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集团股份 > 股东起诉上市公司案例

股东起诉上市公司案例

发布时间:2021-02-03 07:09:05

A. 公司股东被起诉,对公司有影响吗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内的,不得担任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法人被起诉,也不一定就会判刑处罚,也可能无罪释放的,所以被起诉之后,公司应该立刻拟定一个针对性的方案,保证公司之后的运营能够正常。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被判刑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然后到工商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即可。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B. 股东知情权诉讼案例及分析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管理者,有权了解公司的运行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下面我们通过一个股东知情权诉讼案例,来详细了解下!
股东知情权诉讼案例
一、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某民,男,汉族,1 9 5 X年3月1 3日出生,住重庆市渝中区某某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联系电话: 。
被告:重庆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某某路XX号;法定代表人李某,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完整提供公司自成立至今的财务账薄(会计账目)、 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和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查阅;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
原告系被告股东、董事。
被告成立至今从未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提供过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也从未提请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被告公司章程第 16条第6款规定股东享有查阅公司会计账薄、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依据以上相关规定,原告曾于2009年x月x日向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递交了要求查账的书面申请,并要求专业会计师协助。经多次催问,其反复推委,不仅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回复至今都没提供一份财务资料、账薄、凭证。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具有查阅公司会计账薄的权利,且法律并未对股东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薄时寻求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提供帮助作限制性规定。同时,对于一个缺少专业知识的股东,请求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帮助查账,这也是法律给予股东查阅会计账薄请求权的应有之义。
特根据《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向贵院起诉,盼依法判决满足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9年X月X日

C. 急!公司法案例:某公司经营多年后发生严重经营性亏损,小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法院是否应该支持谢谢!

任何一个民商事裁判的结果,都意味着在当事人之间,实现利益的重回新分配,在对纠纷进答行裁判前,应当对当事人之间原有利益与做出相应裁判结果后重新分配的利益进行衡量,以做出恰当的裁判结果。该案中所涉及到利益众多,包括公司自身的利益、股东的利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商业伙伴的利益、公司职工的利益等,其中有些利益甚至与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关,比如其中的公司职工利益。我们必须对这些利益进行综合的考量,以作出恰当的裁判。因此,小股东败诉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这属于侵权之诉,所以,若小股东的请求被驳回,再次向法院提请解散公司,诉讼时效并没有经过。

D. 大股东用自已的股份借款是否可以起诉大股东所在的公司

有点不抄太明白意思:是不是说大股东用自己的
股份质押
贷款?如果是的话,这是好事啊。
如果是上市公司,起码在大股东质押股票期间,他不可能减持这部分股票,等于宣布一段时期不减持股票,是
利好消息
啊!
如果是未上市的公司大股东质押股份贷款,只是他与自己公司和贷款方的关系,与别人无关。

E. 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上市公司维权

参考法律依据复《中华制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F. 上市公司股东被控告的法律后果

上市公司股东被起诉,股东的股份一般会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判决后,回一般会被执行答。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G. 散户小股东们在本地起诉外地上市公司可不可以

你好,。你能把问题讲的详细一点吗?
如果直接告上市公司是不行的,版你必须到他的注权册地去,如果选择告中介机构,则我认为你完全可以在上海告的。以上观点是否满意,请评价。
如果侵害的结果或者侵害的行为在上海发生,则可以在上海起可以根据你们的具体案情来分析具体的诉讼方案。建议你。

H. 关于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典型案例

案例: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支持了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控股股东向第三人公司返还其受侵占资金189.44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法官还首次在判决中认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修订后的公司法施行之日起算,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从权利人知晓利益受侵害之时起算,从而保护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原告林某和被告某科技公司均为北京一家智能卡公司的股东,分别占有公司15%和35%的股份。2002年底,智能卡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林某提起清算之诉。2004年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与科技公司及其他两位智能卡公司的股东共同对智能卡公司进行清算。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海淀区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智能卡公司2001年3月26日的资产负债表及成立以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清查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审计报告,认为科技公司占用智能卡公司资金170万元,且智能卡公司因违规事宜已支付的不合格支出19.44万余元应从责任人科技公司处收回。
另,2002年10月,会计师事务所受智能卡公司另一股东委托,对智能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成立以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发现在1999年10月8日公司成立之初,即有智能卡公司的入资款转付科技公司170万元,形成其他应收款。林某在得知该情况后,于2002年11月6日曾向科技公司发函,要求妥善解决智能卡工程公司注册资金170万元被抽逃等事宜。
诉讼中科技公司辩称,在2002年11月6日林某即已发现了科技公司收回借款170万元的问题,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02年11月6日起算,现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请求法院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类型为股东代表诉讼,针对的是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而这种侵犯利益行为的主体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股东应属此列。由于智能卡公司已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并经人民法院判决由几位股东对其进行清算,故智能卡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已不能代表公司行使诉权。该公司的股东在发现公司利益受到他人损害发生损失的情况下,通过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提起诉讼寻求救济已无实际意义和可能,又因智能卡公司清算组也未成立,足以说明通过智能卡公司内部救济途径无法实现该公司的权益救济。在此情况下,公司的股东林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诉讼,为智能卡公司请求利益保护,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在2005年10月27日修订之前,尚无股东代表诉讼之制度的明确规定,林某尚无法定之诉权,因而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修订后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赋予股东起诉权。林某起诉之日,在修订后的公司法实施日之后,并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科技公司非法占用智能卡公司注册资金170万元及违规支出194 465.90元的行为给智能卡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科技公司向第三人智能卡公司给付1 894 465.9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I. 个案例:股东是否有权起诉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

股东有权起诉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版》第三十三条 规定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阅读全文

与股东起诉上市公司案例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热卷主力期货吧 浏览:154
新手投资理财活动 浏览:234
cj期货 浏览:809
融资合同公证 浏览:342
萨斯喀彻温省钾矿吸引大量投资 浏览:550
融资租赁irr计算器 浏览:526
什么人不适合期货 浏览:329
日照1124豆伯价格 浏览:160
建行贷款买车要几天 浏览:28
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724
投资理财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浏览:496
外部融资困难 浏览:704
燕郊49800民间互助理财 浏览:990
产权交易所管理办法 浏览:516
科创基金和战略配售基金的申购费 浏览:843
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举措 浏览:221
8万投资人彻夜难眠 浏览:240
12月28日上海金交所铜期货价格 浏览:219
易方达基金网基金 浏览:381
p2p理财人跑路了怎么办 浏览: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