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分红
有限公司股票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红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以前年度有亏损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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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东分红怎么算
有关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法》版的规定,分红的程权序是:
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 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 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 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 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简介: 2009年7月15日,公司前身青岛拥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2015年07月30日,青岛拥湾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佳生
成立时间:2009-07-15
注册资本:11178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20023000464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7层(电梯层8层)
Ⅳ 股东分红该怎么算
有关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版规定。依照《公司法权》的规定,分红的程序是:
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 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 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 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 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Ⅳ 青岛拥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青岛拥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06月18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科学,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在青岛市市内六区范围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等。
法定代表人:李科学
成立时间:2014-06-18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20023003668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7层(电梯层8层)
Ⅵ 股东分红如何计算
有关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专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属,分红的程序是:
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 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 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 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 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Ⅶ 股东分红及项目分成
合作就怕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你们可以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新的利益分配方案。
我不大了解你们股东的关系,业务结构、利润情况,不好给建议。
你说的情况,老的项目维护可以降低提成比例,新项目的接洽应该提高提成比例,只有你们股东的能力和回报达到相对平衡,公司才能拓展新业务,才能发展。
对于参与经营的股东给与合理的工资待遇,社会福利,新老项目提成。对于不参加经营的股东参与分红。
Ⅷ 关于股东分红方法
形式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Ⅸ 开公司股东分红是怎么分的。
有关有限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红的程序是:
1、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 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 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 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 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