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资委能否作为公司股东
国资委可以作为公司股东丫的,国资委从《公司法》中可看出"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杨行使股东会职权,国资委作为股东,应主要通过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和委派董事监式方式来履行股东职权。
❷ 求第一大股东是国资委的股票公式
这个是没有公式的,你要查,就去查央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
❸ 自然人股东离任后,去了另一家公司,新公司的大股东与前公司的都是国资委,还适合继续持有前公司的股份吗
如果是在同一国有企业内(包含与下属公司)调动,可以考虑继续持有;但如果是同一国资委下的不同国有企业,那就不适合继续保留股份。看问题是实施的股权激励,激励原则之一就是经营业绩和激励要关联。
❹ 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国资委,该公司股票接下来会怎样
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国资委该公司股票接下来会怎样?
公司控股股票转让国资委该公司的股票,接下来我认为是不错的。因为在国资委的监督和运作下,这个企业一定会盈利的。所以它的股票一定也会非常火爆的。
❺ 大股东是国资委会退市吗
一般不容易退市,太糟糕的情况下可能会行业整合重组。
❻ 近日地方国资委全权接手成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是哪家
你这个抄问题提得太大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要么是国家股东控股,要么是非国家股东控股。将所有的上市公司都罗列出来,简直太难了。 控股股东查询方法:在任一股票页面点击F10,在打开的页面点击“股东研究”,就可查询到控股股东是谁。控股股东就...
❼ 如何查找一只股票的最大股东,如何知道是不是国资委的或是省资委的
在股票行情分析软件输入股票代码或者拼音找到这只股票,按F10进入个版股资料,在股东研权究栏目就有这些内容:【1.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2.股东变化】【3.基金持股】
第一项就是最大股东.看它是不是国资委的就可以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的,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党中央决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党中央规定的职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❽ 控股股东变成国资委是利好还是利空
三会一层是重抄要的治理机制,控股股东退出董事会一般来说不太有利于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妥善作出决策部署,至于利好还是利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键看公司的相关安排以及该控股股东有没有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和管理权或其他妥善治理方式,不能一概而论,以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行施权利,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东赔偿损失。
❾ 急!!国有企业受让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是否需要行政审批
国有企业受让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需要行政审批。
如果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一级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应当根据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的本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如投资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内,不需要另行审批。如投资项目不在年度投资计划内,则拟投资的国有企业应向国资管理部门单项报批;
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
(9)大股东变更为广东国资委扩展阅读: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
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明确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境外风险管控、推动走出去模式创新,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境外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切实加强境外项目管理,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境外检查与审计,按职责进行责任追究。
❿ 国资委关于一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权全部退出转让的工作方案有什么
国有股权转让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四、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六、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八、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九、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