維權第一人」嚴義明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既然「劉芳現象」已經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監管部門就有責任進行調查。
嚴義明律師
十幾家上市公司,他都是第一大流通股股東,而且每一個股票都買得那麼准,買入以後不久都有非常巨大的成長,然後在一個比較高速的成長過了以後,股價漲過以後他都會全身而退,為什麼?也就是說問這個為什麼,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責任,那麼排除這種為什麼後面隱含的種種可能,是他的法律責任。一旦那麼樣的話,市場都能確定劉芳他是正當的,或者說合法的在做這種證券投資,如果不能排除的話,那就說有很多嫌疑了。
但問題是,如果真的要對這些以個人投資者身份出現的獲益者進行調查的話,難度很大。事實上,「內幕交易如何控制,在全世界都是個難題。」在我國《證券法》中,對於內幕交易、內幕交易的知情人、內幕信息的種類以及對從事內幕交易者,不是沒有詳細的處罰辦法;而強大的資料庫和軟體系統,也可以為發現和分析各種異常交易紀錄,提供全面的資料。但關鍵問題是,對內幕交易的取證和認定很困難。
呂濤 律師
不光是我們國家,全世界都是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因為這個證據很難取,它這個內幕交易是轉瞬即逝的,所以在取證方面比較難。
顯然,在目前的市場中,劉芳式的神奇投資者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為什麼自己可以在某個特定的時候,大舉進入某一隻股票,他們也可以在未來,繼續在題材股公布題材之前大舉建倉,續寫他們的投資神話。那麼,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上,監管部門是如何對引起市場疑惑的投資者進行取證調查的呢?
邊烽偉 證券分析師
就像美國一樣,舉證倒置,你出現了這種情況,你舉證你不是拿到消息來買的,你給很長的報告,為什麼你在這個位置買入金泰,為什麼你持有金泰這么巧在一個季度,所有的東西都要舉證到。
美國證交會就是利用這種舉證責任倒置的制度,處理了「香港夫婦購買道瓊斯股票的內幕交易」的。當時,美國證交會在獲悉了「這對夫婦的投資故事」後,在短短4天內,對這對夫婦採取檢控行動。在證交會提出起訴後,聯邦法官也下令凍結了這對夫婦在美林公司香港辦事處開立的交易賬戶,並責令被告或其律師到美國出庭。同時,證交會還順藤摸瓜,追查到了有可能涉嫌提供內幕信息的道瓊斯董事、香港東亞銀行總裁李國寶。
呂濤 律師
不是我這個調查部門要證明你是不是有問題,而是你要反證證明自己沒有問題。那麼這個實際上就減輕了調查者的難度。
而在我國,這種舉證倒置的調查方法,還沒有完全引入證券調查中。
另外,在分析人士看來,除了舉證倒置,國內司法體系可以向成熟市場借鑒的地方還有很多。比如,美國法律規定,在處理內幕交易案件時,無需考慮內幕交易者是否有「利潤所得」,一概予以處罰,相關獲利人最多可處以25年監禁或罰款。而在我國,違法成本卻相對較低。
呂濤 律師
比如說,我們國家對內幕交易的罰款最高是60萬人民幣,但在美國可以達到250萬,在美國可以處以25年監禁,但是在中國最高刑也就是5年。
此外,不少國家的監管部門還規定,將內幕交易民事罰款的10%獎勵給舉報者;而我國並沒有這樣的明確規定。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我國已經開始借鑒發達市場的經驗。就在本月,證監會公開表示,《內幕交易認定辦法》和《市場操縱認定辦法》開始在業內試行。其中,《內幕交易認定辦法》對內幕人的認定進行了細化,補充了內幕人、內幕信息的范圍;而《市場操縱認定辦法》則將一些典型的操縱手法,如虛假申報、搶先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縱等行為納入了認定范圍。近期,證監會對杭蕭鋼構、廣發證券等內幕交易案件的處置過程也顯示,舉證倒置已經嘗試著被應用於調查過程中。
嚴義明律師
像劉芳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存在違法,是不是存在損害其他投資人利益的情況,是不是破壞了公正的社會證券交易秩序?如果有的,追究這一類行為的法律責任是恢復公正證券交易秩序的必要前提。
記者出鏡:股市裡總有一些說不盡的話題,先有"股神"林園,再到"帶頭大哥"王曉,這回輪到了"史上最牛的散戶"劉芳。其實,市場對「劉芳」這樣的「神奇投資者」的猜疑與推測,有時候並非僅僅源自對投資者個人的不信任,更多地是對市場規范與公平的期待。顯然,在「全流通」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並購、資產重組的事情越來越多,內幕信息也相應增多,因此,如何強化事前預防,和事中的監控,怎麼樣有效甄別內幕交易行為,及時進行控制和禁止,已經成為監管部門最為重要的任務。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43572015.html?si=1
『伍』 需要一個關於民法的案例。
附媒體評論:
鳳凰網 第一財經日報
杭蕭鋼構118名投資者歷時兩年索賠成功
賠付比例82%獲賠金額合計約400萬元
[「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在兩年的訴訟時效到期之後的一周內完成調解,多數投資者獲得成功調解,少數個案單獨開庭審理,希望這種求大同存小異的策略為以後全國類似案件的審理開創良好的範例。]」
2007年證券市場第一大案杭蕭鋼構(600477.SH)案之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兩年來歷盡波折,昨日終獲成功調解,118名投資者將獲得杭蕭鋼構的一次性現金賠付約400萬元,投資者律師團希望杭州中院對該案的「求大同存小異」處理策略能夠成為今後全國類似案件的範例。
兩年艱辛索賠路
杭蕭鋼構案是2007年證券市場第一大案,也是全流通市場時代的第一要案。從「暫停受理」到「中止訴訟」到「恢復受理」,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一案兩年來歷盡波折。
杭蕭鋼構2007年初與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簽訂了344億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在此過程中出現了股價異動,而杭蕭鋼構並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合同信息,並作出了誤導性陳述;4月30日,證監會發布針對杭蕭鋼構及其高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杭蕭鋼構被罰以40萬元;5月14日,杭蕭鋼構公告公布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致歉聲明;6月,投資者據此向杭蕭鋼構提起索賠訴訟,但兩年來歷經「暫停受理」、「中止訴訟」、「恢復受理」之波折,方進展到調解程序。
在今年5月14日為期兩年的訴訟時效到期之時,一共有127名投資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杭州中院」)提起訴訟並被受理單獨立案,總計索賠金額590萬元。
「從杭蕭鋼構案件看,盡管證監會的案件調查速度比過去有改觀,兩個月時間完成大案調查和審理,但地方法院在面對如何審理這種史無前例、經驗不多的證券案件時仍顯得相對遲緩。」監管部門人士直言。
82%賠付比例
5月19日上午9點,在杭州中院民二庭的主持下,代表127名投資者的律師團和杭蕭鋼構代理律師開始談判調解方案。首先雙方一致認定2007年2月12日為虛假陳述實施日,4月28日為虛假陳述揭露日,5月16日為虛假陳述基準日,也即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和揭露日之間買入並在揭露日之後賣出遭遇損失的投資者可獲賠償,接下來,雙方律師談判焦點主要集中於認定投資者索賠資格和金額、確定賠付金額比例。
雙方律師花費了整整一天的時間來談判,最終一致認定118名投資者的近500萬元索賠金額有效,並將以82%的比例獲得一次性現金賠付,總計約400萬元將在6月30日之前由杭蕭鋼構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投資者,昨天上午杭州中院向雙方發放了調解書,正式宣布調解成功。
「投資者律師團提出90%的賠付比例,杭蕭鋼構方律師提出70%的賠付比例,最終在還算比較和諧的氣氛中達成了82%的比例,各方還算比較滿意。」上海新聞望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一欣表示。
調解程序認定118名投資者的索賠資格和金額,但其餘9名投資者則予以個案形式處理,其中7名投資者涉及資格認定問題,雙方律師經討論認為不具備資格應予撤訴,其中2名投資者則因為索賠金額標准問題而選擇於昨日上午開庭,擇日判決。
或成同類案件審理範本
「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是杭州中院接到的第一起證券市場民事糾紛案,在兩年的訴訟時效到期之後的一周內完成調解,多數投資者獲得成功調解,少數個案單獨開庭審理,希望這種求大同存小異的策略為以後全國類似案件的審理開創良好的範例。」薛洪增律師和宋一欣律師對CBN表示。
昨日未參加調解而單獨開庭的2名投資者是由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代理的,索賠金額70多萬元。之所以有索賠金額標准爭議,是這2名投資者在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前賣出了一部分杭蕭鋼構股票且有盈利40多萬元,另一部分股票是在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後賣出且有虧損70多萬元。
被告杭蕭鋼構律師認為,這應該將盈利和虧損抵消合並之後計算索賠金額,即為30多萬元。薛洪增律師認為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那麼只有在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後賣出的股票才符合案件性質,若虧損才可獲得賠償。
國內外對於此類證券民事索賠案件的金額如何確定,素有爭議,北京大學法學院一位精通證券法的副教授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相對簡單,有待改進。「比如同一公司涉及多次虛假、誤導性陳述時,有多個互相對應的虛假陳述實施日、揭露日,但投資者為避免更多損失可能並非等待最後一個揭露日再賣出,那麼在任何一個虛假陳述揭露日之前賣出股票且虧損的投資者是否能索賠,這就沒有規定。」「比如也沒有規定誘多型虛假陳述如何索賠,在2007年2月12日到15日之間賣出杭蕭鋼構的投資者反而喪失了其後數個漲停板的盈利機會。」
立法和司法機關能否推進共同訴訟在證券維權方面的突破?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一位人士此前向CBN表示,正在研究引進共同訴訟制度的可能性。「共同訴訟節省成本,有利於證券市場維權。」
新浪財經
最快審結的證券虛假陳述賠償案:杭蕭鋼構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 19:48 新浪財經
編者按: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中國證券市場已經成長為全球最大規模的證券市場之一,但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證券欺詐事件層出不窮,股市甚至流行著「無股無庄」的說法,絕大部分股民遭受虧損,甚至不得不忍痛割肉。
面對諸多醜惡現象,廣大股民奮起抗爭,律師和媒體也積極介入,推動中國法治不斷向前。由此,發動了一件又一件的虛假陳述賠償案件。而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賠償案件,不得不提到杭蕭鋼構(8.00,0.03,0.38%)案。
浙江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杭州杭蕭鋼結構有限公司。 2000 年12 月28 日經批准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1 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0477。
杭蕭鋼構2007年初與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簽訂了344億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10幾億市值的小上市公司,300多億的超大金額,貧窮的非洲國家,不可思議的超級大單,誇張的連續漲停,懸疑的案情,完全可以媲美好萊塢大片,引起了大家的極大關注。
2007年4月4日,中國證監會向杭蕭鋼構下發了《立案調查通知書》;
2007年4月30日, 中國證監會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杭蕭鋼構存在未按規定披露信息以及披露信息存在誤導性陳述等違法行為,決定對杭蕭鋼構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證監會的處罰決定經媒體報道後在資本市場產生了較大反響,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 陳艷軍等127名原告分別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訴訟稱因杭蕭鋼構在安哥拉住宅建設項目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情形,因杭蕭鋼構實施上述虛假陳述行為導致陳艷軍等人在證券交易過程中受誤導而遭受損失, 請求法院判令杭蕭鋼構向陳艷軍等人分別賠償因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並承擔案件訴訟費用. 案件總標的近600萬元。
5月19日上午,在杭州中院主審法官的主持下,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等五名原告律師,與被告杭蕭鋼構的代理律師和公司代表在杭州中院七樓會議室就杭蕭鋼構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進行了磋商洽談。
雙方律師對該案損失計算的時間節點基本意見一致,即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07年2月12日,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07年4月28日,虛假陳述基準日為2007年5月16日。凡在2007年2月12日至4月28日之前購買杭蕭鋼構股票,直至2007年4月30日(含)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而遭受損失的原告,均可獲得賠償。
5月20日,雙方當事人就其中的118件案件達成協議並簽訂民事調解書:杭蕭鋼構於2009年6月30日前,在原告訴訟請求的基礎上按照82%的比例以現金形式向各原告分別支付賠償金額,案件受理費各半負擔。對於尚未提起訴訟的杭蕭鋼構投資者,因超過訴訟時效將不能獲得賠償。
該案在訴訟時效屆滿後一周之內通過調解圓滿結案,在證券民事賠償司法實踐中尚屬首例。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杭蕭鋼構案調解終破局
118位投資者將獲賠400萬元
■ 本報記者 傅光雲 實習生 黃燁
發自上海
在經歷了「暫停受理」、「中止訴訟」等波折後,持續兩年的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一案昨日終於有了最後結果:經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就127件系列案件中的118件最終達成一致協議,案件也基本結束。118位投資者將獲得杭蕭鋼構的一次性現金賠付約400萬元。
「經過原告被告雙方適當讓步後,案件才最終得以解決。目前,雙方對這樣的結果也都相對比較滿意。」對於該案件的最終結果,作為原告5位代理律師之一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告訴記者,在剩餘的9件案件中,7件需經當事人協商另行處理,或可通過法院調解來解決,另外2件因當事人之間尚存較大爭議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回顧該案件,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是損失界定和賠付比例。」厲健表示,具體包括:哪些原告符合賠付的條件?按哪種計算方式進行賠付?賠付的數額在什麼范圍之內?
據了解,當初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最終達成的協議中已經作出相關說明:在2009年6月30日前,杭蕭鋼構在原告訴訟請求的基礎上按82%的比例以現金形式向各原告分別支付賠償金額,此外,案件相關的受理費用雙方各負擔一半。以股民傅先生提供的資料為例,其原先訴訟中提出的實際損失計算清單為20萬元左右,經過調解後,傅先生將最終得到杭蕭鋼構方面賠付的17萬元左右的費用。
「具體來說,該案件虛假陳述揭露日為2007年4月28日,虛假陳述基準日定為2007年5月16日,並按照流通A股10560萬股計算。如果原告股民在2007年4月28日至5月16日之間將股票拋售,則會按照這個階段的實際價格來算。但如果超過了2007年5月16日這個期限,則會按兩個時間段之間的平均價即基準價每股14.64元來進行相關賠付。」厲健向記者介紹。此系列案件原告人數眾多,案件總標的近600萬元。經談判,最終雙方認定118位投資者的近500萬元索賠金額有效,並將以82%的比例獲得一次性現金賠付,總計約400萬元將在6月30日之前由杭蕭鋼構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投資者。
此外,厲健還表示,該案件具有很好的啟示作用:「相對於上市公司,如今股民不再是弱勢群體,他們敢於維護自己的權益,增強自己的維權意識。同時,股民一旦遇到類似案件,也要對最終結果充滿信心,因為目前已有不少相關的判決先例,法院在這方面的經驗也越來越豐富。對於相關的政府部門來說,在今後類似案件的處理中,也應及時作出處罰或調解決定,避免股民遭受更大的損失。」
【案件回放】
杭蕭鋼構案是2007年中國證券市場第一大案,也是全流通市場時代的第一要案。
2007年2月,杭蕭鋼構與中國國際基金有限公司簽訂344億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受此消息影響,在2007年2月12日至3月19日的10個交易日(當中數次停牌)中,杭蕭鋼構股價由4.24元飆升至10.75元,累計漲幅159%。但杭蕭鋼構卻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合同信息,並作出了誤導性陳述。
2007年4月,證監會發布針對杭蕭鋼構及其高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杭蕭鋼構被罰以40萬元。5月14日,杭蕭鋼構公告公布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致歉聲明。
2007年6月,眾多投資者向杭蕭鋼構提起索賠訴訟,但兩年來歷經「暫停受理—中止訴訟—恢復受理」種種波折,該案件才進展到調解程序。
《國際金融報》 (2009-05-21 第05版)
媒體報道 股票的 熱門哦~ 公開的,隨便用,愛我吧~
『陸』 趙薇夫婦面臨上百投資者索賠結果怎麼樣了
「小燕子」趙薇,讓萬家文化(600576,現更名為祥源文化)的投資者經歷了一波過山車行情,現在她需要為之埋單了。
11月10日,祥源文化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經過證監會查明,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龍薇傳媒」) 與祥源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證監會擬對趙薇夫婦、祥源文化以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等措施,並擬對趙薇夫婦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表示,趙薇夫婦、祥源文化等信批違規情節惡劣,導致股價異動,投資者損失慘重,區區幾十萬元罰金根本不足以懲戒其違法行為,投資者依法索賠才是硬道理。
被市場禁入後仍能在二級市場股票買賣
事情要從2016年12月23日說起,經證監會查明,當日萬家文化(即祥源文化)的控股股東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擬向龍薇傳媒轉讓其持有的1.85億股萬家文化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萬家文化已發行股份的29.135%。交易完成後,龍薇傳媒將成為萬家文化的控股股東。
然而,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具體為:一,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准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二,龍薇傳媒關於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三,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四,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五,龍薇傳媒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一,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二,對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孔德永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罰款;三,對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四,對龍薇傳媒控股股東趙薇、趙薇配偶黃有龍及其代表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表示,就擬對趙薇等實施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其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果趙薇等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證監會將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在禁入期間,趙薇等不能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並且不能從事證券業務,但並不影響趙薇在二級市場進行股票買賣。
法院如何認定揭露日成索賠關鍵
其實,在收到證監會一紙《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前,趙薇夫婦以「蛇吞象」收購萬家文化幾乎是全身而退了。
雖然沒能用杠桿資金收購到萬家文化的股權,但萬家集團事後放棄向龍薇傳媒討要1.5億元違約金,並主動退還其前期支付的2.5億元股權轉讓款。
但是,不少因這場收購大戲介入萬家文化的投資者可謂損失慘重。
王智斌認為,根據證監會認定的事實,龍薇傳媒在此事件中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可以向龍薇傳媒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孔德永以及上市公司提起訴訟。
回顧萬家文化涉案期間的走勢,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時萬家文化股價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復牌後,萬家文化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第三、 第四個交易日繼續收漲,最高漲至25.00元,漲幅高達32.77%。
2017年2月8日,萬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時股價為20.13元,停牌期間公告股東股份轉讓比例由29.135%變更為5%。2017年2月16日復牌,當日下跌8.49%,第二個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萬家文化公告《解除協議》,次一交易日下跌2.39%,後續該股持續下跌。2017年6月2日,萬家文化股價跌至最低點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萬家文化收盤價為9.03元,較2017年1月17日股價最高點25元下跌63.88% ,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證監會指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時間內,萬家文化控股權轉讓事項不斷變更,由控股權轉讓變更為5%股權轉讓,後又完全終止股權轉讓,且雙方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上述行為造成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引起市場和媒體高度關注,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信心,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今天一早,我們已經開始審核索賠資料,初步來看,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索賠金額幾萬、十幾萬元不等,還有些投資者是否符合條件有爭議,取決於法院如何認定揭露日。」早在2月28日證監會公告立案時,厲健已經開展股民索賠預登記,目前已有二三十位股民去電、去函咨詢索賠。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也認為,投資者因為收購事件而出現的損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賠,此次索賠的金額會非常大,投資者損失非常嚴重,當然至於最終如何賠償,後續需要根據揭露日等時間點的認定方能確定。
「目前為止,我們這里已有近百位投資者在准備訴訟材料,一旦正式處罰落地,我們將代理投資者提起索賠訴訟。從證監會認定的事實並結合法律規定來看,我們對於投資者最終獲賠充滿信心。」王智斌稱。
怎樣的投資者具備索賠資格?
厲健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索賠條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當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原:萬家文化,600576),並在2017年4月1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准。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厲健建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許峰則認為,哪些投資者可以獲賠,哪些投資者不能獲賠,與法院最終認定的揭露日有直接關系。該案管轄法院為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往該法院大多以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告被發布之日作為揭露日的,如果目前繼續堅持這個觀點,那麼後續索賠人數可能會非常多,畢竟調查之前股價曾發生了非常大的波動。
參考此類案例,厲健判斷正式處罰一般在幾星期或幾個月後公布,本案將由杭州中院管轄。
據厲健介紹,杭州中院審理此類案件經驗很豐富,處於全國領先水平,此前曾經審理「杭蕭鋼構案」(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聯案」、「數源科技」、「華盛達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葯業」」等多起重大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違法佔用資金而提起民事賠償的第一案,150餘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訴索賠約2500餘萬元,經杭州中院調解最終獲賠了1830萬元。
投資者需要做哪些准備?
許峰稱,目前投資者已經可以啟動索賠准備工作了,主要首先到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將自己全部的萬家文化股票對賬單列印出來蓋章,然後聯系律師做起訴狀、證據等准備工作,待正式處罰下達後起訴到法院立案。
厲健提醒,投資者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從第一次買入萬家文化列印到5月31日)、聯系電話手機及地址郵編。免費審核後,律師將對符合初步索賠條件、有委託意向的投資者進行登記,一旦證監會正式行政處罰決定公布,律師將在第一時間代理投資者向杭州中院起訴。
關於可能給予投資者的賠償計算標准,王智斌稱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一,如果投資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間買入萬家文化至今未賣出,則賠償買入價與11.35元之間的差價,同時還可以要求索賠對應的傭金、利息和印花稅損失。
二,如果投資者在2017年4月1日之後賣出了萬家文化,原則上按照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差價計算本金損失,但未全部賣出或者賣出後又有買入等各種情況下,損失計算就相對比較復雜。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收盤,祥源文化收報9.70元,漲4.08%,該股在當日盤中曾一度漲停。
『柒』 關於某些股票價格大幅變化的問題拜託各位了 3Q
抗蕭鋼構(600477 )6月12日,杭蕭鋼構盤中創出歷史新高,而收盤價(後復權)幾乎站上5·29高地。14日,杭蕭鋼構案件涉嫌內幕交易相關人員已被批捕的消息出來,該公司股票停牌。 若不是抗蕭鋼構「出事了」,一個顯而易見的泡泡,將很可能以其快速修復的事實,辜負甚至徹底推翻痛擠泡泡的集體努力。 一筆標的大得離譜,能否執行卻不靠譜的大單,哄抬著從沒去過安格拉的杭蕭鋼構,將一個無所謂完不完成、無所謂完成多少的非洲項目,兌現成4個月狂漲7倍的股價。盡管公司方面再三保證要把「大單落到實處」,但是,合同之外的一兩句豪言壯語,如果不是把股價吹上了天,再怎麼擲地有聲,也不可能成為真金白銀吧?因此,只有幾個月工夫,4塊錢就變成了30塊。杭蕭鋼構炒自家股炒得如此滋潤,哪裡還要去非洲! 而這,不是泡泡又是什麼呢?可像這樣「鋼構」的泡泡,並非市場的唯一:講一個重組的故事,讓股價借著想像力飛升;做一個分配的承諾,讓股價搭上股改的快車一路高歌……正如沒有人真正在乎杭蕭鋼構三年後能否從非洲拿到300個億,當一個又一個泡泡升起的時候,沒有人顧及重組可能毫無進展,承諾可能再無下文……而是一味地追逐、或者渴望追逐一波又一波如杭蕭鋼構般壯觀的行情。 都知道泡泡遲早會破滅,但是只要有新的泡泡升起,沒有人會害怕。面對這一切,是以非理性為由,把那些追泡泡的拉出來打手心板,還是以更為健全的法律制度,以及更為有效的監管手段,去封住那些吹泡泡的嘴巴呢? 答案不言自明。因為,市場會十分樂見涉嫌杭蕭鋼構股票內幕交易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批捕。 ),**ST金泰一共拉出了33個漲停板,把此前S前鋒創下的連續25個漲停板的紀錄遠遠地拋在了身後。而且,該股天天漲停,不受市場環境所影響的走勢,也讓投資者省去了對美國次級債危機事件等不安因素的擔心,那份感覺想必一定是妙不可言,味道好極了。而作為那些沒有該股的投資者來說,更多的就是羨慕的份兒。 這一現象背後,可能隱藏著政策資金護盤和更加復雜的因素…… *ST金泰的暴漲說明了什麼?筆者以為,至少有這樣幾件問題是值得投資者以及管理層來思考的。 首先,它說明了垃圾股更容易創造神話。作為一隻加星的ST股,*ST金泰明顯就是一隻垃圾股,甚至存在著退市的危險。但正所謂禍兮福之所依,正就是這樣一隻垃圾股,在資產重組,在新恆基整體上市的預期下,股價由3.16元飆升至16.31元,漲幅高達416%。在這樣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內,以連續漲停的方式來實現這種財富的暴漲,除了股市裡的垃圾股之外,恐怕很難有其他的股票了。象連拉25個漲停板的S前鋒,那同樣也是一隻業績並不理想的績差股,是首創證券的「借殼上市」演繹了S前鋒的神話。正是基於這種烏雞變鳳凰的神話一次次上演,所以,盡管目前市場上的主流觀點一再強調價值投資,但作為投資者來說,也一定要慎待垃圾股。因為作為垃圾股來說,一方面存在著求生的本能,另一方面低廉的價格也使得其重組的成本也相對低廉,因而也就賦予了垃圾股以創造神話的機會。所以,作為投資者來說,在選擇藍籌股的同時,也不要把垃圾股一棍子打死。而作為管理層來說,也要積極鼓勵垃圾股重生,並為垃圾股重生創造條件。 其次,說明了資產注入的魅力。*ST金泰之所以受到暴炒,緣於該公司的定向增發。根據7月9日該公司的公告,該公司擬向不超過10家特定對象進行非公開發行,新恆基控股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其資產認購,其他特定投資者以現金認購。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80億股,其中,新恆基控股集團及北京新恆基房地產集團以資產認購約70億股。而經過這次增發,*ST金泰搖身一變為房地產公司,新恆基集團也因此實現整體上市的目的。因此,從*ST金泰的暴炒中,投資者不難感受到新恆基整體上市的魅力。也正是基於這種魅力所在,所以作為監管部門來說,也一定要對上市公司資產注入的質量把關。一旦上市公司注入的是劣質資產,那麼,將來留給股市的後患也是可怕的。 其三,*ST金泰的暴漲也說明,一旦存在公司定向增發信息泄漏的話,事先獲知消息之人的獲利將是巨大的。而這種巨大的獲利又促使更多有關系的機構與個人投資者,要想方設法地來打探上市公司內部信息。所以這就要求監管部門一定要強化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而在這個問題上,*ST金泰的表現明顯有授人以柄的嫌疑。因為*ST金泰是在今年3月5日之後停牌的,一直到7月9日復牌。但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停牌前該股股價明顯異動,從2月28日到3月5日連續4個交易日漲停。這種走勢在很大程度上表明,有人事先已得知了消息,而這種事先得知內幕消息的人,在*ST金泰的暴漲中無疑獲利巨大。 其四,*ST金泰的暴漲也說明當前的停牌制度還存在很大的問題。*ST金泰的暴漲是基於新恆基整體上市的預期。但問題是,*ST金泰所公布的只是該公司定向增發的預案而已,定向增發能否獲得最後通過,那還要看證監會的臉色行事。而在該方案並未獲得證監會通過之前,該股股價就已大幅拉高,萬一證監會未通過該方案呢?那是否將會令*ST金泰的股價再次發生地震呢?換一句話說,如果因為*ST金泰的股價炒高了,為了避免給該股引發地震,證監會因此通過了*ST金泰的定向增發方案,這是不是二級市場綁架了證監會呢?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在證監會的批復沒有出來之前,*ST金泰股票一直作停牌處理。但遺憾的是,*ST金泰的股票自7月9日以來一直處於交易的過程中。
『捌』 詳解:虛假申報、拉抬/打壓、約定交易、自買自賣、連續集中交易、異常回轉交易和內幕交易
虛假申報
是指通過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的手段,影響證券的正常價格或交易量,誤導其他投資者對相應股票的供求和價格走勢的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或賣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在我國,這種行為屬於一種新型的操縱證券市場形式。
打壓
是為了洗掉浮籌,莊家不可能讓大家都跟著坐轎子,他就開始打壓震浮籌,上面用大單往下打,下面接,散戶害怕了也搶著賣,他就慢慢吸,這樣又獲得一些便宜的籌碼。
拉抬
就是用一部分資金將股價拉高,讓人感覺這支股票要起來了,吸引散戶跟風,等散戶被迷惑了,紛紛過來買,他在高位慢慢出貨,出貨是個很長的一個過程,不是一天就出的完的,一個庄操作一支股票也不是一天做完的,他從建倉到出貨最長達到幾年,他不斷地變換手法來攤低成本,等他出貨時,成本已經很低了。
預約交易
是指投資者在網上預先設定交易委託成立的條件,當條件滿足後交易委託自動生效的一種交易方式。
自買自賣
自己買自己賣,一種對敲行為,目的是使價格和跟風盤達到自己理想的狀態!
連續集中交易
主要指一些可能存在關聯關系投的賬戶在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
異常回轉交易
主要指在權證等可進行T+0回轉交易的證券交易中,大量、頻繁在相近價位進行回轉交易,導致證券價格大幅波動。
內幕交易
是指內幕人員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其它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證券建議的行為。
『玖』 誰能解釋一下南沽事件
南 沽
股票
股市跌至今日,令人痛心疾首倒也便了,炒股的,沒幾個沒經歷過痛心疾首之事的。但是,令人在痛定思痛後義憤填膺的是,中國股市裡到處充斥著的不公平!如內幕交易,如價格操縱,如利益輸送,如假帳黑賬,如欺詐上市,等等,每提一點,都足以讓「友邦驚詫」,疑為地下賭場之惡作!
以股票為例,「古」有億安科技、銀廣夏、ST科苑,近有杭蕭鋼構、ST金泰,今有夏草博士揭發出的種種丑聞……
權證
而以權證為例,其問題便更涉及上述幾乎所有的惡行了。因為按上交所的邏輯,其作為股改對價上市便是帶著「原罪」的,所以要拿無限量的券商創設來不停打壓,完全無視南沽對價產物有12月存續期的規定,並最終祭出了令人發指的無規則零時停牌干預機制,且讓券商不間斷地給權民打電話嚇唬其在低位交出籌碼,完全把股市正常交易擺布為徹底的價格操縱。以此來維持保證讓券商高位創設賣出、在低位注銷買進的「股市正義」!
可以看出,如此赤裸裸的以股民暴賠為代價的內幕交易和價格操縱,在中國股市歷史上尚屬首次,銀廣夏等等不過是作假,杭蕭鋼構不過是泄密,而在南航認沽上,交易所和創設券商尤其是創設大戶中信和國泰君安,卻完全撕掉了那層溫情脈脈的資本面紗,任憑散戶血肉橫飛,任憑股市三公被踐踏得無以復加。
如今,還有兩個交易日南沽便要結束了。為了維護股民的合法權益,也為了讓廣大股民見證中國股市的曠世丑聞。筆者建議,第一,請廣大熱愛股市公正的股民人人化一百元買入已跌至0.15元附近的南航認沽,待其歸零;第二,請監管高層介入對南航認沽的調查,並合理合法延長南航認沽的交易期限。
『拾』 操盤手泄露消息 聽他消息買股的人算犯罪嗎
算,現在杭蕭鋼構的人,都判刑了,錢都充公了。真正的內幕交易影響股價的,都要判刑的,只是大多數,存在僥幸心理,這也是現在我國信息披露機制的不規范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