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需要公告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需要公告吗
问: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需要公告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需要公告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依据公司法,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
4.足额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足额出资的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法第九十五条)(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款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上市公司国有持股比例是看股份变动情况还是前十名股东情况呢
表格1体现的是单位时间段类的股份变动情况,无法得出国有持股比例。
表格2体现的是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只能说体现了一部分的国有法人持股。如果有另外的国有法人而没有达到前十大股东,那么也显示不出来。
所有你这两个表格都不能看出所有的国有持股比例
C. 股票 公司资料里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是什么意思
十大股东应该很好理解,就是持有公司股份前十名的股东
流通股股东是指所持股份专可以在市场属上买卖的股份
与此相对的就是说还有非流通股东,股东=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
非流通股东有几种情况,有的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股改之后承诺几年之内锁定,就是承诺几年内部抛售的,有的是定向增发的股东承诺锁定期的,还有就是新股上市的原始股东和网下申购的机构都有各自的锁定期
D. “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有什么区别
十大流通股股东是指前十名持有流通股最多持股量的股东;而十大股东指的是总股本中所持有最多持股量的前十股东。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上市公司有没有禁售流通股。
E. 股票十大流通股东都是个人是什么意思
一个企业的所有股票的前十名持有者称为十在股东。
对于上内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大约容总股本的一半进入流通市场,这一部分就是我们在各营业部所能卖到的,称为流通盘,这里面的前十名持有者被称为十大流通股东,他们是这只股票的市场操纵者。
十大股东是流通的和未流通的都算在一起了。
比如说,中国XX,第一大股东是国家XX局,那么这暂时不能流通的,以前我们叫这个“法人股”,现在股改后,叫受限流通股,在没上市之前,不能算为流通股。所以十大流通股股东里看不到这个股东,但在十大股东里能看到。
如果第二大股东是XX基金,所持有的是流通股,那么这个基金就是十大流通股东第一名。
F. 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区别
两者区别抄表现在:
一、股份数占比统计袭口径不同。
十大股东按总股本数量统计的,指持有股份数量在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最新结构排名。
十大流通股东按流通股数量统计的,指持有可流通股份在流通股总量中所占比例的最新结构排名。
二、享有股东权利方面不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享有的股东权利,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相适应。这是”同股同权”的股份结构机制。
(6)现在股份前十名股东扩展阅读:
在A、B股股权设计机制里,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虽然股东按股份数量占比排名,与同股同权机制是一样的,但在享有股东权利方面是有根本区别的。比如 阿里,京东,小米等就是这种A、B股设计机制。
在二级交易市场,我们散户的对手(机构)盘,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东里面的积极参与交易的部分机构。由于股价的上涨,需要资金主动推动。因而,十大流通股东中的机构力量,往往在实盘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股价运行的方向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