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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可以代企业支付货款吗

发布时间:2021-03-09 05:28:10

股东代公司向银行贷款200万,利息公司可以做账吗,股东需交个人所得税吗公司需要交营业税吗在线等答案

股东是自然人,股东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00万,产生的利息由股东个人承担。但股东是否将这200万无偿给公司使用呢?如果企业不是无偿使用,那么一定会产生财务费用,也就是利息。对于股东来说,利息收入是要单独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完毕后,税务机关可以开具发票,公司凭发票记账并支付股东借款利息。但是要注意,企业向股东的借款利率是否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如果高于贷款基准利率,那多记的利息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同时,还要注意股东在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如果股东借给企业200万,那么股东在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否则,借款超过权益投资的2倍,也是要做纳税调整的

㈡ 法人兄弟的汇款凭证可以视为公司的支付货款吗

一般是不能的,但汇款凭证中明确记载代付款是可以的,或者双方已明确是代付款并有书面记载也是可以的。

㈢ 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可以的。抄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拓展资料: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在2015年9月1日以前,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公司不得借款给法人股东。但2015年6月份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

3、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可以作财务调整,要有法律上的可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作验资。

㈣ 个人支付的货款作为企业入股资金如何做账

1、如果只是入股,那么借记入“应收账款”,贷记“资本公积”。

2、如果是入股增资,那么借记入“应收账款”,贷记“实收资本”。
3、公司增资扩股,那需要办好如下手续再再做户计处理:
1、签署股东协议书等法律文件;
2、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4、如果是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再做相应的户计处理;
5、如果是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即技术入股协议书),再按收到款做相关户计处理;所以不同情况有不同情况的工作,在做会计处理前你必须先把情况搞清楚,这样才能正确处理。

㈤ 企业以大额现金支付货款违反财经纪律吗

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行审查后予以支付,如没申请直接支付时违反法规的。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5)控股股东可以代企业支付货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㈥ 请问集团公司可以直接替子公司代付货款吗若能,需要什么手续子公司需要为此向集团公司支付利息吗

是可以直接代替子公司代付贷款的。
但,要形成三方协议,也就是总公司,子公司和债权人三方的协议。
总公司的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的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㈦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支付其他公司,公司直接把款项打到了对方公司账户,可以吗,如何做账呢

不可以!如果走公账就是公司借款了,必须先打到私账,股东个人转到公账

㈧ 我是有限公司股东20%股份 我不是法人代表向银行贷款要是还不了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你是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同意贷款,那么你最多应承担已向公司投入的资本金,也就是说一旦还不上钱,你的股份就全部拿不回来了

如果你签字的是你个人为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的文件,那么一旦公司还不上贷款,你需要承担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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