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转让溢价差异的疑问:为何“同股不同价”
在舆论普遍对张裕集团两次转让股权价格不同群情激愤时,有必要反思股权转让溢价差异化的合理性,以及其中真正的原因。在了解了中天科技这个案例后,超高差异化率就会有更直观的感受。 在企业股权转让中,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只有两个:其一是企业股权尤其是国有股权的转让对象,即股权卖给谁的问题;其二是转让价格。与价格相关的信息,是国有股权在转让过程中是否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真实价值(净资产)相比,所产生的股权转让差价(溢价率)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 在近段时间内,市场对于烟台张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产生了较大的争议,争议的问题关键在于股权转让溢价率的差异化。但是,根据对历年上市公司并购的研究表明,同一上市公司股权在不同时间价格存在差异,即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溢价率存在差异化。对于一家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形成的溢价率差异,关键是要分析其成因。相对而言,引起“公愤”的张裕集团的溢价差异化并不那么严重。 “同股不同价”的正常性 在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张裕集团股权的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外资企业,即意大利意利瓦公司( IllvaSaronnoInvestments );一类是企业员工,即张裕集团以及张裕 A ( 000869 )的高管层控制的烟台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裕华投资)。 2005 年 2 月 7 日,烟台市国资委将张裕集团 33% 的国有产权转让给意利瓦公司时,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48142.43 万元; 2004 年 10 月 29 日,烟台市国资委将张裕集团 45% 的股权转让给裕华投资时,转让价格仅为人民币 38799.51 万元。这意味着,在相差不长的时间内,张裕集团的股权转让给不同的对象转让价不同,即溢价率存在较大的差异,经计算两者转让价格相差四成。 其实,在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产生的溢价率差异化现象是常见的,以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为例,一家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存在差异化。以下试举两个例子: 2003 年 8 月 6 日,黑龙江建材集团将其持有的天鹅股份( 600829 )的 7680 万股国家股 ( 占总股本的 29.8%) 转让给哈药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 3.087 元,转让完成后相应股份将变更为法人股。 2004 年 4 月 28 日,黑龙江建材集团再次将其持有的天鹅股份 4194 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 16.27% )转让给哈药集团公司,该次转让价格是每股 2.496 元,转让完成后相应的股份将变更为法人股。天鹅股份国有股转让的溢价率存在差异,后者比前者下降了 19.14% 。 不但国有股转让存在溢价率差异化现象,法人股转让也存在溢价率差异化。 2003 年 6 月 27 日,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和海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者将望春花( 600645 ) 6819.44 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前者,协议转让价格约定为人民币 12875 万元,即每股转让价为 1.89 元。 2004 年 5 月 11 日,上述两家公司经过协商,将拟转让的望春花 6819.44 万股社会法人股的转让价格调整为 10875 万元,调整后的每股转让价为 1.59 元,股权转让溢价率下降了 15.87% 。 从整个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市场的溢价率平均水平来看,不同时期转让溢价率的差异化现象更加剧烈。以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的溢价率为例,在过去,由于上市公司“壳” 资源的稀缺性,所以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存在较高的转让溢价率, 1997 年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平均溢价率达到 33.96% 。但从整个市场的发展趋势上看,从 1997 年到 2002 年,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平均溢价率一直处于下降的通道之中,从 33.96% 逐步下降到 10.71% 。到了 2003 年,国资委改变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定价理念,定价方法从静态净资产转移到净资产与价值相结合的方式上,并在多起外资并购高溢价的影响下, 2003 年上市公司并购平均转让溢价率有所提高。到 2004 年,在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接近或者低于其净资产,所以上市公司并购溢价并没有维持 2003 年反弹上升的趋势,反而重新步入下降通道 ( 见图 1) 。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股权这种特殊的商品,它的转让如同其他商品买卖一样,存在基本的市场供求关系。在我国这样市场环境不成熟、市场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企业股权在不同时间的市场价格是不同的,即股权转让的溢价率肯定存在差异化,这是一种正常现象。 关注溢价率差异化的成因 既然企业股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在转让过程中存在股权转让的溢价率差异化是自然现象。所以,无论是对于力求发现企业价值的投资者,还是对于监管部门,都要关注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化的成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在寻找到发展机会的同时,控制市场风险。张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被指为实行 EMBO ,因此其溢价率差异化更被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等。但是,从历史上看,国有股权转让的溢价差异化完全是正常的,因为股权转让时间不同,一次是在 2004 年 10 月 29 日转让,另外一次是在 2005 年 2 月 7 日转让。甚至,如果 MBO 本身并无不可,张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给不同的主体也可以是不同溢价的。我们需要关注的张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化成因,是时间的差异,还是转让给管理层控股公司裕华投资与转让给外资意利瓦公司的对象差异。 其实,我们在关注国有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化的同时,更应该关注非国有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化的成因,因为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监管、媒体也不太关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化可能更加值得我们去思考。中天科技( 600522 )的法人股转让就是这样一个案例。在中天科技法人股中,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 0.206 元,与 2003 年末每股净资产 2.70 元相比,其转让溢价率为 -92.37% !这是什么原因?整个案例水落石出以后,我们才得以知晓,这是一起管理层主导下的收购案例。尽管管理层并没有获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但如此股权结构已经完全控制了上市公司(见附录)。 商品达成交易,有其市场的合理性。无论是张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还是中天科技的法人股转让,争议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化的事实是没有意义的。但对于企业股权,尤其是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权转让,建议采用如下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形成一个股权转让溢价差异化的形成机制,更有利于发现一个符合市场化的股权转让溢价率: 一、在收购方组建上,管理层与职工参与,社会其他收购方竞标参与。即从市场常说的管理层收购( MBO , ManagementBuy-out )走向管理层参与收购( MPA , )。 二、在转让过程中,有中介机构的全程参与,转让过程公开,信息披露完整,并且留下了参与个人的签名与声明。 三、在转让时间上,公开转让时间较长。目前挂牌时间一般为 20 天,但对于有兴趣参与的投资方, 20 天时间是不可能完成对一家上市公司进行调查清楚,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与否的判断。 附录:中天科技股权转让案例 一、让人诧异的超低转让溢价率 2004 年 12 月 3 日,中天科技披露法人股转让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天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5832.68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28%) 转让给江苏中天丝绸有限公司(下称中天丝绸)。转让完成后,中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天投资(持有 29.4% 的股权),中天丝绸将以微弱的持股差距成为中天科技的第二大股东。本次协议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1200 万元,每股转让价格为 0.206 元,与 2003 年末每股净资产 2.70 元相比,其转让溢价率为 -92.37% ! 中天科技 2000 年到 2002 年的业绩逐年增长,由于上市的原因每股收益在 2002 年有所下降, 2003 年经营状况不佳,但是 2004 年前三季度还有每股 0.059 元的收益。况且公司在 2002 年 10 月才募集 3.6 亿元资金,上市不到两年,与同期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相比,中天科技法人股就这么低的溢价率转让了。如此大的股权转让溢价率差异,能不让人诧异? 中天丝绸的股权结构为:如东县河口镇农村经济服务站(下称河口镇农经站)占 90% ,自然人薛济萍(中天科技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先生占 10% (见图 2 )。而河口镇农经站是河口镇政府下属事业法人单位,其实际控制人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一家镇人民政府控制的企业如此便宜地收购上市公司中天科技的法人股,怎能不让人诧异? 二、管理层主导收购提供解谜线索 2005 年 2 月 4 日,中天科技公开披露的信息使这个谜底的解开或许有了一些线索。薛济萍与河口镇农经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薛济萍受让河口农经站持有的中天丝绸 70% 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2065.7 万元,以现金支付。转让完成后,薛济萍共持有中天丝绸 80% 的股权。中天科技目前第一大股东中天投资持有中天科技 6125.32 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 ,而中天投资的两名股东为河口镇农经站和薛济萍,分别持有 90% 和 10% 的股权。如此一来,薛济萍通过中天投资和中天丝绸间接持有中天科技 25.34 %的股份。中天科技股权变动的一系列动作,说明其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实现管理层收购。尽管管理层并没有获得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但如此股权结构已经完全控制了上市公司。 吕爱兵/文
B. 内部股权转让 溢价多少合适
这个根据市场的情况来定!
股权转让的问题可参考:.com//http://www.dongao.com/zcswsks/ssxgfl/201403/147701.shtml
C. 我国上市公司ipo溢价的原因
楼上的几位语气上貌似很了解,但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其实根本不了解中国股票一级市场的情况与各种规则。
中国IPO“圈钱”,这个词只是因为IPO募集资金量在融资领域显得大得惊人,但其原因不是因为老板一个个的非常黑心,而是因为中国IPO发行审核制度是核准制决定的,美国是备案制;中国只允许增量发行,国外允许存量发行。这是制度的问题,能合理玩转游戏规则的人遭人嫉妒而诞生了“圈钱”这个字眼。虽然这用词的谓语非常准确,但是这个词的用法,却经常用于形容各上市公司股东从股民身上捞钱。
我来试着回答你的问题,但可能用词不那么专业。
1、公司价值计量
(1)面值计量
理解IPO发行溢价,首先我们看一下公司股价如何计量才算公允。对股份公司而言,公司注册时候的价值基本上是1元/股,因为股票的面值是1元,中国不允许折价发行,因此只能高于1元,不能低于1元;对有限公司而言,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没有股票概念,但可以理解为每1元出资只值1元。即,设立时公司股票价格仅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价格。
(2)净资产计量
其次,公司经营会提高公司的净资产,后来进入的股东与原股东共同分享了以前的经营成果,因此,理所应当以高于股票面值的价格注资。一般采用的方法是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作价。净资产不仅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还包括资本公积与留存收益,因此,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入股价格一般高于设立时的价格。
(3)评估计量
公司可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股价进行评估,以评估值进行转让,但聘请评估机构需要花费一定费用,一般增资不会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股价。国有资产投资入股时,报请国资委审批一般需经评估。
(4)协议价计量
股票也是一种可转让的资产,交易双方可根据协商作价达成交易,即公司经营多年后,仍能看到1元/股的转让价格。
以上定价方法,前3种方法属于公允定价。
2、经营溢价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这就说明拟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之前需要运行至少3年。一般公司注册到上市几乎没有正好三年的情况,因此,三年间公司会以上市为目标,努力经营三年,这三年会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净资产,而中国上市公司现在一般都是经营10年左右的公司,至少也要5年。由于上市前1年的净利润直接影响到IPO的融资量,因此尤为重要,公司上市后的价格理应有所上涨。
3、流动性溢价
流动性是指股票在转换成货币时,其价值不会蒙受损失的能力。公司股票上市之前,没有活跃市场,转换成货币的能力极差,而且每次转让都需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并且不能转让超过200人以上,转让成本高,难度大。不易转换成货币的资产自然价格偏低;而公司上市后,每天都在交易所进行转让,不需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股东人数没有限制,成本低,难度小。容易转换成货币的资产更为接近货币的性质,价格自然偏高。
公司股票上市,股东的本质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流动性溢价,原股东的股票资产价值可以迅速膨胀几倍甚至几十倍。能够达到如此惊人的效果,主要原因是我国IPO审核实行核准制造成的。核准制即发行人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才能发行股票。这就决定了,新股发行量由中国证监会决定,如果将新股视为投资市场中的一种商品,那么这种商品的价格弹性较大,发行量就是供给量,价格由供给和需求决定,那么需求就是中国打新资金量。中国的投资理念已经非常完善,几乎每个中国人都已经有了有钱就投资的想法,即使是现在的老婆婆也知道钱与其存银行不如买银行理财产品,老婆婆不知道这个行为是投资,但其实质就是投资。中国投资热情的高涨决定了新股需求量的极度膨胀。在需求极度膨胀,供给受到严格管制的情况下,富有弹性的商品价格当然持续高位。
4、未来预期
买股票就是买公司的未来,公司通过经营,净资产进一步增加,同时以IPO募集资金投资原定项目,能够为公司带来现金流流入。通过购买公司股票可以享受高额的利润分配及股票涨价带来的资本利得。公司发行股票时会设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即为公司IPO的第一亮点,投资者能够凭借公司募投项目,对公司未来现金流流入进行预期。与上市前相比,公司拥有了一大笔资金用于发展原来难以发展的项目,可以使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在获得该笔资金的同时,股票价格会有一定程度的涨幅,而这一时点,即为IPO发行成功之时。
D. 股权转让中股权有无溢价的说明怎么写
一笔糊涂投资,没搞清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关系。
从法律层面上说,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怎么出的,就怎么办。a转让股权当然应该收到全部转让款,公司没有收到“出资”款怎么会涉及公司的股权溢价呢?怎么会涉及公司账务处理?
从实际操作说,股东商量好了,a拿走20万,转让20%的股权是一件事;多出的10万可以作为增资扩股进入公司(这样涉税最少,c的部分投资款留在公司也表明了股东的共同意愿,既然有投资,增资是必需的),股权比例可以同步进行完。
依据是错误的,结论也是错误的。
E. 公司股权转让溢价和不溢价税费上的区别~~~在线等~急
公司股权转让溢价和不溢价税费上的区别:
1、如果是按照1500万转让,涉及到金额最大的税费是法人股东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溢价所得的25%;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一家所得的20%。
2、如果按照1000万转让,可能会遇到税务局不核准这个价格,可能还是按照1500万的转让价格缴税,税率同1、一样。如果税务机关通过该转让价格,那就是平价转让,无溢价所得,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500万属于受让人所得,因为是公司财产,还没有分配给原股东。如果要平价转让,建议先分配后转让。
以上1、2都要缴纳的税费是印花税、城建、教育附加等小税种。
溢价是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而在基金上,则专指封闭型基金市场的买卖价高于基金单位净资产的价值。我们通常说一支股票有溢价,是指在减掉各种手续费等费用之后还有钱。
我们说一支股票有多少的溢价空间,是指离我们判断这支股票的目标价格和股票票面价格之间的价差。溢价是指交易价格超过证券票面价格,只要超过了就叫做溢价。溢价空间是指交易价格超过证券票面价格的多少。
溢价是指升水,在货币市场中,升水指为判断远期或期货价格而向即期价格中添加的点数。与贴水相对称。即当“被报价币利率”小于“报价币利率”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换汇汇率点数排列方式为左小右大。
升水表示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在直接标价法下,升水代表本币贬值。反之,在间接标价法下,升水表示本币升值。如人民币兑美元现汇汇率为100美元=810.02元人民币,若期汇升水10个点,则期汇汇率为100美元=810.12元人民币,表示人民币贬值10个点。反之亦然。
远期合同中本币负债以远期汇率计处的金额大于外币性资产以即期汇率计算的金额的差额。它是企业规避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花费的一种代价。外汇经纪银行为了避免经营外汇的风险,一般设定了与即期汇率不同的远期汇率。
企业远期合同中以外币表示的部分按期汇率折算,而以本币表示的部分按远期汇率计价。在买入外汇的远期合同中,远期汇率通常高于即期汇率。企业规避外汇率变动风险的成本体现为升水。
F. 股权溢价转让
30万元是购买公司注册资本的20%(20万元)。还是A70%里的20%(14万元)10万元作股权溢价进帐。
G. 个人股东转让股份溢价部分账务处理
1、合并正常入账如下:
借:股本 20万
借:资本公积 80万
贷:银行存款 100万
同时需代扣代缴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会计处理
(1)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3)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高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让价与库存股账面余额的差额)
(4)转让库存股时,转让价低于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二、回购股份的税务处理
1、个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回购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税收,对于被回购方是个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五小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财税明电[2008]2号)规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对于个人被回购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法人股东的税务处理
回购股份过程中,对于被回购方是法人的,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企业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属金融商品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3%征收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股票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对于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但在转让股票时不得扣除,有重复纳税之嫌(参见股权转让前先进行利润分配可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财税明电[2008]2号的规定,对于法人被回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H. 股权转让股票能大涨吗
您好,许多关注股市的朋友可能发现上市公司转让股权后股票会大涨。其实内,这要看你买的是容什么股票,是什么人要入股。如果股东是为了减持不良资产、或者是强势资金等优质资源进入,则是利好,如果是公司本身不好股东想早点出局规避风险则是利空。应该自己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下定论。当然有些内部的实际情况是散户很难得知的,要么早点出局,要么保持信心。
对于股权转让概念走强的逻辑,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重组监管趋严,通过协议转让股权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从严监管背景下股权转让成为“曲线救国”的“第三条道路”;9月9日证监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新规后,进一步抬高了借壳的门槛和“壳费”,使得产业资本需要支付更高的溢价,因此催生了二级市场潜在的优质类“壳”股的投资机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I. 通过股权转让怎样将溢价部分进入成本
1、在中国股市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交易款由B付给A(包括所谓溢价的部分)。对公司来讲,只是股东变更,不存在股权溢价的说法。
2、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
①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②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