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股东,也在公司任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在公司任职,需要签劳动合同,高管签聘用合同也是可以的。只是劳动合同的保护更全面。尤其是工伤保险对于用人单位的保护,不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Ⅱ 股东在别的单位有任职 公司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
只要你们都同意就没问题,有限公司自治权利很是很大的,
在公司法层面来说,只要不是同行竞业就行
Ⅲ 公司的股东可以在其他公司任职吗
一、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在公司任职吗
股东在公司任的职务没有定性,可以是任何职务,也可以不在公司任职,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很多股份制公司,员工也持有公司股票,管理层也持有公司股票,都是公司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Ⅳ 本身是股东但又在公司任职该怎么办
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股东不能在公司担任要职啊。
Ⅳ 股东在别的单位有任职 公司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
当然可以在别的公司任职,只是你在A公司只能得股东分红,不能得工资或按工作时间得工资,同时得股东大会同意。因为你在B企业工作,不可能也不能得两份工资
Ⅵ 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能否同时任职于两个公司的问题
没有特殊限制。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理等高级职员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可见,非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里没有这些讲究。如果在未来,两个子公司当中有一个或两个出让股权后公司由国有资本控股,那么兼职将需要相关机构的授权,授权之后可以兼任。
(6)股东在公司任职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Ⅶ 在一个公司当股东,又在另一个从事相同行业的公司担任股东,这样可以吗 公司法有类似的规定吗
这样子是可以的,公司法没有类似的规定,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股东向多家公司投资的规定。可见,股东可以向多个公司投资成为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其中的第(五)项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的规定,对于股东没有类似的规定。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 网络
Ⅷ 股东在公司任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需要。这时股东的身份既是股东,又是公司员工,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