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公告复。
根据《上市公制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变更企业名称,应当及时对外披露,说明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如本次名称变更是因该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引起,还可能需要履行因此带来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报告和披露义务。
(1)上市公司股东公告扩展阅读
现行规定下,持股变动披露间隔是5%,《指引》对此进行了完善。要求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后,每增加或减少1%的,投资者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但披露前后无需暂停交易。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2. 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增持或减持股票必须出公告吗
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增持或减持股票必须出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回披露管理办法》答
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第四十六条(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股东增持股份时需要遵守下列规定。
1、小于5%:增持达到5%时,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2、5%-20% :增持时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20-30%:增持时要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30%-50%:可选择12个月内自由增持不超过2%股份,并在首次增持、增持达到1%和增持完成后披露;若增持比例超过2%,应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比例不低于5%;
5、大于50%:可自由进行增持至最低流通比例,每增持达到1%次日披露,达到2%的,披露当天及次日需暂停增持操作。
3. A股市场,上市公司十大股东增减持,需要提前公告吗
需要提前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 上市公司减持几天内公告
你好,在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内在两个交易容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根据《证券法》规定,当投资者股东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并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份而持有5%以上的股份的,卖出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风险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据网络整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5. 上市公司公布年报后多久必须开股东大会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5)上市公司股东公告扩展阅读:
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东大会
6. 上市公司股东都有哪些窗口期
不需要。
年度报告需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含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季度报告需披露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季度报告不需要披露。
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于规定时间编制并公布的反映公司业绩的报告称为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是公司会计年度经营状况的全面总结。
中期总结是公司半年度经营状况的总结。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对某些可能给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予以披露的报告称为临时报告。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
(6)上市公司股东公告扩展阅读: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7. 流通股东减持多少就公告 持股份多少以上必须公告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版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权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8. 在哪里查看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公告日期
股票软件上按f10,就能看见相应的资料。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低于5%,出售1%股票需要公告吗
5%是公告的下限。只有当持股比例高于5%时(包括增持后达到或超过5%,减持前超过5%),都要进行公告。低于5%时,买卖就不需要公告了。
10. 上市公司股东做股权质押超过多少需要发公告
你好,交易复所《股票上市规则制(2014年修订)》第11.11.4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5条规定: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对外披露。即任一股东累计质押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时,应当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单笔质押没超过5%,但累计质押达到或超过5%时,应当公告。如上市公司拒不披露相关信息,股东可以向本所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