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中 A、B、C、D字头账号分别代表什么
根据帐户管理:
人民币普通股票帐户就是A股帐户,按照帐户持有人还版可以分为自然人证券权账户(上海为A字头帐户,现在深圳一般以0开头),一般机构证券帐户(上海为B字头帐户),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专用证券帐户(上海均为D字打头帐户)。
可以买入卖出交易所所有人民币证券;
人民币特种股票帐户,就是我们一般说的B股帐户(上海为C字头帐户、深圳为2开头)。B股帐户按账户持有人可以分为境内投资者证券账户(上海以C90打头)、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上海C99打头)。可以买入卖出B股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上海为F打头),只能用于买卖上市基金和国债。
2. 银行开专用账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的资金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需要专项管理的资金,如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纳入专用存款账户使用和管理。二是具有专项投资用途的资金,如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信托基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等,为加强其使用和管理,保障投资人利益,一并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三是其他需要专设账户管理的资金,如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党团工会组织机构的经费等,也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1. 基本建设资金。 2. 更新改造资金。 3. 财政预算外资金。 4. 粮、棉、油收购资金。 5.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 期货交易保证金。 7. 信托基金。 8.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 住房基金。 12. 社会保障基金。 13.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 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开立单位银行帐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有
首先有其开立基本存款帐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财政预算外资金,尖出具财务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材料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帐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同一个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帐户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QFII专用存款帐户时,其开立人民币特殊帐户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帐户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3. 什么是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有什么优点
专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受客户委托进行定向资产管理而为客户开立的独立证券账户。
定向资产管理是证劵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的一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其中具体的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运营运作。客户委托资产可以是客户合法持有的现金、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客户资产管理账户(专用证券账户)的规定
▲同一客户只能办理一个上海证券交易所专用证券账户和一个深圳证券交易所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应当自专用证券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将专用证券账户报证券交易所备案。未报备前,不得使用该账户进行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仅供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使用,并且只能由代理办理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使用,不得办理转托管或者转指定,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公司、客户不得将专用证券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证券公司应当在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被撤销、解除或者终止后15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为申请注销专用证券账户,或者可以申请转换为普通证券账户。专用账户注销后,证券公司应当在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专用证券账户实现了客户委托资产与客户自行管理资产的分离,有效区分了证券公司受托投资行为和客户自主投资行为,保证账户体系相对独立、清晰,便于对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控。
4. 投资账户定义是什么
独立账户资产,指投资连结保险各个投资账户中的投资资产组合。 独立账户资产由保单持有人承担投资风险和收益,保险公司主要获取管理费收入。
独立账户资产对应于股票市场敏感性的产品,这类产品也称为独立账户产品,包括:投资连结和变额万能寿险、变额人寿和年金、保险连结的储蓄存款业务。由于风险和收益均由保单持有人承担,所以独立账户采取相对进取的投资策略,主要是投资于股票。
保险公司应按下列估值原则对独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
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不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 直接投资项下的四类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是哪些
资本项目外来汇账户类自别 1、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等外汇; 2、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包括境内机构借用的外债、外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等外汇; 3、外债专户:包括境内机构用于...
6. 什么是证券专用账户
炒股帐户涉及到几个,一个是资金账户,应该就是你所问的专用帐户,还有是沪A深A帐户,用这登陆只能买卖相应的股票,所以一般用资金帐户登陆
7. 什么是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即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是指投资者用于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投资者只要在证券商或经纪人处开设了资金账户并存入了证券交易所需的资金,就具备了办理证券交易委托的条件。
资金账户主要分为现金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两种。
(1)现金账户:
现金账户是指客户通过证券商买入或卖出证券时,必须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价款或将证券交割给证券商的资金账户。我国大部分个人和大额投资者,如保险公司、企业或政府的退休基金、互助基金等,开设的都是现金账户。
(2)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是指客户按账户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支付所购买证券的价款,余款由证券公司提供贷款垫支,贷款利息以证券公司的借款成本为基础折算的资金账户。在这种账户下,客户只需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买进大量的证券。
(7)投资专用账户指扩展阅读:
资金账户风险来源:
一是传统的盗窃、诈骗手段。例如,不法分子掉包商家二维码,窃取本应转入商家账户内的资金;通过盗窃手机或者从被扔弃的旧手机中恢复账户信息甚至对账户进行直接操作,将木马程序、扣费软件植入二维码以威胁用户账户安全。
二是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移动支付的过程其实也是个人信息迅速传递的过程,信息容易被泄露和盗取,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黑客在获取账号信息后通过大量的试错操作破解用户密码,甚至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存在专门的此类账号出售渠道,形成了黑色交易产业链。
三是手机病毒、恶意软件等威胁移动资金安全。手机系统的漏洞或支付平台安全技术不到位,导致一些可以窃取用户隐私的恶意软件愈发猖獗。手机平台的开放性为病毒的制作者提供了获利的土壤,加之部分手机软件未经安全审查即投放市场,使手机用户防不胜防。
8. 公司要开个专户能不能和基本户在同一个银行开我们公司是投资公司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保障社会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问题是社会保险的核心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大财政干预力度,走市场化、社会化之路,并通过立法调节,是解决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 日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透露,国家将修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项的讲话预示着国家在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和方法上将有重大改革,有关人士指出,这种改革也是在看到过去社保基金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后所作的抉择。 事实上,华北石油管理局失业保险金的违规发放只不过是近些年以来我国社保基金管理黑洞的冰山一角。此前,已经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和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社保基金被骗、广州8亿元社保基金被挪用等恶性事件被披露于众。 认清当前社保基金管理中的问题,有助于对症下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以使其真正实现保值增值和为多数民众服务的目的。 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我国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还存有诸多的问题,综合看来,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各级别、各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和管理,造成地区、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同时扩大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 二是基金投资渠道单一,难以保值增值。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性为主,投资模式单一,除保证正常开支外,其结余部分仅限于存入专业银行或购买国债。近几年,银行存款率的不断下调使基金收益率也不断下降,国债的利率受银行存款率的影响也大幅度下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效益越来越差,加之通货膨胀,基金的保值都成问题,增值就更无从谈起。 三是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力。我国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挤占和贪污的现象屡屡发生。 四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使用是广大职工人员十分关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项目应该公开化、透明化。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贪污的现象却屡屡发生。 解决途径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采取如下对策加以完善。 首先,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既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基金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和责任,又强化了基金监督的手段。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保证基金安全和完整,预防挪用滥用基金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基金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于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资金应定期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按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月或季将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数额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资金;需要调整预算的,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除根据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和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核拨资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这一措施一旦得到全面落实,相关部门的责、权、利也就得到了清晰的定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其次,注重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作用。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部门虽然也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并没有发挥其优势。我国没有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对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国家、单位、个人社会保障负担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楚。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会保障事业,克服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混乱。同时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规则化,防止基金的挪用、贪污或浪费。 第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市场化、社会化。作为基金管理的主体??政府不再担当实施收入再分配政策的角色,只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市场营运进行有效的调控和监督。基金的筹集渠道也可以多样化,如通过减持国有股,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等。我国已经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就业形势也比较严峻,仅靠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难以弥补基金缺口。 在基金的防损方面,为了更有效地堵塞虚报、冒领等“黑洞”现象,必须加大各个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我国在许多城市的街道社区已经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他们作为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审核主体,能够有效地监督基金的发放。同时我们也要发挥网络的优势,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网络,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联网沟通,以便及时了解信息,杜绝虚报、冒领。 在基金的具体运营方面,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 第四,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对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尚未出台,因此及时修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从现实情况来看,整个条例要体现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同时还要具有可操作性。所以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收缴,如筹资的方式、渠道,收缴的机关,收缴后存放的地点等。二是基金的营运,如投资的方式、日常开支方面的规定等。三是基金的发放,如基金发放的机构,发放的方式等。四是规定有关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应受到何种处罚,同时规定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应该承担的责任。 除此之外,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由立法部门牵头,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协作,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社保基金加以监管,从而建立起严格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