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4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2013年新颁金融法规解读随堂练习
24
64.
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部门包括授权的内部审计部门或者授权专业机构。
(判断题)
●正确
○错误
65.
内部控制评价现场测试的方法有哪些。
(多选题)
●抽样
●实地查验
●调查问卷
●个别访谈
第
17
讲、内部控制审计
66.
内部控制的审计方式有哪些。
(多选题)
○内部审计
●独立审计
●整合审计
○外部审计
67.
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方法主要是按照至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审计工作。
(判断题)
○正确
●错误
68.
在确定一项内部控制缺陷或多想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补偿
性控制的影响。
(判断题)
●正确
○错误
《小金库治理的政策与实务讲解》
第
1
讲
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展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全国小金库清理检查活动是在哪年开展的?(
)
(单
选题)
●
1989
年
○
1995
年
○
1997
年
○
2009
年
2
、某机关在某宾馆举办会议,共花费
1.7
万元,结算时拨付宾馆
10.9
万元并将
10.9
万元支出以会议费
名义开具发票报销,多付资金用于购买消费卡等消费,应认定该机关设立“小金库”
(
)万元?(单选
题)
○
1.5
○
10.9
●
9.2
○
12.4
3
、最后一次开展的较大规模的全国小金库清理检查活动是哪年开始的?(
)
(单选题)
○
1989
年
○
1995
年
○
1997
年
●
2009
年
第
2
讲
1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关键是(
)
。
(单选题)
●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看资金或资产被用于何种用途
○看资金或资产被何
人使用
○看套取资金的手段和方法
2
、某企业的收支均在单位符合规定的账户内如实记录和反应,但收入存入单位的个人账户,此问题性质
为(
)
。
(单选题)
○小金库问题
●严重违规问题
○偷税漏税问题
○贪污腐败问题
3
、根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有使用“小金库”款
项行为的,最轻的处罚是(
)
。
(单选题)
●警告
○记大过
○记过
○开除
4
、根据《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经核查属实的举报,将按照查实
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的(
)
,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
(单选题)
●
3%
~
5%
○
3%
○
5%
○
5%
~
7%
第
3
讲
1
、某机关将办公大楼出租,将出租收入的
15
万元中的
5
万元计入单位账簿核算,其余
8
万元直接由租赁
方给该机关大楼管理人员发放工资,
2
万元由经办人员两人平分,应认定该机关设立的小金库为(
)万
元。
(单选题)
●
10
○
8
○
2
○
15
2
、某机关在某宾馆举办会议,共花费
1.7
万元,结算时拨付宾馆
10.9
万元并将
10.9
万元支出以会议费
名义开具发票报销,多付资金用于购买消费卡等消费,应认定该机关设立“小金库”
(
)万元?(单选题)
○
1.5
○
10.9
●
9.2
○
12.4
25
3
、某县教育局所属教师共计
150
人,每人年工资
3
万元,该县教育局通过虚报教师数量,
2010
年按
200
人申领工资,实际发放人数之外的金额计入县教育局单位账簿,供修缮教育局大楼使用,应认定该教育局
设立的小金库金额为(
)
。
(单选题)
○
450
万元
●
0
元
○
600
万元
○
150
万元
4
、某企业的收支均在单位符合规定的账户内如实记录和反应,但收入存入单位的个人账户,此问题性质
为(
)
。
(单选题)
○小金库问题
●严重违规问题
○偷税漏税问题
○贪污腐败问题
第
4
讲
1
、
“小金库”治理
2009
年首先在(
)开展专项治理。
(单选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团体
●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及社会团体
2
、从小金库的存放形态来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
(单选题)
●固定资产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存放的主要形态
○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是国有及国有控股银
行机构小金库存放的主要形态
○国有及国有控股证券业金融机构小金库的存放形态主要是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是国有控股保险业金融机构小金库存放的主要形态
3
、从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来看,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小金库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
)
。
(单选题)
●盈利收入设臵小金库
○虚列支出设臵小金库
○转移资产设臵小金库
○其他形式设臵小金库
4
、金融类国有企业小金库资金的主要用途是(
)
。
(单选题)
○发放福利
○购臵资产
○弥补经费不足
●开发与维护客户费用
5
、针对
2009-2011
年度的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
(单选题)
○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有力地推动了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
展
●对遏制利用小金库资金进行不正当竞争方面没有起到作用
第
5
讲
1
、三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结束后,防范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特征不包括(
)
。
(单选题)
●偶然性
○制度化
○规范化
○常态化
2
、目前小金库问题存在严重有多方面的原因,以下不属于制度方面的原因的是(
)
。
(单选题)
○制度不健全
○制度存在缺陷
○制度执行不力
●教育不够
3
、目前小金库问题存在严重有多方面的原因,以下不属于改革方面的原因的是(
)
。
(单选题)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
●对外开放不到位
○中央和地方财力保障不均衡
○不同地区财政保障
制度差异巨大
4
、中央防治小金库治理建设,以下不是属于制度方面工作的是(
)
。
(单选题)
○加强预算管理
○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加强现金管理
●推行公务卡改革
5
、中央防治小金库治理建设,以下不是属于教育方面工作的是(
)
。
(单选题)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
○在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在岗培训中开设防
治小金库的有关课程
○将防治小金库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
6
、金融企业截留收入设臵小金库问题相对较少的原因是(
)
。
(单选题)
●企业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
○内部财务公
开
7
、以下不属于检查小金库的敏感性费用的是(
)
。
(单选题)
○会议费
●常规业务
○盈利收入
○劳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自(
)起施行。
(单选题)
○
2008
年
5
月
1
日
○
2008
年
10
月
28
日
●
2009
年
5
月
1
日
○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机构、部门。
(判断题)
26
●对
○错
3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
公司。国家出资企业有(
)
。
(多选题)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4
、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建议任命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
(
)
条件。
(多
选题)
●有良好的品行
●有符合职位条件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
关联方,
是指企业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判
断题)
●对
○错
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面发生的各
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判断题)
●对
○错
7
、在涉及关联方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该交易行
为无效。
(判断题)
●对
○错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
1
讲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符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判
断题)
●对
○错
2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判断题)
●对
○错
3
、
应收票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
(产成品或材料)
、
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银
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判断题)
●对
○错
第
2
讲
1
、
经过
1
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
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判断题)
●对
○错
2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判断题)
○对
●错
3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可年末一次计算。
(判断题)
●对
○错
第
3
讲
1
、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成本转入“销售费用”科目。
(判断题)
●对
○错
2
、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入账,按照管理
权限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判断题)
●对
○错
3
、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包括(
)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多选题)
●库存产成品
●外购商品
●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
●发出展览的商品
27
第
4
讲
1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
1
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判断题)
●对
○错
2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判断题)
●对
○错
3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面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1
年的有形
资产。
(判断题)
●对
○错
4
、处臵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判断
题)
●对
○错
5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
生物资产。包括(
)等。
(多选题)
●经济林
●薪炭林
●产畜
●役畜
6
、由于年限法下各年折旧额相等,因此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各月的折旧额也相等。
(判断题)
●对
○错
7
、采用加速折旧法由于各年的折旧额不等,因此不同年份各月的折旧额也不相等。
(判断题)
●对
○错
8
、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账货款、租金、工
程款等。
(判断题)
●对
○错
9
、
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
也通过
“其他应收款”
科目核算。
(判断题)
●对
○错
第
5
讲
1
、
负债,
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小企业的现时义务。
(判断题)
●对
○错
2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判断题)
●对
○错
3
、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判断题)
●对
○错
4
、一般纳税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应无余额。
(判断题)
●对
○错
5
、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小企业,在营业收入实现时,借记“营
业税金及附加”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判断题)
●对
○错
6
、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
(判断题)
●对
○错
7
、
“长期借款”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借款本金。
(判断题)
●对
○错
第
6
讲
1
、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
)
。
(多选题)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判断题)
●对
○错
28
3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判
断题)
●对
○错
4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判断题)
●对
○错
5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判断题)
●对
○错
第
7
讲
1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判断题)
●对
○错
2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
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
(判断题)
●对
○错
3
、营业外支出,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
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判断题)
●对
○错
4
、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判断题)
●对
○错
第
8
讲
1
、外币交易,是指小企业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
(判断题)
●对
○错
2
、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除外。
(判断题)
●对
○错
3
、货币性资产包括(
)
。
(多选题)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第
9
讲
1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含下列组成部分(
)
。
(多选题)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附注
2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小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判断题)
●对
○错
3
、属于超过
1
年期以上的预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应当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判断题)
●对
○错
4
、投资活动,是指小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购建和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
期股权投资及其处臵活动。
(判断题)
●对
○错
5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
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判断题)
●对
○错
『贰』 急: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了一个设立契约型基金,怎么账务处理,谢谢.
现在A股市场所有发行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基金。
我们现在在市面上买得到的正规的基金,都是。
账务处理是基金公司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基金业的规定处理的,每天申购赎回的正的资产会增加到基金总资产里,如果申购赎回额为负,则要从总资产里扣除。
基金规模会在每个季度结束后进行统计,并发布基金公告,予以列明。
基金净值发生变化,假设基金没有发生份额的增减,那只是基金的总市值发生了变化而已。
但如果发生了增减,假设是申购的金额变多,即使是净值处于下跌过程,只要申购进来的金额越来越多,那基金的市值还是会变大。因为下跌过程中,这些申购资金是来抄底的。
相反,如果净值处于上升阶段,当然也会发生净申购或者净赎回,这些都是正常的市场投资行为。也会有相应的基金规模的扩大或者缩小。
这些都会在每天的会计处理里进行统计做账。
『叁』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怎么收
有前端收取的,也有后端收取的,需结合购买时所选择的份额类型来判断。
『肆』 请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科目
一般都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等里面的科目啊。
『伍』 公募基金如何托管
目前的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规范的基金。公募基金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有严专格的规定,对基金资产的托管属人也有严格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在中国实际上就是银行,因为它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80亿元。封闭式公募基金每周还要公布一次资产净值,每季度还要公布投资组合。公募基金因为在光天化日之下,所以还要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所以,一般公募基金的资产安全性在一般人看来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公募基金的托管就是将银行与其他渠道筹集的所有资金汇总于基金托管专户,全部沉淀于托管行,增加本行的储蓄余额。
『陆』 请问,企业购买基金,应该入什么会计科目
这个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来核算:
1、购买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如果购买的基金要明年再卖,年末需要根据基金净值和购买成本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面的是升值的情况,如果是贬值需要做相反分录。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6)公募基金行业会计核算制度扩展阅读: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科目。
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柒』 公募基金会如何做账
公募基金公司自身的账务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金蝶 用友等软件
公募基金管理的基金或专户的账务处理采用估值系统处理 金手指 恒生核算系统等软件
『捌』 《新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一、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私募证券基金首次入法
新基金法针对适用范围,通过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充分结合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市场运行实际情况,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新基金法。并通过设立第十章专章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定。自此,以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
(一)采用合同法理论,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新基金法总则部分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进行了规定,即“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不同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上更符合法理和现实需求。
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的表述,新基金法对基金财产债务承担的自治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外还规定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由基金托管人之外的人管理。第三章中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上述条款都表现出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新基金法赋予基金合同当事人更多选择的权利。
(二)增加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引入合伙企业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比现行基金法增加了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即合伙企业。新基金法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种类,将以合伙企业形式存在的基金管理人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合伙企业性质的基金管理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
(三)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严防非法集资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确定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的限制性条款,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进行规定。
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保护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提供了法律防火墙,严格控制合格投资者的人数,有效地防止非公开募集基金违法乱集资,也预防了在基金证券投资过程中因投资不利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形。
(四)取消事前注册,确立自律登记制度
新《基金法》排除了证监会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准入环节上设置行政审批的障碍,明确规定了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只需要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登记制度豁免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的事前注册义务,减轻了其设立的成本,降低了设立的难度,通过加强协会自律管理,给予市场更多活力。新基金法用法律形式奠定了基金行业协会在行业的地位,为基金行业在自律管理下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行业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五)加重管理人义务,债务无限连带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述规定,一方面扩大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范围,充分尊重了投资各方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加重基金管理人的债务承担的义务,有效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六)私募股权基金应守法,违规投资证券适用本法
为了严防私募股权基金在实践中违反《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擅自投资于证券市场,发生监管套利行为,新基金法有针对性地对此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也适用本法。即掩藏在私募股权基金合法外表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也明确地纳入了新基金法的规制范围内。
二、适度松绑行政管制,关联交易首度放开
(一)放松审核标准,提高申报门槛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证监会进行审核。
新《基金法》的这一规定明显提高了申报审核的标准,提高了进入证监会审核的门槛,放宽了公开募集基金对基金经理自行选聘的权力。
(二)放开法律禁止闸门,从业人员买卖证券成合法
新《基金法》引人关注的一点在于,确认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证券投资,而这极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产生侵害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而相关监管只需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且对上述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则由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来进行,在制度设计层面是典型的自己监管自己。在外部监管层面只规定了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而备案的形式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基本上不具有监管的效力。
虽然新基金法针对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产生利益冲突后的解决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在无底限的放宽监管力度的情况下难以得到实现。
(三)建立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首实施
新基金法增加了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这一规定针对基金从业人员想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证券投资收益的需求,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鼓励相关专业人士恪尽职守,取得长远收益,也是防范基金从业人员通过“老鼠仓”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正面制度设计,但制度的实施效果还有待验证。
(四)促进市场繁荣,关联交易附条件放行
新基金法解除了现行基金法对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要求使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证券投资市场的积极性和流动性,但是如何保证在利益冲突时,基金管理人不会利用基金财产实施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如何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落到实处,实际操作中对证监会的监管必然会带来压力和挑战。
三、提高风险控制监管力度,从业人员成防范重点
(一)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力度,禁止内幕交易
新《基金法》增加了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所实施行为的类型,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禁止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禁止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证监会还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经证监会批准,还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或者申请司法机关,对该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阻止其出境,并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二)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致使基金管理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证监会可以责令更换。
(三)严控基金管理人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新《基金法》增加了对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义务的相应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证监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明确规定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不得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不得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四)明确基金托管人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规定了基金托管人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未能勤勉尽责或履行职责时存在重大失误的责任承担问题,证监会、银监会有权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影响所托管基金的稳健运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上述权力机关还可以限制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或责令更换负有责任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保护基金投资人权益,加强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规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投资人损失有保底
新《基金法》规定了风险准备金制度及其适用条件,明确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二)明确投资人知情权,可查私募财务信息
新《基金法》特别规定了投资人的知情权,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投资人常设权力机构,加强日常管理有法可依
新《基金法》加强了基金投资人对基金的日常管理,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职权。
(四)加强投资人对基金监督,引入二次召集制度
新《基金法》规定,因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不足50%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首次召集失败,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五、区分公募、私募和非法集资,私募符合标准的可转公募
(一)公募基金管理严,禁止未经注册变相募集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明确将公开募集基金定义为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基金形式。
(二)明确非公开募集基金内涵,私募投资基金被排除
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对象进行了明确,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三)明确非法集资的形式,严禁宣传推介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四)引入竞争机制,私募符合标准可转公募
新《基金法》允许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这相当于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引入了更多竞争主体,一方面促进了公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将更多符合公募基金管理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纳入公开募集基金严格的监管体系中。
六、专章规定基金服务机构,细化责任分配
(一)基金服务机构首入法,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实行注册或者备案制,规定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向证监会申请注册或者备案,基金服务机构准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则由法律明确授权证监会制定。
(二)明确各方法律责任,连带责任适用广泛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投资顾问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另外,关于基金服务机构的连带赔偿责任,新基金法规定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基金服务机构应勤勉尽责,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勤勉尽责义务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要求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不得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
七、提升基金行业协会地位,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一)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强制性入会,纳入证监会监管
基金行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行业协会,该规定是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基金服务机构则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加入基金行业协会,也可以不加入。
新《基金法》还明确了向证监会备案基金行业协会章程的机制,将其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二)基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服务会员保护投资人
依据新《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行业协会将发挥以下作用:
1、自律管理;
2、维护投资人利益;
3、开展行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