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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投资协议

发布时间:2021-07-27 13:20:15

A. 中韩自贸区明日谈判601880会涨吗

建成自由贸易区后,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可以大大刺激贸易增长,因为大部分产品降至零关税,非关税壁垒也将减少。
其次,相互直接投资将进一步扩大。得益于成熟的两个条件:第一,2009年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投资协议”,双方开始开放投资市场;第二,中国 - 东盟$ 10十亿投资合作基金也将启动。双方将刺激投资的增加,可以扭转目前失衡的中国对东盟东盟的投资比在中国的低投资。
此外,贸易结构,服务贸易的份额将会增加,特别是在金融,保险,电信,旅游,建设等领域合作的敏感领域等将进一步扩大。
还值得一提的是,自贸区来调整这两个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的升级将带来机会。

B. 到目前为止,中国与哪些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目前,中国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14个,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签订自贸协定,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少实惠。比如,中韩贸易协定将让泡菜、韩国护肤品等大部分商品更便宜地进入中国;中国和东盟的自贸协定让榴莲、山竹、火龙果等热带水果不再是奢侈消费,普通百姓也能安心享用;中澳自贸协定让85%澳洲出口中国的商品享受零关税。
自由贸易协定
和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指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其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一体化,目标之一是消除贸易壁垒,允许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这里所指的贸易壁垒可能是关税,也可能是繁杂的规则等。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通常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自由贸易区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一个或多个消除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
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首先,自由贸易协定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流通费用,通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通过推动新自由贸易区产生,最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其次,自由贸易协定促进了国际投资,并且起到了优化世界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的效果。
再次,自由贸易协定能够推动成员间经济合作关系在贸易自由化基础上继续得到发展深化,由此可能对区域共同货币、世界共同货币的产生,对世界各国经济利益共同性的强化,乃至对世界政治以和平方式实现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C. 中国与哪些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截止至2021年6月,我国已经和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6年11月24日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4月7日与新西兰的协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0月23日中国和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1月19日中国和秘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4月15日中国和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7月6日中国和瑞士签署中瑞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和世界经济20强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 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

2014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

11月17日 中韩自贸区(FTA)谈判实质性谈判的结束有助于中日韩三国自贸区取得进展。2015年2月25日,中韩双方完成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的草签,对协定内容进行了确认。至此,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

其他:2008年来华访问的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不满意澳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有所滞后,他将敦促与中国加快谈判进展。此外,韩国新任总统李明博希望在5月访华时将自由贸易协定作为主要议题之一,他公开表示,东北亚国家应以中日韩为核心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简称:东盟)和中国周一签署协定,双方拟于2010年前建立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2015年6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代表中国政府在首尔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共同签署了中韩自贸协定。

2015年6月17日,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15年11月30日,韩国会表决通过中韩自贸协定,成为迄今中国和外国达成的最大规模FTA。

2015年12月20日,中韩、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并实施第一次降税以来,厦门同安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中韩原产地证4份、中澳原产地证19份,总计货值60万美元,为企业节省关税4.8万美元。

据介绍,2016年1月1日起,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次降税,涉及的产品范围更广,企业受惠更多。另外,企业目前申请中韩、中澳原产地证全部免费。对于12月20日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中韩原产地证可于2016年3月19日之前申请补发,中澳原产地证可于2016年6月19日之前申请补发。

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2017年5月签署,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实施。

2017年11月29日,中国与马尔代夫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的法律方面

自由贸易区的形成被看作一个例外最惠国在(MFN)原则,世界贸易组织(WTO),因为偏好各方自由贸易区完全相互给予超越自己的入世承诺。

尽管 GATT 第 XXIV 条允许 WTO 成员建立自由贸易区或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所需的临时协议,但关于自由贸易区或导致形成自由贸易区的临时协议有几个条件。 ——贸易区。

第一,自贸区各签约方在自贸区成立时适用的关税和其他规定,不得与非自贸区缔约方进行贸易。高于或比自由贸易区形成前同一签约方存在的相应关税和其他规定更高或更具限制性。

换句话说,建立自由贸易区以给予其成员优惠待遇在世贸组织法律下是合法的,但不允许自由贸易区的缔约方对非缔约方的待遇低于该区域建立前的待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第二个要求是,必须对自由贸易区内的几乎所有贸易消除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

形成自由贸易区的自由贸易协定一般不属于多边贸易体制的范围。然而,世贸组织成员在缔结新的自由贸易协定时必须通知秘书处,而且原则上自由贸易协定的文本须接受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的审查。

尽管在自由贸易区内发生的争端不受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诉讼,但“不能保证世贸组织专家组会遵守这些规定并拒绝在特定案件中行使管辖权”。

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自由贸易协定是一种互惠协议,这是 GATT 第 24 条所允许的。鉴于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自主贸易安排得到了1979 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GATT) 签署国通过的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更优惠待遇、互惠和更充分参与的决定( “授权条款”)。

它是 WTO 普遍优惠制 (GSP) 的法律基础。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由世贸组织命名)都被视为对最惠国原则的克减。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自由贸易协定

D.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协议

2009年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商务部陈德铭部长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向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和东盟各国愿同舟共济,携手抗击金融危机,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为东亚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投资协议》包括27个条款。该协议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的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此次《投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了自贸区的谈判,2003年“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2004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 2007年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

E. 中韩自贸区带来啥

11月10日,中韩领导人在北京举行会晤,双方共同确认中韩自贸区结束实质性谈判。会晤后,在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结束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的会议纪要。
根据谈判成果,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共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同时,双方承诺在协定签署后将以负面清单模式继续开展服务贸易谈判,并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投资谈判。中韩自贸区谈判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商谈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目前中韩双边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会极大刺激双边贸易,专家预计五年内贸易规模就会突破4000亿美元。
此外,中韩自贸区的建设还将促进区域内其他自贸区的谈判步伐,比如,中日韩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
中国与韩国的此次合作为正处于“十字路口”的亚太贸易提供一条可供参考的路径。作为中国提出亚太自贸区(FTAAP)构想以来达成的第一个自贸区协定,遵循“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等标准所签订的中韩FTA或将成为创立FTAAP的“试验田”。
中韩FTA是目前中国对外正在进行的自贸区谈判中覆盖领域最广、涉及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中国是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据韩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与韩国双边贸易额为2289.2亿美元。其中韩国对中国出口1458.7亿美元,自中国进口830.5亿美元。
自1993年以来,韩国一直对中国保持着贸易顺差的优势,而这一顺差在2013年突破了500亿美元,达到了628.2亿美元。作为互补性较大的两个经济体,中韩之间达成FTA将对两国的贸易量提升起到显著的“催化作用”。
按照FTA原则,和韩国对其FTA伙伴国的关税优惠协定,签署FTA的双方国家要赋予对方最优惠国免税待遇。在FTA签署后,双方贸易自由化比例将超过“税目的90%,贸易额的85%”。按照中韩达成的FTA,一旦协定生效,韩国对中国出口产品中将有91%商品在20年内撤销关税,其规模达到1417亿美元。
中韩FTA的达成将可以加速韩国企业尤其是韩国中小企业进军中国市场的竞争力。据预测,在中小企业中,收益中韩FTA签署的行业将主要集中在医疗设备、服装、小家电等产品领域。而由于韩国的大型企业,三星、现代等早已实现中国本土化生产,因此在税率上所享受的优惠并不会出现大幅度的改变,但是中韩FTA达成的良好气氛,以及中国对韩国企业的政策倾斜则有可能促成更多的韩国企业进一步增加对中国投资,加强其在中国的本土化战略。
除在贸易广度上有所扩展外,中韩FTA的达成还将为加深双边的贸易深度提供空间。继今年夏天中韩之间展开人民币对韩元的直接交易后,11月11日,韩国财政部副部长Jung Eunbo透露,中韩双方将就在韩国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可行性进行讨论。韩国已经指定交通银行作为人民币清算行,该行将负责人民币的存款和结算业务。中国也已经允许韩国机构投资者买入至多800亿元的股票和债券。Jung表示希望中韩双方可以在2015年就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签署正式协议。而该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为扩大中韩贸易提供便利条件。
就在中韩FTA达成当天,出于对中韩自贸协定的乐观期待,当天韩国综合股价指数与前一天相比上涨了0.95%。而刊登祝贺朴槿惠访华的三大韩国企业股价均出现了大幅的上涨,其中三星电子的涨幅更是达到了5.14%。
有预测指出,中韩自贸区一旦建成,预计对中国GDP增长将贡献1-2个百分点,而韩国GDP将增加2%-3%,届时,中韩之间所形成的将是一个人口高达13.5亿、GDP高达11万亿美元的共同市场。

F. 请问大陆和台湾签署的ecpa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请详细些,万分感谢

【1】首先应该明确ECFA,CECA和CEPA的区别

你说的这个这个应该是ECFA,即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的原来名称是CECA,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
英文简称CECA,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而ECFA,是受CEPA制定而启发的
CEPA指的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简称,后来加上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所以这3者的关系是:
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制定了CEPA,注定会有更紧密的经贸关系
而台湾为了在经贸关系上不被大陆、港澳、东盟以及日韩边缘化
提出制定CECA(类似CEPA),后来这个CECA改称为ECFA

【2】接下来看ECFA的内容

ECFA是是台湾于2009年提出并极力推动的经济协议或条约。此协定名称中的“两岸”,系指台湾海峡两岸的台湾及中国大陆。

缘起
2010年,条约内容涵盖东南亚国家联盟十个国家及中国大陆、日本及韩国的《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将生效。协定内涵盖的该等国家,将依照条约内容,渐进互相实施免关税的经济策略。因为台湾无法加入东盟,部分台湾政经人士认为东盟加三将边缘化台湾并危及台湾整体经济。

2009年1月,中国国民党及台湾内多个工商团体开始呼吁执政政府尽速与大陆签署简称“CECA”的综合性经济协约。赞成此协定的官员及团体成员认为,应尽早协商签署该两岸经贸合作协定,才可以于《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实施后,避免台湾遭到被边缘化的经济危机。他们认为:台湾出口将近四成输出至中国大陆,若《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签订导致的东盟国家货品免税进入中国大陆,将让该四成出口大幅减少。惟与台湾与中国大陆签订暂定名《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的陆、台经贸合作协议,才能避免此情形发生。

内容
虽然《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内容尚未确定,但是其主要内容要于两岸互通将约定关税减免。也就是两岸达成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在细项上,若比照2010年实施的东盟加三协议,关税免税部份将包含了台湾输往大陆的石化、机械、纺织品及汽车零组件业等经济产业。

因为ECFA并未实际谈判或者签署,所以现在并没有具体内容透露出来
不过可以参照CEPA和《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作出一定的预测

【CEPA内容】
CEPA协议分6章23条,另有6个附件,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三大范畴。协议的实施目标是逐步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提高内地和香港之间的经贸合作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按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方面,由2004年1月1日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都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这些产品包括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最迟于2006年1月1日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产地原则,香港厂商都可经申请享有零关税优惠。香港特区同意在协议下对所有原产于内地的货品维持零关税,并且不会对该等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法规。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规定17个服务行业获得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在7个范围内加强合作,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电子商务、法律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产业合作。

【东盟加三经济合作协定】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法律基础,共16个条款,确定了自贸区的基本架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内容。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

二、谈判时间安排。货物贸易谈判从2003年初开始,应于2004年6月30日前结束。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也从2003年开始,并应尽快结束。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它领域拓展。

三、自贸区建设的时间框架。双方应从2005年起开始降低正常产品的关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建成自贸区,2015年与东盟新成员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四、"早期收获"计划的主要内容。为使双方尽快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 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税则》一至第八章的农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到零。

五、关于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东盟中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为了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我国同意给予东盟非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六、有关贸易规则的制订。中国与东盟将制订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贸易规则,以保证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常运转。

G. :简述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影响,请教可以详细阐述的大师,十分感谢!

、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前景和面临的挑战
1、自贸区将继续保持包容性、开放性,向高端发展
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过近20年的准备,贸易额不断提升,经济融合日趋加快。此后,自贸区内各国将不断调整彼此内部的经济结构,实现物资、人员、技术、资金等多重资源的优势整合,并以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原则扩大合作领域,以此为基础争取实现10+3乃至更大范围的制度性安排。
2、内在固有矛盾及外在因素令自贸区面临严峻挑战
(1)自贸区内国家经济互补性并不突出。中国和东盟新兴国家均以出口作为拉动本国经济的重要动力,制定了大量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并以欧、美、日为主要市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引资及制造业竞争关系,在国际资本的选择下,利润不断摊薄。同时,中国西南省市与缅、老、越、柬、泰在地理、气候特征上相近,农产品类似,而矿产品交易由于交通限制始终不能形成量的突
破,因此,经济互补性目前并不突出。
(2)东盟无法为中国提供足够的市场容量。东盟10国人口约5.6亿,平均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人均消费能力有限,难以为中国长时期面向欧美市场的制造业提供足够的市场容量。2008年,中国对东盟出口1141.4亿美元,进口1169.7亿美元。同期中国对欧盟、美、日出口额分别为2928.8亿、2523亿和1161.3亿美元。在中国四大出口对象中,东盟仅承担14.72%额度,在14285亿美元的全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更低,不到8%。
图二:2008年东盟与中国前三大出口对象份额比值
图三:2008年中国对东盟出口在出口总量中的份额
从东盟内部数据来看,中国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贸易额
分别为534.7亿美元和524.4亿,占了几乎一半的贸易量。由于这两国较为富裕,根据边际效应递减原理,对中国产品的消化能力趋于饱和,而其余国家受消费水平限制则力不从心。
(3)中国产品对东盟本国工业产生冲击。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产品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和规模优势将对东盟国家的原有市场形成较大冲击,或引发新的贸易纠纷。印尼政府表示,已经在考虑是否将食品饮料、纺织品、鞋类、电器、钢铁、石油化工、无机化学和家具等8个工业部门列入“推迟实施关税优惠行业名单”。同时,印尼还于近期颁布条例,要求市场上所有的印尼商品必须贴上国家质量标准标签,并警告近期将没收市场上所有不符合印尼国家质量标准的进口产品。
(4)东盟内部非关税壁垒和贸易保护依然存在。东盟的10个成员国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经济发达国家如新加坡、文莱,较发达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以及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较不发达国家,特别是后三个国家,人均GDP仅400美元,较新加坡的3万美元比值约为1:75,远高于北美自贸区和欧盟内部的1:30和1:16,内部经济发展失衡直接导致经济政策协调的困难性。同时,在东亚传统的外向型经济战略指导下,东盟成员国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面向海外市场,从服装加工到低端电子产品组装,经济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逐步趋同,科技研发投入不足,转型困难,同质竞争加剧。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关条款,马、泰、印尼、
新、菲及文莱6个成员国如果认为本国产品在自贸区市场中受到影响,导致相关产业亏损,则可以采取紧急措施予以保护。
(5)东盟部分国家独自签订自贸协定增加了本身的变数。东盟对各成员国与其他经济体另行制定经贸政策没有明确限制。因此,部分成员国纷纷与东盟以外经济体进行自贸谈判。2002年,新加坡和日本签署自贸协定,对99%的共同商品及对日单边出口的94%商品予以免税。新加坡还积极与美、欧、中国香港和台湾就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频频进行洽谈。2009年12月,欧盟批准欧委会与东盟单个成员国开始进行自贸谈判,首先选定新加坡。
个别成员与区外其他经济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使自贸区外产品通过捷径进入东盟共同市场,有可能对东盟整体利益和团结构成威胁,增加了东盟自贸区本身的变数。
(6)自贸区面临外部竞争压力。目前从贸易额及结构上看,欧盟、日本、美国仍然是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2004-2008年,欧盟-东盟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额增速超过25%,2008年达1750亿欧元。2009年底,欧盟启动了与东盟国家自贸谈判。根据双边自贸构想,东盟市场将降低或取消贸易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与欧盟商业联系,成为欧盟“全球欧洲”贸易战略重点之一。
日本在东南亚经营多年,一直是对东盟影响最大的亚洲国家。2008年,日本批准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10年内日本与
东盟贸易90%的商品将实行零关税。可以预见,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外部竞争将长期存在。
四、几点思考
1、拓宽投资渠道,扩大共同市场,调整经济合作结构
(1)扩大对东盟投资,进行产业链整合。中国对东盟投资较少,远远低于东盟对华的投资,依赖劳动密集性产品输出作为经济合作主要手段将加剧与东盟的贸易矛盾。只有通过资本和技术输出,才能利用中国目前已经形成的制造业规模效应、积累的资金和经验,将双边部分产品的同质性竞争引导为
(2)调整双边贸易结构,逐步推进人民币结算。中国纺织品、服装、鞋、食品、谷物、建筑材料等产品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占对东盟出口额20%以上,但附加值较低。今后,中国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机电、精密仪器、车辆、金属及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并强化包括服务、金融在内的整体性输出,在自贸区内逐步采纳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一方面抵冲国际金融体系风险,保证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为东亚区域提供较为稳定的储备币备选,维护本地的金融及经济稳定。
2、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用足用好优惠条款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展示自贸区的广阔前景。目前,多数中国出口企业只将目光盯准欧、美、日等传统国际市场,对中国-东盟自贸区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对当地新兴市场的
潜力和自身优势估计不足。政府应加大媒体宣传和政策引导,提升国内外向型企业对该地区的重视及市场投入。
(2)用足用好优惠条款,获得切实经济收益。根据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规定,产品本地加工增值不低于总价值40%才被认为是自贸区内产品,可申请原产地证明书,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否则只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待遇。然而统计数据显示,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注册备案的进出口企业中,申请原产地证书备案的企业不足三分之一,经济收益受到很大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应当对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及咨询支持,提高企业在自贸区内的收益率。
(3)引导企业展开良性竞争,避免投资及贸易风险。根据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往常表现来看,一旦发现“价值洼地”,即蜂拥而至,展开降价竞争,赚取短期高利后或惨淡经营,或选择退出。中国-东盟自贸区也极有可能面临这样的无序市场竞争,导致当地传统竞争格局及价格秩序剧烈动荡,最终损害中国企业的长远利益。
此外,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逐年下降,今后这一趋势可能更加明显,势必引起东盟国家担忧和抵触,并利用各种非关税形式限制中国企业。为此,中方应帮助企业尽快学习和适应贸易新规则,在避免低质低价摧毁共同市场的同时,加强企业自我保护,购买一定比例的投资及政治风险保险缓解经济风险。
3、加快其它自贸区的建设进程,扩大海外市场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启动为中国积累了丰富谈判经验,利用这一契机,我们应该加快与其它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一是推进与日、韩、印等国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进程;二是跟踪研究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明确这些协定生效后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三是积极主导东北亚区域合作和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振出口,减少后危机时代全球出口市场萎缩带来的消极影响。

H. 与中国签自贸区的国家有那些

截至目前,我国正与五大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自由贸易区,已签署10个自由贸易协定。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除与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协定外,其他9个自贸协定已经开始实施。
正在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挪威、冰岛、瑞士商建5个自贸区。此外,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结束了与韩国的自贸区联合研究,正在开展中日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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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中韩签订自贸协定将带来什么好处

、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前景和面临的挑战
1、自贸区将继续保持包容性、开放性,向高端发展
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过近20年的准备,贸易额不断提升,经济融合日趋加快。此后,自贸区内各国将不断调整彼此内部的经济结构,实现物资、人员、技术、资金等多重资源的优势整合,并以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原则扩大合作领域,以此为基础争取实现10 3乃至更大范围的制度性安排。
2、内在固有矛盾及外在因素令自贸区面临严峻挑战
(1)自贸区内国家经济互补性并不突出。中国和东盟新兴国家均以出口作为拉动本国经济的重要动力,制定了大量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并以欧、美、日为主要市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引资及制造业竞争关系,在国际资本的选择下,利润不断摊薄。同时,中国西南省市与缅、老、越、柬、泰在地理、气候特征上相近,农产品类似,而矿产品交易由于交通限制始终不能形成量的突
破,因此,经济互补性目前并不突出。
(2)东盟无法为中国提供足够的市场容量。东盟10国人口约5.6亿,平均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人均消费能力有限,难以为中国长时期面向欧美市场的制造业提供足够的市场容量。2008年,中国对东盟出口1141.4亿美元,进口1169.7亿美元。同期中国对欧盟、美、日出口额分别为2928.8亿、2523亿和1161.3亿美元。在中国四大出口对象中,东盟仅承担14.72%额度,在14285亿美元的全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更低,不到8%。
图二:2008年东盟与中国前三大出口对象份额比值
图三:2008年中国对东盟出口在出口总量中的份额
从东盟内部数据来看,中国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贸易额
分别为534.7亿美元和524.4亿,占了几乎一半的贸易量。由于这两国较为富裕,根据边际效应递减原理,对中国产品的消化能力趋于饱和,而其余国家受消费水平限制则力不从心。
(3)中国产品对东盟本国工业产生冲击。自贸区启动后,中国产品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和规模优势将对东盟国家的原有市场形成较大冲击,或引发新的贸易纠纷。印尼政府表示,已经在考虑是否将食品饮料、纺织品、鞋类、电器、钢铁、石油化工、无机化学和家具等8个工业部门列入“推迟实施关税优惠行业名单”。同时,印尼还于近期颁布条例,要求市场上所有的印尼商品必须贴上国家质量标准标签,并警告近期将没收市场上所有不符合印尼国家质量标准的进口产品。
(4)东盟内部非关税壁垒和贸易保护依然存在。东盟的10个成员国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经济发达国家如新加坡、文莱,较发达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以及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较不发达国家,特别是后三个国家,人均gdp仅400美元,较新加坡的3万美元比值约为1:75,远高于北美自贸区和欧盟内部的1:30和1:16,内部经济发展失衡直接导致经济政策协调的困难性。同时,在东亚传统的外向型经济战略指导下,东盟成员国多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面向海外市场,从服装加工到低端电子产品组装,经济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逐步趋同,科技研发投入不足,转型困难,同质竞争加剧。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有关条款,马、泰、印尼、
新、菲及文莱6个成员国如果认为本国产品在自贸区市场中受到影响,导致相关产业亏损,则可以采取紧急措施予以保护。
(5)东盟部分国家独自签订自贸协定增加了本身的变数。东盟对各成员国与其他经济体另行制定经贸政策没有明确限制。因此,部分成员国纷纷与东盟以外经济体进行自贸谈判。2002年,新加坡和日本签署自贸协定,对99%的共同商品及对日单边出口的94%商品予以免税。新加坡还积极与美、欧、中国香港和台湾就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频频进行洽谈。2009年12月,欧盟批准欧委会与东盟单个成员国开始进行自贸谈判,首先选定新加坡。
个别成员与区外其他经济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使自贸区外产品通过捷径进入东盟共同市场,有可能对东盟整体利益和团结构成威胁,增加了东盟自贸区本身的变数。
(6)自贸区面临外部竞争压力。目前从贸易额及结构上看,欧盟、日本、美国仍然是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2004-2008年,欧盟-东盟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额增速超过25%,2008年达1750亿欧元。2009年底,欧盟启动了与东盟国家自贸谈判。根据双边自贸构想,东盟市场将降低或取消贸易投资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加强与欧盟商业联系,成为欧盟“全球欧洲”贸易战略重点之一。
日本在东南亚经营多年,一直是对东盟影响最大的亚洲国家。2008年,日本批准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10年内日本与
东盟贸易90%的商品将实行零关税。可以预见,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外部竞争将长期存在。
四、几点思考
1、拓宽投资渠道,扩大共同市场,调整经济合作结构
(1)扩大对东盟投资,进行产业链整合。中国对东盟投资较少,远远低于东盟对华的投资,依赖劳动密集性产品输出作为经济合作主要手段将加剧与东盟的贸易矛盾。只有通过资本和技术输出,才能利用中国目前已经形成的制造业规模效应、积累的资金和经验,将双边部分产品的同质性竞争引导为
(2)调整双边贸易结构,逐步推进人民币结算。中国纺织品、服装、鞋、食品、谷物、建筑材料等产品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占对东盟出口额20%以上,但附加值较低。今后,中国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机电、精密仪器、车辆、金属及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并强化包括服务、金融在内的整体性输出,在自贸区内逐步采纳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一方面抵冲国际金融体系风险,保证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收益,另一方面可为东亚区域提供较为稳定的储备币备选,维护本地的金融及经济稳定。
2、充分利用自贸协定,用足用好优惠条款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展示自贸区的广阔前景。目前,多数中国出口企业只将目光盯准欧、美、日等传统国际市场,对中国-东盟自贸区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对当地新兴市场的
潜力和自身优势估计不足。政府应加大媒体宣传和政策引导,提升国内外向型企业对该地区的重视及市场投入。
(2)用足用好优惠条款,获得切实经济收益。根据中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规定,产品本地加工增值不低于总价值40%才被认为是自贸区内产品,可申请原产地证明书,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否则只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待遇。然而统计数据显示,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注册备案的进出口企业中,申请原产地证书备案的企业不足三分之一,经济收益受到很大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应当对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及咨询支持,提高企业在自贸区内的收益率。
(3)引导企业展开良性竞争,避免投资及贸易风险。根据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往常表现来看,一旦发现“价值洼地”,即蜂拥而至,展开降价竞争,赚取短期高利后或惨淡经营,或选择退出。中国-东盟自贸区也极有可能面临这样的无序市场竞争,导致当地传统竞争格局及价格秩序剧烈动荡,最终损害中国企业的长远利益。
此外,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逐年下降,今后这一趋势可能更加明显,势必引起东盟国家担忧和抵触,并利用各种非关税形式限制中国企业。为此,中方应帮助企业尽快学习和适应贸易新规则,在避免低质低价摧毁共同市场的同时,加强企业自我保护,购买一定比例的投资及政治风险保险缓解经济风险。
3、加快其它自贸区的建设进程,扩大海外市场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启动为中国积累了丰富谈判经验,利用这一契机,我们应该加快与其它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一是推进与日、韩、印等国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进程;二是跟踪研究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明确这些协定生效后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三是积极主导东北亚区域合作和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不断开拓海外市场,提振出口,减少后危机时代全球出口市场萎缩带来的消极影响。

J. 中国还与哪些国家签署自贸协定

2005年11月18日,中国与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2006年10月1日,FTA开始正式实施。2009年8月15日,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中国与东盟自贸 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
2007年7月1日,《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关税减让进程全面启动。中巴双方2006年11月在伊斯兰堡签署了这一协定。2007年6月1日,双方换文确认完成各自国内批准程序。
2008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0月23日,中国与新加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009年4月28日,中国和秘鲁签署《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中秘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2011年08月01日,《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
2013年4月15日,中国同冰岛签署自贸协定,这是中国同欧洲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2013年7月6日,中国和瑞士签署自贸协定。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和世界经济20强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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