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回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答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本总额4亿元以下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总额4亿元以上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90%。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同时,股权结构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反过来,股权结构也对外部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
㈡ 新三板大股东如何行使股东大会否决权
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均要确定一个重要日期——股权登记日。该日期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在该时点上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才能参加股东大会,才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拥有表决权。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由于股票在交易市场上公开交易,股东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公司自己都无法随时掌握股东的分布及持股情况。因此,一般在召开股东大会前,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都需要向中国结算(法定股权登记机构)申请查询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以便确定哪些人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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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大股东有没有权利更换或者收回小股东的权力和投资就是有没有权力踢
这个没有,需经股东会表决程序。如果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㈣ 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有哪些权利
股东权利(shareholders rights) ,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楚、明确的权利。股东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可能会有所差别;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权利也不一样。在中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而在美国,法律规定开放型公司(相当于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基本上限于投票选举董事和调整资本结构等事项。
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㈤ 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后还有表决权么
表决权不变。股权质押只是限制了股权的处分,如转让或赠与,并不影响股权内本身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容如投票权、分红权等。
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或冻结,不会影响这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但会限制股东自由处置这部分股份的权力。换句话说,这些股东可以表决同意有关方案的决议,但决议是否具有效力、能否执行下去,却由于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存在而有很大不确定性。他们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质押或冻结的原因解除以后,股东才可以自由行使对这部分股份的处置权。否则,就必须事先征得质押权人或冻结申请人的同意。
㈥ 协议转让转出方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转入方何时可卖出股票,是否受证券法6个月内不得卖出的规定限制
1、为保护众多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对大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买卖其所持有公司股专票的行为予以必要的限制和监属管。由于大股东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上有较多的表决权,是证券法所规定的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内幕知情人。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优势地位,通过频繁地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损害其他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即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发行,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2、股权转让点价值完股权转让手续需要间(工商章程变更等)实际完股权交割两都点价值价值内涵同。
㈦ 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就一定可以控制它吗
你问的最大股东是流通股的最大股东还是总股份的最大股东啊?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就是说如果你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 就有一定的控制权 。。如果帮你解决了问题 请采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