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哪些方面
《商业银行法》第5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订本行的义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商业的各项业务都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特别是贷款业务,如果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的经营安全就会受到威胁,可能导致信用危机的产生。所以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健全完善、严格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信贷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查审批制度、完善信贷风险准备制度等。为此,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建立起贷款责任制和资产风险管理制度,对贷款企业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信用评级制度,对各类新增贷款和投资项目要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进而确定资金投向和调整结构的着力点。此外,要建立贷款三查、岗位分离和审贷职能分离制度,健全贷款制约机制。要积极利用现行的呆帐准备金制度,尽快将呆帐核销工作开展起来,力争使每年提取的呆帐准备金能按规定用于呆帐贷款的核销,防止风险积累。要实行国际通行的风险度管理办法,参照巴塞尔协议,用量化指标预测和评估各类贷款风险度,据以作为考核贷款质量、划分贷款审批权限的依据。 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涉及以下内容: (1)业务管理制度。即要求商业银行贯彻实施其业务活动规则,包括建立、健全储蓄利率管理制度;建立抵押贷款的保证贷款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加强建立经营效益的考核制度;建立各项会计结算管理制度。以使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2)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即商业银行根据的授权,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付活动,即对使用现金的数量和范围进行控制和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要对现金业务进行监督,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和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检查,通过制定本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来完成现金管理任务。 (3)建立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商业银行有大量的现金、外币和有价证券,为了防止社会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商业银行内部员工的不法行为,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以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包括对现金库、银行帐务、保管箱及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措施。
㈡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商业银行投资债券新闻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
(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㈢ 银行为什么要发行次级债
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专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属资本的债券,属于商业银行附属资本。
次级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其投资人范围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经人民银行批准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由于次级债券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并且相对于发行股票补充资本的方式来说,发行次级债程序相对简单、周期短,是一种快捷、可持续的补充资本金的方式。特别对于那些刚刚发行新股或未满足发行新股条件的商业银行而言,如果亟需扩大资本金来捕捉新的业务机会,通常会倾向于先发行次级债。如果投资者判断整个商业环境走好,企业及个人贷款需求旺盛,银行能够顺利发行数额可观的次级债扩大资金规模是偏利好新闻。不过,次级债的风险和利率成本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发行的其它债券。
发次级债是为了补充资本金,达到央行要求的资本充足率,而在财务制度上,次级债不计算在债务内不影响资本充足率,这就是银行愿意发行次级债的原因
㈣ 我国商业银行可投资于企业债卷和股票吗书上说是错的。
依法律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一般不可投资企业债券和股票。
中国《商业银行专法》规定:
“第四十属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㈤ 商业银行到底能不能投资公司债券 现在正在学习商业银行学,书中提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回企业或国有控答股企业,因此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的发债主体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
禁止从事,就是禁止经营企业债券和进行股票投资,只是禁止从事(经营),没说禁止投资
而可以投资的企业债券也是国企债券和上市公司的债券
意思就是,商业银行只可以投资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及金融类债券,但不可以自己经营债券的发行与市销,也不可以利用自身的商业存款优势从事股票投资活动;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可以投资国债,金融类债券(金融市场销售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国有企业债券和上市公司债券.....但也仅仅是投资债券而不是股权,因为债券相对股票较稳定,商业银行看似庞大不可击溃,但也有自身庞大的风险性,风险一旦爆发将会是非常严重的金融危机事件,所以只能债券,而不是波动不定的股票,债券是约定好的期货本息(不管企业经营如何,到期一定要还本付息),但谁也不知道股票下一秒是涨是跌。
㈥ 关于商业银行债券投资
商业银行发行的抄债权不袭是财政融资
首先商业银行虽然由政府背景,但是从经营上是自负盈亏的。会计账目和公司法都不允许国家财政参与,不能牺牲股东权益。
只有像国开行,进出口银行这种政策银行才能由政府控制做财政融资。
不过有一种解决办法让商业银行的金融债券参与参政融资。
首先,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给机构和投资自然人,其实也就是一种公司债。
然后政策性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发行债券,向商业银行融资,商业银行可以用其金融债券的收益购买其债券。
事实上,政策性银行的债券发行融资都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银行及金融机构进行的
所以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不算财政融资,而是民间融资,是一种公司债
请采纳。
㈦ 商业银行为什么要进行债券投资债券投资的收益明明不如贷款的收益高啊
这个属于风险分散的范畴,贷款风险要比债券风险大,而且受投放规模的制约,债券不受这方面影响,而且容易变现,流动性影响较小。
㈧ 商业银行投资某一企业的企业债或公司债有额度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合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银行投资债券的授信和贷款的授信都在银行的信贷规模内。细分的话,这两个科目在不同的表内,但要从银行的信贷规模来说,是合并计算的
㈨ 商业银行为什么通常将国家债券作为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
首先,就债券风险而言,国债的风险是最低的,以国家信用为保障,也就是基本无风险,而且又可以让资产增值,这是商业银行为降低风险,在资产配比中的必需品、也是大头。其次,国债的销售、发行与招投标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完成的,从国债的发行而言,基本都是余额包销,也就是如果卖不出去的国债,或者没卖完的国债,代理银行必须全额承担,自己购买,这也增加了其持有国债的比重,特别是利率低、时限长的记账式国债,一般个人投资者不会购买;就国债的招投标而言,都是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进行投标,从价格到申报额度都是如此,一旦招标结果确定,中标的商业银行将按照申报额度承销国债,并且是余额包销。第三,国债的质押比率很高,一般能达到95%以上甚至超过100%,也就是100元的国债可以抵押成95元使用,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用来做杠杆投资,即换成95元进行股票等投资,同时,100元的国债仍然记在持有人名下,只是暂时被冻结,当持有人把95元还回去就可以解冻。
㈩ 商业银行主要投资交易的债券种类有哪些 / 债券
银行叫债券市场的债券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按币种分类专,包括人属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按流通状态分类,可以分为可流通债券和不可流通债券。 2、按照产品的风险分类,可以分为利率产品和信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