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当天涨跌幅度有限制吗
制定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目的,是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的回稳定,保护中答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许多人将涨跌幅限制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幅限制是一种委托价格下限制,再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交易,只是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而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
,就立即暂停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⑵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是什么意思
制定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目的,是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
12月
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
%;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许多人将涨跌幅限制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幅限制是一种委托价格下限制,再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交易,只是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而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就立即暂停交易。
⑶ 关于股票的涨跌停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公式应用中,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是指标的证券的当日涨跌幅限制的最高、最低价;
二、在计算价格时,每一步计算结果,需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深圳交易所权证涨跌幅价格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上述公式中,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是指标的证券当日涨跌限制的最高、最低价。
深交所计算价格时,首先计算标的证券的涨跌幅价格(精确至0.001元),其余计算步骤不进行四舍五入,最终计算出的权证涨跌幅价格进行四舍五入,精确至0.001元;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最小价格变动单位0.001元。 股票的涨跌停板限制是以昨天的收盘价为基准价计算。 A股股票的涨跌停板限制是10%。 ST类股票的涨跌停板限制是5%
⑷ 股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限制涨跌幅在10%
你好,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内基金类证券的交容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许多人将涨跌幅限制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幅限制是一种委托价格下限制,再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交易,只是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而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 ,就立即暂停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⑸ 股票当天涨跌幅度有限制吗
复制定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制的目的,是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许多人将涨跌幅限制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幅限制是一种委托价格下限制,再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交易,只是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而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 ,就立即暂停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⑹ 股票中的债券的每天的涨幅限制是多少
可转债虽然也是通过股票账户进行交易,但可转债不设涨跌幅限制,价格可随着内市场的供求关系自由变动容。不过可转债交易价格也有一些限制。
上市首日:深交所可转债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70%-130%,上交所70%-150%。
非上市首日:深交所可转债非上市首日有效竞价范围不能超过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0%-110%。连续竞价和尾盘集合竞价每笔交易涨跌幅限制是最近一笔(不是一天)成交价格的10%。
(6)证券投资的涨跌幅限制扩展阅读:
债券投资注意事项:
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信用风险是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⑺ 关于证券的涨跌幅限制
一点不矛盾,因为中国股市不成熟,暴涨暴跌太严重,所以设定了涨跌幅限制。新上市的虽然放宽了一些,可是更容易遭到机构炒作,为了防止过度投机,把涨跌幅限制由10%变成了20%以上
⑻ 股票交易为什么有涨跌幅限制不是越高越好吗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市场风险,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股价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当日股票成交价之间的波动幅度。股票价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为涨停板,而下跌到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目前沪、深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跌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1±10%)×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均被视为无效委托。 此外,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5%。自2000年6月23日起,对特别转让股票,即PT股票实行5%涨幅限制,无跌幅限制。 中国A股设置涨跌幅限制的背景主要是由于90年代刚开始的股市还不成熟,市场的炒作异常的剧烈,股价的波动太大,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发展,所以在96年证监会才设了涨跌幅限制,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庄家坐庄对股价进行剧烈的波动,但是以后市场成熟了还是会有可能取消涨跌幅限制和T+1交易的限制的,希望回答能令你满意希望采纳谢谢祝你心情愉快
⑼ 买股票的时候提示超过涨跌限制是什么意思
你好,那说明你设置的股票的买入价格超出了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指内制定了证券容在当天的交易价格的波动范围,计算的参考基数是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中国上海、深圳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幅限制;ST其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