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的议案是否必须先通过董事会决议后才能提交
股东会否决不包括已经生效的提议和涉及第二人的合同,股东会否决董事会的决议并未越权。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要提前20天通知,如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以一般董事会通过后20天或者15天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发出的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提前15天通知。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综上可以看出,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董事会决议的情形只有一条,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通过决议可以召开。其他情形不需要。
B. 年度股东大会必须审议分红议案吗
是的。股东大会权力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C. 哪些制度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首先声明,这里复仅讨制论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不做讨论。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三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而章程需要股东大会通过,因此这些议事会规则必然需要股东大会通过。2、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事项还有:选聘解聘董事监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审议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即所谓重大对外担保事项)。二、《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权限不包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公司内部部门设置的决策,这些决策权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属于董事会的一部分,对股东负责,其议事制度理当由股东大会通过。由此可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等需要股东大会通过。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是董事会的运作制度,比如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内审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对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由董事会负责等,理当由董事会通过。
D. 董事会未通过的决议能否上报股东会审批
我想了想昂,觉得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存在,你看哈,董事会一般都是股东派来的代表,他同意不同意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全看股东的意思,代表的都是股东的意愿、利益,那么董事会否决了,基本上也就宣告了股东会否决了(因为董事会成员比例一般是按照股东持股比例来确定每位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的,持股比例多的可以多推荐几名,所以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持股多的在董事会中话语权也比较高),就算按照1楼同学说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只要持有股份数较多的股东不同意,股东大会的结果也是否决啊!就算是关联交易的情形,所有关联董事会回避表决,只有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表决,那么否决的议案也无法再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因为关联股东也要回避表决。如果有不同意见,请指点,我也学习下!
E. 17年财务决算股东会未审议,19年股东会可以审议吗
《公司法》明确股东有查阅公司账务的权利。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更有审议公司的财务预决算。
F. 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 什么时候可以再提交[审议
股东大会未通过的,同一议题无法再次提交
G. 股东大会审议日后股权登记日。这段时间有没有限制的。还是公司想多久就多久。想多快就多快。
一般在决议后面都说一句决议的有效期,如果是利润分配,一般在6月30日前均可,这要和登记结算公司协商的。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H. 职工董事和监事不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吗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I. 选举副总经理要不要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不用,董事会就有权限任命经营层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