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资与合伙的区别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在于:合伙人回适用于《合伙企答业法》。股东适用于《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3、出资不同,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东是不允许用劳务出资的。4、责任形式不同,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并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② 投资与合伙概念是不是不一样
一、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版业所得,权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入股人适用“公司法”。三、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第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③ 投资控股型企业有什么优缺点
投资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投资控股公司具有与兼并活动不同的若干特点:
1.它不需要100%地收购被控企业的股权,甚至不需收购半数股权就能实现有效控制;
2.它不用通告被兼并企业当局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只是通过购买股票,而通常可以分批购买,因此,实现控制手段最简单;
3.投资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们同控股公司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公司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
5.由于投资控股公司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
此外,投资控股公司在组织上也较兼并公司松散。
从公司法的角度讲,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投资公司的这样一个概念,在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所以,单从公司的分类上来说,不存在投资公司这样的一个类别。
从公司的名称来讲,所谓投资控股公司,一般主要从事经贸、资产、经营类投资范围,当然主要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注明的经营范围。
④ 请问联营与合营有什么区别
1、组成不同
合营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
2、决策方式不同
联营企业有后期个人买进的股份可参与决策。
合营企业是投资建立企业时候多个人或者多个企业共同建立者可参与决策,后期买入股份不可参与决策。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合营是共同出资人注册成立的企业,在共同的出资额内承担责任。
联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实体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暂时联合在一起,各自承担责任。
(4)联合营投资和控股型投资扩展阅读
联营企业经营特点:
1、商品流通企业只需要提供商品销售的场所,不需要提供资金购买待出售的商品。这一特点与场地出租是完全不一样的,“联营商品”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不收取商品销售的场地租金,而是直接参与商品供应商的收益分成。
2、商品流通企业没有库存商品管理环节。因此,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流通企业账面中“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较少,甚至为零。
3、联营方式下的人员分工不同。在该种经营方式下,商品销售人员或导购人员一般是由商品提供者配备,商品流通企业的人员只需要从事销售的辅助工作,不直接参与商品的销售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合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