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合并后扔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是什么合并
企业合并后仍然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情况在实际中不存在,企业合并专必然导致另一个或属几个企业注销。
企业合并时以市场为依托进行的,其本身也是资本运动。没有发达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企业合并必然十分困难。
中介机构对于企业合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兼并通常需要有业务水平高的中介机构介入,为兼并双方提供信息和咨询,牵线搭桥,提供资金支持。
关于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
一是没有简易合并的规定,这不利于对多数股东的保护和合并的效率的提高;
二是没有保护异议股东(即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规定,这又不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和合并公平的原则。
(1)独立少数股东扩展阅读:
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各国公司法都在企业合并程序中规定了债权人保护措施。即要求在作出企业合并决议后,有及时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的义务。
在法定的期限内,债权人有权对企业的合并提出异议。企业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必须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企业合并的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