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民銀行有什麼大額交易需要確認的規定嗎
中國人民銀行對大額交易的確認有規定。要求如下: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1)大額交易報告標准包括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
(四)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貸款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
第三條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金融機構應當通過其總部或者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按本辦法規定的路徑和方式提交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貳』 什麼是大額和 可疑交易報告
答:廣晟期貨番禺營業部的相關人士表示,非法資金流動一般具有數額巨大、交易異常等特點,因此,法律規定了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要求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數額達到一定標准、缺乏明顯經濟和合法目的的異常交易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
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可疑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懷疑或有理由懷疑某項資金屬於犯罪活動的收益或者與恐怖分子籌資有關,應當按照要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劉平)
『叄』 反洗錢法中大額交易包不包括20萬元
反洗錢法中大額交易包括20萬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現行法規設定了「大額」和「可疑交易」的標准:
一、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二、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三、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等交易。
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
(一) 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 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 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 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肆』 什麼是人民幣大額交易
A、C、D。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客戶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下列交易屬於大額交易:
1、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當日單筆或累計現金收付;
2、單位之間當日單筆或累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5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支付;
3、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當日單筆或累計人民幣20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轉賬支付。
4、 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4)大額交易報告標准包括擴展閱讀:
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從20萬元調整為5萬元: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報告義務已在2006年通過的反洗錢法中明確,具體報告標准在2006年《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已有規定。仔細對照管理辦法的新舊版本,可發現新版本與舊版本的主要區別在於:
1、在維持外幣報告標准「等值1萬美元」不變的基礎上,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從現行的「20萬元」調整為「5萬元」。
2、在維持外幣報告標准「等值1萬美元」不變的基礎上,新增自然人大額跨境轉賬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20萬元」。
『伍』 什麼是大額和 可疑交易報告求答案
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可疑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懷疑或有理由懷疑某項資金屬於犯罪活動的收益或者與恐怖分子籌資有關,應當按照要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劉平)
『陸』 金融機構應當報告的大額交易具體內容
金融機構報告大額交易主要的目的反洗錢 應該提供真實、完整、准確的交易信息,製作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電子文件等
『柒』 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一般包括
大額交易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大額交易報告的范圍包括 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查看 http://ke..com/view/2618228.htm?fr=ala0_1_1
『捌』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的大額交易有哪些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的大額交易的內容如下: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累計交易金額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准。
(8)大額交易報告標准包括擴展閱讀:
第七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交易或行為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包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辦理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央行發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