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万科董事会可以否决股东提出的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吗
不可以啊,股东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控股权
『贰』 上市董事会决议被股东大会否决之后,下次股东大会再次提起该议案之前是否需要其他程序
是股份公司吧?!
我认为:
要么经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版再次审议;
要么考虑由单独或者合权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叁』 董事会能否否决股东大会的决议
不能,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他怎么能否决股东会决议呢?
『肆』 在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怎样否决提案
达到规定的表决权才具有表决的效力,小股东当然要联合起来才可能具有表决力
『伍』 如何表述非经某股东同意不得通过股东会决议
在我现有的公司法体系内,是没有规定股东中谁有一票否决权的。除非是某个股东单独持股达到51%以上既拥有多数的表决权。但是有限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约定股东的投票权为一人一票,这时只要满足公司章程的约定就行了。
也就是说实践中一个股东想要对股东会决议拥有一票否决权,需要同时满足:1.股东表决权是按股权来分配的2.单独持股站绝对多数。
『陆』 大股东在股东大会所提的关联议案被否决后何时可以再提该议案
大股东的关联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后,大股东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通过董事版会重提议案,再次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间隔时间没有限制,但大股东应当有足够理由向股东大会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合理性,否则还有可能被第二次否决,这样对大股东声誉以及其在监管机构的映象都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