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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财务作假

发布时间:2021-01-14 05:21:32

1.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2. 如何识别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造假

前期在分析个股时经常提到一个指标,那就是净利润和经营性净现金流的匹配程度,这是确定一家公司业绩真实性的重要指标。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企业经营利润靠的是正常销售收入,而净利润是扣除成本、各项费用和税收后的最终所得。而我们的会计制度实行的是“责权发生”制,也就是说我把东西卖给你(或者给客户提供完服务)这笔交易就可以进我的账面的销售收入了,因为我从法律上已经完成了我的责任和义务了,至于钱有没有收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钱立即就收到,那么说明这家公司的议价能力很强,不给钱买不到货,这是真正的好公司。而如果货卖完了,账面销售收入增加了,但钱没有收到,资产负债表里的应收账款肯定会不断增加,账面的利润虽然也增加了,但其实只是空中楼阁。如果这些应收账款最终没有收回,这些坏账将在下个会计年度集中体现,可能导致企业亏损,这其实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同样的净利润,不同的真实程度怎样才能体现出来呢?其实这些都反映在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中,具体来说就是反映到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中。学过会计的都知道,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大报表中最难编制和最难造假的就是现金流量表(当然也可以造假,只是难度大些),因为有些东西可以虚构(比如存货、应收账款),但你账上的现金很难造假。随便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年末净利润为1亿元(不考虑其他营业外收入),其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也在1亿元左右,说明这家公司经营很不错。还有些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额超过1亿元,说明有些客户要提前预付货款买公司的货(还有的周转率很高),公司的产品应该是供不应求!在我国目前大部分商品都是赊销的,公司账面上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也是正常现象,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在0.6-0.8亿元左右也都属于正常。但是如果这家公司的应收账款特别大,并且都集中在一两家客户,我们就要小心了。经营模式没有变化,经营性现金净流入起码应该是同比例增长。

3. 如何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报表的虚假,外行人是看不出的。另外年报、季报、半年报都有事务所把关版。他权们不能说是串通,但是也有默契的。即使国家审计局、证监会来审,也不一定弄得出真东西来。另外上市公司在做帐时,依据的是最新的企业准则,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掩饰的多半是以前年度的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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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识破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作假:

  1. 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在1997年《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发布之前,由于对关联方交易缺乏约束,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内部关联企业的关系或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关系,通过采取诸如买卖商品、转移价格、转让其他资产、提供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转移项目、签署各种协议、合约等五花八门的方式,以调节收入、利润数字为目标,寻找各种合乎逻辑的借口,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非实质性转移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美丽谎言。《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以后,对关联方交易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但由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关系错综复杂,如果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大股东故意向中介监督机构隐瞒关系和关联方的交易,加之中介机构的审计不深入,过于相信上市公司的一面之词,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财务报告的情况就难以杜绝。

  2. 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每到年底,各家“T”类或准“T”类公司为避免停市摘牌厄运,挖空心思,利用各种形式的重组和资产转让、股权转让等“一锤子买卖生意”方式调节报表,扭亏为盈,涉险过关。还有一些本来有较好业绩的企业,为了给人以高成长的印象或其他目的(如操纵二级市场价格等),“大幅”增长利润。实际上,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3.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仔细阅读2001年以前的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我们不难看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这还不算,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项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4.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或隐形占用其配股资金,风险揭示不明。由于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加之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就不足为怪了。实际上,大股东挤占挪用上市公司的配股资金可以说占了很大的层面,只不过是占用的程度和多寡不同罢了。在二级市场的收购战和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转让及各种重组中,本身就不排除有专冲着想通过控股上市公司,旨在利用二级市场的便利筹资条件进行“圈钱”的图谋行为。在挤占挪用的形式上,有直接的形式如通过内部融资、借贷,也有隐形的方式如通过内部银行结算占用等等形式,上市公司在披露时往往是回避或含糊其辞。实际上,控股股东挤占挪用的资金往往因为投资失策或变成其他非货币性资产而不能按期归还或归还时大打折扣,可谓“借钱容易还钱难”,往往形成上市公司的一笔长期应收账项,时间一长,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5. 大肆公开造假,人为编造原始凭证,出具极具欺骗性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市公司公然造假的事在中国证券市场时有发生,早年间的“琼民源”、“银广夏”事件,使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产生怀疑,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危机”。一般情况下,纯粹弄虚作假、故意编造原始凭证和虚假商业合同等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中占极少数,但笔者认为这是会计信息造假最恶劣的一种,因为它不同于利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会计规则的伸缩性在有限的范围内调节财务数据。譬如少提各项减值准备以求虚增利润等的公然造假完全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他们通过编造不实的购销、代理等各种合同或协议,以及相配套的可以反映增加收入和利润的原始交割单证,按照其设定的收入和利润数字,从主观意志出发,在具体构成经济事项的表象上蒙骗执业不够严谨的中介审计机构和投资者,采取此种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在其幕后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动机。如与二级市场黑庄勾结操纵股价、恶意圈钱、免于摘牌而孤注一掷等等。

  6. 或有事项特别是预计负债方面揭示不明确、不完整或回避揭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的经济现象已越来越多地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仲裁或诉讼、债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等等。可以说目前从普遍意义上讲,上市公司绝大部分在或有事项上的相关信息披露上是不明确、不完整甚至有些采取回避的态度,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人们对或有事项这一特定经济现象认识不深,事前估计不足,认为在或有事项可能发生但没有实际发生前没有必要加以确认记录;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等诸多因素如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具体会计信息披露人员对本可以反映的或有事项无法确认和记录,如公司出现担保业务后不反映也不主动向中介机构提示,外界考证起来比较困难,甚至还有个别少数领导签字盖章担保后,企业本身的财务人员都不知情,更谈不上披露。但一旦或有事项实际发生,公司面临承担责任时,一般数额往往较大,致使广大投资者有一种被愚弄欺骗的感觉。

5. 在德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会受到什么处罚

发达国家法制很规范,这是很严重的。罚款,甚至入狱都有可能。

6. 近三年有什么金典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

1、万福生科
典型例子,当数万福生科(5.940,0.18,3.13%)(300268.SZ)。2012年10月25日晚间,万福生科公告称,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利润4023.16万元,未披露公司上半年停产事项。
但其造假显然不仅存在于2012年上半年。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又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此前,公司披露其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收1.88亿元。这意味着,这家于2011年9月27日挂牌上市的公司,目前披露的累计虚增收入,已高达9.28亿元。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的特点,更因为其账务被农业公司的行业特点遮盖。“农业公司交易方式有的很原始,即使真的业绩造假,单看调整后的业绩报表也不容易识破。”一位接近深交所人士告诉记者。
有保荐人士认为,万福生科存在难以被发现的虚假采购模式:公司将已实际入库的粮食运出,以农户的名义再次卖给粮食经纪人,后者再卖给公司,即一批粮食多次入库,每次都有实际的入库记录。
比较久的两个案例:
2、紫光古汉
而更让市场震撼的,无疑是与万福生科同属于湖南地区的上市公司紫光古汉(000590.SZ)。3月12日,公司披露其财务造假等多项违法事实及证监会的处罚决定——2005年至2008年间,紫光古汉连续四年累计虚增利润5163.83万元,占其对外披露利润累计额达87.04%。公司遭证监会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前董事长郭元林等7名时任高管被证监会警告并处累计39万元罚款。
紫光古汉的财务造假手法更多是通过关联企业实现。其关联公司湖南紫光药业、衡阳中药公司在紫光古汉虚增营业收入的不归路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3、绿大地
绿大地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达3.46亿元。
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下,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其中,在上市前的2004年至2007年6月间,绿大地使用虚假的合同、财务资料,虚增马龙县旧县村委会960亩荒山使用权、马龙县马鸣乡3500亩荒山使用权以及马鸣基地围墙、灌溉系统、土壤改良工程等项目的资产共计7011.4万元。绿大地还采用虚假苗木交易销售,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通过绿大地控制的公司将销售款转回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总计2.96亿元。绿大地的招股说明书包含了上述虚假内容。

7. 上市公司财务作假CEO会判刑吗

会判刑,还会有罚金等其他的附加刑

8. 如何谨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极大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对投资者来说,了解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发生的原因、造假企业的套路,学会利用财报分析规避造假标的,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当前,A股上市公司进入年报密集披露期。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指南针,财务报表集中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偿债能力等指标,是投资者选择购买A股标的的重要参考。然而,近年来A股市场不断上演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给价值投资蒙上了阴影。这些财务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极大地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值得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财务造假的多发地,既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也一直是市场监管的重点。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随着近年来并购重组数量增加,有的上市公司承诺业绩出现“水涨船高”的情况,但重组标的资产后期很可能达不到承诺的业绩。对此,有人就开始“动脑筋”“想办法”,粉饰业绩、虚假披露,对于这些违规行为投资者需要格外警惕。

内容来源:经济日报

9.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作假,其审计所和审计人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所有财务欺诈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切断高管的责任,就能消除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段

1、利用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表。

一般来说,我国上市公司大多属于集团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各种经营环节等方面来看,它们大多处于一个复杂的多结构中。

向社会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以及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

关联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但往往在整个集团内相互补充,甚至是商业购销客户,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整合并数据提供了平台。

2、通过“泡沫重组”或资产突然转移等方式,追求一种浮华的短期逐利行为。

通过债务重组和资产转让取得的这种非经常性收入并不总是存在的。由于主营业务实际增长不大,经过一两年的实质性业绩提升,这些企业的业绩往往出现大幅下滑。投资者投资是因为他们只关注企业表面收入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9)在上市公司财务作假扩展阅读:

我国证券市场是政府主导型市场。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导致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进行财务包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基于自利可能有操纵利润、虚报业绩的动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股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委托独立的审计人员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报告。

但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10.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

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

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

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

2、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

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10)在上市公司财务作假扩展阅读

我国证券市场是政府主导型市场。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导致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进行财务包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基于自利可能有操纵利润、虚报业绩的动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股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委托独立的审计人员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报告。

但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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