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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梅股东大会

发布时间:2021-04-17 08:51:41

❶ 新公司创立大会第一次股东大会必须通过的决议内容

公司法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版或者予以公告。权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❷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般多久开一次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公司法》第一百〇二条的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新梅股东大会扩展阅读

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❸ 新三板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如何确定的最新相关信息

给您一个案例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禹浪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2,06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3,369.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739.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将《公司章程》的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9.9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9.8万元”。

2、将《公司章程》的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69.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739.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股东大会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后,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对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6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宋定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刚(实际控制人)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行业分类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目前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动漫类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符合公司向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行业转变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2,0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内容无需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晓松、吴则涛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约克动漫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❹ 最新股东会召开程序是怎样的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它决定了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即由董事会依法决定股东大会的举行及有关会议召开的各具体事项,如决定召开的时间、地点、将要做出决议的事项等,并依法通知各股东,使股东能够集中起来举行会议。正常情形下,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但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在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也就是说,在董事会能够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形下,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内部成员,如副董事长或者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的董事主持。在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思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时,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代表的是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所以,在公司及其股东、职工的利益围股东大会无法召开而得不到有效保障时,公司的监事会应当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职工的利益出发召集股东大会。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在穷尽其他途径而未能实现时,在一定时期内持有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从而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召开股东年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进行通知,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在通知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时,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 日前做出公告。无论是通知,还是公告,都应当明确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事项,以便股东进行必要的准备并在会议上进行审议。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给公司保存,避免股票临时转移致使竞选董事或者监事的人操纵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2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局限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和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重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记入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❺ 股东会会议内容有哪些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召开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一环,从理论上来说,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必备机构,被看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享有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

(5)新梅股东大会扩展阅读

股东会的召开流程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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