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就是借来钱。企业经营中自经常会遇到资金不够用的情况。
要借钱就要给人家报酬。借钱可以有几种方式。股票融资,就是我要向你借钱,你给我钱,我按照谈好的价格给你折算成股票。好比说是你借给我1万元,我给你2000股的我公司股票(按一股5元来谈的),你可以凭股票分红,但是没有利息,如果公司经营的好,红利要远高于利息。但如果公司破产了,股票持有者一分没有,债券持有人可以优先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
股权融资,和股票融资类似,不过是这样的公司可能没有上市资格,所以其股份不叫股票,而叫股权。
Ⅱ 天使轮融资出让股份比例及后期融资股份回收怎么做
为什么要出让,增资扩股不行嘛,对企业有好处的,回购要签协议了,一般都是按照现价回购,或者更高,人家投资就是为了赚钱的
Ⅲ 关于融资与股东之间的利益
当然是全部进入公司的帐了,风投投的是公司,而不是给个人,风投近来了要占股份,所以股专份要重新属划分的
补充:
风投是不会这样做的,这个应该看作是原来的股东为了吸引风投而做出的牺牲,因为风投的资金进来后,公司的总资产是增加了,虽然股份比例降低了,但是实际拥有的资产不一定是降低了,肯定不会是分文不值了
Ⅳ 请问股权融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版标的经济行为权;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Ⅳ 融资与股权比例应该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分析吧,比较好理解。
情景分析
项目是比较优秀的,估值一直在上升,下一轮正式融资N的估值必然节节攀升,股东Z的比例会在下一轮估值中被稀释,要想保持不变,就要在之前将比例提升。项目方让股东Z增资相当于定向增资,由于股东Z比例增加,相当于将其他的股东比例稀释。按低于下一轮正式融资的估值,则体现项目方对股东Z的诚意。
思考过程
为便于表述,先假设一些参数如下:
z 股东Z在当前所占的股份比例(也就是需要保持的比例)
X 股东A需要增资的额度
P 针对股东Z融资后的估值
V 正式下一次融资N的融到资金
N 正式下一次融资N后的估值
估值方式
估值方式有两种,前估值和后估值,本次采用融资结束后的估值方式计算,估值后再融资于此类似,可能要重新考虑。
后估值计算
注:
比例计算可采用:原比例x稀释比例+新增比例 或采用 (融资时股权价值+增资)/融后估值
对正式的N轮股权价值为 (((P-X)z + X)/P)(N-V) 即融资前的股权比例x融资前的估值
融资后的比例 (((P-X)z + X)/P)(N-V) /N 其中 (N-V)/N 即稀释比例
比例不变
(((P-X)z + X)/P)(N-V) /N = z
对方程求解:
X = (z/(1-z))P(V/(N-V))
前估值计算
同样:
((Pz+X)N/(P+X) )/(V+N) = z
求解 X = zVP/(N-z*(V+N))
前估值方式,相对稀释较小,因此需要的增资比例较少。
Ⅵ 融资与股权他们之间有哪些联系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方式之一就是股权融资,是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是中小企业理想的一种融资途径。
Ⅶ 融资股权分配
一般而言,技术(包括管理技能)最多只能占30%干股,另外项目又属于你个人版的,这块也权最多只能占30%干股,所以你一分钱不拿可以占到60%干股。其余人出资只能按照比例分配剩余的40%干股。理论上是这样,但现实是,一可能你的合伙人根本不了解技术和项目参股的比例,二是就算是懂一些,也不可能让你每项都占到最多的30%干股。而且人都希望利益最大化,你认为你有项目和管理,但他们会认为他们出全额资金,你一份没拿,各自都会认为“我”才是关键。尤其是跟朋友,这个更难搞,当然你可以找天使基金,不过那个可能会被骗项目,也可能会得不到太多的股份,天使基金本身也是靠压榨创业人来盈利的。
最好的方式是,你搜集好资料,开诚公布地和投资人谈一下,看技术和项目他们能最多让你分别占多少干股。
当然如果对方实在达不到你的要求,反正项目和管理都是你在做,可以先签三年合作协议,等你有资本了,以后可以一个人重头再来,毕竟钱好找,项目和经验难找,主动权最终还是在你这边。
这样可以么?
Ⅷ 如何计算融资后的股权比例及股权价值
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
举个例子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案例来看,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