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600225的股东为什么不同意股改,还有没有可能股改
不同意股改是因为股改条件过低,达不成协议。
还要调整股改方案,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㈡ 股权回购 我是公司大股东,甲购买公司股份时约定:如果公司不能新三版挂牌,由我回购甲持有的股份。 公
你好,主要分两种情况:
1,你公司如果已股改(有限改成股份),甲没权利不同意股权转让,但在一定时间内新三板不能挂牌,甲股份你要回购;
2,你公司如果没有股改,甲有权不同意你股权转让,但此时甲应按同种条件收购你的股权。
祝你好运!
3,涉及的法律比较多(公司法,合同法等)。
祝你好运!
㈢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如何处理
由于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㈣ 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东不同意增加新股东怎么办拜托各位了 3Q
原则上可以增加。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一种情况不能增加:就是小部分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或公司章程约定需要超过51%股权的股东同意而他们符合。
采纳哦
㈤ 外商独资,股东有两个,现大股东为了公司的运营要求增资,小股东不同意,法律上可支持大股东吗,如何操作
这要看两个大股东所持股份暂多少了 如果所有小股东持股比例大于大股东这就麻烦了
㈥ 小股东不在股改的发起人协议上签字怎么办
一般来说,大家都是建议发起人协议上所有股东签字。因为股东大会通过仅表示可以改制,但是发起人协议是合同法范畴,有遗漏说明效力可能有问题哦毕竟改制涉及的是整体资产,小股东按比例有所有权吧。
㈦ 股改之前的发起人和股改之后进入的股东,他们在上了新三板或者主板之后其权利义务有何不同
权利是一样的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在财务顾问的主持和统一协调下,会同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共同探讨论证改制方案,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商标使用权的处置等等)、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等。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评估和审计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对企业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企业进行两年又一期的评估。会计审计也一样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时,应提交发起人协议、董事长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若有限公司股东中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则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在改制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准备就绪以后,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公司设立
在获得批准以后,企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筹建报告,选举董事长,确定经营班子等。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㈧ 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如何处理
由于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合并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