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请IPO有何要求,对股东数量是否有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五个发起人股东。
当然,国内上市还有盈利等其他方面的要求,具体可以参考相关文件
Ⅱ 新股上市时,原始股东如何按比例认购股票。
首先,如果原来的股本是100万,则不可能让你发行1亿股,发行股本不会超过发行后总内股本的一定比例,国内是25%和容10%,根据总股本大小而定.
其次,在国内没有一个老股东愿意大比例摊薄自己的股权的,特别是控股的股东,实际在国外也是这样,上市是为了获得流通权,发行新股是为了募集一定的资金,如果企业都不是你的了你为什么要发行上市呢?
最后,在国内老股东在新股发行的时候是不能认购的,这个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Ⅲ IPO上市之初,券商是否会向原始股东购买部分股票,然后在3个月后卖掉,赚取差价
这个不太可能哦,上市之初,原始股是有锁定期限的,不能上市交易的。一般解禁时间也是36个月以后哦,所以在这个上面没好处。但是,原始股价格都偏低,只要上市了,就会翻好几倍,这个才是真正的赚钱哦
Ⅳ 企业IPO之前引进新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引进新股东主要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企业在IPO之前引进新股东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有关增资和股权转让真实、合法合规,即增资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
(2)股权转让需签署合法的转让合同,有关股权转让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已完成有关增资款和转让款的支付,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代持或信托持股。
(3)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和说明新股东的进入可以为公司创造价值、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4)增资入股或者受让股份的新股东与发行人或者原股东及保荐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清晰。
(5)涉及工会或职工持股会转让股份的,需有工会会员及职工持股会会员一一确认的书面文件。
(6)有关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问题,对在IPO前以净资产增资或转让、或者以低于净资产转让的,要求说明原因并中介进行核查,涉及国有股权的,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报主管部门备案程序,履行国有资产转让需挂牌交易的程序,存在不符合程序的,需取得省级国资部门的确认文件。
(7)如原股东以出让股权方式引入新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要求,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Ⅳ 新股IPO的时候,募集的资金会计处理是借收货币,贷股本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是不能随便使用吗
募集资金实施的资金专户管理。新股募集的资金具体使用要看募投项目的情况。
Ⅵ 公司上市,所有股东都要开立证券账户吗
是的,所有股东都要开立证券账户,要看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个人还是集体,如果是个人,比如说是老板自己持有该公司50%以上股份,那就只用开个人账户,其他股东也是。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Ⅶ 请问原始股东可以在Ipo时购买公司股票吗
原始股东是IPO之前的股东,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东买卖公司股票,须按规定进行的。。。。。。
Ⅷ 公司ipo前多长时间内股东不得变化
公司ipo前多长时间内股东不得变化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但中国市场现行是询价发行确定IPO的股价。
投资银行在公司IPO过程中作用是尽可能使公司高价顺利发股。
[1]询价:按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确定发行价格时,不能自行确定.必须通过向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价格征询.价格征询的过程就叫询.
[2]询价发行:询价发行方式就是给申购的投资者一个询价区间(即申购价格上限和下限),然后由投资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最后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走势等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公司ipo后,未向公众发行的股票在三年时间内不得买卖,属于有条件限售的股份。
Ⅸ ipo时,公司原有股东可以认购吗
IPO发行实务中一般都是踩着25%或10%的线发的,如果原股东认购的话,会导致流通股比低于法定比例。但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大股东可以全部认购,参见开滦股份公开发行。
Ⅹ IPO时,股东人数200人限制问题
问题一: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5%以上。”
关于这一条,是出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条来源于94年的老款公司法,公司法99年修订了一次,04年第二次修正,05年第三次修正,现在用的是第三次修正的,从06年1月1日实行的新版本。所以这一条已经不再适用。
现在修改为:发行前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防止变相公开发行,也就是禁止你没经过证监会同意,自己擅自发行)。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0%以上。” 注意 4亿元以上的 从15%变为10%。
第二个问题:你理解有一定偏差,pe,vc等把公司推出上市后,ipo后赚一笔前,这个赚钱,应该有2个价格,一个是他们多少钱买的,第二个是ipo发行价格。 而不是你所理解的ipo发行价格与锁定期到期后的股价。
风险投资者在公司还未上市的时候,低价购买公司股份,甚至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元一股购买(很少)。因为这时候公司是否能上市,也是未知数,如果不能上市,则风投就是赔了,所以,他们购买的价格都很低,在ipo成功后,价格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所以说他们大赚一笔。
专业搞上市的,为了你这个问题,还专门找到了94版的第一次公司法。
只为解疑答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