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自贸区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第一,对自贸试验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版凭进口舱单信息权将货物先行提运入区,再办理进境备案手续。
第二,对自贸试验区和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智能化卡口、电子信息联网管理模式,完善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的监管制度。
第三,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货物出区前自行选择时间申请检验。
第四,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仓储、加工等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状态监管;对通过自贸试验区口岸进出口或国际中转的货物,按照口岸货物状态监管;对进入自贸试验区内特定的国内贸易货物,按照非保税货物状态监管。
第五,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
第六,简化自贸试验区内货物流转手续,按照“集中申报、自行运输”的方式,推进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间货物流转。
㈡ 上海自贸区 谁是顶层设计的人 政策创新
马宇:上海自贸区政策制定须有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
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是上海市方面制定的,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只是负责“指导”。如此高端的政策设计,牵涉面如此之广、影响力如此之大,地方政府怎么能够担纲?不是能力问题,而是上海市怎么能够协调得了各个中央部门的政策?所以只能把现成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原文照搬,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全盘吸纳,还不得不再吸收一些部门新增加的规制。
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中,未能设立统揽全局的改革机构(如改革委),对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不利影响已经开始逐步显现———此次自贸区政策设计中暴露出的问题,只是一个小小的、但却是典型的例证。改革可以从底层、从某个点突破,这没错。但时至今日,关系全局的改革,必须得有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才行。而这样的重任,一个地方政府承揽不了,一个自贸区概念也负载不了。
上海自贸区概念刚刚推出时,各界人士还在畅想自贸区里可以给消费者增加多少福利,如免税购物、自由上网、宽带价格降低、游戏品种增多、货币自由兑换、利率自由浮动之类。现在看来,可能要有所失望了。下面我们就分行业稍微详细剖析下上海自贸区的市场开放程度。
农林牧渔业:目前我国对于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管理实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下称“目录”)中有4项(限制类3项,鼓励类中管制措施1项),在上海自贸区里的负面清单(下称“清单”)中都可以找到,且多了1项:“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须合资、合作……”,这是把外商投资种子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规定拿进来了。
制造业:目录限制类中31项,鼓励类中股权限制约23项,也基本可以在负面清单中找到,并且连管制标准也基本一致。让人疑惑的是,在自贸区里,连制造业都要进行跟区外一样的管制,那自贸区的市场突破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有些政策原本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都颇遭诟病,如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外商股份不得超过50%、一家外国汽车生产企业在国内只能建立两家整车合资企业等政策,早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汽车产业的市场竞争,并且我国在入世过渡期结束以后也已经在“法理”上取消了对于外国汽车进口的数量限制措施,因此更没有理由限制外商在国内投资生产,但我们却一直限制着,如今还把这样不合理的规定移植到了自贸区。可在此前的实践中,我们已经允许本田汽车在广州出口加工区里建立了外资控股的汽车生产企业。如此明显的政策滞后都不能在此次的自贸区建设中得到纠正,很难指望自贸区做其他什么超前设计。
服务业领域更是如此。这本也是国内外期望最殷的领域,但目录中的限制类35项,鼓励类中股权限制措施12项,依然如约出现在了负面清单中。更有甚者,没有出现在目录中的某些产业和管制措施,也出现在了负面清单中,比如“禁止投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禁止投资文物拍卖”、“禁止投资盐的批发”、“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事和参与游戏运营服务”等。笔者试图努力从中找出突破来,最后终于找到了一点:在目录中作为限制类的“成品油批发”,似乎在清单中没有列出。
自贸区的发展,基本点和根基在于货物贸易自由化,其中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进入将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来看自贸区内对于认证公司、货代公司、船舶代理公司、外轮理货公司等仍然采取与区外一样极为严格、且与国际惯例不相吻合的管制措施,其中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公司的认证资格、市场竞争等管制措施,本来就不能适应目前我国外贸发展的要求,在区外也是要改革的,如今又原封不动地搬进了自贸区负面清单。
而业界最为关注的金融业开放,在负面清单中更是看不出端倪,因为目录中的限制类全部体现在了清单中。至于业务监管、门槛降低、民资进入等方面具体的开放措施到底体现在何处,只能等候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细则之后的细则”。
电信业开放也颇为耐人寻味。我国在十年前加入世贸组织时,已经承诺开放电信业。按照当初既定的开放进度,目前外资在我国基础电信领域建立合资企业已经可以占股49%了———至于实际上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外资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到底是外资不愿赚这其间的超额垄断利润,还是其他原因,且不说它;但在自贸区中,投资基础电信业务固然外资股份能达到49%,可从事增值电信业务又新增了诸多限制,就让人费解了:过去十多年中,我们没有按照开放进度建立合资基础电信公司;那么,在自贸区里继续维持现有政策的情况下,就能建立合资的电信公司,与现有电信公司展开公平、自由竞争吗?
各个行业、方方面面的掣肘,根源何在?
据媒体报道,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是上海市方面制定的,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只是负责“指导”。这不禁让人莫名疑惑:如此高端的政策设计,牵涉面如此之广、影响力如此之大,地方政府怎么能够担纲?不是能力问题,而是上海市怎么能够协调得了各个中央部门的政策?所以只能把现成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原文照搬,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全盘吸纳,还不得不再吸收一些部门新增加的规制。媒体报道称商务部把方案向25个中央部委征求意见,得到63条具体回复,估计其中相关意见都体现在负面清单中了。可如此一来,这个清单也就变成了不伦不类的怪胎,不但没有突破,反而徒遗笑柄。
或许突破点不在表面的行业准入,而在于投资审批?的确,方案里公布了,清单以外的内外资项目都实行备案制。但须明白两点:一是负面清单之外,还有多少有投资价值的行业?无论内资、外资,近年来汲汲于扩大市场开放的,还有哪几个没有包含在这个负面清单中?二是即使目前,真正拿到中央部委去审批的项目也没有多少了,商务部一年“审批”的外资项目也不过百十来项。
吊诡的是,如果这个负面清单里的投资项目都要拿到中央部门审批,单一个上海自贸区上报项目可能就要大大超过目前全国实际审批的数量。其中原因,有的在于某些部门把“备案”变成了审批;有的则是由于审批权的下放,绝大多数项目的合同章程审批都由地方政府做了。而如果严格执行负面清单里投资项目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规定,那自贸区投资项目上报国家审批的反而会大大增加,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扼腕叹息之余,不由人再次想到,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中,未能设立统揽全局的改革机构(如改革委),对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不利影响已经开始逐步显现———此次自贸区政策设计中暴露出的问题,只是一个小小的、但却是典型的例证。
改革可以从底层、从某个点突破,这没错。但时至今日,关系全局的改革,必须得有统揽全局的顶层设计才行。而这样的重任,一个地方政府承揽不了,一个自贸区概念也负载不了
㈢ 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有哪些
现在没有怎么看出来,有些政策是对大企业有利,小微企业的话,没有多大好处,还不如上海好点的招商园区
㈣ 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以外按照内外资一致管理,也就是外资企业设立和变更试行备案制管理,目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复制,但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比区外的负面清单更加开放。
二、服务业、制造业开放。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先后在服务业领域以及部分制造业领域推出了2批共54项开放措施,这些开放举措目前有部分已在区外推广复制,但大部分仍只在区内试点。
三、对外投资实现备案管理。以前对外投资需要发改委、商务委、外汇等部门核准,一般要3-6个月,现在3亿美金以下的项目只需在自贸区备案办理,3个工作日就能办结,大大加快了资本出海的速度。
四、新的贸易便利模式。自贸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部分,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模式,在贸易便利化如通航通关、检验检疫、选择性征税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促进了一系列新型业务快速发展,包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
五、金融创新业务。金融开放创新是自贸区改革的重头戏。目前,以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的分账核算业务、境外本外币融资等都还只是在自贸区内试点。深受企业欢迎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业务,虽然已经在全国推广复制,但区内也比区外更加便利
(4)上海自贸区发改委扩展阅读
外商到上海自贸区投资的备案管理及所需办理时间和申报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2017年第2号令)相关规定,自贸区相关商务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备案机构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备案工作。
属于备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设立备案手续。
属于备案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等事项变更事项的,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手续,需通过综合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3、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5、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㈤ 上海自贸区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上海自贸区有什么好处:
1、无需注册资本到位,认缴制;
2、自贸区内货币流版通比较自由;
3、进出权口审批流程快捷,实行先进后申报制度;
4、取消资本项目管制,实现人民币可兑换;
5、注册审批流程短,先照后证;
6、自贸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7、金融行业有国家财政扶持。
㈥ 四大自贸区落地 哪些政策亮点值得关注
4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六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内自贸区的文件,一项是四大自贸区共用的负面清单、一项是自贸区内对外商投资的安全审查办法,其余四项则是扩容后的上海以及新设立的福建、天津、广东四大自贸区方案。
同日,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和四大自贸区所在的副省级官员出现在国新办,就四大自贸区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
从四大自贸区的方案中可以看出,其相同点都在探索现代治理体系、以开放倒逼改革,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但四者又有所不同。除了上海自贸区有“受命”之托,其他三地的自贸区更多为地方主动申请。从出台的方案来看,经济外向度较高的福建、广东都有特定的区域合作对象:一个是台湾,一个是港澳,而天津主要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因为对台的特殊性,福建方案的优惠政策最大,并且没有特别强调“辐射带动”效应,广东自贸区则强调了“内外资都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而最“大胆”。
负面清单有了实质性“瘦身”
此次四大自贸区试验的最大亮点就是施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主要特征的投资管理体制以及金融开放。
这两项试验内容对中国政府来说,是极大的考验。前者是政府对投资体制职能的转变,后者是最核心也是最难的行业开放,是难啃的两块“硬骨头”。
分管外商投资的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在介绍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经验时,提到了这一年半来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管理模式的转变尝试以及将这种与先前截然不同的管理体制扩大到全国的风险考虑。
2013年9月29日挂牌的上海自贸区,在28.78平方公里、四个不连成片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开始了转变投资管理体制的试验。
王受文称,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尝试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先行,也正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带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王受文说,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到国内投资需要逐案审批。上海自贸区挂牌起,就对负面清单(2013版190条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改成备案管理。这与改革开放早期制定并沿用至今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相冲突。商务部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自贸试验区之内不再进行逐案审批,而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进行备案管理。王受文称,这就是“依法先行”。
到中国来的外商投资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即便是鼓励类的我们也要审批。”王受文说。上海自贸区的试验内容是: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不再需要审批,改为备案。“这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创新,对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创新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据王受文介绍,现在在上海自贸区,90%的外商投资都适用备案管理程序,只有很少需要审批。
也因此,3000多家外资企业在一年半之内进驻上海自贸区。“这么多家企业进来以后,政府对他们怎么管理?”王受文说,“我们特别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实施分类监管、综合监管、动态监管,而且政府采用‘一站式’、‘单一窗口’等模式,大大的提高了行政效率。”
2015版的负面清单共122项特别管理措施,相较2013版的190项、2014版的139项,分别减少了68项和17项。
不过,2014版在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看来没有多大意义, 因为第一次瘦身更多是单纯条文上的加减。
2014版本从明面来看,比最初的2013版负面清单削减了51项特别管理措施。但这51项里有“水分”,有24项是“合并同类项”,并没有实质性取消。剩下的27项里,又有13项是中国企业自己都不能做的冗余项目,比如“黄”和“赌”。除去这些,2014版负面清单相较2013版实实在在减少的“干项”只有14项。
2015版比2014版减少的是实实在在的17条。所以,不论是幅度还是力度,最新版负面清单都更让外资看到中国的诚意。
“其实最重要的是看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所涵盖的范围。” 陈波说,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版有了巨大进步,也比2014版更加简单明了。
不过,这距离上海方面年初设想的将负面清单缩减到100条之内尚有差距。此前有报道称,上海官员曾多次表态,2015版负面清单将争取压缩在100条内。
金融开放仍显模糊
细查看2015版负面清单,四大自贸区共用的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共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
第八门类的金融业,显得和其他14个门类不太一样。负面清单一般是“禁止”或“限制”投资什么,但在金融业却出现了允许以及如何投资的条款。
也就是说,最新版本的负面清单不是那么“负面”,也有“正面”。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认为,由于金融类并未明确标出“禁止”和“限制”的条款,2015版负面清单其实是混合型的。
外商投资的监管机构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2014版和2015版负面清单主要由这两个部委制定。但金融开放不仅涉及准入问题,还关乎系统安全性。这需要“一行三会”来参与制定。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制定负面清单的内部讨论会上,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是将专业度高的“一行三会”邀请进来一同参与,一是干脆负面清单就不包含金融业。
最终,由于负面清单是综合性的,所以不得不包含金融业,又因为金融禁止和限制方面的举棋不定,所以2015版负面清单其实是一个“混合型清单”。这反映了自贸区对于金融开放法律制定的不确定性。
“一行三会”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未参与制定金融类的负面清单,这样的“留白”从中国自身利益来说未必是坏事。
持这种观点的建议者认为如果金融类负面清单太详尽,未来谈判的筹码会大大减轻,所以自贸区的金融业不需要通过太明显的负面清单来开放。
但金融开放的步伐并没有因为在负面清单中的模糊性而减慢,正在按步推进。
上海市委常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4月2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改革中,颇引人关注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分两步走:第一步,建立自由贸易帐户,“这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步才是资本项目可兑换。
“现在完成了第一步,正在走向第二步的路上。第二步我们已经形成了工作方案,现在正在报批的过程当中。”沈晓明说。
上海自贸区正在推进的资本项下可兑换其实可以追溯到2009年国务院19号文《关于促进上海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希望上海在2020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沈晓明称,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改革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2月12日,上海自贸区紧凑地推出关于自贸区账户的新开放措施。这些新措施被认为高于市场预期。
界面新闻记者还了解到,接下来,个人自贸区账户的开设、新的能源比如原油和天然气现货交易平台将会在今年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推出。
离岸业务税收有可能优惠
若问改革开放初期的四大经济特区和四大自贸区有何不一样,多数官员会提到税收优惠政策。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在4月20日也称,改革开放初期,为鼓励企业到经济特区去投资,经济特区实施了优惠政策措施。但今天的自贸试验区不再是一个政策“洼地”,自贸区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但广东自贸区内的深圳前海、横琴片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会保留。王受文解释道,这两个片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是因为自贸试验区而赋予的,是原来就有的。也因此,广东自贸区方案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税收优惠政策不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其他区域。
虽说自贸区改革是政策高地不是政策洼地,但界面新闻记者发现,在4月20日公布的四大自贸区方案中,对于税收优惠并非一棍子打死。
以天津自贸区方案为例,在“保障机制”一栏下,明确写到“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陈波认为,政策高地和税收优惠并不一定完全矛盾。他说:“有些行业如果竞争对手是新加坡等发达经济体,进行税收优惠是必然的,否则无法跟人家竞争。”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新加坡和巴拿马科隆自贸区的税收只有7%。如果中国自贸区离岸贸易所得税依然为25%,那么将没有任何优势,相关的贸易附加值业务就无法转移过来。
“从这个角度出发,只要是国内没有的或者尚未有成熟体系的,可以按照国外竞争对手的税收优惠体系来比照。这个跟制度高地之间没有冲突。”陈波说。
界面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四大自贸区重点试验的融资租赁和远洋航运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会被讨论和研究。
福建最优惠广东最大胆
对比四大自贸区方案,界面新闻记者还发现,福建自贸区给予台资的优惠最多。在其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中,专门提到“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
以电信领域开放为例,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离岸呼叫中心业务及大陆境内多方通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
仅这一项开放政策就很诱人了。
并且与其他三个自贸区方案不同的是,福建自贸区方案未有强调和凸显“辐射带动作用”的字眼。
陈波称,因为台湾不确定的离心力以及其对大陆不言而喻的政治军事意义,福建自贸区给予其额外的优惠开放政策是自然的。
“这种优惠不太可能给其他国家或地区。”陈波说。
而界面新闻还注意到,广东自贸区的方案最“大胆”,这与人们对广东敢为天下先的改革印象相符。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徐少华4月20日对界面新闻记者说,广东自贸区将用一年的时间探索对内资和外资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主要是针对外商投资,广东率先探索对内资也“一视同仁”的想法确实值得关注。
这与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定位相关。陈波认为,2003年就签署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CEPA)其实有80%没有落实,需要在广东自贸区内先行先试落地,这也是港澳的需求。
陈波说,四大自贸区改革形成相互竞争和补充的局面,可以促使自贸区内的改革更快更有效地在全国落实和推广。
那么会不会有第三批自贸区出现?
对此,王受文在20日的发布会上说:“我们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要把自贸区试验被证明是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向全国推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并不在于建立更多的自贸试验区。”
这样看来,第三批自贸区至少要等到四大自贸区运行3年且评估之后才可能提上日程。
㈦ 国家级新区、经济特区、开发区、自贸区有什么区别
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措施,由中央政府批准设立并拥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新区的地理范围比较小,通常是一个市内的某一个区域。“国家级新区”的布局更多的会考虑怎么样通过新区的建设带动区域的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改变整个区域的发展态势,有辐射效应。
比如:上海的浦东新区对长三角、东南沿海及沿江的经济增长都有不同程度的带动作用;重庆的两江新区,对重庆整个地方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
㈧ 关于上海自贸区对个人的影响,以及在自贸区可怎样开展进口贸易
上海自贸区的正式获批,带动上海本地股及各地“准自贸区”概念股风靡。而9月2日,《南华早报》消息称上海将于9月27日宣布自贸区成立,并将任命上海副市长艾宝俊主管自贸区工作,更让自贸区概念升温。
有圈内人士称,自贸区,是未来10年最大的制度性释放机会,谁错过了自贸区,谁就错过了一生最大的投资机会。
那么,究竟有哪些人蠢蠢欲动?资本又遵循了怎样的炒作路线?
1、在自贸区有地的人、房地产商
由于自贸区将吸引更多加工、制造、贸易和仓储物流企业聚集,因此自贸区拥有土地产权、使用权的公司的将直接受益。上市公司中如兰生股份在外高桥保税区拥有7000平米自有房产;东方创业在外高桥拥有3000 平米租赁物业仓库。
环球老虎财经评论指出,如果您在自贸区有工业用地,请稍安勿躁,不要交易,也不要施工,等待下一步的政策;一些在自贸区有农业用地的企业,开始筹划利用7-8%的施工场所进行经济型酒店的开发。
此外,一些房地产商也蓄势待发。园区成立后有望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带来潜在住房需求,外高桥、浦东金桥规划建筑面积20万平的临港碧云壹号即位于洋山保税港区附近。
2、内资、外资银行
目前对自贸区最感兴趣的是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在国内的一切资本项下的限制,都可能在自贸区取消,他们普遍希望立刻在自贸区成立自己的分支机构。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总监李峰,2日就上海获批设立自贸区话题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汇丰对中国所有经济政策的突破和走向都非常关注,目前正在对上海自贸区建设“进行研究”。3、文化产业机构
3、文化产业机构
据悉,作为服务业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创意产业或将在自贸区范围允许外资以独资或者控股形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中,自贸区或将允许设立外资投资演出经纪机构及娱乐场所。
自贸区会更为国际化,因此势必会吸引各路文化产业资本进入。
而借助迪士尼乐园的国际影响力,上海自贸区也势必会成为未来中国的一个国际化文娱中心。
在对外资行完全放开的自贸区内,内资银行的调整更大,当然也要筹划如何在自贸区争得一席之地。
4、奢侈品牌
长期以来,中国香港成为了大陆地区的“免税总店”。而未来,上海自由贸易区内的高端奢侈品免税消费中心也将有希望随之启动。“与其让国人去国外购物,不如在国内就提供这样的场所,这样既方便快捷,又达到了刺激消费的目的。”一位业内人士认为。
奢侈品牌,你们准备好了吗?
5、商贸服务
自贸区涉及多个服务行业,除了金融服务,还有航运服务、商贸服务等专业服务领域。业内人士指出,除了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外,上海自贸区还可以探索拓展功能,对新型贸易业态先行先试。尤其在服务贸易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专业的商贸服务公司,也许都在摩拳擦掌了。
值得注意的是,商贸服务涉及的范围或许会非常广。宝钢股份董事长何文波 8月26日在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对于宝钢这样一个多元化、国际化钢铁公司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宝钢旗下华宝投资、财务公司,原料、钢铁销售等业务板块都可以从中获得制度红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汽车进口贸易试点工作,据悉上海自贸区正在制定具体的适行的办法,“如果快的话应该很快就会出台。这个办法出台我觉得会为消费者更多地提供一个可靠的选择,在价格上我想可能会便宜一些。”
江伟表示,汽车进口原来的核心管理办法就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在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等部门的共同监管下,对进口汽车的管理实施这个办法已经十年了,应该说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消费者也反映了很多的问题,比如“大家很关心的,为什么我国进口的汽车和国外的汽车相比,从进口国相比市场价格为什么差得这么悬殊,维修费用过高等等。”江伟表示,究其原因这是一个销售模式的问题。
所以,“这次我们也提出来在有的市场上已经有了进行平行进口的需要,这次在文件中写到,以上海为试点,在上海自贸区开始进行试点。这也是出于一个核心思想,是为了促进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同时也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为这些平行进口虽然我们的文件和要求里面,比如说质量的保证、追溯体系的建立这些要求和现有的要求是一样的。”
自贸区相关研究报告
2014-2020年中国自贸区行业发展前景预测及风险预警研究报告
2014年5月
2013-2018年中国上海自贸区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投资价值评估研究
2013-2018年上海自贸区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
2010-2015年中国各色母料市场深度调查与投资发展研究报告
1
2
3
不过,江伟也指出,毕竟平行进口汽车后续的服务、零件的更换等后续问题上还需要有一个过程,由平行进口商负责对这些制度的建立,所以从政策制定角度讲还是比较谨慎,首先从上海自贸区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