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不想担任法人了,股东们不同意怎么退出呢
法人的产生一般是由章程约定或者股东会决议产生,法人的更换需要股东会决议表决,担任法人一般是股东,董事或者经理,你可以以不胜任法人工作提出申请,并说明不对公司的管理负责。
『贰』 我想当股民,但不想当股东,怎么办
呵呵,只要赚钱就行了,做什么股东咯,你也没那么多钱做撤,呵呵
『叁』 公司有两个股东,我是公司的法人,但是和另外一个股东有矛盾,不想做了
转让股份,无论对内对外
可以召开股东会(就是你俩坐下来谈谈)进行公司清算注销,他反对则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或者他购买你的股份。重要的是把法定代表人给跟换了。
『肆』 为别人做挂名股东,不想做挂名了,怎样才能解除
股东退股流程:
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禁止股东退股的法律评析:
禁止股东退股是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观点,我国旧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法律规定,有着深深的大陆法系的理论背景。大陆法系关于股东不能抽回出资的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东退股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的投资构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物质保证。我国旧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公司法》严格遵循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旧《公司法》第34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退股的规定,即是资本三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如果允许股东退股无疑是对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的破坏,从而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股东退股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东的投资转化为公司的资本,是公司赖以经营和偿还对外债务的物质基础。股东退股,抽走投资,使公司的财产减少,于公司不利。股东一拥而上要求退股,则公司将不复存在。
第三,股东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在公司经营不善、发生危机时,允许股东退股等于是将退出股东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剩余股东。
第四,公司法是强行法,《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属于强制法律规范,当事人不得违反。
上述理由对完善股东退出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作用,但是绝不足以成为否定股东退股的理由。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企业法人终止,其债权债务尚未清理完结的原法定代表人,不得新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伍』 如果不想做公司的股东了,股权要怎么处理
您好抄,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是指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这个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是完全自由,外部转让则需要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其股权的权利。
股权转让的结果是使受让人能够对公司主张相应的股东权利,股东权利的行使是以获取股东资格为前提。
因此,股权转让中的核心问题是受让人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基于什么标准确认受让人已经能够依其股东资格向公司主张权利。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陆』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不想干了,怎么办
违反了出资义务的股东,由于其不缴纳出资的行为违反了其与公司之间关于缴纳出资的协议,属于违约行为。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违约的股东,其他股东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派生之诉。
『柒』 有限公司股东不和,不想继续做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有限公司股东不和,不想继续做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如果我是公司股东,我不想入股了,
可以无条件的撤走我自己的股份
『捌』 我是股东,我不想当股东了想变更采取什么方式
抛出股票套现就行
『玖』 苏州公司注册后不想做股东怎么办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拾』 不想当股东了,可以退股吗
可以,原众股东协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