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时间公布了《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
香港证监会在2009年9月25日公布了《建议加强投资者保障措施的咨询文件》,在金融产品的售前阶段、产品销售过程中及销售后的信息披露方面均做出要求。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
㈡ 香港交易所与香港证监会的职能区别在哪
香港证监会全名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确保市场持证操作及执行各项与证券及期货市场有关的法例、监管市场。证监会的监管对象包括香港交易所、其附属公司(包括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以及相关结算所)、金融中介人士(例如包括交易所参与者在内的证券商、保荐人、股份过户处、基金经理及投资顾问)以及投资者。
香港证监会的法定监管目标是: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效率、竞争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
香港交易所全名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的营运机构兼上市发行人(包括上市公司)前线监管机构。香港交易所于2000年6月27日在属下证券市场上市。香港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监管上市发行人;执行上市、交易及结算规则;以及主要在机构层面向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提供服务。交易所及结算所的客户包括发行人及直接服务投资者的中介人,例如投资银行或保荐人、证券及衍生产品经纪、托管银行和资讯供应商等。交易所及结算所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交易、结算及交收、存管及代理人以及资讯服务。
㈢ 内地投资者怎么安全投资香港股票
内地投资者安全投抄资香港股票袭的最稳妥方式就是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也叫港股通。这个是经过国家批准,有证监会来负责监管,绝对的安全,不会出现资金跑路的情况。当然这个投资的港股标的是受限制的,并不是所有港股,只是一部分的港股,但绩优股基本包含在内。
㈣ 太平洋国际联合交易所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被香港证监会监管还有哪些约束条件需投资者留意
太平洋国际联合交易所的投资者须留意,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供派发的数额将根据基金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因重新估值或转手而带来的盈亏作出调整。
香港证监会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主要监管机构,所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必须先得到证监会认可始能于证券市场上市。证监会认可的房地产基金受证监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及联交所发出的有关上市规则规限。
㈤ 香港是怎样监管股市的
严查操纵价格和市场等行为
记者:近来香港证监会查处了不少引人瞩目的个案。
方正:去年,香港证监会就市场失当行为发出总共76张传票。过去5年,已有超过170项市场失当行为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这是一个可观的数字,涵盖了自证监会成立以来,在过去超过21年间所处理的大部分个案。这些个案主要和操纵价格或操纵市场有关。
我们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发现最常见的操纵行为包括:发出虚构的买卖盘,以制造供应量或需求量增加的假象;抬高价格,包括设定收市价格;以及进行虚假的交易活动,包括虚售交易。这是指一些有关联的人士作出特别的交易安排,以制造交投活跃的假象,但事实上他们只是来回买卖相同的股票。由名义持有人代表同一人进行交易,而有关股份的实际拥有权并未改变,也是虚假的交易活动。
实行“双重存档”制度
记者:上市公司被揭发IPO申报资料造假时有发生。香港对公司上市材料的审核有哪些程序和经验?
方正:香港在审查公司上市材料方面采用一套名为“双重存档”的制度,即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证监会同时审查一家公司的上市申请材料,并对上市申请材料提出反馈意见。按照“双重存盘”的安排,上市申请人须在向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后的一个营业日内,通过联交所将申请材料送交证监会。
记者:联交所和证监会有何分工?
方正:联交所审查的重点在于上市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条例》中关于招股书的规定;证监会审查的重点则在于上市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相关附属条例的规定,即证监会着重审查招股书的整体披露质量及该证券的上市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只有当上市申请取得了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的批准以及证监会发出的“不反对有关上市申请”的通知之后,联交所才可以让该证券上市。
保荐人和上市申请公司有责任确保提交给监管机构的材料是真实的。联交所和证监会仅根据上市申请材料的内容去评估材料的可靠性,并作出是否允许该证券上市的决定。
市场有三层监管架构
记者:与内地的证监机构相比,香港证监会的功能有何不同?
方正:在香港,现行证券及期货市场的监管架构是一个所谓的三层监管架构,包括政府、证监会及联交所。
单就证券上市而言,联交所作为前线监管者,负责审阅及审批公司的上市申请及对上市公司上市以后的行为进行持续监管。发行上市的审批机关是联交所下面的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有绝对权力及授权处理一切有关上市的事宜。
作为法定监管机构,证监会负责监管及监察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的运作。主要工作包括:监察联交所作为上市相关事宜的前线监管者之表现及处理异常和具争议性的事项;审批新市场的成立及新产品的推出,以及审批规则与条例的修订;监察在香港交易所进行的股票、期权及期货交易,调查市场的不当行为及采取行动。
记者:证监会与政府是什么关系?
方正:香港证监会是专为执行《证券与期货条例》而设立的法定组织,它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之外。但政府可以通过其下设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推动并协调各项旨在提高整体市场素质的措施,以确保香港的规管制度符合现代商业运作的需要。
雷曼迷你债之后,证监会强化对投资产品性质和风险披露的监管
记者:雷曼迷你债事件是否已经处理完结?向公众发售的投资产品是各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重点,在这方面,证监会有何措施?
方正:证监会就处理有关中介人销售雷曼产品的个案在2008年10月拟订的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继花旗银行在7月达成和解协议后,目前总共有约35000名投资者因证监会作出调查而获有关的分销机构支付赔偿,总赔偿金额超过95亿港元。
向公众发售的投资产品的监管,有赖于证监会规管职能中相辅相成的六大支柱,分别是披露、发牌、监察中介人操守、调查、执法及投资者教育。
记者: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有没有推出新的措施?
方正:就向公众发售的投资产品披露方面,近年来,我们推出了多项监管措施,以促进投资者保障。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推出了综合产品手册。其中主要措施包括:发行商需要为客户提供篇幅简短、文字浅显的产品数据概要,说明产品的主要特点、风险及各项投资费用,方便投资者参考。
其次,我们还为年期超过一年的非上市结构性投资产品引入“售后冷静期”。投资者可在指定的“售后冷静期”内选择退出销售协议,此时投资者可获退回投资本金,包括退回销售收费或销售佣金,但须扣除市值调整及任何手续费。
最后,我们对相关法律也做了修订,我们把股份或债权证形式的结构性产品纳入《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证券及期货和公司法例(结构性产品修订)条例》于今年5月13日生效。条例生效后,所有属股份或债权证形式的非上市结构性产品,其公开要约转由《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投资要约制度所规管,而不再受《公司条例》的招股章程制度所规管。
任何人对运作程序投诉,证监会须接受审查
记者:证监会如何监管自己?
方正:我们受到若干制衡措施的约束。首先,证监会的非执行董事是我们的前线监督者。此外,如有任何人就我们的运作程序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我们须接受审查。同时,独立及非法定的程序覆检委员会也有权复核我们的运作程序及审核我们所采取的行动。另外,我们须定期通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向财政司司长作出汇报,我们的账目也要呈交立法会审议。
香港还有“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一个由全职人员出任的独立上诉审裁处,并由一名法官出任主席。该审裁处受理就证监会涉及不同范畴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尹世昌)
㈥ 双重验证“如约而至”,懵逼的港股投资者们账户安好
我向智通财经表示,在4月中旬,进入尊嘉金融页面,便有明显提示,“应香港证监会要求实现双重认证,需要完成软件升级”。
几个工作日后,进入尊嘉金融账户登陆页面时,在输入密码之后,多了一栏获取密钥,直接点击,密钥便成功获取,登陆即可。
如此方便快捷,令我有些仿徨,获取密钥真就实现了双重认证吗?带着迷惑,我也联系上了尊嘉的客服以求证,客服明确表示,“通过点击获取密钥,即实现了双重认证。”
账户还是没有问题的
㈦ 香港投资者在买卖香港预托证券方面有何保障
香港预託证券发行人必须证明其已符合《上市规则》、2007年3月7日刊发的《联合政策声明》、《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条例》有关招股章程的条文及《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购回守则》下所有适用于股份发行人的股东保障条文,方可在联交所上市
买卖香港预託证券的投资者应清楚明白其受预託协议条款约束,投资者宜细阅上市文件及预託协议,以了解他们应得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方法,上市文件及预託协议均载于“披露易”网站;另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不会规管存管人的收费
㈧ 香港证券公司受香港监管保护还是大陆监管保护啊
香港证券市场的行政性监管机构为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证监会。其中,香港证监会于1989年成立,主要负责监督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职位的法定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及执行监督市场的法规,实施市场参与者发牌制定并进行持续的监督,监管市场经营机构(包括交易所、结算所等),审批投资产品的销售文件,监察上市公司的企业活动,投资者教育等。香港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监管机构为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及联交所。此外,香港证券市场设有“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由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担任全职主席,有权对证监会做出的所有纪律处分决定进行全面复核,有权推翻证监会的决定或作出新的裁决。
上海证券市场的行政性监管机构为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自律性监管机构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上交所。上海证券市场对证监会也有监督条款,但没有类似香港的上诉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上海证券市场的监管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现象。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不是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市场风险而是政府行为风险。证监工作缺乏系统性与规划性,多层次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政府监管的三级监管体系虽己建立,但分工不明,自律管理有待加强,与香港相比,同业协会的作用及舆论监督不力,交易所不够独立。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附属法例颁布后,形成了包括法律、附属法例、证监会规定、交易所规则在内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对证券监管涉及到的或者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都有所规定。内地证券市场的法律主要以《证券法》为主,但该法内容和详细程度远远不及香港证券法律体系,过分强调原则性和灵活性,操作性较差;其次,《证券法》与其他相关的基本法律衔接性不够,特别是涉及民事责任部分,点到即止,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而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新增的法定民事诉讼制度就规定任何受害者有权向被发现须对市场失当行为负责,或曾向公众发布影响股价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人士提起民事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未设置任何受案的前提条件;此外,内地证券监管规范制度数量多,但大部分属于事后补救的措施,相对滞后,随意性强,缺乏前瞻性和连续性。
㈨ 为什么香港证监会1、4、9牌照重要
从分类上看,香港金融牌照被分成了10大类,分别对应了不同的业务类型。香港1、4、9牌照其实就是香港证监会旗下的第1类、第4类和第9类牌照的组合。获得149牌照需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资格审查,通常获得香港149金融牌照的企业,也反映出了该金融机构是一家合规且有实力的机构。
1类牌照,即证券交易牌照,只有获得了1类牌照,你才能在香港从事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经纪服务等。相当于内地证券公司为客体提供股票买卖类的业务。
4类牌照,即就证券提供意见牌照,只有获得了4类牌照,你才能在香港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发布相关的研究报告。
9类牌照,即提供资产管理牌照,只有获得了9类牌照,你才能在香港发行基金,管理客户资金等。相当于内地的私募基金牌照。
(9)香港证监会保护投资者扩展阅读
央行曾不止一次发声:“凡是搞金融的都要持牌经营,纳入监管,要实现监管全覆盖”。
金融业是特许经营的行业,业务的开展不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均需要持有相应的牌照。而香港连接了几乎全球的金融市场,自然成了海外业务拓展重要的一站,如何获取香港金融牌照便是这一站的重要起点。
香港作为亚洲金融市场的主要离岸及非离岸中心,不论从监管架构的成熟度、专业知识及产品开发等方面,都处于国际金融市场前列,是国际投资者投资于亚洲的首选平台。
由于国内的A股市场并未完全的国际化,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始踏入香港市场,通过在香港设立公司来引入海外的投资者。
香港的金融牌照分类,热门金融牌照为1、2、4、6、9号,香港证监会对不同类别的牌照申请的要求有区别,牌照的申请难度也不一样。
香港证监会规定:
1、必须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或在注册处注册的非香港公司。
2、企业在香港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必须为甲级写字)。
3、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去协助运营公司,业务框架、内部监控系统以及合格的负责人员 。
4、必须拥有两个持牌人,持牌的个人及负责人员的国籍方面,证监会无任何限制或特别规定。要求最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以香港作为基地,以便直接监督有关业务。
5、公司内最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为董事局成员。
6、香港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500 万港币;必须一直保持实缴股本和流动性资本不少于 300 万港币。必须在香港的银行开立账户。
高门槛、严要求决定了香港金融牌照的含金量之高。通常,获得独立的香港金融牌照,是一家公司实力雄厚的背书。
㈩ 港股通的投资者有哪些
港股通投资者应当拥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同时,在试点初期,需满足香港证监会关于参专与港股通属的内地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和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港股通业务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由证券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联合公告中明确的准入资格标准,以及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及《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的规定,核定参与港股通投资者的资质,并要求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前提下签订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