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年报出来了 但是股东人数却没有公布 一般情况披露股东人数数据时间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上市公司年报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简称,是上市公司一年一度对其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概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披露的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除金融业等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时要按有别于其他上市公司的专门财务披露外,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相同,其基本格式也有统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年报及其摘要的编制必须以证券市场监管当局制定的有关规范为依据。在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编制的依据是《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稿)及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及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年报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年报及其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简介。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及缩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等。(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具体内容包括列示公司本年度实现的一系列经营指标,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并列示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逐项说明变化原因。(3)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具体包括股本变动情况和股东情况介绍。(4)股东大会简介。具体说明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5)董事会报告。具体包括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投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情况、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其他报告事项。(6)监事会报告,具体包括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召开会议的次数,各次会议的议题等。监事会应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发表独立意见。(7)重大事项。具体包括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及人事变动情况,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一系列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重要事项。(8)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9)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对年度报告摘要,为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其它事项。年报披露的内容是投资者完整了解公司时所必要的、有用的信息。投资者对年报披露的信息进行认真地阅读和分析,有利于捕捉年报所包含的重大线索与信息,发掘年报信息中所隐含的投资机会。
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股票交易软件F10中和相关网站上都可以看到。
㈡ 公司准备上市,一般什么时候披露高管信息
在上次提交资料的时候就需要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回 11 号 现发布《上市公司答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周小川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已经公告持股变动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就该事实做出公告,无需停止买卖该公司股票和重新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其所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的;
(二)一致行动人的成员发生变化;
(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折叠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定期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核对持股变动情况,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做出报告。
折叠第三十二条
有关持股变动情况依法披露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立即向有关股东进行查询,有关股东应当及时予以书面答复,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做出公告。
折叠第三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有关持股变动信息;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一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的披露时间。
㈢ 上市公司需要对哪些信息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其理论基础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纠正证券定价偏差,最终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规范、易解、易得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之一。在没有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上信息的混杂状态使得投资者无法辨别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结果便是高低品质证券的价格趋同,换句话说,投资者不愿意为高品质证券支付高价,因为他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质证券。这就是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直接后果便是“资源将会配置到一些低价值的替代物上作用”(Esterbrook and Fischel,1984),而高价值的证券定价偏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降低,资源配置功能受损。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证券监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在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中得以推行。实践强有力地证明,通过树立并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提供投资者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增进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并最终促进了资本的有效配置,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包括如下一些内容:
(1)数量性信息。上市公司一般按照国家颁布的"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以及行业会计规定,以货币形式反映公司所涉及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
(2)非数量性信息。这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重要变化说明、会计政策的使用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影响等等。
(3)期后事项信息。这主要包括:直接影响以后时期财务报表金额的事项、严重改变资产负债表计价连续性严重影响资产权益之间关系或严重影响以前年度所呈报的有关本期的预测活动的事项、以及对未来收益和计价的影响不明了或不确定的事项等。
(4)公司分部业务的信息。它们是随着公司多元化经营、跨地区经营的业务发展,而导致的一种信息聚合。如果仅仅在财务报表中揭示这些数量性的数据,很难准确揭示公司这部分业务的经营、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在对外报表中公布这部分数据,以及数据的口径、揭示的原则、管理的要求等众多重要信息。
(5)其它有关信息。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交易过程中,除了公布上述占主要地位的财务、会计信息之外,还应披露相关的:公司概况、组织状况说明、股东持股情况、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重要事项揭示、公司发展规划以及资金投向、股权结构及其变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等信息。
㈣ 中小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是否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中小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增加或者减少比例达到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㈤ 请问投资者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第六大股东(个人)的详细信息吗
持股数量是公开的,在股票年报和季报里的最新基本信息,但其他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上市公司无法提供,你去网络里搜搜试试!
㈥ 请问上市公司有哪些信息必须披露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专行股票公司信息披属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具体到某个人吗
1.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关会计准则
(1)完善违法披露的法律责任,提高违规预期成本。在相内关法
律法规中,应该加容强和细化其中对证券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建
立和完善与此相关的诉讼机制,明确不同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
追究和惩戒机制。在执法方面,对上市公司违法披露信息、故意
隐瞒或歪曲重要信息的行为,应严加惩处;对公司领导人授意或
强迫会计人员伪造会计资料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中介机构
为虚假信息流入市场大开方便之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要改变极
不公平的执法方式,经济处罚要不应只是对上市公司(即所有股
东)的处罚,而要落实到制假者个人,以加大造假成本。
这是法规,责任人并不只是一个,除了公司领导,还有可能是给这个公司做审计的会计事务所。
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版股票公司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㈨ 上市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需要特别披露什么内容吗
需要,正常情况下,前十名的自然人股东要披露姓名,国籍,身份证号,住所,专是否有永久境外属居住权。
如果是持股10%的,那已经算是主要股东了,披露的会更详细,还要披露任职情况、与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该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情况、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如果是在申请上市前一年入股的,还必须披露其近五年的简历。申请前半年入股的,还要详细披露入股原因。
如果是在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就已经持股5%以上了,那就是主要发起人,还会披露改制时该自然人股东的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业务。
㈩ 上市公司应披露股东哪些信息
您好!《深圳复证券交易所上市制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上市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 (二)上市 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三)上市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 (四)上市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小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