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待遇发展前景
大公来司该有的制度、框源框条条都有,大公司该有的福利、待遇都没有。
老板一心冲量、赚钱、罚供应商、罚内部员工,考核制度在整个公司的职场氛围中唱主基调,没病假、没陪产假、没年休假、没团队活动、没部门活动,没公司活动(除了年底吃顿饭)......也就只能吸引一些当地50岁上下的、为了生计的人员来此上班,很难吸引到有完整职业规划的一些有志之士来此发展。
总之一句话:宇晶现状,大公司好的东西没学,坏的东西都学会了。
㈡ 求历史上著名的骗局,接近于庞氏骗局之类的,或者说著名的偷盗事件。
一、十分经典的“密西西比计划”始末
有一个人,他的性格和经历与1719年和1720年的那场大阴谋关系如此密切,以至于我们只能以它的始作俑者约翰?劳(John Law)一生的简短描述作为密西西比大疯狂的历史的开场白。历史学家们有的认为他是一个骗子,有的说他是一个疯子,众说不一。在他的一生中,由于他的计划的不幸后果深深地印在人们的心里,人们就用这两种称呼来叫他。但是,后世之人发现如此对待他是不公平的,他与其说是骗人,不如说是受骗;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受害。他对信用的原理和真正原则了如指掌,他比同时代的任何人都熟悉金融问题;他所建立的系统轰然崩溃主要不是因为他的缺点,而是因为他建立这个系统的基础??人们??的不是。他没有料到整个国家人民贪婪的狂潮;他也不知道,自信象怀疑一样,可以无限制地增长,希望可以象恐惧一样四处泛滥。他如何能知道法国人会象寓言中的那样,在他们发疯般的渴望中,杀掉给他下了那么多金蛋蛋的鹅呢?他的命运就象第一个从伊利湖向安大略湖漂流的划船一样。他出发时,河面上波平如镜,视野宽阔;他的行程既迅捷又愉快;此时来看,有谁能阻挡住他前行的轻舟呢?可是,天哪!眼前就是大瀑布;当他明白时,时间已经太晚了。以前载着他快乐前行的水流如今竟成了他的葬身之地。他试图按原路返回,但是水流太急了,他微弱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对抗;于是,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他离那势如雷霆的瀑布也越来越近。他与河水一起飞越嶙峋的岩石,还有他的小船,也一道落入谷底,被水面撞成了碎片。劳和法国人就是这样,劳是划船人,法国人是河水。
约翰?劳于1671年生于爱丁堡。刚满14岁就被父亲带到会计室中艰苦劳动了三年。他对于数字表现出了非常的热情,年纪不大时就在算术上显示了非凡的才能。1688年父亲去世,从此他就完全从令人厌烦的事务中脱身出来,带着继承来的收入,到外面闯荡世界。
他先后在伦敦、佛兰德斯、荷兰、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和法国游荡了多年。他对各个国家的贸易和资源变得异常熟悉,并日益坚定地认为,如果没有纸币,任何国家的经济都不可能繁荣。在这14年中,他的成功似乎主要在于赌博方面。在欧洲各国首都每个有名的赌场里,他都声名显赫,人们都认为他是同时代最精于计算、善于利用错综复杂机会的人。
1715年,法王路易十四去世,奥尔良公爵被指定为摄政王。这时候,法国的财政到了崩溃的边缘,由于国王的腐化堕落和上下各级官吏的争相仿效,整个经济秩序一片混乱。全国的对外债务已达30亿里弗赫(Livre法国旧时流通的货币名)。而每年的税收总共才14500万。为改变局面,摄政王下令重铸货币,这样一来货币贬值1/5,那些拿1000个金币或银币到造币厂的人领回了面值相同的货币,但是金属的重量只有原来的五分之四。借助这个计谋国库获得了7200万里弗赫的收入,国家的整个商业操作变成了一团糟。税赋数目的轻微减少平息了民众愤怒的呼声,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人们忘记了未来会出现巨大不幸。
在这场财政纷乱之中,劳出现了。他向摄政王提交了两份备忘录,提出由于货币不足以及货币贬值,噩运已经笼罩了法兰西。他认为如果没有纸币的辅助,金属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一个商业国家的要求;他还特别以英国和荷兰为例来阐明纸币的好处。他用许多关于货币信用的真实论据来说明重建法国货币信誉的办法,因为当时法国货币在欧洲诸国中十分不景气。他建议摄政王建立一个银行,这个银行有权管理国家的税收,并以这些税收和不动产为基础发行纸币。他还进一步提议以国王的名义管理,但必须由议会指定而组成的委员会来控制它。
1716年5月5日,皇室发布命令,授权劳与他的兄弟一道建立一个名叫“劳氏公司”的银行,它发行的纸币可以用来缴税,资金为600万里弗赫,每500万里弗赫一股,共分为12000股,其中1/4可以用金属货币购买,其余的可以用国库券的形式购买。
约翰?劳从此踏上了通向成功的康庄大道。30年对金融事务的研究使他在处理银行事务时游刃有余。他使自己发行的纸币可以随意购买或兑换,并且发行后价值不变。这是他政策的主要成就,并且立即使他的纸币变得比金银还要有价值,后者经常会由于政府不明智的干预而贬值。一千个银镑在第一天还与它们的面值相符,第二天就会跌至原来的5/6;而劳氏银行发行的纸币则一直保持它原来的价值。劳同时宣布,如果一个银行家在发行纸币时没有足够的担保可以满足所有的要求,他就只有死路一条。上述一系列事件造成的结果是:他的纸币在公众心目中的价值迅速升高,比同样面值的金属货币价值高出1%。不久,全国的商业贸易就从中获得了利益。逐渐萎缩的商业慢慢复苏过来;人们开始按时纳税,抱怨声也渐渐少了;人们心中对纸币的信任完全建立了,如果这种信任继续下去的话,整个境况会变得更加有利。一年之中,劳发行的纸币的市场价格超过了面值的15%,而国库券,或者说是由政府发行、用以偿还奢侈的路易十四所欠债务的证券,则下滑到了面值的21.5%。这个对比对劳太有利了,以致于整个国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他的信誉也蒸蒸日上。与此同时,劳开始了使他名垂后世的著名计划。他向摄政王提议建立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应拥有与密西西比河广阔流域和河西岸路易斯安那州做生意的特权。据说这两个地方遍地都见金银;并且,如果在这场独一无二的贸易中获取巨大利润的话,就可以成为唯一的税赋承包人和钱币的唯一铸造者。贸易特许状于1717年发了下来,公司顺利成立。整个资本被分为20万股,每股500里弗赫,这些股票可用国库券以面值购买,尽管面值500里弗赫的国库券在市场上只能换来160里弗赫。
就在此时,投机的狂潮席卷了整个法兰西。劳氏银行产生了很好的信誉,以致于他所做的任何承诺以及他认为合适的承诺都被人们马上坚信不疑。后来,银行被改建成了法兰西皇家银行。在如潮的赞誉声中,劳和摄政王有点如痴如醉,他们忘记了前者大声宣布过的准则,即如果一个银行家没有必要的资金来支持自己发行的纸币,他就只有死路一条。这个银行刚从私营转为国营,摄政王就指使它发行了面值10亿里弗赫的纸币。这是偏离正确原则的第一步,这时候,法国议会给劳带来了一点麻烦。议会打刚开始起就对劳作为一个外国人对本国的巨大影响怀有嫉妒之心,并且对他提出的计划的安全性提出了疑问。议会还通过一个法令,严禁劳氏银行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征税;禁止所有的外国人以任何名义干预国家财政,违者将给予重罚。
劳在惊惧之中逃到皇宫中,他祈求摄政王采取措施来使议会就范。后者下令逮捕议会的议长和两名议员,将他们关押到远方的监狱,这才压制住了议会的反抗。
遮住劳眼前大好前程的一片乌云就这样被吹散了:从自身的危险境地解脱之后,劳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著名的密西西比计划之中,公司的股份急剧增加。1719年初,政府发布文告,授予密西西比公司全权在东印度群岛、中国、南太平洋诸岛,以及柯尔伯建立的法国东印度公司所属各地进行贸易。由于业务的快速增长,这个公司认为自己更适合被称为印度群岛公司,并新增5万股新股。劳所展示的前景异常辉煌。他保证每份500里弗赫的股票每年可以分红200里弗赫。由于这些股票是被用国库券以面值购买的,500里弗赫的面值只抵得上100里弗赫的实际价值,每一股的利润竟达到200%。一直在高涨的公众的热情使人们无法抵御如此看好的前景诱惑。至少有30万人申请购买这5万份新股;劳在甘康普瓦大街的住宅从早到晚都挤满了渴切的申请人。由于不可能满足所有的申请人,新的股票持有人的名单只能在几周后才能敲定,在这段时间内,公众的焦急心情达到了疯狂的顶点。公爵、侯爵、伯爵以及他们的夫人每天都在劳的门口等候几个小时后知道结果,最后,等候的人数达到数千人,并充斥了大街,为防止互相推挤,他们搬到了相临的套间内暂住,以便能经常靠近那座新的财富圣殿。旧股的价格节节上扬;在整个国家金色梦想的诱惑下,新的申请人源源而至。最后,公司认为可以再发行30万新股,每股5000里弗赫;这样的话,摄政王就可以利用公众普遍的热情还清所有的国债。为此目的,社会上必须有15亿里弗赫的资金。举国上下,人们一片狂热,在这种状态下,即使三倍这样数额的金钱人们也愿意拿出。
这时的劳正处于财富的巅峰,法国人也在迅速地接近痴迷的顶点。劳这时发现他的住处太不方便了,他就搬到了旺多姆广场,并租下了苏瓦松官邸。那些投机商们也随他到了那里。宽阔的广场很快变得和甘普瓦大街一样拥挤:从早到晚,熙熙攘攘。广场上搭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帐篷供买卖股票和出售饮料点心。人们高声谈话的声音整日沸声盈天,以致于法庭设在广场边的一位法官向摄政王和市政府抱怨说他听不到律师辩护的声音。
看到同胞们一个个做着愚蠢的事且不能自拔,马歇尔?维拉尔斯这个心地正直的老兵感到非常苦恼,一提到这件事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有一次他坐在马车里驶过旺多姆广场,看到人们醉心于买卖股票之中;这位性格暴躁的绅士心里很不痛快,他突然命令车夫停住马车,然后他把头伸出车窗,对着人群大声疾呼了半个钟头,要求他们停止这种“招人厌恶的贪婪行为”。这个举动看来不太明智。人们的唏嘘和嘲弄潮水般涌向这位勇敢的绅士,直到他看到一个更加真实的东西破空飞向自己的脑袋时,才悻悻地驾车狼狈而逃。以后他再也没有这样做过。
两个更加清醒、安静和富于思辨思想的学者,德?拉?莫特和提哈松神父互相祝贺对方至少没有卷入这场奇怪的狂热行动。但几天后,这位德高望重的神父就前去苏瓦松官邸买股票去了,当他出来时,正碰上为同一目的向里走的朋友德?拉?莫特。他说:“哈!那是你吗?”“是的”,拉?莫特快速从他身边走过,说:“那可能是你吗?”他们第二次再聚在一起时,两位学者高谈阔论哲学、科学、宗教,但再也没有勇气对密西西比计划发一句微词了。最后,当这件事终于被提起时,他们一致同意以下结论:一个人永远不应该发誓不干某一种事;还有,世上不存在什么即使聪明人也不能享受的豪华与奢侈。
在那个时代,劳这位新财神成了国内最重要的人物。摄政王的接待室里留不住一位朝臣,因为无论是贵族、法官还是主教们都涌进了苏瓦松官邸;陆军、海军的将领,地位尊贵的女士们,以及每个世袭有爵位或身居要职、认为自己有优先购股权的人都坐在劳的会客室,乞求劳卖给他们印度公司的股票。劳非常繁忙,连1/10的申请者也会见不了。所以申请者们绞尽脑汁,想出各种策略以接近他。许多人每天都到这里,坚持了两个星期才达到目的。有人想出了极其滑稽可笑的办法来争取与他谈话的机会。有一位努力几天仍不能如愿的女士,放弃了在劳家里访问劳的希望;但是,她命令自己的车夫,当她外出时,他必须仔细观察,如果看到劳先生走过来就让马车撞到灯柱上,把她摔下。她的马车夫保证完成这个嘱托。这位女士在城中一直转了三天,心中一再祈求上帝赐给她被摔下的机会。第三天快结束时,她终于看到了劳先生;她马上抓住缰绳,对车夫大声叫道:“快让马车翻倒!以上帝的名义,让马车翻倒!”车夫驾车向柱子撞去,这位女士尖叫着,车子翻了。看到这场事故的劳当然不会放过向女士献殷勤的机会,马上跑到出事地点来救助。这个狡猾的女士被带到了苏瓦松官邸,在那里她觉得自己应该从“惊恐”中恢复过来了。他向劳先生道歉之后坦白了自己的计谋。劳微笑着记下了这位女士的名字,允许她买一定数量的股票。另一个故事讲的是布莎夫人的事。她得知劳在某座房子里吃饭后,就驱车前往,谎称房子已经失火。公司的人立即离开饭桌向外逃命;当所有的人往外跑时,劳却发现有一位女士急匆匆向他走来,他觉察到其中必定有诈,就向另外一个方向跑走了。
有一段时间,由于人们自信心增强,贸易也变得发达起来,做生意无不有利可图。特别是在巴黎,这种情况更是明显。外地人从各个方向涌进首都,他们不仅要挣钱,也要花钱。奥尔良公爵夫人,即摄政王之母,曾粗略地计算过这一时期巴黎人口增加的数目,有30.5万人。主妇们不得不将床支在阁楼上、厨房里、甚至马厩中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借宿者的需要;城里满目皆是各式各样的马车和其它交通工具,以致于在主要干道上它们也只能缓慢前行以避免事故发生。全国的织布机都在异常忙碌地赶制华丽的缎带、丝绸、宽幅细布和天鹅绒。这些东西的价格由于纸币发行量太大而涨到了原来的四倍。食物的价格也一日千里。面包、鲜肉和蔬菜的价格以前的人连想也不敢想;劳动的报酬也以同样的比例上涨。以前每天赚15苏的工匠现在拿60苏。到处都在建新房子;一种虚幻的繁荣照花了全国人民的眼睛,没有一个人看到地平线上预示风暴很快就要来临的乌云。
1720年前社会仍然不断走向繁荣。议会一再发出警告:纸币发行量过大迟早会使国家经济崩溃。但是这些警告被置若罔闻。对财政一窍不通的摄政王认为,既然发行纸币能带来这么大的好处,那就不应该对发行进行任何限制。如果5亿里弗赫的纸币就有如此的优势,再发行5亿就能有更大的好处。摄政王这个巨大的谬误没有遭到劳的反对。人们极度的贪婪支撑着这个海市蜃楼:印度群岛股票和密西西比股票的价格越高,银行就同步发行越多的钞票。这就象波将金(1739?1791,俄国陆军元帅,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宠臣和亲信)为使他的女皇惊喜而建造的富丽堂皇的宫殿:巨大的冰块一个叠着一个;顶上带有涡卷形装饰、爱奥尼亚式的冰柱显露着工匠炉火纯青的技艺,这些冰柱形成了一个高贵典雅的门廊;冰做的圆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太阳的光芒只能使它镀上一层金色,丝毫不能融化它。它金光闪烁,象用水晶和钻石建成的;但一旦从南方吹来温暖的轻风,这座雄伟壮丽的建筑物就溶化了,并且不可挽回。劳和他建立的纸币系统也是如此。一但公众的不信任之风不断地吹向它,它就会变成一堆废墟,谁也无法使它重振雄风。
第一次小小的警告发生在1720年初。孔蒂亲王由于在要求购买新上的印度股票时被劳拒绝,就用三辆马车拉着自己的数额惊人的纸币到劳的银行,要求将纸币兑换成硬币。劳向摄政王抱怨,说孔蒂亲王此举如果被许多人效仿的话会给国家造成很大的危害。摄政王对之也很清楚,就派人把孔蒂亲王找来,生气地命令他把自己兑换来硬币的2/3重新存入银行。亲王被迫遵从这个独裁的命令。令劳高兴的是,孔蒂此举并不得人心,每个人都谴责他的吝啬和贪婪,都认为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但非常奇怪,这次虎口脱险并没有使劳与摄政王明白紧缩银根的紧迫性。出于不信任,又有许多人模仿了孔蒂的举动。稍稍精明的股票投机者都正确地预见到股票价格不可能永远攀升。对银行投资很多的布尔东和拉?理查迭赫悄悄地、每次一小部分地把他们的纸币兑换成硬币,并将硬币运往国外。他们还买了许多能尽量带走的金银器皿和昂贵的珠宝,然后秘密运到英格兰或荷兰。一个名叫韦尔马莱的投机商嗅到了即将到来的风暴,就购买了价值超过100万里弗赫的金币和银币,并将其装到农夫的一辆马车上,用干草和牛粪盖好,然后,他装扮成一名浑身肮脏的农夫将一车贵重的东西安全运到比利时,又从那里设法运到了阿姆斯特丹。
时间一长,流通的硬币就出现了严重的匮乏。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政府还是没有遏制住贵重金属不断流向英格兰和荷兰的趋势。留在国内的少量硬币也被小心翼翼地保存或隐藏起来,最后,国内硬币到了极度匮乏的程度,贸易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劳开始了他大胆的设想:完全禁止硬币的流通。1720年2月,政府颁布了一个法令,禁令任何人拥有超过500里弗赫的硬币,违者除没收所有硬币外还要被处以数额很大的罚款。它还鼓励人们寻找违规者;它保证告密者可以得到他发现违法金额的一半作为报酬。在这种闻所未闻的政策下,全国响起了一片痛苦的呼声。从此每天都会发生最可恨的迫害事件,摄政王和不幸的劳遭到人们雨点般的咒骂,密西西比股票的价格跌得很快,实践上没有什么人相信这个地区蕴藏巨大财富的神话了。为重树公众对密西西比计划的信心,政府采取了最后的措施。政府宣布了强制征兵计划,巴黎所有贫穷的流浪汉都被强制入伍。大约6000多名街头的地痞流氓象在战时那样被拘留,并由政府提供衣服和工具,装船驶向新奥尔良,据说要在那里的金矿上干活。他们排成队,肩上扛着镐和锹,日复一日地通过巴黎街头,然后分成小队来到各个港口,等待被装船运往美洲。他们之中有2/3没有上船,而是分散到了法国各地,他们卖掉工具来换取所需要的东西,然后重操旧业。不到三个星期,他们中的一半人又出现在巴黎。虽然这样,这个策略还是造成了密西西比股票稍微的好转。许多容易受骗上当的人认为公司又积极地开辟了新的财源,不久以后,金锭、银锭又会潮水般涌进法国。
在君主立宪制度下,人们也许会找到更切实的办法来重建公众的信心,比如英国,在后来的某个时候,同样的欺诈带来了相似的痛苦,但却采取了迥异的办法来弥补邪恶带来的损害!不幸的是,在法国,弥补损害的角色又落在了造成损害的人手里。摄政王努力想让法国从灾难中解脱出来,可他专横的作风反而使它陷入了更深的泥淖。一切交易只能用纸币进行,从2月1日到5月底,纸币就发行了15亿里弗赫,合600万英镑。可是,只要出现过一次惊慌,政府就再也无法使人们对不能兑换成硬币的钞票怀有任何信心了。
毫无疑问,印度群岛公司的信誉对于全国范围内纸币的信誉有很大关系。于是,内阁会议提议,如果赋予公司一些特权可以使它渡过困难时期的话,那将能带来很好的结果。带着这种想法,内阁建议将进行海上贸易的特权赋予公司。政府于是颁布了相应的法令。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这个法令忘记了这样会使全国的商人全部破产。关于赋予公司这个巨大特权的想法遭到了全国的嘲弄,人们一次次上书议会,要求他们不注册它。他们这样做了,但却惹火了摄政王。他说他们这么做的结果是煽起了叛乱之火,并把他们放逐到布鲁瓦兹。议员们大义凛然地到了那里,他们决心与摄政王对抗到底。
在世界上所有国家中,法国以在歌唱中发泄不满而闻名。下面这首讽刺诗就出自那个时期:
星期一,我买股票去,
星期二,我赚了几百万,
星期三,我买家具,
星期四,我买好衣衫,
星期五,我跳舞去,
星期六,我进了乞丐收容站。
由于公众心情激奋,劳尽量不使自己在没有护卫的情况下暴露在大街上。他把自己关在摄政王的皇宫中,以免受到任何攻击;每当他冒险出门时,他不是乔装改扮就是坐在一辆两旁有全副武装护卫的皇室马车上。关于人们对劳的憎恨程度如何,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如果他落入人们手里会受到怎样的对待。一个名叫布尔赛的绅士坐着马车通过圣安杜瓦纳大街时,去路被一辆出租马挡住了。布尔赛的仆人不耐烦地叫那位出租马车车夫把道让开。对方拒绝了,他就一拳打在对方脸上。骚动之中,一大群人围在了四周。布尔赛走出马车想调解一下,可那位出租马车的车夫认为他又是一个攻击者,恐怕自己双拳难敌四手,就放声大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杀人啦!劳和他的仆人想杀死我!救命啊!救命啊!”听到叫喊,人们都手持棍棒和其它武器从他们的商店里冲出来,其他的人则收集起石块来向那位想象中的银行家报复。幸运的是,耶稣会的教堂的大门其时正大开着,布尔赛和他的仆人看到人们向他们冲过来,就飞快地向里面跑去。他们跑到祭坛边,人们也追到那里。要不是他们发现通向圣器室的门开着,马上跳进去把门在身后关死,他们肯定会受不少苦头。在又惊又怒的牧师的劝说,暴徒们才离开了教堂。他们发现布尔赛的马车还留在大街上,就把怒火发泄在了这上面,把马车毁坏得面目全非。
1720年10月,一个命令发布了,它规定第二年9月以后所有面值在1000至10000里弗赫的钞票都将没有任何价值。印度群岛或密西西比公司被剥夺了造币权、代收赋税权以及其它所有的优势和特权。这个公司成了一个地道的私人公司。这个措施给了整个纸币系统一个致命的打击。劳已失去了对法国议会的任何影响;公司也被剥夺了豁免权,再也无回天之力。所有被怀疑在全国人民都在受骗时牟取非法利润的人都被搜寻出来并受到了重金罚款。
由于在国内生活已经不再安全了,在绝望之中,劳决定离开法国。人们都认为他已是个家财万贯的富豪。但是,这个想法完全错了。尽管在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徒,他却表现出了很大的慷慨,他不愿以毁灭一个国家为代价来使自己变成富人。在人们对密西西比股票的痴迷达到顶峰之时,他毫不怀疑他的计划将要达到最后的成功:使法国成为欧洲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他把自己全部所得购买成了法国的地产??这个举动可以证明他对自己计划稳定性的信心。他没有积聚一件金银器皿或珠宝,也没有象不诚实的投机者那样把钱送往国外。除了一颗价值约五、六千英镑的钻石外,他所有收入都投资在了法国;当他离开法国的土地时,他几乎一贫如洗。仅这个事实就可以洗刷掉经常不公正地加在他头上的欺诈的罪名。
劳于1729年在威尼斯去世,去世时他的处境非常悲惨。下面就是当时人们为他写的墓志铭:
“这里长眠着那个著名的苏格兰人,
他的计算技巧无人匹敌,
他用简单的代数规则,
把法国变得一贫如洗。”
二、 419诈骗案也叫尼日利亚骗局
419诈骗案在八十年代时多以普通邮件方式,但互联网出现以后又掀起新高潮。大多是通过电邮形式,说有大笔遗产可以领取但因为有法律问题需要小量钱财帮助,应允会有大笔回报。叫419是因为这类骗局是由尼日利亚一帮家伙发明的,尼日利亚的PENAL CODE 是419
这类电邮大多是有名有地位或有显贵身世的人向你请求帮助:
“我是一名州长夫人,由于国内发生了政变,州长不幸身亡,生前隐匿了大约3500万美元,没有被新上台的军政府发现。急需将该款项以别人的名义,作为投资款汇出境外。希望得到您的合作。事成后,您的公司或个人将得到这笔资金的30%作为报酬”
熟悉“尼日利亚骗局”的人大多是从类似的邮件开始的。总之是有一笔巨款,因某种变故必须汇出国,希望收件人能借其银行账户一用,当然不会让你白帮忙,会有一笔巨款作为回报。而且她会煞有其事地给你她律师的电话、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在取得信任后,骗子会要求收信人在其账号中存入上万美元的所谓“手续费”或其他费用,此时很多人已经被那上千万美金的诱饵套牢,或许内心也曾划了许多问号,但最终还是无法抵挡一夜暴富的诱惑而自投罗网。
尼日利亚骗局的案发原因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石油价格大跌有关。 石油是尼日利亚最大的外汇收入,价格大跌之后对很多从事石油交易的商人打击惨重。于是,那些本来受过高等教育、英语流利的专业人士索性利用自己熟悉国际贸易的特长,改行从事另一种跨国生意,那就是国际诈骗。
他们设计的“尼日利亚骗局”起初以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小型企业主为诈骗对象,骗取了巨额钱财。根据美国境内对抗《419大联盟》活动组织透露,由 1985到1999年 14年间,“尼日利亚骗局”从美国骗取的金钱超过50亿美元,而且“尼日利亚骗局” 一度成为尼日利亚的第三大“工业”。 2000年9月,瑞士联邦警察局发表的公报显示,尼日利亚骗子每年在网上行骗钱财达4000万美元。美国是迄今尼日利亚骗局的最大受害国,据统计大约有 1%的收件人上当。2003年年初,白宫向尼日利亚政府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尼日利亚政府不采取有效措施,美国将实施经济禁运。
早在1992年,中国上海就有一家公司被骗280万元。香港迄今已有近百人被骗,被骗金额超过1000万港元。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欧美国家纷纷向尼日利亚施压,这种骗局目前正向中国等东南亚地区蔓延。传统的邮递信件方式已经改为发放电邮,行骗地波及到亚洲各国以及俄罗斯、新西兰等国。而且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引来许多效仿者,昔日的“尼日利亚骗局”逐渐演变出“津巴布韦骗局”、“塞拉利昂骗局”、“ 象牙海岸骗局”或其他非洲国家的骗局。
海湾战争爆发后,又有骗子自称是伊拉克前副总统默罕穆德阿其滋的儿子发出求助邮件,也有以发现了伊拉克宝藏的美国大兵的名义发出邮件。一旦你上当后骗子大多销声匿迹,也有一骗到底的,事成后鼓励你亲自去尼日利亚领取酬金,如果赴约,自然凶多吉少。据报道,到目前为止已有17位外国人为领取酬金赴尼日利亚后被杀害。
除了以上两个经典例子外,还有许多案例:最近巴尼莫道夫的$50Billion巨额诈骗案;南海泡沫;郁金香狂潮;连环信;彩票骗局;传销诈骗; 征婚骗局; 白血病骗局 等等
法律允许的贪婪是自由经济,越线的则是骗局 ,无论这些骗局在开始是披上多么华丽的外衣,多么能迷惑人,但是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欺人者必遭人唾之,欺人者必遭天谴。
㈢ 共同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3)宇晶股份反担保事件扩展阅读: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㈣ 希特勒上台后进行改革的详细内容
一、面对经济危机,希特勒上台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经济的发展。
1.积极的财政政策,包括增加税收、扩大国债和实行通货膨胀
1932/1933年度至1938/1939年度,国家税收收入由65.6亿马克骤增到177亿马克,六年中实收税款共增加了600亿马克以上。1932-1939年9月,德国国债由115亿马克上升到371亿马克。帝国银行和几家最大的私人银行是国债的主要持有者。劳动者的小额储蓄存款也被强迫投入公债。帝国银行以国债为担保大量增发银行券,1933-1939年9月,流通中的银行券由26亿马克骤增为110亿马克。这些积极的财政政策使德国国家有能力进行有规模的投资和军事订货。
2.大规模的军事采购和订货
1932年,德国的军费支出为6.7亿马克,约占当年国家总支出的十分之一或国民收入的1.5%。1933年-1939年秋的六年备战期间,德国全部备战支出在400亿马克以上,约占同一时期国家预算总支出的五分之二或国民收入的10.6%。巨额的军事订货使德国垄断资本集团获得了高额利润。以军火工业康采恩克虏伯公司为例,1932/1933年度至1938/1939年度,公司从国家接受的军事订货总值由930万马克猛升到1.45亿马克,即提高了近15倍。在同一时期,公司的纯利润额则由650万马克上升到1.22亿马克,即提高了近18倍。
3.剥夺犹太人资本
希特勒等人登台以后,大量开展“排犹运动”,帮助“雅利安”财团剥夺犹太人的财产。由于这一“运动”,共计约60-80亿马克的德国犹太资本,通过强力没收或被迫易主的方式,全都转到了“雅利安”财阀和纳粹党魁手中。
4.强制卡特尔化
强制卡特尔化是希特勒政府扩大垄断组织统治及加速生产与资本集中的重要措施,并且比历届德国政府实施得更彻底。1933年7月,希特勒政府颁布所谓的“卡特尔条例”,规定帝国经济部有权建立新卡特尔,而一切卡特尔则有权限令局外企业合并起来。任何反对这种规定的局外企业,有关的卡特尔可以拒绝承认它们,从而剥夺它们得到原料和商品供应等权利。这实际上是在经济上宣布了它们的死刑。在这种威胁下,大量中小局外被迫合并如垄断组织,受垄断资本的直接统治。卡特尔的数目迅速增加,1930-1936年,德国已登记的卡特尔总数,由2100个增加到2500个。
5. 淘汰中小企业,扩大垄断组织
1937年,希特勒颁布了“股份公司改革法”,规定凡是资本不组10万马克的小股份公司应予淘汰;而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资本不得少于50万马克。结果,据德国官方统计材料,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资本不足10万马克的公司绝大部分遭到淘汰,资本为10-50万马克的公司减少一半,而资本在500万马克以上的大公司,在股份公司资本总额中的比重由1931年的74.5%上升到1939年的78.8%。中等资产阶级被大大削弱了。此外,希特勒政府还强迫封闭大量手工企业和小型零售商号。从1937年起,由于局势工业的劳动力供应问题日益尖锐,希特勒政府以“清理”手工企业和小商号为由,连续颁布了若干法令,勒令所谓“负担过剩”及“经济上不合算”的大批手工企业和小商号停业,把数十万手工业者及小商人骗入军事工厂服苦役。据统计,到战争爆发时止,被迫停业的手工企业近20万家,小商店约10万家。 通过这种方式,德国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过程大大加速了,垄断资本的势力空前加强起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各部门生产的垄断化达到惊人的程度。垄断组织控制生产的比重在钾盐、炼铁、金属加工、人造氮、水泥、制糖、化学及药品、电力等部门为95-100%,在机器及运输工具制造、人造丝、麻织业、制纸业等部门为80-95%,在优等钢生产中为60-70%资本进一步集中于各康采恩手中,到30年代末,他们已经控制了了全国股份资本总额的85%,为数众多的小业主沦于破产。
6.政府全面干预国民经济,推行国民经济军事化
希特勒政府建立了一系列的军事化经济调节机关,1933-1936年秋,帝国经济部是最高中央调节机关。它下面设有各种专业管理局,分管各工业部门、农业、时常、对外贸易、物价等等。同时,根据1934年的“德国经济有机结构条例”,在原有企业主联合会及各垄断组织基础上,新设立了按部门和按地区的两类经济调节机构,交由垄断寡头及其亲信直接掌握。部门调节机构的组织形式是经济集团,共有四级。最上级为工业、商业、银行、保险业、动力和手工业等6个最高集团;下属44个经济集团;它们下面又分350个部门集团;最下一级则为640个专业集团。地区调节机构采取了省经济厅(下属市、区分支机构)的形式,全德共有18个。这两类调节机关都具有政府机构的权力,它们统一归帝国经济部下设的全德经济院管辖,同时,两者的地方基层组织有是同一的东西。通过各级经济集团和省经济厅系统,在有关中央专业管理局的协同之下,垄断资本和希特勒政府企图自上而下地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双重交叉控制。另外,1933年7月,在帝国经济部下面还设立了“德国经济总委员会”,它是由垄断寡头直接把持的备战经济总参谋部,拥有很大权力,负责指导国家经济政策和法令的制订工作。 至此,希特勒政府的经济调节机构已形成为一个自中央到地方的庞大体系,按军事化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1936年秋,“四年计划全权督办”戈林又设立了一个调节机构“四年计划全权机关”,引起了两大机关职能的重复。 有计划的经济使德国的工业发展速度超过了英、法、美。1932-1938年,生铁产量由390万吨上升到1860万吨,钢产量由560万吨上升到2320万吨。1933年-1939年,德国军火生产增长11.5倍。但同时,德国的部门经济却出现了不平衡。在军火工厂加紧制造武器的同时,德国的纺织及制鞋工业的半数设备被闲置起来。在农业方面,帝国粮食局及其下属的数万个基层机构,是希特勒政府干预农业活动的基本工具。不过全部的农业事务,包括播种面积及作物类别、农业就业人数、化肥的分配、饲料的购买、农产品义务上缴数量、农产品价格、经营农产品贸易的利用额、农户的收入,甚至农民自己留用的脂肪量及运送给城市亲友的蛋品数量等,都受到国家的控制。 希特勒政府时期的德国粮食产量基本停滞在30年代初期的水平上,1937-1938年,年均粮食进口量与20年代差不多,约在400万吨上下。
7.一方面加强和扩大国家所有制,另一方面将国有财产转到私人垄断资本手中
希特勒政府时期,德国国家所掌握的股份资本绝对和相对额都增长。1932-1939年,“国有的”股份资本额,由29亿马克提高到36亿马克,它在全国股份资本总额中的比重,由13.2%上升到17%。1939年,德国国家垄断资本共计248亿马克,占全国总资本的五分之一。 在扩大国有化的同时,希特勒政府还执行了国有财产重新私有化的政策。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期间,当时的德国政府为挽救一系列垄断资本集团,以优惠价格收购了柏林各大银行的大部分股票和一系列大工业公司的部分股票。随着这些企业的扭亏为盈,希特勒政府把国家持有的巨额股票廉价卖给有关的私人垄断资本集团。在德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垄断企业同政府的结合也加强了。企业主职能与国家官僚职能达到了高度的融合。
8.扩大对外贸易
1932-1938年,德国在保加利亚、希腊、匈牙利、罗马尼亚及南斯拉夫等国的进出口贸易中的比重,分别提高了三分之一至三倍不等。1929-1938年,德国对外投资急剧上升,由12亿美元增加到40亿美元。1933年5月,德、法、比、卢等国钢铁垄断组织又联合成立国际粗钢输出协会,从而恢复了国际钢铁卡特尔。在国际钢铁卡特尔和国际铝卡特尔中,德国垄断组织也分别拥有近五分之一的出口份额或股份额。
9.兴办公共工程
希特勒政府头两年(1933-1934年)用于兴办公共工程的开支共约50亿马克。其中最大的是建筑公路,主要是高速公路,16.1亿马克,其次是修建公共建筑物与住宅(后来不少成为兵营)约7亿马克,开垦荒地与改良土壤等约7亿马克,整治河道、开凿运河和架设桥梁等3.5 亿马克,修复和更新铁路设备约5亿马克;对参加公共工程的私人发放补助金和减免税金约6-7亿马克。
二、货币新经济政策
1.拒绝接受国外借款,以生产为德国货币的基础,而不以黄金为本位。
2.用直接易货的方式来进行进出口贸易。
3.停止所谓“外汇自由”,即准许在货币方面实行赌博并按照政治情况,把私有的财产由国移到彼国。
4.当有了可以工作的人力和物资时,就制造货币,而不向外国借债。
三、社会福利政策
1.大力推行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和提高国民的社会福利。
2.扩大职工的有薪休假制度,修建了一批疗养院和旅馆,使工人享有过去只有资产阶级才能享受的休假旅游。
3.通过劳动美化活动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以上措施对于起动处于危机最低点的德国经济,减少庞大的失业人数,起了很大作用。客观评价希特勒,不能抹杀他对德国经济的贡献,就经济发展而言,从1932年到1937年,德国国民生产增长了102%,国民收入也增加了一倍。纳粹创造了德国经济恢复的奇迹。希特勒和他的纳粹党使得二十年前惨败的德国,又重新崛起成为欧洲大国。
㈤ 如何理解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所有风险的最严重表现形式
1 、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因此说,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近年来国内外著名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因对法律风险的预期不足而导致损失的案例层出不穷,比较典型的如TCL并购汤姆逊和阿尔卡特案:
2004年,TCL并购了汤姆逊彩电业务、吞购了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希望可以通过对海外这两个强势品牌的收购来提高TCL集团的声誉度。同时,也能获得彩电和手机业务的核心技术,两大强势业务的发展,也能帮助TCL形成规模经济。连锁效益下,TCL集团的彩电以及手机业务在国内市场的强势地位也能为集团带来丰厚的回报,正好弥补了因收购汤姆逊彩电业务和阿尔卡特手机业务而暂时出现的巨额亏损。然而,就在TCL宣布收购法国汤姆逊彩电业务和法国阿尔卡特手机业务没有多久,产业的趋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TCL集团2005年度第3季度财报披露,TCL集团公司期内亏损人民币4.46亿元,前3季度亏损总额达11.39亿元,现金流-7.87亿元。
并购之后,导致TCL集团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欧洲的运营成本高、尤其是员工成本很高。“招人招不到,裁员裁不了”的局面让TCL很是无奈。在并购之前TCL并没有注意到欧洲的劳动法律。欧洲裁员的补偿标准是世界上最高的。员工除了得到法定的补偿外,还会要求增加一些额外补偿,超过10人以上的裁员,补偿的数额就要由资方与工会谈判决定。按照当地法律,劳方还享有3个月的预通知期,其间资方需继续支付工资。由于谈判一直进行得很艰难,到2006年5月份TCL更换欧洲团队的时候,和工会的谈判仍然在进行,并且当时的局面很难控制。
4、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5、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在我国,与人力资源有关的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资纠纷,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且这个问题处置不慎将会引发社会矛盾,而这种现象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叠加而引向尖锐和复杂。
近年来劳资纠纷案件统计数量不断上升,并出现劳资纠纷“升级版”——群体性事件。如:
2008年11月25日下午5时50分左右,广东东莞中堂镇开达玩具厂发生一宗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500余人打砸警车致5人受伤。
2008年12月9日中国皮具之都——狮岭镇人民政府成立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组织、指派维稳力量处置劳资纠纷群体突发事件。
2009年2月4日杭州出口加工区出台了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2009年9月8日德阳市旌阳区妥善处理了一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突发事件。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如何正确处理劳资纠纷,怎样依法防范用工风险对企业来说显得越来越重要。
6、企业税收法律风险: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没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企业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
如:中国人寿发行证券信息披露欺诈被诉案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98年成立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2003年6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为中国人寿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按照重组协议,中国人寿集团公司负责承担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切债务和责任。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证劵交易所和香港证劵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纽约证劵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是每股18.68美元,2003年12月29日,其股价达到最高点为每股34.75美元。2004年2月3日,彭博通讯社报道了一些所谓的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的细节。同一天,新华财经网在其报道中指出中国国家审计署已发现涉及几十亿元人民币的非法活动。受此影响,中国人寿在美国证劵交易所的股价在2004年2月5日跌至每股26.63美元。2004年3月16日,中国人寿被告到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美国一位购买了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委托其代理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征集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60天内可到法院登记加入原告队伍,对中国人寿进行集团诉讼。这家事务所提交的诉状称,认为中国人寿发布虚假的和误导性的信息以及故意遗漏重大事实,从而人为抬高中国人寿的股价。并指控中国人寿及其部分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行为违反了1934年美国《证劵交易法》第10(b)款项,应对原告因此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04年3月30日,中国国家审计署发布审计报告,报告显示,之前的媒体的夸张报道多与该审计报告不符。审计报告指出发现的违法问题仅涉及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涉及现在的中国人寿。有关罚款也是由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而且数额是815万美元,就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规模而言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中国人寿随后就审计结果主要内容向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orm 6-K报告,中国人寿股价也由4月6日的每股24.83美元涨至4月7日的每股26.88美元。2008年9月3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信息披露欺诈不成立。
尽管如此,通过该案件,我们得出结论,中国公司在海外资本市场融资时,要学会国外的游戏规则,加强与海外市场的沟通,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尤其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争取到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市场上市,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也有一些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的过程中,遭遇海外投资者以各种理由提出的诉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步伐。本案中,美国法院对中国人寿的行为是否构成对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或遗漏的分析,有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理解美国法律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在尽可能做到信息及时、全面披露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避免可能遭受的诉讼。
如:长虹公司法人股转配红股违规上市事件
1995年7月24日,四川长虹开始公告配股说明书。由于当时大势低迷及转配股比例过高等原因,长虹转配股并未完全配售出去,4400万转配股中有1100万股由承销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称“中经开”)及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以下称“上财证”)包销。8月15日,长虹公告送股派息当天,上交所擅自批准长虹转配红股上市,并定于8月21日长虹送股除权日同公众股的红股部分一起上市流通。主承销商中经开于8月21日至23日上午两天半时间内,利用自营帐号抛出转配红股421万股,所得金额437570万元,其中8月21日集合竟价时,利用自营帐号抛出80万股转配红股,占当日集合竟价开盘交易总量的81%。与此同时,上财证也于8月21日上午利用自营帐号将70万股转配红股悉数抛出。
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立即通报批评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并对长虹事件展开深入调查。中国证监会查明:长虹公司法人股转配红股违规上市事件、是一起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违反“三公”原则、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规事件。中国证监会指出,上交所、中经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委、证监会关干法人股及其转配股存量增量部分均暂不上市流通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涉及股市重大政策问题的重要信息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和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有关规定。中经开作为主承销商,还存在违反规定推销转配股余额和利用A、B字头帐户自营买卖420余万股长虹股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还指出,上财证为副主承销商,也违反了证券委、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长虹公司为此次配股的发行人,得知长虹法人股转配红股已上市这一重大情况,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违反了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为严肃证券法纪、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经研究决定:
1、对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对本单位主要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纪律处分。
2、对中经开所获非法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剩余2506.32万元没收上交国库;中经开所掌握的转配红股尚未流出部分397.1659万股予以锁定;对其处以200万元罚款;责成其对本单位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对其在自营中使用A字头帐户问题,由于涉嫌其他违规行为,证监会将另案查处。
3、对上财证券所获非法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剩余406.16万元没收上交国库。
4、责成长虹公司对其内部证券事务进行整顿,切实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5、对其他投资者所获转配红股,由于已有部分上市流通,剩余部分可继续上市流通。
6、在证监会公布对长虹事件处理决定的三天后复牌。
如: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航油”)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破产案
中航油于2001年底获批在新加坡上市,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但在此期间,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2004年12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亏损5.54亿美元,不久就向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
2005年3月,新加坡普华永道在种种猜疑下提交了针对此亏损事件所做的第一期调查报告。报告中认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巨额亏损由诸多因素造成,主要包括:2003年第四季度对未来油价走势的错误判断;公司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缺乏推行基本的对期权投机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等。
排除一些从事市场交易活动都难以避免的技术原因,我们从普华永道的报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中航油从事期权交易业务的决策以及整个交易过程都无视制度的存在,公司最终的巨亏是不按制度行事的结果。这次事件引发了政府、企业和理论界对内控执行和完善的思考,内控的有效性再度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如:美国安然能源公司破产案美国安然能源公(EnronCorp.ENE),其曾名列世界500强第16位,并连续4年荣获“美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公司”称号,2001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最受称赞的公司。2001年9月30日其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总资产达618亿美元;其业绩甚至曾经超过IBM和AT&T这些市场表现优异的公司。但即使是这样曾经是“业绩优良”的巨型公司,却由于通过“设立特定目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来虚增营业额和利润,涉嫌做假帐,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并最终破产,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公司破产案之一。
如:安达信违规造假导致巨额罚款事件
1913年由芝加哥阿瑟安德森教授创建的安达信公司,经过88年经营,在世界8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5万名员工,在全球拥有10万家大型客户,曾是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而在安然事件揭露前后不到几个月,这个“百年老店”毁于一旦,实在令人深思。
安然公司成立以来,从80年代到90年代,安达信不仅一直负责其审计工作,而且同时提供咨询服务。利益驱使安达信帮助安然造假。随着安然问题的暴露,安达信一系列的造假行径相继揭露。2001年,安达信就曾两次因违规操作而被处罚。一次是与审计美国废物管理公司工作中提供虚假误导性审计报告有关,安达信在1992年至1996年期间“明知故犯”和“不顾后果”地为美国废物管理公司提供虚假、具有误导性的审计报告,虚报收入14.3亿美元,华盛顿联邦法庭以“欺骗及伪造账目”罪判处安达信罚款700万美元。其中有三名合伙人除了罚款外,还处以5年内不得从事审计工作,另一人的禁审期为一年。2001年春,安达信因为替自己负责审计的佛罗里达州家用设备企业阳光公司做假账,被法院判定向阳光公司的股东支付1.1亿美元。
如:帕玛拉特财务欺诈导致破产事件:
帕玛拉特公司是意大利的第八大企业,其成立于1961年,是一家拥有40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向以食品生产享誉世界。在债券市场,帕玛拉特是一个重量级客户,过去一直对外负担巨额债务。由于公司声称拥有雄厚的现金储备,不良信用并未引起投资者及有关方面的重视。帕玛拉特危机的爆发是在2003年11月中旬。由于公司突然宣布无法偿还到期价值1.5亿欧元的债券,从而引起了审计师和银行对其财务状况的警觉;而当宣称无法清偿在开曼群岛大约5亿欧元的共同基金时,真正的恐慌开始了。帕玛拉特的股票价格在几个星期内持续跌落,在12月份下跌了87%。2003年12月27日,帕玛拉特向帕尔马地方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并得到批准。
财务欺诈是导致危机的元凶。在初步调查之后,意大利检查人员表示,在过去长达15年的时间里,帕玛拉特管理当局通过伪造会计记录,以虚增资产的方法弥补了累计高达162亿美元的负债。欺诈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隐瞒公司因长期扩张而导致的严重财务亏空,一是把资金从帕玛拉特(其中坦齐家族占有51%的股份)转移到坦齐家族完全控股的其他公司。
难怪美国通用电气企业(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企业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企业毁于一旦。”
(四)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根据现代企业六大职能----即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特点,企业在实际运行当中的法律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决策违规。企业重大战略、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违反决策程序,不经过法律论证,被迫承担法律后果。例如有的企业违规出借资金、对外担保,形成法律风险。
2、经营违法。有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违反强制性规定,例如违规建设的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失去法律保护,招致执法部门查处和法律制裁。
3、民事违约。企业订立与履行合同不规范,违反约定导致经济纠纷,被对方起诉承担违约责任。有的企业因未能偿还到期债务,被银行起诉,造成企业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
4、遭受不法侵害。企业维权意识不强,经营行为存在漏洞,防范机制不健全,遭受不法侵害、恶意诉讼或突发危机时,被动应付。
上述是从一般企业出发,分析了造成企业法律风险的普遍原因。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其企业自身的特殊性,其在法律风险的成因上也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殊原因:
1、国有股权一股独大,股权过于集中,直接导致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都有大股东控制现象的发生,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使制衡机制得不到有效发挥。加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使国有企业在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时发生冲突,且这种冲突最终是人治胜于法治,政权大于法权。
2、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有效制约。一些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差距较大,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面的职责不清晰,运行不规范,未形成有效运转、相互制衡的机制,法律风险防范缺乏体制保障。这些都与国有企业特点密不可分,无论内设监事会还是外派监事会,都因为有名无实、职责与能力不匹配,责权不对等而监督不到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因其《条例》落后而使其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尽管《公司法》第十八条、四十五条、五十二条、六十八条、和一百一十八条中都有涉及职工参与制度的规定,但其局限性使职工董事、监事在人数确定、权力发挥和信息反馈都落后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3、独立董事定位不清,独立性不强。我现在搞不清独立董事是决策者还是智囊团?如果是决策者,为什么决策失败他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智囊团,为什么还要强调他们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制衡作用?现在有的独立董事仅是花瓶而已,有的则成了人情董事。
4、法律风险意识淡薄。一些国有企业对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不重视,对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知识不熟悉,对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经营的意识不强。有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存在管理漏洞。
5、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决策缺乏论证审核。不少国有企业未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和配备专职的法律工作人员。一些企业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上缺乏必要的工作程序,决策的前期论证工作不充分,不民主,不科学,不听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仅凭少数人的意志和经验进行决策,导致决策失误,引发法律风险。
6、对管理层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现象频频发生。管理层级多,资产监管链条长,造成失控,母公司对子公司缺乏监管。
7、企业盲目扩张,过分追求多元化、超速发展,造成风险无法控制。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企业法律防范制度初创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首部宪法,一些企业为适应依法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开始在企业内部设置“法律室”。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建立法律室做出原则指示。国务院法制局根据国内有些机关、企业已有的初步经验,并参照苏联经验,起草了《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随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随着“十年文革”和历史变迁也随之淡化、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已经迫在眉睫。欧洲大公司、大集团普遍重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西方国家大公司、大集团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的自觉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进一步激烈,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这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途径。
1、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在当今世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损失的发生。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企业发展壮大,必须不断积累资产和财富,减少因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
3、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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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矿概念股一览
湘潭电化(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19.73-17.9021.15定向增发6月8日收官,募资2.257亿元用于收购电化集团拥有的与锰矿开采及锰粉加工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及锰矿开采业务后续建设的资金投入。
雄震矿业-6.1517.8725.2近三年来资源收购动作不断,继2007年收购云南玉溪鑫盛矿,2010年收购内蒙古银鑫矿后,今年5月31日又收购风驰矿业。
明星电力(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10.3028.8917.08目前拥有国内各类矿权共9个,其中探矿权6个,采矿权1个。
中天城投(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18.576.9914.69与贵州省地矿局102地质大队签订了《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小金沟锰矿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作开发贵州遵义小金沟锰矿。
风帆股份(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7.73-2.8415.032007年8月与天津华北地质勘察总院签定《探矿权转让合同》,以6800万元向其购买位于河北省涞源县、涞水县境内部分探矿权。
中润投资(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23.3411.9912.615月12日,控股子公司中润矿业与山东博纳投资有限公司,以1.17亿元受让湖北三鑫与中国黄金四川公司共同持有的四川平武中金矿业100%股权及6190.26万元债权,以及湖北三鑫持有的西藏中金矿业100%股权。
西昌电力(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13.8829.2212.16先后参股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德昌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占康西铜业公司20.18%股权、德昌铁合金集团21.8%股权。
路翔股份(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32.97-36.3318.03公司7310万元收购了四川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51%股权,拥有呷基卡矿区134号脉锂辉石矿511.4万吨开采权,金属锂含量7.37万吨,是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锂矿资源。
西藏发展(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44.75222.3236.976月8日,鉴于公司已出资2亿元参股厚地稀土,而西昌志能原计划用于出资的采矿权证迟迟无法办理转移,为加快项目进度,西藏发展直购项目公司股权。
广晟有色(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7.606.3469.09拥有的广东富远稀土是国内分离规模最大、生产能力最强的南方稀土全分离企业之一。6月3日与中科院在赣州联合挂牌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广晟稀土新材料研发中心。
包钢稀土(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27.7559.3775.83全资收购华美,华美年产碳酸稀土10万吨、各类稀土氧化物和化合物2.5万吨、各类单一稀土金属300吨、纳米晶稀土合金磁粉100吨。国内最大稀缺资源垄断股。
中色股份(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2.9415.3836.39将建成南方规模最大的稀土分离企业。与宜兴新威集团合作进行缅甸境内北部地区及其他地区金属、工业原料矿物和矿石等资源的勘探、开采项目,双方在缅甸密支那和云南腾冲分别成立合资公司,中色占股51%。
厦门钨业(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10.57-9.7042.76和厦门三虹未来拟投入20亿元以上进行钨资源的勘探和矿山开发。
五矿发展(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3.456.0934.69五矿集团有整合大型稀土一体化企业集团的决心,今年3月在北京签约拿下了广东河源的稀土矿。
金瑞矿业(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74.42117.5825.5重组后,新设立的青海能源公司作为青海省鱼卡矿区的唯一开发主体,对该矿区进行统一开发。
天山纺织(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23.3716.8415.68重组获批,拟向凯迪矿业及青海雪驰分别定向发行7402.83万股和3701.41万股,收购其所持有的西拓矿业50%和25%的股权,天山纺织由此变身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